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英胜
落实督学责任 发挥督导实效
●阮英胜
近年来,保康县积极探索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实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推进督导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取得了一定成效。
完善制度,规范督导行为。结合工作实际和保康县推进生本教育改革的要求,修订完善了《保康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方案》和《保康县督学聘任及督学责任区管理办法》,对督学的任职条件及管理、督学的职责与权利、督学责任区的工作方式与管理、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将近年来国家、省市颁布的一系列教育督导方面的主要文件编印成《保康县教育督导工作手册》,督学、督导干部及学校管理人员人手一册,确保依法依规行事,规范督导行为。
挂牌公示,明确督导职责。按地理区位和学校数量,全县109所学校和幼儿园划分为4个县级督学责任区,每个责任区安排3名督学,并明确1名组长。督学每届聘期3年,目前已聘任两届。现有兼职督学14名。兼职督学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县教育局联合下文,并颁发督学证。统一制作了“保康县督学责任区公示牌”,在全县所有学校大门口醒目位置悬挂,向社会公布责任区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电话、主要职责及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监督电话,以方便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咨询、投诉和监督。开学检查、学校督导评估、年终目标考核等各项督导检查活动,都以督学责任区划分检查组,局领导带队,督学和局股室人员参加,切实发挥了督学作用。
开展活动,发挥督导职能。坚持专项督导与综合督导相结合。围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办学行为、安全管理、开学保障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和随机督导,形成了教育督导工作常态化。《督学责任区督导检查记载表》由被督导学校负责人和督学双方签字,一式两份,现场反馈。检查结束后,汇总、列出问题清单,及时下发督导通报和整改通知书,督促各学校限期整改。综合督导评估从办学方向、办学条件、队伍建设、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五个方面进行,全面了解学校办学思想、发展规划、办学行为、队伍建设、教育质量、标准化建设、关爱工程等情况,把脉问诊,并开出药方。综合督导目的是进一步促进学校加强教育管理,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推动全县义务教育逐步实现优质均衡发展。
创新方式,增强督导实效。建立了保康教育督导网络平台,工作部署、信息报送、意见反馈等都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实现了信息化管理。有关教育督导法规文件、学校专项督导检查通报及综合督导评估报告等,及时在教育局网站和教育办公自动化平台上予以公布。在综合督导评估中,我们除采取通常的听(听汇报、听课)、查(查资料、教案、作业、课表、作息时间表)、看(看校园环境、教室、功能室、食堂、设施、课间活动)、问(问卷调查、个别访问)、谈(召开座谈会)、评(综合评议、量化打分、反馈意见)等方式方法外,还针对阳光体育项目尝试进行现场抽样测试,即抽取各小学六年级和各初中八年级一个班学生,从50米跑、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一分钟仰卧起坐4个项目中自选3项进行现场测试,对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现场评分,并下发测试情况通报,以促使学校真正重视学生体育锻炼,落实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
2016年开始,保康县实行责任区督学轮流撰写督导评估报告制度。责任区督学担任中心发言人进行现场反馈,提高了督学工作质量和水平。督导评估结束后,及时印发督导评估报告,督促学校切实抓好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评估结果和整改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从而保证了督导实效,树立了督导权威。
实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后,全县各中小学校办学行为逐步规范,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区域教育质量整体提升。2015年,保康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以高分通过国家评估验收,并被省政府授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称号。
(作者单位:保康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责任编辑 鄢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