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靖雯
(天津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000)
回顾我国近代历史进程,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构建是一条重要的线索。近代西方列强入侵引发了国家和民族危机,中国人在谋求自救的斗争中萌发了民族意识。抗日战争时期,面对国内复杂的民族关系和日本帝国主义的思想奴化,中国共产党追求民族平等、探索民族区域自治道路、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凝聚各民族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共同探索国家出路。
19世纪中后期,“民族自决”理论成为反抗民族压迫与殖民统治的思想武器,有力地推动了世界民族解放运动。“民族自决”主要指“国际社会中的各个民族拥有按照本民族的意志和愿望来决定自己事务的权利”[1]。马克思、恩格斯充分肯定了“民族自决”,马克思在1865年国际工人协会伦敦代表会议上谈论波兰民族问题中指出:“必须在运用民族自决权原则的基础上,并通过民主和社会主义基础上恢复波兰的办法,来消除俄国佬在欧洲的影响。”[2]马克思、恩格斯多次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视角出发探讨民族问题,指出民族压迫更是阶级压迫。列宁基于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民族问题的分析,进一步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自决”的理论。俄国十月革命中,俄国各民族在无产阶级的带领下,以列宁“民族自决”理论为武器,批判沙皇专制的大俄罗斯民族主义,摆脱了民族压迫,建立了各民族平等的苏维埃政权。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马克思主义有关“民族自决”的思想也随苏联国际地位的提高得到了广泛传播,为殖民地人民建立民族国家、世界无产阶级革命指明了方向,更为中国共产党争取民族独立,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提供了理论遵循。
在民族危机面前,学术界唤醒民众“民族观念”的呼声也不断高涨。以梁启超为首的学者开始深入探讨我国的民族问题,1939年,顾颉刚在《中华民族是一个》中明确提出:“我们对内没有什么民族之分,对外只有一个中华民族”[3]的观点,这篇文章更是在学术界引起了关于“中华民族”的学术大讨论,费孝通、傅斯年等学者在梁启超的基础之上就“中华民族”的内涵及其特征和发展历程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们虽未就“中华民族是一个整体的”观点达成统一,但就中华大地上各民族是一个相互交融、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民族拥有共同历史记忆和前途命运达成共识,为中国共产党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提供了良好的思想条件。
日本盗用“民族自决”的理论,挑唆少数民族独立。占领中国东北三省后,日本根据其“满蒙政策”炮制出“满蒙非中国论”,将“民族自决”理论偷梁换柱,宣称支持“满洲民族自决”,扶持“伪满洲国”政权上位。同时,为攫取在东北的特权又蓄意挑起朝鲜民族与政府的纷争,为进一步推进“满蒙政策”铺路。1936年内蒙古王公德王在教唆下投靠日本,宣布“蒙古自治”成立“蒙古联盟自治政府”。日本帝国主义不断离间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关系,通过教唆少数民族独立、扶持傀儡政权,一步步实现侵略计划,国内民族关系在日本的挑唆下变得纷繁复杂。
面对内忧外患,国共两党积极凝聚国民民族情感,团结各民族为一体共同抗日。国民党倾向于顾颉刚“中华民族是一个”的理论,推行单一国族论,强调中华民族“一元”,视满、蒙、回、藏为不同的宗族,各宗族地位平等、荣辱与共,共同组成中华民族。国民党用“宗族”概念来替代民族,反击日本借“民族自决”分裂中国的企图,在一定程度上凝聚起了国民一致抗敌的共识。中国共产党深入少数民族聚集区,尊重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差异,积极开展少数民族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广泛宣传民族平等政策,努力弥合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隔阂,号召少数民族与汉族同胞一同投入抗日战争。国共两党借不同形式强调中华民族的整体性,激发了社会大众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中国共产党人对比研析苏联建国的经验,从马克思主义的角度出发重新审视国内民族问题,结合抗战时期的国内形势和民族关系,开始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理论探索。
中共二大将“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4]作为党的纲领,但当时对于中华民族的指向性和特征也相对比较模糊,中华民族时而指汉族,时而是中国所有民族的统称,党的重要文献中也同时存在“中国民族”这一话语词,出于团结各少数民族以完成中华民族解放的需要,中国共产党开始深入探究中华民族的内涵、结构及特征。
1931年,《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的决议案》中指出,中国是一个拥有汉、蒙、回、藏、苗、黎、高丽等众多民族的国家,首次明确了中国民族“多元”这一重要特征。长征时期,中国共产党基于对沿途少数民族聚集区的认识,先后发布了《关于瑶苗民族中工作的原则指示》《关于少数民族中党的基本方针》《回民区域政治工作》等多份事关少数民族的政策性文件,深化了全党上下对各少数民族的认识。1937年8月,毛泽东在《为动员一切力量争取抗战胜利而斗争》写道:“只要四亿五千万同胞一齐努力,最后的胜利是属于中华民族的。”[5]357将四亿五千万同胞与中华民族形成对等关系,这表明毛泽东对中华民族的指向是中国境内汉、满、蒙、回等各民族的总称,且各民族是命运与共的整体。1938年,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杨松在批判式吸收斯大林的《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后发表了《论民族》,从构建民族国家的高度阐述了中华民族的整体性,他指出:“中华民族代表中国境内各民族,因为它是中国境内各民族的核心,它团结中国境内各民族为一个近代国家。”[6]71这在理论层面上理清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这一重要特征。
