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线面体:中华民族共同体视域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广西实践系列之一

2023-05-15 07:03郝国强赵新欣李星莹戚可夫
关键词:交融共同体文化遗产

郝国强 赵新欣 李星莹 戚可夫

(广西民族大学,广西 南宁 530006)

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民族在历史发展中精神价值、思维方式、心理状态交织交融的产物。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已经发展成理论性强、研究视角广阔、研究内容广泛且相对独立的学术领域。但总体来看,前人的研究多集中于单项非遗,缺乏整体性的逻辑讨论。本文在前人丰硕的非遗研究基础上,基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理论框架,结合我国民族工作的具体实践,认为当前的非遗研究应强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研究,淡化族际差别与文化差异的研究,强化共同性与文化共创共生共享共传,并且淡化单一学科、单一地域的研究,而强化多元学科交叉融合的系统性与整体性的研究。

因此,本研究从零散的非遗个案研究中跳脱,以“点、线、面、体”的逻辑框架,重新审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理论线索。其中,点指的是每项具体的非遗,是研究的落脚点,亦是传承创新的起点与归宿,采用的多是单一学科的研究与专业叙事。点与点联结成线,线指的是关系,是各项非遗技艺的联系与区别、借鉴与创新等,其重点落在非遗技艺的文化叙事。线与线的联结而构成面,这是将非遗放置于其所处的流域、通道、走廊等区域,并对非遗背后各民族文化的交往交流交融、文化共创共享共传展开研究,其重点落在非遗传承主体的民族叙事。在点线面的基础上,“体”指结合历史人类学和历史叙事的历时性研究方法,开展多学科交叉融合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研究,讨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耦合的可能性。概括起来,本文旨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背景下,从“点、线、面、体”四个维度重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理论逻辑与研究框架,通过共时性视角挖掘文化共享共生与民族“三交”的现实特征与机制,以及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过程。进而营造多民族共居的文化空间,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一、点:非遗传承与创新的多学科视角

“点”在这里指的是单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从这个角度讲,单项非遗历来是众多学者们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类学的研究向来以细致入微的观察与记录著称,即采用聚焦法进行坐标式的定点研究,通过聚光灯式的照射对研究对象与社区进行清晰的聚焦。[1]自我国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以来,学者们认为摸清非遗保护的关键,就是需要进行大量的田野调查,即在翔实的田野基础上,对各项非遗的现状进行完整记录,然后探讨其变迁并探究其中的规律,从而根据不同类目非遗的特点和规律进行传承和保护。方李莉通过对景德镇传统手工艺的分析,讨论在全球化发展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与传承模式,认为不同国家与不同地区的文化应该进行交融与互动,非遗传承人和传播者也不应该仅局限于当地民众,而是要在不同地区、国家的人们之间共同传承与传播。[2]苑利指出非遗传承的主体是非遗传承人,他们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真正的主人,深深地根植于民间社会。但实际上非遗保护的主体却是政府、学者、媒体等处于外围的社会群体。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切勿令外围的社会群体过度介入,否则容易导致非遗变色、走位。[3]吴凤玲以岫岩满族皮影戏为个案,强调了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可以发挥引导、规划、实施等重要作用,探索出除民间原生态发展传承之外还可以由政府主导与推动进行保护传承的第二条路径。[4]张建世以凉山彝族藏族自治州的彝族漆器工艺、布拖彝族银饰工艺、德格藏族雕版印刷工艺为案例,分析了民族传统工艺遗产变异、兴盛、衰退的三种活态流变类型,认为应当以动态的眼光对非遗的活态流变加以考量。[5]

当前,学者们大多集中在单一学科、单一民族的框架内对某个行政区划范围内单项非遗的传承与保护、功能与内涵、历史与变迁等方面进行研究。虽然不同学科在研究的过程中大多会注重历史文献的搜集与田野调查方法的使用,但侧重点各有不同,民俗学擅长通过对民间文化的研究来探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成、发展与传承方面的问题,强调口述传统的征集。历史学则通过对历史文献、地方志等资料的研究,考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渊源和发展变迁,强调碑刻、口述历史、遗址和考古资料等的重要性。艺术学则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艺术形成、技艺、风格等方面的研究,探讨其艺术价值和独特性,多微观案例少宏观视角。哲学则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价值观、宇宙观等方面的研究,探究其对社会文化的影响,重意义诠释而非实际效用。总体来看,过去一段时间内,非遗相关研究受到了单一民族、单一学科和行政区划的限制,忽略了文化的共生性、共同性、流动性,忽视了非遗背后的民族“三交”与族际互动,尤其是区域之间的文化流动与融合。“过去多少年来把各个民族孤立起来研究的时期可以结束了,因为这已不适应当前我国新形式的发展。”[6]费孝通多次呼吁要扭转学界的民族研究偏重少数民族中单一民族研究的学术倾向。同样,把各单项非遗孤立起来研究的时期已经结束了,因为这已不适应当前“学科融合”的“新文科”的发展需要,不符合非遗传播跨越单一行政区划和单一民族的现实。

