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用软件知识产权的经济学分析

2019-03-20 00:35吴晨颖向贞辉冯则达沙柏慧孟施羽
商情 2019年4期
关键词:公共性博弈知识产权

吴晨颖 向贞辉 冯则达 沙柏慧 孟施羽

【摘要】作为知识产品的应用软件,具有研发成本高、复制成本低的特点,以及无形性、公共性等经济特征。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完善、执法监管不严以及高昂维权成本,助使软件侵权事件的频发、盗版现象的泛滥。本文借助文献分析与理论分析,了解知识产权的特点与发展现状,欲从经济学角度揭开软件侵权行为的动机以及提出相应的解决应对方案。

【关键词】知识产权 公共性 博弈 成本与收益

0引言

无论是对个人来说,还是对国家而言,知识产权都是一笔无形的财富。远观国外,欧美等发达国家十分重视各类知识产权的保护,而在中国由于各方面的不完善不健全,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在知识产权日益被重视的今天,我们身边仍然充斥着许多盗版应用软件,这不仅是我们日常生活中还是思想观念上,都严重束缚着我们的知识产权意识,不利于整个社会的知识创新。所以,对我国应用软件知识产权的相关研究显得十分必要。

1知识产权的概述

1.1知识产权的内涵

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享有的财产权利,是人类智慧创造出来的无形的财产。知识产权的行为主体是人,知识产权的承载客体是知识产品。

1.2知识产权的外延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的界定:

知识产权分为:版权与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披露过的信息的保护。

1.3知识产权的特征

1.3.1知识产权的法律性特征

第一,专有性。专有性是指在法律等保护的形式下,除非权利人本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其他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专有性保护是制止不正当竞争的一种手段,也是对权利人所有权的一种有效保护。但也使知识产权具有了一定意义上的狭隘性,损害了社会效用。

第二,地域性。地域性是指知识产权只在产生的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地域范围内有效。因为法律只限于一个特定的国家和地区及其他特别组织协定,因此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具有明显的地域范围限制。

第三,时间性。时间性是指法律对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的保护具有时间有效期限制,超过有效期便会共享该项知识产权智力成果。通常各个国家会根据自身情况的不同对时间进行不同的界定。

1.3.2知识产权的经济性特征

第一,无形性。无形性是指知识产权不完全具有实物形式,是被人创造出来的无形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承载客体是知识产品或其他形式的智力创新创造成果。

第二,公共性。公共性是指作为知识产权承载客体的知识产品具有消费或使用上的非竞争性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因为知识产品无形性与复制成本低的特点,使知识产品在缺乏法律监管和保护的情况下极易广泛流通,供人们免费使用,犹如公共物品一般。

第三,效用性。效用性是指对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支配权以及对其授权转让或挪作其他用途而给权利人带来的收益和效用。如:作为资产出资设立公司、进行质押融资、进行交易买卖以及其他形式的经济收益。

2知识产权保护对于经济发展的意义

2.1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技术创新

知识产权保护可以较大程度地实现产权私有化,提高创新者的个人效益。在法律的保护下,发明创造者与专利持有者可以利用专利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等权利实现巨大的经济收益。这对提高人们从事发明创造具有很大的激励作用。

知识产权保护可以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形成良性竞争、保护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市场的创新发展、肯定创新产品和产业的发展价值,推动以创新主导的市场格局蓬勃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也响应了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使市场发挥竞争激励创新的根本性作用,增强市场主体创新动力,从而带动经济增长。

2.2知识产权保护是构建创新性经济发展的需要

创新型经济是指以知识和人才作为依托、以创新为主要的驱动力、以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新技术和新产品为着力点、以创新产业作为标志的经济。它体现了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要求。

构建创新性经济最重要的就是实现增长方式转型,从主要靠物质投入的推动转向创新要素驱动。要实现创新要素驱动就必然需要提倡万众创新、知识经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来维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激励更多的人投入创新活动,才能使创新性经济稳健发展,从而拉动经济增长、推动经济转型。

