国内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环境保护部近日联合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办法》是为了促进燃煤发电企业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办法》从发挥价格信号的引导、调节作用,将治理环境污染的成本内部化;强化监管责任和处罚办法,保证政策落实到位两方面入手,提出了六条监管措施,推动完善环保电价执行和环保设施运行的监管体系。一是燃煤发电机组必须按环保规定安装脱硫、脱硝和除尘环保设施。对安装环保设施的燃煤发电机组,在现行上网电价基础上实行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加价等环保电价政策。二是发电企业必须安装运行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和电网企业联网,环保电价按单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进行考核。三是对达不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的发电企业,没收环保电价款,并视超标情况处以5倍以下罚款。四是明确环保设施建设、验收、运行监测等制度,规范程序和流程。五是明确企业和政府部门责任追究办法,确保环保电价政策执行到位。六是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的监督检查和新闻舆论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向社会公告火电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和典型价格违法案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部署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指导意见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已通气城市均应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节能减排专项“农村能源自维持住宅关键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项目工作推进会日前在北京召开。该项目针对我国农村住宅普遍基础设施不完善、用能条件落后、设备系统运行效率低、产能量小、蓄能技术欠缺等现状,以农村住宅能源自维持技术为核心,研制住宅能源自维持功能模块,开发能源自维持住宅原型,选取典型地域进行综合示范,搭建监测展示平台,对能源自维持住宅的示范应用效果进行监测、展示与推广,推动农村住宅的建设质量和能源利用水平的全面提升。
3月中旬,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督工作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围绕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明确本行业、本地区标准实施的重点目标和任务。借鉴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无障碍环境建设等经验做法,标准先行,加强政策引导、技术服务、督促协调,建立部门合作、专家支撑、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重点领域标准实施的试点、示范和引领作用。
3月底,科技部、工信部联合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的通知。根据行动方案,到2015年末,要突破共性和关键技术150项,相关关键设备能效提高10%以上,制修订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100项;在重点行业组织推广先进适用技术300项,实施节能减排重大技术示范工程100项,应用普及率提高30%;建设20个国家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具备技术创新、集成服务和产业化推广能力;形成节能减排相关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20个以上,形成一批节能减排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创新团队,完善国家节能减排技术服务平台。
财政部消息称,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财政部表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是发挥市场机制在污染物减排中作用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有利于污染物总量控制,也有利于企业减排经济价值市场化,即企业新增加的排污权需要向政府或其他企业购买,老企业采取减排等措施形成的富余排污权(企业取得政府认可排污权超出企业实际污染物排放数量部分)可以出售,从而促进节能减排机制长效化。
国家节能中心近日发布“中国能效之星”第二批四星级用能单位公告。第二批四星级用能单位共13家。北京占据11席,其中包括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在内的大学占据9席,其余2席是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省的2家单位是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陕西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月26日宣布,中国石化页岩气勘探开发取得重大突破,将在2017年建成国内首个百亿方页岩气田——涪陵页岩气田。这标志着我国页岩气开发实现重大战略性突破,提前进入规模化商业化发展阶段;标志着我国页岩气开发比原先预计的10年实现规模开发的时间大大缩短。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工作专项监督的通报,已安装供热计量装置但未实现供热计量收费的面积约为5.1亿平方米,约占全部装置安装面积15亿平方米的34%,造成了严重浪费。专项监督发现,部分省区市新建建筑没有安装供热计量装置。新竣工建筑面积4.09亿平方米,其中未安装装置的面积占21%。
为贯彻落实好《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海南省今年将完成太阳能热水系统规模化应用693万平方米,其中,三亚、海口、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琼海等市县占大头,分别为135万、130万、70万、40万平方米,并将各市县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和节能减排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关于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规模化应用的通知》是海南省政府于2010年1月引发的。
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于4月2日在武汉启动。据悉,2014年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为3.24亿吨,138家耗能大户企业被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2014年3月17日,湖北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湖北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暂行办法》和《湖北省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湖北成为继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天津之后,第六个正式启动碳排放权交易的试点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