二、线:跨民族共创、共享与共传的非遗比较研究

“点”与“点”之间的连接构成“线”,落实到具体的研究上,即是讨论非遗十大门类之中各细分类别之间的共同性与差异性。它不是纯粹聚焦于某种单项非遗的静态观察,而是循着各项非遗产生、发展与变迁的轨迹进行同类项的横向比较,描述其内在的联系与区别,从而进行对比研究与整体观察,在宏观的中华民族共同体视域下发现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文化的共同性和联系。

在全国范围内,以传统音乐中的多声部民歌为例,各民族一些著名的多声部民歌被列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富川瑶族多声部民歌、壮族三唱、苗族哨韵、白族三绝等,这些多声部民歌流传在不同民族与不同地域,唱法上也各有特色,但它们有着诸多共同特点,例如复杂的和声、富有表现力的唱法和富有韵律感的曲调。这些共同特点反映了中国各民族民间音乐文化的共同特征,是各民族文化长期交往交流交融的体现。此外,某项非遗在不同民族、不同地域共同申报立项的现象则更能体现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助于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例如,“禹的传说”“大禹祭奠”分别作为民间文学和民俗类非遗被四川省汶川县、北川羌族自治县、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浙江省绍兴市所申报立项,它生动体现了各民族对中华民族人文始祖精神的认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载体。再如“二十四节气——中国人通过观察太阳周年运动而形成的时间知识体系及其实践”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它同时也作为民俗类国家级非遗被不同省(区、市)不同民族所共享,包括中国农业博物馆申报的“农历二十四节气”、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申报的“农历二十四节气(半山立夏习俗)”、贵州省石阡县申报的“农历二十四节气(石阡说春)”、广西壮族自治区(以下简称广西)天等县申报的“农历二十四节气(壮族霜降节)”、湖南省花垣县申报的“农历二十四节气(苗族赶秋)”,等等。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广西12个世居民族和其他44个民族创造出了独特灿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例如,花山岩画、兴安灵渠、容县真武阁、程阳风雨桥等文化遗产遗迹独具魅力,山歌、彩调、芦笙、壮锦、绣球、干栏建筑等民俗民风别具一格,布洛陀、密洛陀、刘三姐、百鸟衣等传说流传久远,“壮族三月三”“瑶族盘王节”“侗族多耶节”“苗族跨坡节”“京族哈节”等节庆活动丰富多彩。

作为非遗十大门类之一,民间文学中包含了大量的各民族创世神话与族源神话,其中蕴含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世神话是指关于天地开辟、人类和万物起源的神话,族源神话是以各民族讲述本民族始祖来源、民族迁徙、创世过程等为主要内容。在广西,壮、侗、苗、瑶、毛南等民族中流传着盘古创世的神话,如壮族的《盘古创世》、瑶族(蓝靛瑶)的《盘古造天地》、侗族的《古老和盘古》、苗族的《盘皇造万物》、毛南族的《盘古的传说》等,这是各民族长期交往交流交融的结果,也是各民族心理互嵌的有效证明。

此外,在广西各民族族源神话中,以多民族同源为母题的作品占比相当高。例如,葫芦传说是广西各民族普遍流行的族源神话,也是中国南方大多数民族所共有的神话类型,有力证明了中国南方各民族长期以来的文化交流与共生。它一般都由洪水滔天、葫芦避水等要素组成,以表现人类再造为母题,佐证了各民族在诞生之初便存在血缘纽带,是研究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文化资源。在广西三江、融水侗族的葫芦传说中,雷公要将张良、张妹淹死,二人在洪水中幸得葫芦避水而躲过一劫,经过龟、竹劝婚,又经过占卜的神意,两人结婚后张妹生下肉团,传下侗、苗、瑶、汉等民族。此外,壮族、瑶族、毛南族等民族均流传着类似的葫芦神话,不同之处在于人类再造的细节:有些是肉团被砍碎之后不同部位所形成不同的民族,有些是生下几个兄弟,长大后到不同地方发展成不同民族,还有一些是生了瓜胎,从中走出各民族的祖先。[7]不论是哪种类型人类再造的族源神话,都体现了各民族同源共祖,自古以来亲密无间的心理互嵌关系。