1939年,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日本进一步推进政治诱降,国民党当局消极抗日,中国共产党在这一关键时期发表了《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开篇便对中华民族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指出中国“是一个由多数民族结合而成的拥有广大人口的国家”“中华民族的各族人民都反对外来压迫,都要用反抗的手段解除这种压迫”[5]623,毛泽东从中华民族发展历史及内部结构、民族精神等多角度对中华民族进行了论述,将中华民族视为一个多元的共同体,唤起了中华儿女的自豪感和自信心,这一篇章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的认识趋于成熟。“中华民族是代表中国境内各民族之总称,四万万五千万人民是共同祖国的同胞,是生死存亡利害一致的”[7]808的结论也成为八路军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至此,中华民族由汉族与众多少数民族共同组成,各民族是一个共同的整体,这一“多元一体”的特征在党内逐渐达成统一。
“大汉族主义”主要表现为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歧视、压迫和剥削各少数民族。如前文所述,国民党秉持其“宗族观”,认为汉族文化才是中国文化的正统,周边宗族受中原文化影响最终同化于汉族,这种观点是“大汉族主义”的表现。在“大汉族主义”的笼罩下,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上没有平等的权力,不被允许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文化和风俗受到践踏。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指出民族矛盾产生的根源就是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从法律层面确定了民族平等的基本原则。1938年10月,毛泽东在六届六中全会上明确提出:“纠正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大汉族主义,提倡汉族人民用平等的态度对待各少数民族人民,培养日益亲善的民族关系,禁止对少数民族使用有侮辱与轻视含义的语言与行动。”[8]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民族思想的指导下,尊重少数民族文化及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调研落后的民族地区发展状况及生活习惯,赋予少数民族在经济、政治方面与汉族平等的权力,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帮助少数民族发展,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他们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逐渐缩小发展差距,为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打下了深厚的政治基础。
中国共产党早期对我国各民族问题没有深度的研究,在共产国际的指导下主张效仿苏联建立联邦制国家。1930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根本法(宪法)大纲草案》宣布“彻底的承认并且实行民族自决,一直到承认各小民族有分立国家的权利”[7]164。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回族人民的宣言》均可看出,在“九一八”事变前,为彻底反对“大汉族主义”,中国共产党支持“民族自决”的对象主要是各少数民族,更关注各少数民族拥有的政治地位和权力,以便更好地联合各少数民族摆脱帝国主义的压迫。然而,正如前文所述,日本帝国主义盗用“民族自决”的理论,挑拨满、蒙、回等民族“独立自治”的阴谋使中国共产党认识到“民族自决”理论若被不当解读会助长民族分裂主义,中国共产党人开始深化民族理论以服务于团结一致共同抗日这一目标。
1938年,杨松在《论帝国主义时代民族运动与民族问题》中指出“民族自决权”不仅包括脱离某一异民族集体的权力,还包括另外某民族自由联合的权力,少数民族可以“不脱离异族集体,不建立单独的独立民族国家,而建立地方的民族自治共和国或民族自治区”[6]406。为与日本帝国主义异化后的“民族自决”相区别,中国共产党开始注重从中华民族整体利益出发,诠释“民族自决”权中与各民族自由联合的权力。随后,《关于回回民族问题的提纲》和《关于抗战中蒙古民族问题提纲》就回族与蒙古族问题进行了具体而深入分析,明确了实行“民族自决”必须建立在对该民族所处历史条件、经济、政治条件的具体分析之上,并开始初步提出建立少数民族自治区域的问题,力争在坚持“民族自决”的基础上实行“民族自治”来争取中华民族内部各少数民族团结一致,将“民族自决”的对象上升为中华民族这一整体,呼吁广大同胞为中华民族自决而斗争。
长征期间,中国共产党与少数民族有了更为深入的接触,对少数民族的分布和基本情况有了具体而深入的认识,基于长征期间对少数民族的调查研究及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理论探索,中国共产党广泛宣传自身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开展“民族自治”的区域性试验,动员全民族投身抗战,开始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实践。