2.3知识产权保护是改变经济发展模式的重要内容

知识产权保护是改变经济发展模式的重要内容与重要手段。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以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为主,这种经济增长方式消耗高、成本高、效率低、经济效益低,产品创新性低,不利于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由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集约型经济发展方式,着力于技术创新、增强经济发展动力、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推动经济模式的革新,促使经济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3我国应用软件知识产权发展及保护、侵权现状

3.1应用软件知识产权发展现状概述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2010年至2017年,全國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稳步提升。以2010年为基准100,2017年较2016年增加18.0个点,达到218.4。其中,知识产权创造发展指数为216.5,较2016年增加27.0个点;运用发展指数183.3,较2016年增加4.9个点;保护发展指数达到232.9,较2016年增加16.3个点;环境发展指数240.9,较2016年增加24.0个点。

第一,国际方面。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水平位居世界中上游,2016年超越法国、丹麦、新西兰,世界排位由第14位上升至第 10位。较2015年,我国的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总指数得分从57.73提升至61.91,与知识产权强国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第二,国内方面。国家版权局近日通报的2017年全国著作权登记情况报告显示,2017年我国著作权登记总量达2747652件,其中,作品登记2001966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745387件、著作权质权登记299件,相比2016年的2007698件,同比增长36.86%。

根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信息统计显示,2017年全国共完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745387件,同比增长82.79%,登记数量继2016年达到40万件后,连续跨过50万件和60万件整数关口,一举突破了70万件。

从热点类别软件登记情况来看,2017年游戏软件、金融软件、APP、教育软件、医疗软件、物联网软件、地理信息软件、云计算软件和信息安全软件登记数量均较上一年度有不同程度提升。其中,APP登记154977件,约占全国软件登记总量的20.79%,相比其他类别软件登记数量最高;金融软件登记38248件,同比增长133.95%,是增长最快的类别之一。另外,地理信息软件登记17780件,同比增长75.78%,增速较上一年度提升约50个百分点,呈现出高速增长的发展态势。

可见,从供给方的角度而言,科技的发展带动创新的热潮,知识产权数量不断再创新高,应用软件的知识产权愈加重要。

第三,企业方面。企业发展与知识产权密不可分,知識产权与行业的未来发展休戚相关。广州酷狗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荣获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主办的2017“十大中国著作权人”奖,作为唯一入选的网络音乐企业,酷狗在17年对原创作品的版权登记已经超过260件,在支持版权尊重作者的基础上,为网络音乐产业提供版权示范,推动音乐产业健康发展。酷狗能够获得快速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

第四,个人方面。根据我们的调研,调查人们对正版盗版的使用偏好,正版与盗版选择的比例约为9比1。说明绝大多数人在对应用软件版本的选择上都趋向正版应用软件,选择盗版应用软件的人数只占此次调查的10.19%,说明消费者对正版的消费偏好大于盗版的消费偏好。结合知识产权环境发展指数从2010年的 100提升至2017年的 241.2。2017年较2016年数据大幅提升,这与知识产权制度环境的不断优化,服务机构、人员数量逐年稳步提升以及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快速提高是分不开的。

3.2应用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及侵权现状

令人忧虑的现象是,2017年全国专利行政执法办案量 6.7万件,同比增长 36.3%;”剑网”行动检查网站 6.3万个,删除侵权盗版链接 71万条。全国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一审案件 21.35万件,审结 20.30万件,分别同比增长 40.37%、38.38%。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2510件 4272人,起诉 3880件 7157人。公安机关共破获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 1.7万起,涉案金额64.6亿元,挂牌督办 44起重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应用软件的一个显著特性是:研发时投入的成本高而研发后复制的成本低。这个显著特性使得应用软件的侵权普遍而又隐蔽,随着数字技术突飞猛进地发展,复制和传播数字产品变得越来越容易,中国的盗版现象也变得十分猖獗,盗版率也一直居高不下。据商业软件联盟发布的最新软件盗版率报告显示,2017年中国应用软件产业盗版率大约为78%。根据美国海关的统计,美国海关每年查获的盗版软件80%来自中国。根据我们的调研,66.67%的调查者选择盗版的原因是因为正版软件价格过高。由此可见,应用软件侵权的绝大部分原因是因为正版软件价格超过我们对此的心理账户。