织锦技艺是旧时各民族必备的传统手工技艺,也是今天非遗的重要门类之一。截至目前,广西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织锦技艺分别为壮族织锦技艺、苗族织锦技艺、侗族织锦技艺、瑶族织锦技艺等7项。其中,壮族织锦技艺于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织锦技艺形成、发展、复兴的过程,代表了广西各民族的文化互嵌,体现了中华文化的兼收并蓄、互融互嵌,构筑了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从编织技艺的角度来看,广西各少数民族的织锦技艺,生动地诠释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融合气象。一项技艺的产生、演化与其民族主体的地域分布、历史文化息息相关。壮、瑶、苗、侗等世居民族在八桂大地“大散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分布特点,再加上壮锦和瑶锦、苗锦、侗锦的历史同源、织材相同、染料类似、用处一致、图案题材内容相仿,因而广西各民族织锦在织机形制、纺织工具、织锦方法、染织工艺等方面体现了相互交流和融通一体的现象。在纹饰图案方面,各少数民族的织锦纹饰呈现“汉族与各少数民族交融互鉴”“各少数民族之间交融互鉴”的特点,形象地体现了“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的发展格局。“喜鹊”“鸳鸯”“龙”“福”“囍”等体现汉族文化的纹饰在少数民族织锦中备受欢迎,各种蕴含其他少数民族的文化符号和图腾信仰图案也互相成为织锦中的主要设计元素,如瑶族的盘瓠纹、苗族的蝴蝶纹、藏族的宝瓶、莲花、吉祥结等“八宝吉祥”纹也是壮锦重要的图案,反映出广西各民族文化的互嵌交融。

在这种“线”的研究框架中,通过对各项非遗共同性与差异性的比较,可以更好发现文化的连续性与共生性,打破行政区划与单一民族研究的限制,避免过去传统田野调查与个案调查对文化连续性的割裂,进而形成对中华民族文化的整体性、各民族文化的共同性的认识。“在大部分文化最深的根源中,都存在着一种本质上的相似性,即它们是可以被创造的,这种相似性是人类团结的真正起点,可以成为一种人类共存新准则的基础,牢牢将人类维系于各种传统的多样性之中。”[8]在这种视角下,可以认识到非遗实际上是各民族共创共享共传的一种文化。如民族、宗教群体、部落等任何特定的群体,都不应该视作文化的孤体,而是应以一种宽广、动态的眼光来审视。[9]在中华民族共同体视域下,各民族共创共享共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民族在历史发展中精神价值、思维方式、心理状态交织交融的产物,是传播优秀民族文化的主要阵地。而各民族与其他民族交流互鉴的历程,也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基本内核中的过程。

三、面:区域内非遗交融共生的民族交往视角

“线”与“线”的交织即为“面”,以区域的视角(民族走廊、通道、流域与特定区域等)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研究,有助于对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形成更全面、系统的认识。传统的民族学、人类学研究多以村庄、族群与部落为定点的研究单位,是静态的,且有明确的地域性和边界感,若以区域视角将走廊、通道或流域等作为研究单位,则更有助于在宏观、整体、族际互动的视野下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走廊意味着运动和流通,联系着不同的区域,是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通道。人的流动伴随的是文化的流动,走廊、通道与流域的形成,意味着各地不再封闭,外来人口不断涌入。会将文化带到其所到之处,因此,以区域视角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探究,可以充分考虑到其传承性、动态性和社群性。

