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丕照(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法学》 原主编)
你现在翻开的是一本第100 期的《清华法学》。
尽管依旧是一份年轻的法学杂志,但也可以稍微放缓一些脚步,来做一点反思,做一些遐想。
十七年前,当我们院班子几个人代表清华法学院去教育部办理创刊相关手续时,接待我们的同志坦言,他也不确定如何办理各项程序,因为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受理过新办杂志的申请了。然而,杂志的一切筹建工作都进展得十分顺利。《清华法学》 在人们的期待中呱呱坠地了。年轻的清华法学院(尽管院史会追溯到20 世纪20 年代) 有了更为稚嫩的《清华法学》。不敢有丝毫怠慢,清华法学院的首任院长、著名法学家王保树先生担任了她的首任主编。从此开启了《清华法学》 的行进历程。十几年后,《清华法学》 已经成为法学界、法律界的一份令人瞩目的杂志。一位法学界的权威人士曾多次在不同场合说道:“当下有两个‘清华法学’ 现象,一个是‘清华法学院’,另一个是‘《清华法学》 杂志’。都是在短期内得到快速发展。”
《清华法学》 的快速发展,首先得益于她所处的时代。在她诞生前的30 年,一场追求法治的社会变革已经蔚然成风。在改革开放之初,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就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1997 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到2010 年要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011 年3 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其工作报告中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2012 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2014 年10 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要求。在《清华法学》 诞生后的多年中,中央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日加重视,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于2016 年5 月17 日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5·17”讲话),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坚定了信心,增添了干劲。可以说《清华法学》 的诞生与成长是恰逢其时。此为天时。
其次,《清华法学》 的诞生地在清华,血脉源自清华。这不是在炫耀《清华法学》 的根红苗正,相反,这意味着《清华法学》 的办刊人必须付出更多的汗水,才能使《清华法学》 无愧于清华的声誉。在戴着(也许应该说是“被戴着”) 清华的光环的同时,《清华法学》 也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当然,清华精神、清华作风和清华资源也都一直在滋养着《清华法学》。在这样的环境下,《清华法学》 没有理由不办得更好一些。清华法学院复建后,校领导曾问过法学院院长:你们能把清华法学院办成一个什么样的法学院? 院长知道校领导是在关心清华法学院未来的名次,于是思索片刻,回答说:“办成一个与清华大学地位相称的法学院。”这实在是一个睿智的回答。一所大学的院系在社会上的地位终归要与这所大学在社会上的地位相当。法学期刊也是如此。我们只需大概地浏览一下法学期刊的名录,就可以看到这一点。《清华法学》 出自清华,这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事情。此为地利。
逢天时,占地利,《清华法学》 办刊人自然更是不敢懈怠。十七年来,主编、副主编进行了多次调整,责任编辑团队也换了一茬又一茬。但无论人员如何变化,《清华法学》 的办刊宗旨不变,工作作风不变,期刊品味不变。在期刊编辑部,从责编到主编全部由法学院教师兼任。虽然近乎义务劳动,但编辑部特有的工作氛围吸引着大家。为《清华法学》 工作使我们有机会体验到大学教书生涯之外的另一种生活方式。有时我们会为了一篇稿子能否刊用而争得面红耳赤,但从不担心会由此而心生芥蒂。此为人和。
天时、地利、人和,成就了《清华法学》,陪伴她走过了100 期。
站在《清华法学》 100 期的时间点上,我相信她未来的100 期一定会办得更加出色。
办一份优秀的期刊,就应该与作者、读者共同努力去探求真理。习近平总书记在“5·17”讲话中指出,人类社会每一次重大跃进,人类文明每一次重大发展,都离不开哲学社会科学的知识变革和思想先导。〔1〕参见习近平:《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6 年5 月17 日),人民出版社2016 年版,第3 页。马克思主义为我们提供了科学的观察世界的立场和方法,但并未穷尽所有真理。作为一份法学期刊,就应该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引下,以推进人类文明为使命,结合当代中国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推动法学理论的创新,推动人类社会的跃进。
办一份优秀的期刊,就应该与作者、读者共同探索解决重大现实问题的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在“5·17”讲话中指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应该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从我国改革发展的实践中挖掘新材料、发现新问题、提出新观点、构建新理论,加强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加强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以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领域的分析研究,加强对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研究阐释,提炼出有学理性的新理论,概括出有规律性的新实践。〔2〕参见同上注,第21-22 页。作为一份法学期刊,就要关注现实生活中的问题,让法学理论从象牙塔中走出来,服务于党的事业、国家利益和人民福祉。
