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机制的系统动力学仿真

2023-12-08 02:40吕云风周晓宏
安徽工程大学学报 2023年4期
关键词:共创子系统协同

吕云风,周晓宏

(安徽工程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目前,我国数字创意产业已进入发展的成熟期,2020年实现产值接近10万亿级(数据来源:中研普华研究院),部分龙头企业已在数字经济领域形成较强竞争力;虽然产业表现出良好的发展势态,但仍存有企业间合作较少、黏性不强、内容质量不足、企业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亟待解决[1-2]。对此,国内学术界提出构建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这一解决方案,并围绕构建必要性[3]、建设作用[4]等方面展开讨论。然而现有研究文献大多集中在理论探讨阶段,缺乏对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如何实现主体协同、共同创造价值的探索。

创新生态系统是由Adner等[5]首次系统性阐述,重视创新主体的协同创新与价值主张的实现[6]。系统内创新主体可以通过开放互动、整合资源以弥补创新劣势,最终实现价值共创[7-8]。价值共创是以价值实现为导向,创新主体间进行多边交互,开展共同创新、创造的过程,是创新生态系统的创新模式变革与价值逻辑重塑的高度概括[9-11]。剖析主体间交互关系,理清系统价值共创过程,明晰相关因素影响,进而归纳出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机制与作用机理[11-12],是当前创新生态系统领域研究热点,主要围绕核心企业主导[13-14]与产学研协同[15]两大视角展开。在核心企业主导视角,王发明等[16]从核心企业协调角度认为,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行为协调机制是指为合理分配价值,焦点企业、合作伙伴企业和政府公共部门之间建立交互关系,并展开有序化协同创新的演进过程,受到收益、成本以及风险等因素的影响。张化尧等[17]则以小米公司为例研究商业孵化型平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机制,分析小米公司与生态链企业的交互关系,考虑人力资源、市场、资金和支持系统等资源要素的影响,归纳小米公司与生态链企业间价值共创过程,得出核心企业的资源基础与一致的利益是系统价值共创的内在动力。在产学研协同视角,解学梅等[15]通过扎根理论分析构建出开放式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模型,并深入分析伙伴选择机制、信任机制、资源整合与优化配置机制、统筹协调机制、风险控制机制、利益分配与激励机制等开放式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机制及其交互作用。既有文献表明,从产学研协同视角可以系统全面地讨论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机制的范畴,但缺乏深入研究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的具体过程和方式。而从核心企业主导视角研究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机制问题,相比于产学研协同视角而言更微观具体,能够从时间维度解释主体参与系统价值共创的过程与方式,讨论相关因素的影响;但现有研究缺乏对具体实践中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的动态变化趋势以及因素变动对其他因素乃至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整体的影响的研究。

综上,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尚处于起步阶段,在系统价值共创机制研究上需关注对具体实践的理论指导,从核心企业主导视角着重探讨系统价值共创的过程与动态变化,以及相关因素的动态影响等问题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因此,本文以核心企业(龙头企业)主导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为出发点,研究其价值共创机制与动态作用机理。首先,基于核心企业主导视角提取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的影响因素;其次,构建系统动力学仿真模型,基于因果回路图静态描述分析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机制;基于存量流量图动态仿真分析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的作用机理。相关研究结论可为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研究的接续性展开提供一定的理论借鉴,为企业参与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系统价值共创提供可能的实践参考。

1 理论基础

1.1 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内涵与结构

结合文化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与数字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等邻近领域研究,可以理解为:核心企业主导下,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是核心企业以获取价值为导向,在与其他创新主体展开多边交互、要素互补过程中逐渐构建的生态系统[6,15,18]。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表现为对价值的创新和创造,价值由数字创意产品的使用价值与体验(交换)价值构成;价值创新是核心企业与其他创新主体协同创新生产数字创意产品的过程,所获取的是产品使用价值;价值创造则包含了两个过程,其一是核心企业协同其他创新主体在产品使用价值的基础上与用户交互以提高产品体验价值并最终从用户消费行为中获取价值的过程;其二则是核心企业向分销商共享数字创意产品,在转化产品使用价值的同时获得产品交换价值的过程[10-11,19]。

