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洁
【摘要】上市公司高管持股激励制度于20世纪50年代产生于经济发达的美国。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国外已经将其作为一种对公司经营者有效的长期激励模式,被许多公司广泛应用,但是股票激励模式在我国上市公司内应用并不广泛。目前学者们对股权激励方式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莫衷一是,主要观点有高管持股与公司绩效不显著相关、高管持股与公司绩效正相关、高管持股与公司绩效负相关以及高管持股与公司绩效非线性相关四种观点。
【关键词】高管持股 公司绩效 激励模式
由于制度背景和环境不同,大多数国外学者认为股权激励方式对公司绩效有正面作用,而国内早期研究大多表明高管持股与公司绩效不显著相关甚至是负相关,但随着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公司股权激励能够起到改善公司业绩的作用。下面具体述评四种观点的相关文献。
一、不显著相关
Himmelberg等(1999)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选取美国 1989 -1996年的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高管持股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实证结果表明两者间并不存在显著相关关系。Randoy和 Nielsen(2002)、Ehie和Olibe(2010)的研究也表明持股数量与公司业绩之间并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
袁国良等(1999)以 1996-1997年100家上市公司的数据进行多元回归分析,发现我国目前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持股与公司的绩效基本上不相关。李增泉(2000)以 1999年沪深两市748家上市公司为样本,也得出不存在显著影响的结论,经理层人员的持股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刘广生(2013)实证结果表明实施股权激励对上市公司的业绩提升具有一定效果,但影响不显著。邹新月,李茂卿(2012)认为在控制动态内生性的情况下,高管持股与公司绩效不相关。蔡立新(2014)、俞若安(2015)对创业板公司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发现高管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之间不相关。陶萍等(2016)在分析高管薪酬、企业绩效激励效应与政府限薪令的关系时,发现高管持股对公司绩效不具有显著正激励效,高管持股与公司绩效不相关。
二、正相关
Jensen和Meckling (1976)最早研究管理层持股与公司绩效间的关系,其研究认为对高管实施股权激励能使高管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趋于一致,因此,通过实施高管持股能够降低企业的代理成本,提升公司绩效。Grossman和Hart(1986)认为拥有实际剩余控制权的高管参与公司短期或长期剩余利润的分配,才能使高管与股东的利益追求趋向一致。Mehran(1995)、Baker和Hall(1998)的研究认为,CEO报酬与企业业绩相关性具有明显递增关系,并且认为股票激励对经营者有很好的长期激励作用。Hanson和 Song(2000),Cui和Mak(2002)通过研究发现,高管持股后可以约束自己的行为,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尽量避免损害公司绩效的行为,更加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提高公司绩效。Makri和 Lane(2006)以美国高新技术企业为样本,研究表明CEO持股会使其更加关注公司的技术创新活动,从而使公司的产品在市场上具有竞争优势,最终提高公司绩效水平。
陈志广(2002)的研究认为:以净资产收益率和主营业务利润表现的企业绩效与高管报酬具有明显的线性关系。李维安(2006)研究表明高管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对公司绩效有显著的促进作用。邵若(2013)研究显示使用高管持股对于公司业绩却产生较强的激励功能,提高管理人员的持股比例将有助于驱使高管们努力改善公司业绩。周嘉南、陈效东(2014)的实证研究也表明激励型股权激励有促进公司业绩的作用。
三、负相关
Fame & Jensen (1983)从“管理者防御假说”出发,认为高管持股的增加将会降低公司股票的市场流动性,而较小的市场流动性會增加投资者投资的风险,会增加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从而对公司绩效产生不利影响。
朱治龙、丁立权(2003)通过对某一省份上市公司经营者激励与公司绩效进行研究,研究发现实行经营者持股的公司绩效低于不实施经营者持股的公司,说明经营者持股对公司绩效有着负面的影响。俞鸿琳(2006)研究发现国企中高管持股比例对公司价值有抑制作用。姚伟峰等(2009)运用随机前沿分析模型分析了股改前后高管持股激励对公司效率的影响。发现在实施股改之后高管持有对公司效率有着显著的负面影响。
四、非线性关系
Mc Connell和 Servaes(1990)对托宾Q值与高管持股比例及比例平方进行了多元回归分析,结果发现持股比例的系数显著为正,平方的系数显著为负,即高管持股与企业绩效之间存在倒U型的函数关系。Morck等(1988)的研究发现,高管持股会产生两种效应:一种是当高管持股比例在0%—5%或大于 25%时,利益趋同效应占主导,此时高管持股与公司绩效托宾Q值正相关;第二种是当其处于5%—25%范围内,壕沟防守效应占优势,高管持股与托宾Q值负相关。Hermalin和Weis-bach(1991)以及Griffith(1999)、Barnhart和 Rosenstein(1998)、Migue等(2001)均得出了类似的结论。
陈小军(2007)以 2004-2006年上市信息技术企业作为样本,发现无论是每股收益还是净资产收益率来衡量公司绩效,高管持股都与公司绩效之间存在倒 U型的关系。施晨笑(2012)研究出,发现相对于货币性报酬,高管持股比例在一定范围内与业绩呈正相关,且相关程度超过货币性报酬,但超过一定的范围后则与业绩负相关。许娟(2013)以我国2004-2011年上市公司数据为研究对象,发现不管是从内生性角度还是从外生性角度出发,认为高管持股比例的最优水平为 42%,低于 42%时高管持股与公司绩效正相关,反之则呈负相关。梅世强,位豪强(2014)在研究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高管持股与公司绩效的关系时,发现高管的利益趋同效应和壕沟防御效应同时存在于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中。
参考文献:
[1]袁国良,王怀芳.股权激励的实证分析[J].资本市场,1999(10):37-42.
[2]李增泉.激励机制与企业绩效——一项基于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J].会计研究,2000(01):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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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维安,李汉军.股权结构、高管持股与公司绩效——来自民营上市公司的证据[J].南开管理评论,2006(05):4-10.
[5]梅世强,位豪强.高管持股:利益趋同效应还是壕沟防御效应——基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J].科研管理,2014,35(07):116-123.
[6]蔡立新.创业板高管薪酬、公司绩效与高管离职动因分析[J].商业会计,2014(1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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