办一份优秀的期刊,就应该为人才培养作出贡献。习近平总书记在“5·17”讲话中指出,要实施以育人育才为中心的哲学社会科学整体发展战略,构筑学生、学术、学科一体的综合发展体系。要实施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工程,着力发现、培养、集聚一批有深厚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学贯中西的思想家和理论家,一批理论功底扎实、勇于开拓创新的学科带头人,一批年富力强、锐意进取的中青年学术骨干,构建种类齐全、梯队衔接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体系。〔3〕参见同上注,第27 页。作为一份法学期刊,就应该营造一种平等、健康、活泼和充分说理的学术氛围,在推动法学理论创新的过程中,在解决现实法律问题的实践中,注重法学人才的培养,加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
站在《清华法学》 100 期的时间点上,我们不仅可以前瞻《清华法学》 的下一个100 期,我们还可以远眺《清华法学》 未来的100 年。迄今为止,我国似乎还没有历经百年的法学期刊。东吴大学1922 年创办的《法学季刊》 被认为是中国最早的大学法学期刊。2023 年2 月,我应邀出席了由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苏州大学期刊中心共同主办,《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编辑部承办的“纪念《法学季刊》 创刊100 周年暨新时代法学期刊高品质发展研讨会”,了解到,自1922 年4月创刊,到1941 年1 月刊印最后一期,《法学季刊》 共刊印了72 期。王宠惠、吴经熊等执教东吴的法学名家都在《法学季刊》 发表过有份量的论文。由于东吴法学院是近代中国比较法学的重镇,其创办的杂志具有明显的全球视野、开放取向和批判精神,成为民国时期最著名的大学法学学术期刊。遗憾的是,受当时各种条件的限制,这份百年前创刊的法学杂志只存续了不到20 年。
虽然尚未发现我国有历经百年的法学期刊,但走过百年历程的非法学类社科期刊确是有的,其中首推的应该是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于1923 年10 月20 日创办的机关刊物《中国青年》。该杂志是“五四”之后最早提倡“革命文学”的刊物之一。《中国青年》 积极引导广大青年关心社会现实,接近工农群众,投身革命斗争。〔4〕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文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 年版,第1271 页。恽代英、肖楚女、林育南、任弼时等著名共产党人都曾先后在该刊担任编辑。1948 年复刊之后,《中国青年》 在鼓舞青年人投身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先后推出雷锋、王杰这样一些影响了我国几代人的英雄人物。“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国青年》 又最早为“四五”事件平反发声,并发起了一场影响广泛的“潘晓之问”的大讨论,有力地推动了当时的思想解放浪潮。〔5〕参见黄东英:《〈中国青年〉 在第一次国内革命中的读者定位》,载《编辑学刊》 2014 年第1 期,第76 页。《清华法学》 若想办成百年期刊,也许可以从《中国青年》 身上获得启迪。
说到《中国青年》,很容易会联想到《新青年》。这份一百多年前创办的刊物,虽然只生存了11 年,但却成为“五四”新文化运动和中国现代文学和文化思想史上最重要的刊物之一。她所刊载的那些优秀的作品在一百多年后的今天依旧陪伴在我们身边。1918 年11 月,李大钊在《新青年》 上发表了《庶民的胜利》 和《Bolshevism 的胜利》 等文章,较早地引进并传播了马克思主义思想。1919 年“五四运动”之后,《新青年》 逐渐成为宣传马克思主义的思想阵地。1923 年6月改为季刊的《新青年》 成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理论性机关刊物。主编瞿秋白翻译的《国际歌》 的中文歌词在《新青年》 上首次发表。除了李大钊发表的宣传马克思主义的文章之外,在《新青年》 上刊发的其他许多文章也都深刻地影响了我国几代人。例如陈独秀的《〈新青年〉 罪案之答辩书》 《驳康有为致总统总理书》 《宪法与孔教》 《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 《驳康有为共和平议》 《复辟与尊孔》,鲁迅的《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 《我之节烈观》 《狂人日记》 《孔乙己》 和《药》 等。《新青年》 在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同时,还就孔教问题、道德问题、妇女问题、婚姻问题、个性解放问题等进行深入的讨论,为中国即将发生的伟大社会变革提供了思想和舆论上的支持。
由此看来,百年期刊固然值得追求,而百年佳作更是值得期许。一篇优秀的作品应该经得起时间的消磨。10 年、50 年、100 年之后还有人阅读,还能引人思考的文章才是真正的好文章。有人说,当下的中国是一个格外注重评估考核的国度,各种评估考核渗入社会的各个层面、各个角落。学术期刊也难置身其外。不是说对期刊的考核和评比没有必要,也不是说各种评比指标都不科学,只是觉得杂志的后面紧紧地跟着“监工”,会影响将全部心思放在遴选优秀文章上。何不将考核的目光放得长远一些,让岁月对杂志所刊发的文章进行筛选,加以淘汰。如果你刊发的文章在50 年后还有阅读价值,这篇文章就可以与1978 年5 月11 日发表在《光明日报》上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媲美;如果你刊发的文章在100 年后还会给人以启发,这篇文章就可以与1918 年11 月发表在《新青年》 上的《庶民的胜利》 比肩;如果你刊发的作品在200 年后还会有广泛的读者,这份作品就可能具有《红楼梦》 般的价值;如果你刊发的作品可以历经千年而仍然受人喜爱,那就堪比优秀的唐诗宋词;更有伟大的经典经得起2000 年风雨的冲刷而不褪色,例如《史记》。《清华法学》 或许可以朝着这样的方向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