在结构上,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包含政府、核心企业、网络信息资源创作者、相关产品或服务提供者、用户、分销商等创新主体[20-21],分为外部环境与内部环境。外部环境中政府是主要创新主体,提供政府补助支持;而系统内部环境中核心企业占据核心生态位,基于自身数字创意业务供需链主导与协同系统价值共创[22]。围绕核心企业的数字创意业务供需链,网络信息资源创作者、相关产品或服务提供者通过提供互补性技术或服务(数字创意中间品、营销服务)嵌入到系统价值共创中去。用户与分销商是系统价值共创的关键主体[23],通过参与价值创造对价值进行转化(见图1)。

图1 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结构模型

1.2 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的影响因素提取

从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内涵出发,数字创意业务供需链分为包含价值创新的内容研发生产环节、包含价值创造的营销与消费环节[24],可将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划分为以内容研发生产环节为主的价值创新子系统、以营销与消费环节为主的价值创造子系统以及核心企业与外部环境。

其中,价值创新子系统关注核心企业与网络信息资源创作者、相关产品或服务提供者等主体间的要素投入组合对价值创新产出的影响,通过文献归纳得出创新资金投入、创新投入意愿等10个影响因素;价值创造子系统则关注用户与分销商的价值转化,面向分销商的消费环节中仅需要数字创意产品投入,而面向用户的营销与消费环节中除了数字创意产品投入还需要网络信息资源创作者、相关产品或服务提供者等主体提供营销服务的拟合投入,回顾相关文献并结合上述两类价值创造过程,归纳出价值创新产出投入、价值创新产出协同等12个影响因素;此外,还需考虑核心企业通过主导系统价值共创所获取的价值增量以及政府主体的政府补助等影响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的因素。共得出22个系统价值共创的影响因素指标,并将其划分到所属子系统,如表1所示。

表1 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的影响因素

2 系统动力学模型构建

2.1 因果关系图构建

确定系统边界是系统动力学模型构建的前提[33]。核心企业主导的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包含:价值创新子系统、价值创造子系统以及核心企业、外部环境等。提出以下理论基础设定:①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的过程是连续的;②在仿真时间内无未知因素干扰且各类因素潜在数量限制不予考虑;③考虑数字创意产品存在资产折旧。得到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的因果关系如图2所示。

图2 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的因果关系图

2.2 价值共创机制静态分析

机制分析包含了对要素存在、行为的过程分析。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的因果关系图如图2所示。由图2可知各因素间的作用路径,梳理主要因果回路有助于理清各子系统中创新主体参与系统价值共创的过程。分析得出有以下5个主要过程如表2所示。

表2 价值共创机制与相关因果回路

(1)价值创新过程:依据回路1~2,指价值创新子系统内,核心企业在内部研发创新的同时,整合相关产品或服务提供者、网络信息资源创作者等主体所提供的数字创意中间品资源,以完成数字创意产品的内容研发生产。该过程中,创新资金投入多寡、数字创意中间品比例、核心企业研发创新水平均对价值创造产出产生一定的影响。

(2)价值创造共享过程:参考回路3,指价值创造子系统内,核心企业通过授权运营并收取授权金的方式将现有数字创意产品与分销商共享。与传统制造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专利共享机制[14]有一定的共通性。该过程中,价值创新产出共享的数量与单位价值共享收益水平的高低共同决定了价值创造共享的增量。

(3)价值创造协同过程:归纳回路4~6,指价值创造子系统内,核心企业通过自主运营与联合运营的方式直接向用户提供数字创意产品,同时在营销环节进行投入,与相关产品或服务提供者、网络信息资源创作者等创新主体协同,提高用户对数字创意产品有关价值的认定,从而提升数字创意产品转化的价值流量。该过程中,价值创新产出协同与企业营销投入的数量均影响了价值创造协同。

(4)核心企业反馈控制过程:依据回路7~8,指核心企业以上年系统价值共创所产生的价值流量为参考,在下年价值创新子系统的投入与自身获得的价值之间进行衡量取舍的过程。该过程中,用户需求满足水平的价值流量大小影响了下年核心企业向价值创新子系统的创新资金投入。

(5)外部环境价值输入过程:分析回路9,以发展数字创意企业、促进企业创新等为出发点,政府通过政府补助的形式对核心企业进行价值输入,以加快企业内容研发生产的进程。该过程中,政府补助的多寡影响了下年核心企业向价值创新子系统的创新资金投入。