费孝通先生曾指出:“中国境内的民族集团所在地域至少可以大体分成北部草原区、东北角的高山森林区,西南角的青藏高原,藏彝走廊,然后云贵高原,南岭走廊,沿海地区和中原地区。这是全国这个棋盘的格局。我们必须从这个棋盘上的演变来看各个民族的过去和现在的情况,进行微型的调查。”[10]这是费孝通先生对我国民族棋盘式分布格局的叙述,也是对我国各民族聚居的具体阐释。民族板块具有相对稳定性,作为民族板块之间衔接的民族走廊具有相对流动性,此种相对流动性也令民族走廊在历史发展中成为族际互动、民族交融的一把钥匙。[11]例如,南岭走廊形成于先秦时期,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南岭走廊包括广西东北部、湖南南部、广东北部、江西南部四大片区;广义的南岭“还可向西延伸,即长江与珠江流域的分界线,一直向西至红水河与乌江分界线苗岭,即两广丘陵与云贵高原分界线。这条线包括贵州西南、贵州南部、贵州东南部、广西北部、广西西北部、云南东部等地”。[12]其与西北走廊、藏彝走廊并称为三大民族走廊。后二者的研究,学界已有丰硕成果,但关于南岭走廊的研究多数集中在交通意义、政治经济意义与文化意义,对其区域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屈指可数。南岭走廊跨越贵州、广东、湖南、广西四省(区)边境,所覆盖的地理环境与区域环境决定了其文化线路的复合性,而南岭山脉五大岭口的开通又对南岭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格局产生了巨大影响。走廊内形成的古城镇、古建筑、驿站、庙宇都是各民族在历史上交往交流交融的文化空间,随之也形成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南岭走廊生活着汉、壮、瑶、苗、侗等诸多民族,还包括客家人、广东人、闽南人、湖南人、江西人、辅门人、疍民、都人等大量地缘群体。这些群体可以划进汉族即主体族群,也可归于“百越”即原住族群,还可算作从外迁徙而来的迁移族群。[13]这些人将各自的风俗文化带入聚居地,从而形成了多元文化交融的独特景观。

南岭地区南下移民在不同历史阶段将不同区域的文化与当地文化相互融合,最终发展成多元的南岭文化。跨越不同行政区域和文化板块的南岭走廊,将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中华儿女凝集在同一面文化旗帜下,从而实现民族团结与民族交融。南岭走廊作为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载体,在新时代民族工作的背景下,有必要重新挖掘其空间、社会、文化、经济、心理等方面更高层次的功能研究,即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功能。

从民间文学来看,南岭走廊内的少数民族戏剧在受到汉族文学影响的同时,各少数民族戏剧之间也存在相互交流借鉴。首先,明清时期北方军队南下戍边及战乱的流民南迁,为北方地区的汉族戏曲与南方少数民族剧种交融借鉴提供了时代背景。这一时期,大量的南方少数民族戏剧改编自汉族的民间故事、古典小说,且在唱腔、服饰、剧目结构方面,也呈现民族交流交融的态势。其中《文成公主》《昭君和番》《九官》《李旦与凤姣》等剧目都是各民族间文化交融的有力证明。[14]《九官》讲述了一位名叫九官的汉族青年,某日恰逢雷雨天,跑到壮屋门前避雨,与一位壮族女子相遇相爱,但女子母亲以壮女不嫁汉人为理由拒婚,且给九官出了许多难题,但都被一一化解,二人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李旦与凤姣》中的李旦即是武则天时期郁郁不得志的皇帝唐睿宗。而凤姣这个人物,在不同的剧种中有不同的人物刻画。在侗剧中为侗女,在壮剧中则为壮女。故事讲述了唐睿宗受武则天迫害,流落至柳州行乞,为了生存被迫到大户人家为仆。在此期间得到户主养女凤姣的救助,二人因此生情私定终身。但在唐睿宗被接回长安践位后凤姣遭人迫害、九死一生,唐睿宗前去相救,故事的最后坏人受到惩罚,二人在长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两个剧目虽然讲述的是不同的爱情故事,但都引自汉族题材,且从壮汉通婚、壮(侗)汉互助的故事内容来看,这是典型的文化交往交流的民族叙事。

在服饰制作技艺方面,南岭走廊的各民族很早就掌握了使用靛蓝给纺织物染色的技术,并形成了大量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隆林各族自治县的“隆林蓝靛膏制作技艺”,融水苗族自治县的“苗族亮布制作技艺”“苗族蜡染手工技艺”,三江侗族自治县的“三江侗布制作技艺”,贵州省丹寨县的“苗族蜡染技艺”,等等。蓼蓝,是一种叶子可以做蓝色染料的植物。用蓼蓝的叶子发酵制成的有机染料叫靛蓝。染色技术和地域文化的共同影响,使南岭走廊上的许多民族对蓝色服饰有共同的喜好。蓝色,可以说是南岭走廊上各民族服饰基本的服色。随着人们对靛蓝染色技术的不断认识和改进,染色技术也随之发展到了极致,苗族蜡染和侗族亮布就是对靛蓝染色技术发展的集中体现。南岭走廊上民族交往的频繁发生,使蜡染和亮布的制作并不为某个民族所独有,很多民族在相互学习染色技术之上,又将本民族独特的审美情趣融入纺织物中,从而使南岭走廊上以蓝为基础的服色文化更加丰富。

