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
据报道,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要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发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积极推进产权规范交易,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挖掘闲置低效资产价值,支持兼并重组等其他盘活方式。要创造条件盘活存量资产,积极落实产权界定、手续办理等项目盘活条件,完善规划和用地用海政策,完善市场化运营机制,提高项目收益水平,形成政策合力。要规范有序盘活存量资产,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公开透明确定交易价格,落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工安置等规定,提升专业机构合规履职能力,确保基础设施稳健运营,保障公共利益。
《意见》强调,盘活存量资产要尽快形成有效投资,引导做好回收资金使用,精准有效支持“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等新项目建设,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配套资金支持,促进项目落地实施、形成实物工作量。
《意见》要求,全面梳理各地区基础设施等领域存量资产情况,筛选出具备一定盘活条件的项目,建立盘活存量资产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加强督促激励引导,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或单位以适当方式积极给予激励,对资产长期闲置、盘活工作不力的加大督促力度。
《意见》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共性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区要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拿出有吸引力的示范项目,对参与的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调动民间投资参与积极性,确保将《意见》各项任务举措落到实处。(新华社)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发布
据报道,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紧紧围绕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的要求,设置了4个方面的主要目标:
一是总量目标,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t标准煤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消费增量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
二是发电目标,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kWh左右,“十四五”期间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
三是消纳目标,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分别达到33%和18%左右,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四是非电利用目标,2025年太阳能热利用、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 000万t标准煤以上。
为落实上述目标,《规划》深入实施能源安全新战略,一是坚持以高质量跃升发展为主题,以提质增效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二是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陆上与海上并举、就地消纳与外送消纳并举、单品种开发与多品种互补并举、单一场景与综合场景并举、发电利用与非电利用并举,三是坚持以区域布局优化发展、以重大基地支撑发展、以示范工程引领发展、以行动计划落实发展,重点部署了5个方面的重点任务。(证券日报)
6部门联合发布《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
据报道,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财政部、国家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聚焦重点用能行业、重点用能领域和重点用能设备,分业施策,分类推进,系统提升工业能效水平;加强全链条、全维度、全过程用能管理,强化标准引领和节能服务,协同提升大中小企业、工业园区能效水平;统筹优化工业用能结构、数字赋能等对节能提效的促進作用,全面提升工业能效基础。具体提出7个方面任务:一是大力提升重点行业领域能效。加强重点行业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公辅设施改造等。持续开展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提高网络设备等信息处理设备能效。推进跨产业跨领域耦合提效协同升级。二是持续提升用能设备系统能效。围绕电机、变压器、锅炉等通用用能设备,持续开展能效提升专项行动,加大高效用能设备应用力度,加强重点用能设备系统匹配性节能改造和运行控制优化。三是统筹提升企业园区综合能效。实施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探索打造超级能效工厂。强化工业企业、园区能效管理,加强大型企业能效引领作用,提升中小企业能效服务能力,系统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综合能效水平。四是有序推进工业用能低碳转型。加强用能供需双向互动,统筹用好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等不同能源品种,积极构建电、热、冷、气等多能高效互补的工业用能结构。五是积极推动数字能效提档升级。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对工业能效提升的赋能作用,推动构建状态感知、实时分析、科学决策、精确执行的能源管控体系,加速生产方式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六是持续夯实节能提效产业基础。着力提升节能技术装备产品供给水平,大力发展节能服务,积极构建绿色增长新引擎,培育制造业绿色竞争新优势。七是加快完善节能提效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工业节能有关政策、法规、标准,强化节能监督管理和诊断服务,夯实工业能效提升基础。(中国证券报)
5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
据报道,近日,工信部、人社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未来几年特别是“十四五”期间轻工业发展提供了行动纲领。
《指导意见》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大部分,具体内容可用“6555”4个数字概括,即围绕6项发展目标,部署5项重点任务,实施5个工程,采取5项保障措施。
《指导意见》提出我国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目标:到2025年,轻工业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占工业比重基本稳定,扩内需、促消费的作用明显,服務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增强。具体发展目标有6项:轻工业经济保持稳定运行,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品牌竞争力大幅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绿色发展取得新进步。