2.3 存量流量图构建

基于因果关系图与价值共创机制静态分析,设置状态量为价值创新产出、累积价值创造共享量、累积价值创造协同量、价值累积量,构建系统动力学存量流量图如图3 所示。共计28个模型变量。

图3 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流程图

2.4 数据选择与方程设计

基于数据的可获得性与客观科学性,考虑国内规模以上数字创意企业的统计数据缺失,但数字创意产业上市公司的经营数据相对丰富;不同产业类目的数字创意产业上市公司业务方向不同,其年报数据统计口径存在差异;本文对数字创意产业上市公司进行筛选,筛选条件依次为:①《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与国际专利分类参照关系表(2021)》认定数字创意类业务占比超过80%;②非ST、*ST;③2016-2021年保持年净利润均为正值;④同一产业类目的数字创意产业上市公司满足统计学最低样本数大于5的基本需求。经过筛选,仅有网络游戏板块上市公司数满足条件,共计8家上市企业。网络游戏产业是数字创意产业中文化与数字技术融合度最高的子产业[34-35],在市场规模增速上与我国数字创意产业相对同步[1],目前其市场规模已跃居世界第一[36]。因此,以网络游戏产业为代表探讨数字创意产业内各创新主体共同创造价值的过程,有利于明晰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的动态作用机理,把握我国数字创意产业的发展脉络。

以公司2016-2021年的年度报表为主要数据源,并做以下处理:①以企业数据平均数作为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的数据,其中残缺数据均采取最大似然值法求得;②设置时间单位为年,模型初始时间为1,步长为1,结束时间为9,其他单位统一为无量纲;考察2016-2024年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的仿真趋势。通过多次仿真拟合最终确定模型方程,如表3所示。

表3 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机制研究变量及计算方法

2.5 有效性检验

对比2016-2021年模型仿真数据与系统数据可以检验模型的科学合理性。本文以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的价值流量为检验指标,考察用户需求满足水平的仿真有效性。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误差均小于10%,符合预期。

表4 有效性检验结果

3 仿真模拟与结果分析

3.1 趋势分析

首先,分析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的变化趋势,选取价值创新产出增量、价值创造协同增量、价值创造共享增量、创新资金投入量、政府补助、用户需求满足水平等6个代表性因素如图4所示。

图4 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变化趋势图

(1)对比用户需求满足水平与政府补助的曲线变化,可看出随着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的持续开展,系统内价值流量不断上升,外部环境对系统价值共创的输入性影响趋向式微。

(2)比较价值创造协同增量与价值创造共享增量的曲线变化,可看出相比于价值创造共享过程,系统更倾向于也更容易从价值创造协同过程中获得价值;对比创新资金投入量、价值创造协同增量与价值创新产出增量的曲线变化,可看出系统通过价值创新过程实现价值流量增长变得相对困难;归纳分析可能的原因是随着数字创意产品的同质化竞争激烈,价值创新子系统内企业愈发难以在既定的要素投入组合下实现产品使用价值的增长;用户、分销商面对数字创意产品的体验(交换)价值存在认知差异,用户对产品体验价值的认定可以通过营销活动实现增长[30],而产品交换价值则会随着分销商的生态位上升而下降[19],多因素共振致使价值创造协同过程成为系统内价值流量上升的主要动力源泉。

进一步分析影响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的五种因素变化趋势如图5所示。在仿真环境中,创新资金投入、数字创意中间品、价值创新产出协同以及企业营销投入等因素均正向作用于用户需求满足水平,而核心企业研发创新的影响有限。其中,2016-2018年创新资金投入与数字创意中间品对用户需求满足水平的促进作用显著,2019年后企业营销投入的促进作用更为明显。但随着仿真的持续,企业营销投入增速明显快于用户需求满足水平增速;可能的原因是通过营销活动可以让更多的用户参与系统价值共创并促进用户消费行为的发生,但随着数字经济逐渐从增量市场进入存量市场,存量用户对营销活动的应激反应逐年减弱,核心企业要想继续保持系统的价值流量增速不变,趋势惯性下需要不断加大企业营销投入。