在中国,大部分的国人已经习惯了搭便车,不付费的应用软件侵权使用环境,不付费已经成为社会不成文的潜在共识。但是潜在的成本缺不可避免,软件中植入广告,劫持浏览器主页为一些网页游戏、赌博或者是色情页面都是开发者的盈利方式,而最新最“官方”的盈利方式则是捆绑安装,这让许多本身免费的软件都能让开发者从中获益,消费者在习以为常的侵权活动中也不自知地付出成本。盗版侵权虽可怕,但可怕的是大众普遍接受的侵权共识。

在几乎人手不离的淘宝中不难发现一些售卖侵权信息的“宝贝”,输入关键词只需几元钱就可以获得几乎所有知名软件的破解版,去广告,乃至迅雷、爱奇艺、百度云的会员破解与限速解除,这种销售渠道非常容易就让一个普通买家变为“资深侵权人”,从此对破解软件产生依赖。然而,目前涉及到此类应用软件侵权的诉讼少之又少,因为维权成本极高,却很难收到良好的结果,这也是该类侵权行为难以淡出公众视野的原因。

令人可喜的现象是,我国深入开展“护航”“雷霆”“清风”等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设立 14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网络覆盖全国大部分地区。如图2-1所示,知识产权保护发展指数由2010年的100上升至2017年232.9,表明这期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有了大幅改善。该指数在2012年后超过200,代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上了一个新台阶,随着时代的发展大家越来越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4我国应用软件知识产权侵权的原因分析

4.1理性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曾提出理性人的假设,他赋予了理性人两个特质:利己、理性,每一个人都力图以最小的经济代价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在软件市场也是如此,具有创新创造能力的企业或个人选择不劳而获,盗用他人成果以谋取自身利润。不具备创新创造能力的经济主体则选择使用盗版软件获得效用最大化,从而导致软件知识产权遭受侵犯。

4.1.1企业的利润最大化

作为知识产品的软件具有外部性。正的外部性体现在人们可以免费使用软件、企业能够免去创新成本,提高社会效益。负的外部性表现在进行创新的企业付出巨大成本,却最终成果被盗用,收益为负。

正是基于这样的情形,企业之间最终会进行博弈,在创新与不创新中做出选择。

假设市场上的两家软件开发公司A、B,它们拥有差不多的技术水平,且两家企业每年均有2单位的收入,若两家企业都进行开发创新,各需要5单位的成本,但可带来10单位的额外收入,若A企业创新而B不创新,则B企业可直接盗用A的创新成果并用更低的价格在市场出售,占据A的市场份额,给自己带来16单位的额外收入,而A企业受B的影响,只能获得4单位的额外收入。其支付矩阵如下:

企业出于自身利润最大化的理性考虑。对A来说,无论B是否创新,A的占优选择是不创新。同理,对于B来说,无论A是否创新,B的占优选择也是不创新。最终达到(不创新,不创新)的纳什均衡,而并未达到(创新,创新)的帕累托最优。

4.1.2个人的效用最大化

软件给人们带来的效用可以用使用价值、价格、时效性三个指标来进行衡量。使用价值指的是软件的功能、质量以及配套的售后服务;时效性指的是软件进入市场的速度以及可使用的时限;价格指的是购买软件需花费的费用;

利用以上三个指标分别对正版软件与盗版软件给人们带来的效用进行比较分析。从使用价值来看,正版软件带来的效用大于盗版软件;从时效性来看,盗版软件带来的效用大于正版软件;从价格来看,盗版软件带来的效用大于正版软件;

其中,价格是影响人们从正版、盗版软件中获得效用多少的最重要因素。通過将选择正版、盗版软件人群与价格因素进行交叉分析,可以发现:结果没有表现出显著性(X2=3. 239,p=0.072>0.05),选择正版软件的人群与选择盗版软件的人群一样,均绝大多数人认为价格是影响他们选择的主导因素。

因此,盗版软件巨大的价格优势使得其效用更大。人们出于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理性思考,通过对效用进行衡量,从而选择使用盗版软件,侵犯软件知识产权。