此外,以民俗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敬老习俗(壮族补粮敬老习俗)”为例,它同样是岭南地区诸多民族共享共传的群体性传承项目,与中华民族“孝文化”一脉相承。崇老敬老是壮族极为推崇的社会风尚:《布洛陀》史诗中有“老人话里有黄金”的诗句;壮族“道德经”《传扬歌》“敬老”一节主要是教育人们如何敬老的内容。补粮敬老习俗盛行于岭南地区壮、汉、瑶、侗、毛南、仫佬、仡佬、水、京、布依族等10个民族聚居区,包括:广西南宁市、崇左市、百色市、河池市、来宾市各区县,以及柳州市、桂林市、贵港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还有云南文山州的壮族聚居区,河池市都安、大化、巴马瑶族自治县的瑶族聚居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毛南族聚居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的仫佬族聚居区,三江侗族自治县独峒地区的侗族聚居区,防城港市江平镇的京族以及与壮族杂居的南宁市、玉林市汉族聚居区,黔南和黔西南两个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布依族,贵州东南三都水族自治县水族聚居区,云南省麻栗坡县猛硐瑶族乡等蓝靛瑶聚居区,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仡佬族聚居区,湖南侗族聚居区亦有补粮习俗。

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文化的表达与文法,其发展是一种动态的过程,这个过程与文化变迁和文化的涵化有关。[15]文化变迁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客观规律,文化为了适应自然与社会环境的改变,发生变迁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反应。“不管是藏彝走廊、河西走廊还是南岭走廊,不同民族或族群创造出各自的文化特性,但同时不同的族群和民族文化又不断地交融共生,形成走廊中不同空间中的共有的地域文化。”[16]文化的传播在人群的相互、持续的接触中不可避免,也正是因为文化大量的相互传播,最终实现了文化的涵化。在我国历史上,商贸、战争、人口迁徙等导致的文化传播都让区域内的文化发生变迁,这种文化的涵化与共生不仅体现在境外文化和中国文化之间,也发生在我国的不同地域和不同民族之间。正是这些共有的文化,促使中华民族形成了不同族群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进而形成现今一个多元的文化共同体。各民族在地理分布上空间互嵌,在文化上共享文化母体,空间互嵌与文化融合为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建立戮力同心的民族情感奠定了基础。从区域的视角进行各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不同于过去单一民族或二元对比方式,更注重多元互动维度下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强调其共时性、统一性及整体性。

四、体:“共同体”视域下非遗研究的历时性视角

“体”是线与线、面和面相互交错、联结的总和。这里的“体”,指的是在点线面前三者以共时性为主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历时性比较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叙事,透过非遗传承的视角见证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立体是一种结构,抛开了时间,不理会古今,不展望未来,这种立体结构是很难想象的。[17]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优秀文化一直嵌入在中国传统文化体系中,是在各个民族发生发展、人民群众劳动创造的过程中一路流传至今的。费老曾提出“三维直线的时间序列(昔、今、后)融成了多维一刻”[18]的理论,即强调做研究不仅要关注当下并进行共时性的思考,还需回顾历史、放眼未来,只有在“昔、今、后”这条动态的三维时间轴上,才能对所研究的问题有更完整及更深层次的理解。“要了解一种文化就是要从了解它的历史开始”“这种文化的根是不会走的,它是一段一段地发展过来的”“中国的人类学研究离不开传统和历史,因为它的历史长,很多东西都是从这里边出来的,因此,许多的问题都要回到这里边去讲起。”[19]

通过对各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历史的梳理,可以看得清其发展的来龙去脉与各民族文化的融合。以广西的“三月三”为例,曾被称作“上巳节”,这是古代中原地区一个重大的传统节日,有着悠久的历史。宋朝以后,中原地区上巳节逐步同清明节、寒食节融合,式微衰弱。但“三月三”却在广西成为一个重要的民间节日流传至今。2014年,“壮族三月三”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为全区人民设立两天节日假期,打造“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品牌,全区各地都举办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至此,“三月三”已经发展转变成为广西各族人民互融互嵌、共同狂欢的全桂节庆。全区各地的“三月三”庆祝活动成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强中华文化认同与中华民族认同、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载体。同样,通过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桂林米粉”与“螺蛳粉”的历时性考察,在广西盛传的“瑶人献药”“阿牛嫂米粉”“老友探病”等民族叙事和历史叙事足以证明,米粉的起源与传播伴随着中华各民族的交往融合的事实;[20]“刘三姐歌谣”中的创世古歌和叙事长歌的文本大多以古壮字记载,而古壮字又是壮族人民将汉字改进创造的本民族文字,且“刘三姐歌谣”中又有许多的汉族故事题材,这也表现出了壮汉文化交融的特点。

