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暴跌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

2019-03-20 00:35韩金妮
商情 2019年4期
关键词:比特币金融监管

韩金妮

【摘要】比特币是一种虚拟货币,其价格波动对各国造成不小的影响。本文首先简单介绍了比特币的概念,进而分析了近期比特币的价格走势,并且阐述了其暴跌的原因,最后从比特币暴跌事件中得到了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

【关键词】比特币 虚拟货币 金融监管

一、比特币的介绍

比特币是一种虚拟货币,最初由中本聪在2009年提出,根据中本聪的思路设计发布的开源软件以及建构其上的P2P网络。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数字货币。点对点的传输意味着一个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

與大多数货币不同,比特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比特币经济使用整个P2P网络中众多节点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来确认并记录所有的交易行为,并使用密码学的设计来确保货币流通各个环节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与算法本身可以确保无法通过大量制造比特币来人为操控币值。基于密码学的设计可以使比特币只能被真实的拥有者转移或支付。这同样确保了货币所有权与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币与其他虚拟货币最大的不同,是其总数量非常有限,具有极强的稀缺性。该货币系统曾在4年内只有不超过1050万个,之后的总数量将被永久限制在2100万个。

二、近期比特币价格走势

比特币用了近5年时间冲到了1000美元,但从8000美元升到9000美元只用了9天。自从感恩节以来,比特币涨势再次加速,在11月29日再创历史新高,Bitstamp数据显示,比特币价格触及11395美元,今年以来,比特币价格足足涨了十多倍。

然而,在突破了11000美元之后短短20分钟便转头下跌,最低触及8600美元,较历史峰值跌落近3000美元,单日盘中跌幅近22%。也就是说,不到六个小时,比特币就跌入了技术位熊市。对于比特币老玩家来说,剧烈震荡、暴涨暴跌的过山车行情简直司空见惯。价格狂飙、波动巨大,而这也是制约比特币广泛流行的最大因素。巨大的波动性让比特币一方面逐渐失去了结算功能,另一方面已经演变为全球投机客竞相追捧的炒作目标。回顾11月30日一整天的行情,上午比特币的价格有史以来首次突破1万美元大关。然而,这还不算完,比特币在几个小时之后又突破1.1万美元,最高飙升到11395美元的价格,堪称疯狂。但正在吃瓜群众以为比特币会继续疯长下去的时候,它却出人意料的开始暴跌。外媒报道,在攀升到历史最高点之后比特币一度大跌逾20%,逼近9100美元关口。

不过,比特币就是这样,你永远把握不到它的真正走势。因此,比特币的价格波动对各国影响很大。

三、比特币暴跌的原因

(一)国内的ICO融资在本质上涉嫌非法集资

根据现在的监管条例,ICO并没有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来吸收资金,中国央行对很多大量的ICO的项目进行了研究之后才发现,90%以上的ICO项目涉嫌非法集资和主观故意欺诈,而真正的募集资金用于投资项目的ICO连1%都不到,因此,ICO的融资风险巨大。

(二)ICO融资的参与者增加地迅速,涉及了大量的非特定人群

按7月19日市场价格计算,国内的ICO折合成人民币是26.16亿元,累计参与人数达10.5万。但是根据金融科技分析研究机构的有关统计,国内参与ICO的人数却高达200万人,并且这个数字仍在加速地上升。有金融监管人生称“ICO一级市场规模并不大,关键是二级市场交易规模太大了,已经突破1000亿元。这很恐怖,大妈大爷炒币都是通过二级市场。这已涉嫌非法金融活动。”

(三)以ICO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市场的加速发展,已经威胁到了央行的货币发行权

虚拟货币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它并不具备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背后不仅没有主权国家信用背书,还没有与其相对应的资产作为支撑。但是在资本过剩的大背景下,因为虚拟货币最近几年一直走高,产生了很大的收益后,国内的很多投资者争相涌入其中。由于虚拟货币的种类很多,导致了虚拟货币交易市场的活跃,并且也能进行融资、带杠杆的高风险操作。这就变成了央行体系之外的金融市场。

(四)通过打击ICO来警示社会,扭转国内近年兴盛的各种炒作行为

近些年来,国内的市场与国际市场是一样的,资本过剩,市场上的流动性到处涌动,经常制造一些投资的热点。这些的热点在过去还需要依赖于一种实物资产,例如文物、稀有金属、农产品等,但是现在依赖于虚拟的货币资产和虚幻的项目。这种虚拟产品或者是资产的行为,在泡沫破灭之后影响了社会稳定。

四、比特币暴跌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

(一)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比特币实施穿透监管和分类监管

中国已开始着手对比特币交易平台进行监管,逐步通过立法规范比特币交易。我国央行关于比特币交易平台的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比特币平台反洗钱的规范正在推进中。通过立法对比特币等数字货币进行规范,是比特币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区块链技术价值的前提和保障。但要对比特币、区块链领域的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分类施策,应视其行为本质进行穿透性监管和分类监管。

(二)建立以比特币为基础的第三方信用机构,对比特币账户进行监管

比特币通过公开密钥技术进行交易,因此交易中可以做到完全匿名交易,无法跟踪。另外,数字货币交易不通过任何金融或政府机构,没有第三方能够控制数字货币交易。

建立以比特币为基础的第三方信用机构,将比特币交易纳入第三方信用机构(数字资产交易行业自律组织)管辖范围内,对比特币交易所的上线进行登记并进行财务审计,并实名认证比特币交易账户。第三方信用机构对比特币账户的严格把关,有利于跟踪比特币账户,从根源上杜绝比特币非法行为。

(三)建立统一电子货币国际纠纷解决机制,健全比特币交易的电子证据保全制度

比特币建立在一个无国界的大平台上,构建了一个人人参与、所有节点参与监管的去中心化的安全交易系统。然而,比特币交易平台通常是一个网站,网站一旦遭到黑客击破,其后果不堪设想。加强国际合作,联合建立统一电子货币国际纠纷解决机制,把比特币和区块链纳入金融监管的大框架内,将其可控风险降到最低。

目前,比特币、区块链等金融科技的发展还处于早期,在互联网金融发展中面临的信息安全问题,将来在比特币、区块链的发展应用中也都会遇到。比如,交易平台遭受黑客攻击,以比特币支付的勒索病毒事件等。针对上述种种担忧,无需过分渲染风险,而应辩证地看比特币创新应用与金融安全的关系。

总结:总体而言,既要鼓励比特币、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在安全领域的创新发展,也要将其放在监管沙盒的框架内发展。对比特币、区块链领域的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分类分级施策,视其业务本质进行穿透性监管和分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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