4.2成本与收益

任何一项活动与行为的实施都伴随着相应的成本与收益,只有在收益大于成本的时候,人们才会选择开展活动。

4.2.1侵权者的成本与收益

对于侵权者而言,他们的成本分为必然成本与法定成本两项。必然成本指的是侵权者盗用、模仿正版软件或在市场上搜寻盗版软件所需要花费的必须费用;法定成本指的是法律法规的实施执行给侵权带来的代价。他们的收益则是可以免费获得软件的使用价值或用盗取的知识产品谋取其他利益。

因为模仿正版软件与搜寻盗版软件十分容易,且法律的不完善与监管的不到位,使得侵权的成本极低。而因此带来的收益却是较大的。故侵权活动得以被实施。

4.2.2所有者的成本与收益

对于软件的所有者而言,在软件知识产权遭到侵犯时,因为调查取证手段缺乏、侵权数额证据难以取得、诉讼赔偿难以弥补损失、法律诉讼时间漫长,经费支出、心力支出、精力支出过高,导致维权成本十分高昂。而维护知识产权所带来的回报却无法弥补维权成本。因此,软件所有者也不会选择维权,而是任由盗版现象泛滥。

4.2.3知识产权保护的成本与收益

4.2.3.1产权界定的成本

产权指的是所有者依法对自身财产拥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

产权界定活动确定了经济主体对其财产的占有方式、程度和范围,明确了在交易过程中各方主体受益多少、受损多少,以及对其他人造成的损益的平衡补偿规则。

若对软件实施知识产权保护,首先需要进行产权界定,识别该软件涉及了哪些具体的权利以及明确相关的损益补偿规则。因为软件的知识产权通常涉及范围很广,如:软件的程序涉及到著作权;软件中蕴含的技术手段涉及到可申请专利;软件的界面设计以及名称涉及到商标权。所以,如果想对某一个软件实施产权界定,需要对该软件中的各部分内容进行界定,其过程是非常复杂而繁琐的。而当今软件市场中,各式各样的软件层出不穷,软件的内容也在快速变化,使得对软件的产权界定愈加复杂。

4.2.3.2防止侵权的成本

软件购买者拥有软件的使用权,但是却不具有复制软件以及将软件提供给第三方的权利。在互联网技术发达的现在,软件的复制、模仿、盗用十分容易。软件厂商多卖出一份软件就需要多承担一份被侵权的风险。为了防止侵权,厂商与政府就需要去限制每一位购买者的行为,保证购买者没有做出侵权行为。购买的人数越多,防止侵权的成本就越高,以至于到最后厂商与政府都失去了保护该软件知识产权的动力。

4.2.3.3私有产权的成本

软件具有外部性以及公共性的特点,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情况下相当于公共物品,人人都可以免费的获取与使用。对软件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实际上是将软件外部性内在化、软件的产权私有化。从而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达到鼓励开发者从事软件研究开发工作的目的。

但产权的私有化也会带来相应的成本,如:因为软件受知识产权保护而其他人只能重复研发带来的社会资源浪费;软件厂商垄断市场带来的社会福利损失;

重复研发带来的资源浪费指的是:软件私有化后,若他人想要获得相关技术而无法获得,只好自己再次重复研发带来的资源浪费。

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使软件完全私有化,软件厂商垄断市场,与完全竞争市场相比,在垄断下,价格较高且消费者购买量也较少。还会带来无谓损失,损害社会效益。

垄断市场中,厂商在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之处生产,因此价格和产量分别是Pm和Qm。竞争性市场中,价格在平均收益曲线与边际成本曲线的交点处决定,因此价格和产量分别是Pc和Qc。当均衡点从M点移动到N点时,消费者剩余减少A+B,生产者剩余增加A-C,剩余的净损失为(A+B)-(A-C)=B+C,这是垄断势力造成的无谓损失,是低效率的社会成本。

4.2.3.4产权保护的收益

软件产权的保护可以给企业带来商业利益,因此形成促使人们投入创新研发的激励机制,科学技术会进一步得到发展,促进经济转型与创新。

综上可见,为了鼓励创新而实施的知识产权保护背后的成本是巨大的,这也是为什么盗版现象、侵权现象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当保护成本大于保护收益的时候,保护便是无效率的,此时人们就会放弃保护手段的实施。