再如广西钦州的坭兴陶,坭兴陶最早可追溯至唐代,由于钦州当地陶土质地较硬,在这一时期所生产的陶器多为缸瓦陶,陶器质地较为粗糙。清咸丰年间,陶匠创新性地将优质紫陶泥与白膏泥按比例进行调配,令陶土的可塑性有了新的提高,一些茶杯、烟嘴等小泥器与陶皿开始出现。在民间流传的口述历史中,相传当时有个称作胡老六的陶匠,跟随太平军到达江苏宜兴一带,学习了宜兴紫砂的制陶技术,回到钦州后使用钦州本地的紫泥制作吸烟的烟嘴,大受欢迎,此后这项技艺在钦州传播开来。1939年日军侵华,导致一批陶匠逃往越南避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又返回国内。在这个迁徙的过程中,陶工们带回了越南当时先进的拉坯技术,使得钦州坭兴陶又获得进一步发展。2008年,坭兴陶“窑变”烧制技艺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一批景德镇工匠慕名来到钦州寻求发展机会,将紫砂壶的手拍工艺及其他陶器的浮雕、堆雕工艺与传统坭兴陶烧制技艺结合,极大丰富了坭兴陶陶器的造型。此后,受市场需求等因素的影响,坭兴陶还吸收了建水紫陶的填泥、现代刻字等工艺,最终形成现如今色泽多变、造型丰富、雕刻纹饰精湛的现代坭兴陶制作技艺。透过长时段的历史叙事,才能深刻理解坭兴陶背后所蕴含的时代变迁、民族互动乃至跨国文化交往。文化与社会的形式在本质上与语言学中的语法相类似,人类学家将其看作是一种特殊的文化语法,且此种语法普遍存在于所有文化之间。[21]因此,在对非遗进行研究时,共时性与历时性相结合的视角有助于我们在看到横向的文化共生的同时,还可以进一步理解蕴藏在其背后的民族交融、意义诠释和语法部分。

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还应当在共时性与历时性比较结合的基础上,强调多学科融合的整体性研究。“用全面的整体的观点研究各民族历史上的联系,研究中华民族形成的过程及其发展变化,研究我国这个多民族大家庭几千年里各民族来来去去不断流动的状态和趋势,不要仅局限于现在的五十几个民族的分别研究”。[22]“文化是一个民族的魂魄,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脉”[23],各民族文化认同的形成过程就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全球文化交流交融交锋的趋势背景下,以文化路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其中的关键与核心。

结语

综上所述,本研究强调通过“点、线、面、体”的研究逻辑和框架,旨在构建一个更为完整的非遗研究框架,以期实现对非遗背后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事实的全面呈现,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化基础,提炼中华民族共享的文化符号,进而在中华民族共同体视域下探讨区域内各民族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交往交流交融,挖掘各民族非遗背后的共同性,对推动我国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从而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大理论意义。

基于“点、线、面、体”的研究框架,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大背景下,中华民族共同体视域下的非遗研究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步是把每项非遗的缘起与变迁、功能与内涵、传承与创新等理清楚,特别是要明确将一些逐渐失去传统农牧业社会实用语境的非遗进行抢救性保护和数字化记录,对一些依然有使用场景的非遗进行生产性保护与整体性保护,实现“活态传承”;第二步再将民族的要素放进去,把该项非遗的共创共享共传的民族理清楚,提炼出类似“铜鼓文化”“刘三姐”“三月三”等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符号;第三是将地域的因素放进去,划清非遗传播的地域范围,厘清文化共享的逻辑、民族互惠共生的现状;最后在历时性比较的过程中挖掘非遗的历史叙事,把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理清楚,把中华民族共同体实体形成的文化基础弄清楚,掌握中国南北民族融合的文化印记。如此,非物质文化遗产背后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事实得以呈现,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化基础得以夯实,中华民族共享的文化符号得以提炼。

中华文化以其独特的包容性、开放性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不竭的动力。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文化认同的基础,是最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要条件,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这个过程重要的桥梁与纽带之一。可以从历史、民族、国家的角度,由小及大、以点构线到面成体挖掘各少数民族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资源及文化传统,实现各民族优秀文化与中华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此打好、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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