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通过创办各类进步报刊、引导文艺创作为人民服务、创办延安民族学院等多样化形式,面向大众广泛开展抗战动员、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凝聚全民族力量反抗帝国主义侵略。这一时期,各类红色报刊尤其注重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它们通过诠释少数民族与中华民族的关系揭示抗日战争与中华民族命运的关系,以此唤起国民爱国主义情感和对中华民族身份的认同。为回击日本帝国主义编造的中国人种和中国文化的“东来说”,《中国文化》《解放日报》先后刊发了《中华民族及其文化之起源》《中华民族人种的由来》,详细梳理了中华民族相互交流融合的形成过程及中华文化“本土起源,多元一体”的特征,有力回击了中华文化“东来说”的荒谬言论,增进了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
除此之外,中国共产党积极引导文艺创作为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服务,这一时期的文艺作品大量使用民族复兴、中华民族等词汇传播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义勇军进行曲》正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集大成者。《保卫和平》等革命戏剧配合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迫切需要,利用在田间地头的表演宣传党的统一战线政策、传播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进一步开展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延安民族学院应运而生,它以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导向,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融入课堂,培养了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为增进少数民族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构筑人才基础。
由于国民党在抗战时期对少数民族实行不平等不合理的民族政策,少数民族抗战的积极性并不高。随着日本侵略步伐的加快,动员全民族投身抗战的任务刻不容缓。1935年,《八一宣言》发出了“抗日则生,不抗日则死,抗日救国,已成为每个同胞的神圣天职”[7]301的呐喊,切实指出在中日民族矛盾面前,没有任何一个民族能够独善其身,各族人民是共生共存、休戚相关的命运共同体。1937年8月,中共中央发出“动员蒙民、回民及其他少数民族,在民族自决和自治的原则下,共同抗日”[9]的号召,广泛动员少数民族投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一同挽救民族危机。
抗战期间,少数民族同胞与全国人民一道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抗日救亡运动。在朝鲜族聚居东北地区,以朝鲜族青年组成的“打狗队”“特务队”为基础,建立了10余支反日游击队,大量朝鲜族将士随东北革命军奔赴战场。1938年秋,八路军大青山支队挺进内蒙古西部,成立蒙古抗日游击队配合正规部队开展武装斗争。回族人民发出“天下兴亡,穆民有责”的口号,以极大的爱国热情和勇于牺牲的精神投入抗日救亡运动中,其中:冀中军区回民支队更是被毛泽东主席赞誉为“百战百胜的回民支队”。各少数民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热诚投入保家卫国的民族战斗中,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了最大程度的自觉,这也是中国共产党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实践最好的证明。
中国共产党在认识到过去所提倡的“完全的自决权”,即:“少数民族可以自愿加入或脱离中国苏维埃联邦”的理论无法适应团结少数民族抗战的需要后,开始转向“民族自治”的道路,在政治上给予少数民族平等的权力。
1936年,中国共产党基于自身民族理论,在陕甘宁边区的豫海县进行了民族自治的小范围实践,建立了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这是党的民族自治理论的一个重要的区域性实践,为民族自治实践提供了示范作用。随后,《陕甘宁边区政府施政纲领》提出:“依据民族平等原则,实行蒙回民族与汉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平等权利,建立蒙回民族的自治区。”[7]678中国共产党吸收了豫海县回民自治的经验,先后在陕甘宁边区成立2个自治区、3个自治乡、1个自治委员会。在这些自治区域内,少数民族充分行使政治权利,选举少数民族区长、乡长,负责管理自治区内的各项事务,实现了“自己管理自己”的愿望。全边区少数民族2 000多人中有6名边区参议员,边区政府18位委员中有2名少数民族委员,充分证明少数民族政治地位和参政的积极性得到极大提高,实现了与汉族平等的政治权利。虽然“民族自治”实践的范围和规模不大,但切实提升了各少数民族对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认同,为中国共产党赢得少数民族信赖和支持、构筑中华民族共同体打下了重要的政治基础。
抗日战争“使中华民族的觉醒和团结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10],中国共产党在这场伟大的民族战争中取得了马克思主义民族思想中国化的飞跃,党的民族平等、民族自治理论,以及一系列民族政策都体现着创新性、时代性,闪耀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光芒。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防范化解民族领域的风险挑战,还需深入学习党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以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经验为鉴,筑牢人民安全、政治安全防线,以中华民族共同体之力,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共同擎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