《指导意见》提出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5项重点任务。具体包括:强化科技创新战略支撑,加快关键技术突破,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优化标准体系建设;构建高质量的供给体系,增加升级创新产品,提升质量保障水平,强化品牌培育服务,推广新型商业模式;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加快产业链补链强链,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深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快绿色安全发展,全面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引导绿色产品消费;优化协调发展的产业生态,提高企业差异化发展水平,建设高水平的产业集群,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积极融入全球产业体系。围绕5项重点任务,《指导意见》部署了关键技术研发工程、升级创新产品制造工程、品牌培育工程、数字化发展推进工程和绿色低碳技术发展工程5个工程。
为确保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的落实,《指导意见》提出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强化高素质人才支撑、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和加强组织实施5项保障措施。(中国质量报)
3部门启动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
据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3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2022—2025年,聚焦制造业重点领域,建立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加大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政府补贴培训支持力度,推进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优化使用发展环境和激励机制配套支撑,打造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制造业技能人才队伍。
《方案》明确6项重点任务:一是遴选建设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重点开展高技能人才特别是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培训研修,促进制造业技术迭代和质量升级。二是制定制造业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目录,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适当提高补贴标准。三是在制造业企业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通过名师带高徒、师徒结对子、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形式,培养更多技能人才。四是加强制造业高技能领军人才选拔评聘,推动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全部备案纳入培训评价机构目录,对高技能领军人才聘任、评选表彰等予以优先支持。五是全面推进制造业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建设先进制造业等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和优质专业,开发优质教学资源包,加强一体化教材和培训资源建设。六是大力开展制造业品牌职业技能竞赛,聚焦人工智能、工业机器人、机械制造、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职业工种,促进更多优秀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4部门联合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
据报道,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指导和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加强源头准入。
《指南》要求,各地应制定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准入条件,从产业规划、国家政策、地方要求、项目投资、工艺技术、反应风险评估、自动化控制程度等方面提出项目准入规定,解决“怎么选择项目、什么项目能落地”的问题。
《指南》强调,对拟建项目在立项过程中进行决策咨询服务,包括园区预审、市级审核和省级专家评审等环节,由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解决“谁来审”的问题,构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提出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安全审查、安全设施建设、试生产、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主要风险、审查要求和安全风险防控要点,解决“怎么审、审什么”的问题。
《指南》要求,各地要严把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安全关,不得“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不达安全标准的不能上马和开工,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扎实做好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工人日报)
可降解塑料2项新规6月起实施
据报道,6月1日起,2项关于可降解塑料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开始实施。一是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发布《生物降解塑料与制品降解性能及标识要求》(以下简称GB/T 41010-2021),二是《生物降解饮用吸管》(GB/T 41008-2021)。
其中,前者聚焦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生产、使用和监管需求,结合生物降解塑料及制品特点,对生物降解和生物降解率等做出了定义,并规定了降解性能要求、标识标注要求和检验方法。后者是具体的可降解塑料产品标准。
2项标准,尤其前者的标准实施意义重大,是继《降解塑料的定义、分类、标志和降解性能要求》(GB/T 20197-2006)颁布实施之后,时隔16年第一次有关于可降解塑料的国家标准,对区分与鉴别真正的生物降解塑料制品,解决生产、销售、使用和监管等迫切之需提供了依据与参考。
“十四五”上海能源发展力推5个转型
据报道,5月15日,《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下降5%左右,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30%以下;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上升到17%左右;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力争达到20%左右,可再生能源和本地可再生能源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分别力争达到36%左右和8%左右。
《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上海能源高质量发展目标是着力推进5个转型:一是能源发展从集中为主向集中和分布式发展并重转型,推动清洁能源加快从补充能源向替代能源转变;二是能源供需从单向平衡向双向互动转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三是能源结构优化从政策推动向科技与体制推动转型;四是能源资源配置从计划为主向市场为主转型,更好激发企业主体的动力和活力;五是能源设施从单一功能向复合功能转型,促进能源服务从提供单一能源产品向综合服务转变。
此外,《规划》还提出要加快推进上海国际油气交易中心建设;进一步削减钢铁、化工用煤,煤炭使用进一步向发电领域集中;根据燃料电池产业发展需要,在临港新片区、嘉定、上海化工区等区域布局一批加氢站等。(中国化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