4.3软件传播渠道特殊

软件作为无形的知识产品,它的传播均借助网络渠道,盗版软件可以在网络上肆意传播,免费供广大网民下载使用。而不健全的网络监管制度使得对盗版软件传播的控制更为艰难。造成盗版现象猖獗。

5解决措施

5.1个人应树立良好的知识产权意识

作为社会重要参与主体的公众应该要树立良好的知识产权意识。首先,应该对知识产权知识有一定的了解,明确各类知识产品涉及到何种具体的知识产权,了解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其次,应该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尊重他人的知识创造,坚决拒绝侵权行为;最后,应该形成维权意识,明确知识产权保护申请流程,在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积极地维护自身利益,打击侵权行为。

5.2企业应加强员工的知识产权专题培训

企业应该加强对内部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开展相关的培训活动,增强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结合实际情况,在公司内部开设相关法律培训课程,促使员工尽快熟悉与掌握专利法、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树立产权意识。

5.3企业应尝试采用技术手段防止侵权

企业作为一个较大的集体拥有丰富的资源与先进的技术手段。所以,有相关技术能力的企业可以尝试采用高级加密等技术手段,来避免侵权现象的发生。如:腾讯视频中所有的视频均为qlv格式,人们无法将其转为其它的格式并予以剪切使用,只能在腾讯视频软件上面观看,很好的防止侵权现象。

5.4政府要健全法律法规监管体系

出于理性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慮,企业会在创新与不创新中选择不创新,个人会在侵权与不侵权中选侵权,作出对自身而言的最优选择。但是在这里,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是相冲突的,个人效用最大化的选择会使得集体利益遭受巨大损失。

因此,政府应该对知识产权市场进行监管与干预,维护市场秩序,鼓励与保护创新,促使市场各主体作出有利于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决定。首先,政府应健全与完善目前的法律法规体系,借鉴其它国家的历史经验,紧跟高速发展的软件市场,弥补存在的漏洞,做到有法可依。其次,政府还应该实施严格监管、严厉执法,绝不姑息任何一起侵权行为,做到执法必严。

5.5政府要建立和健全产权交易市场

因为知识产权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市场运行管理体系的不完善,使得知识产权纠纷诉讼往往带来过高的交易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交易双方因为某些事项无法达成共识、不能缔结合同关系,就非常容易发生另一方侵权的行为。

因此,政府应该建立和健全产权交易市场,为知识产权的交易提供一个“游戏规则”,降低知识产权的交易成本,助使产权交易的双方达成交易。从而促进知识产品得到充分有效的应用,以及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

5.6政府要加强对知识产权意识的宣传

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也是侵权事件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淡薄的知识产权意识让很多人并不知道自己的权益正在遭受侵害,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了侵权。因此,政府应该担起知识产权意识的宣传重任,向社会大众普及相关知识。

2018年10月19日-11月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文献馆开展了三场“专利分类基础知识及应用”专题公益讲座,讲座通过现场授课和网络直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向公众普及知识产权的基础常识。

5.7政府应将知识产权侵权信息纳入社会信用监管体系

从对成本—收益的分析中可以发现,只要侵权行为的收益大于成本,知识产权侵权的机会主义就会盛行。因此,政府应将知识产权侵权信息纳入社会信用监管体系,严厉打击侵权行为,从而提高侵权者的成本,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和强度。

近日,深圳市政府发布了《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在方案中提出深圳要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其中一项重点工作就是推进知识产权守信激励和联合惩戒制度,将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案件信息纳入社会信用监管体系,依规公开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信息。

6结束语

纵观2010-2017年,全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创造发展水平提升加速,应用发展水平增速趋缓,保护发展水平稳中有升,环境发展水平进步明显。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我们正处于互联网发展的新时代,网络的出现与发展极大地改善了我们的生活,但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可复制成本低和传播范围广,对知识产权的侵犯防不胜防,这更要求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应不断加强,单纯的民事行政手段已不适宜互联网时代知产权的保护,我们更加希望从每一个人的心发出改变,站在有情怀的理性经济人角度,呼吁大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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