图5 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的因素变化趋势图

3.2 灵敏度分析

在保持仿真模型环境不变前提下,通过改变相关因素10%的参数,可以动态研究该因素对系统价值共创的作用机理,如图6所示。创新资金投入、价值创新产出协同等因素的提升对系统价值共创的影响微弱;而数字创意中间品、企业营销投入等因素的增加均有效影响系统价值共创。

图6 用户需求满足水平变化趋势图

进一步剖析发现,虽然核心企业愈发难以通过增加创新资金投入的方式从创新中实现产品使用价值的增长,即便提升现有数字创意产品在价值创造协同中的比重也收效甚微;但是可以通过增加数字创意中间品的比重,提高价值创新子系统的产投比,从而提升系统价值共创的价值流量。相比于企业营销投入,数字创意中间品的比重增加对系统价值共创的影响更为显著;可能的原因在于数字经济规模效应趋弱的大背景下,企业营销投入变动对产品体验价值的影响虽然显著但趋向式微,而增加数字创意中间品的比重不仅加大了价值创新子系统的产投比,还加快了价值创新过程,从而有效并持续提升价值创新子系统的产品使用价值。

4 结论与启示

对于数字创意产业而言,引导龙头企业构建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开展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能够有效缓解当前数字创意产业所面临的发展问题。本文基于核心企业主导视角,结合数字创意产业产业链特征,引入系统动力学方法构建了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模型并展开仿真分析。研究结果表明:①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可分为价值创新子系统与价值创造子系统、核心企业及外部环境;其价值共创机制分为价值创新过程、价值创造共享过程、价值创造协同过程、核心企业反馈控制过程、外部环境价值输入过程等5个过程。②在仿真时段,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所产生的价值流量不断增加,系统更容易从价值创造协同过程中获取价值。③数字创意中间品、企业营销投入均正向影响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其中增加数字创意中间品比重,提升数字创意产品使用价值所产生的影响更为显著。

研究结论为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的展开提供一定的启示:

(1)对于核心企业而言,适当提高数字创意中间品的比重,比增加企业营销投入或创新资金投入更具有长远的发展益处。因此,在内容研发生产环节,核心企业需要将管理视角从内部创新管理扩展到对整个价值创新子系统的管理上去,重视对价值创新子系统内其他创新主体的创新能力的培育和提高,包括为网络信息资源创作者、相关产品或服务提供者等设立创新项目选育基金、建立跨企业学习交流平台等,以自身的价值主张引导这些创新主体的创新方向,从而有效促进系统价值共创的价值流量增长。

(2)对于网络信息资源创作者、相关产品或服务提供者而言,嵌入核心企业主导的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中能够有效提高其获取价值的能力,抗风险能力得到有效提高。网络信息资源创作者、相关产品或服务提供者需要高度重视核心企业在内容研发生产、营销、消费三大环节上的互补性创新需求,尤其是核心企业年报或年度总结中“发展规划”项目所提及的发展需求,能否对这些需求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是这些主体成功嵌入系统价值共创的关键。

(3)对于政府而言,现阶段政府针对核心企业的产品创新激励、研发人员创新激励等财政拨款并不能有效促进系统价值共创的价值流量提升,并且其影响力正随着系统的自演化而趋向弱化。此时政府应聚焦激励对象,将激励的重心转移到注重内容研发生产的网络信息资源创作者、相关产品或服务提供者等创新主体身上;同时政府还需意识到随着核心企业的企业营销投入增加,核心企业主导的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所面临的风险也在逐渐加大,为此需要政府深入把控系统价值共创的演化趋势,强化监管治理,有效提高系统的风险控制能力。

研究不足:首先,本研究只探究了核心企业主导下相关因素对数字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的影响,对于包括城市生态、高校与科研院所等要素的影响作用尚未展开讨论,未来研究应基于产业中观层面,考虑更多变量。其次,尽管网络游戏产业在数字创意产业中具有代表性,但是不能完全反映出数字创意产业的全貌,相关研究结论还需结合数字创意产业的其他子产业进一步展开验证。

猜你喜欢
共创子系统协同
不对中转子系统耦合动力学特性研究
共享丰收喜悦 共创美好生活
蜀道难:车与路的协同进化
共创美好生活
GSM-R基站子系统同步方案研究
“四化”协同才有出路
驼峰测长设备在线监测子系统的设计与应用
创新与坚持 共创黔茶辉煌明天
三医联动 协同创新
协同进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