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死气沉沉到生机勃勃

1949-08-17 03:19秦遗音
中国青年 1949年10期
关键词:教授师生法律

秦遗音

北平军事管制委员会文化接管委员会主任钱俊瑞同志在接管北京大学的那一天,向北大师生指出:解放以前大学里的课程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如理工学院的课程,今天是应该认真研究的。第二类如文学院的一些课程,是必须加以改造的,第三类如法律系的大部分课程。基本上是反动的,应该加以否定,钱俊瑞同志的谈话,指出了旧有课程改革的方向,在北大教授学生中,特别是法律系同学中立即展开了课程改革的讨论。

北京大学法律系同学,为了深入的了解在部分旧有课程为什么必须加以否定,以及交换关于课程改革的意见,三月二十一日召开了一个“法律系怎么办?”的座谈会,邀请了沈钧儒,沙千里,张志谈等先生参加座谈。会后又分级分组讨论。同学们明白了新民主主义的法律应该是保障人民权利的,大部旧有课程是极端反人民大众的,大都是抄袭帝国主义国家的反动法律,含有浓厚的殖民地与封建思想,如国民党反动政府在美国政府授意下,于民国三十五年四月十九日公布施行的所谓公司法,给美帝国主义在中国设立公司、从经济上侵略中国,大开方便之门。如国民党《六法全书》中民法上所规定的永佃权,事实上对农民毫无好处。只是给地主吞并农民土地建立法律上的根据。

为了推动课程改革,同学们觉得有召开师生联席会成立一个包括师生代表的系务委员会来民主处理全系事务的必要。于是派代表分头征求教授们的意见,虽然有一、二教授认得同学不应干涉系务(过去系内的事情只由系主任及系教授会决定),但是经过同学们诚恳的解释后,师生联席会顺利地召开了。会上决定由全体教授八人,助教一人,研究生代表一人,同学代表五人(每级出一人,系会出一人),组成今后全系的最高领导机关——系务委员会。下设课程、图书委员会。散会时芮沐教授兴奋地说:“我们应该在系务委员会第一次会上焚烧《六法全书》作为开幕典礼。”

在四月七日第一次系务委员会上,学生代表根据同学们的意见,提出了歌颂西洋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制度,宣传殖民地思想的“英美法”“罗马法”,以国民党反动法律《六法全书》为主要内容的“民法债篇”、“民法继承”、“商法”、“刑事政策”、“诉讼实务”、“民事诉讼程序”、“刑事讼诉程序”、“中国司法制度研究”、“破产法”、“强制执行法”,以及一时还用不上的“国际私法”等十三门旧有课程应即停开,要求增加“新哲学”(辩证唯物论)、“社会发展史”、“马克思经济学说”、“国际关系”、“现行法令政策研究”等五门新课。新开课程很顺利的一致通过了。但有的教授认为同学们要求停开的课程中有一些是必须学习的,只要把旧有教学方法改为采取比较的方法,把旧有课程名称改变一下,上课时间减少一些,让同学们有时间去学习新课程也就行了。(刚开学时系教授会就曾经作过一次这样的课程改革,如把土地法改为土地改革研究,每周上课三小时改为两小时,但是并不能提高同学们的学习情绪。)也有的教授因为把他所开的课程停了,心理上感到不愉快,面子上觉得有些过不去。因此第一次系务会讨论了一下午没有结果就散会了。会后,法律系同学觉得:那些课程应该停开,事先没有与教授说明,在会上提出后,使教授觉得太突然,是今天开会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于是当晚学生代表分别访问教授,也有的教授来找同学谈。学生代表再次向教授表示同学们迫切要求学习进步理论的愿望,承认教授们所提出的批判地接受旧有的法律知识完全是必需的,但是必须先建立了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才行呀!在大家急于学习新的进步的知识的时候,如果又要费很多时间去学习一大堆旧有的课程,定会使同学们既不能做到批判地接受旧有知识,也不能把新的课程学好。停开某些旧有课

程,只是由那些课程的内容是反动的,并不是打击教授,也不是课程停开后马上就要解聘,在目前学习新课程中,同学们仍然希望在教授帮助下共同努力。教授中也有一些是要求进步的,在他们回家经过冷静地进一步的考虑后,也觉得同学们的要求是正确的。第二天系务委员会继续开会,自始就支持同学们意见的费青教授首先发言,重申他赞成停开一部分旧课,而且指出教授们也需要趁此机会学习进步理论,改造自已。接看汪xuan教授自动提出停开他自己所讲授的“比较宪法”,系主任冀贡泉及黄觉非教授也赞成停开一部分旧课。于是会上通过了停开一部分旧有课程的意见。

当同学们知道了这个消息以后,都很高兴。随即开了一个庆祝改制成功及系务委员会成立的师生联欢大会,华北人民政府陈瑾昆出席说明人民政府对法律的看法和对法律教育的希望,大大鼓舞了同学们的学习情绪。同学们根据志愿把课程重新改选了一次,新开课程中除新哲学已聘请张志让教授担任外,其余四门课程,在未请到新教员以前,由师生共同讨论,各教授分别担任指导教师,负责推动讨论班。

新课程开讲以后,由过去三四十人的班次只有三、四人上课的情形,一变而为教室的窗台上,门外都挤满了人。以前冷冷清清的系图书室,现在每天川流不息的有人来借阅新书。冀贡泉、费青、汪xuan等教授也和同学们挤在一起听讲、作笔记、提问题。最近教授们还组织了教授研究小组,大部分教授都参加了,第一次小组会讨论的是:“国家与革命”。

在集体讨论方面,最初由于讨论的课程有四种之多,同学们不能有很多的时间作充分准备,大部分同学还没有集体讨论的经验和习惯,有极少数落后的同学则误认为是共产党想藉集体讨论来调查他们的思想。因此有些小组讨论中,发言不很普通,有的人存在看来听别人讲的思想,有的人怕讲错了引起别人反驳,同时由于大家的理论水平都不很高,在讨论中有时离题太远,抓不住中心问题,有时提出了问题得不到适当的解答。后来请到了何干之讲授社会发展史,沈志远讲授马克思经济学说,同学们又去请教了华北大学同学集体讨论的经验,决定“现行法令政策研究”及“国际关系”两课分别请专家及人民政府中有关负责人作专题讲演,不必每周讨论。集中力量把社会发展史的讨论班搞好。现在的讨论班已经大体上克服了过去的缺点。

同学们在何干之讲授的社会发展史一课中,学习了生产力才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学习了怎样划分阶级,怎样掌握阶级斗争的策略,明白了为什么要打碎封建、买办、法西斯的国家,建立起人民民主的国家,不少同学觉得这一下才抓住了社会问题的本质了,有的同学说:“一下才真是通了。”“现行法令政策研究”一课,已经请朱学范讲了劳工问题,王汝琪讲了婚姻问题,中共北平市委会李续纲讲了房屋和租凭问题。李续纲是结合北平的房屋问题来讲的,不少同学听了以后,深深感觉到共产党处理问题很踏实虚心,能容纳各方面意见,不像国民党那样纯粹从主观出发,芮沐教授在他六月七日给北平解放报所写的一篇文章里这样写着:“李先生在这次演讲里确实启示了我们一个学法律、教法律、运用法律的新方法——一般法律的新道路”。“国际关系”一课在讨论了刘少奇的“论国际主义与民族主义”,史大林的“马克斯主义与民族问题”,列宁的“论民族自决权”之后,有的同学以前对外蒙古独立深表不满的,现在才知道是由于自己的思想中还有着大汉族主义的思想。

法律系初步改革课程成功以后,北大政治系经济系也仿照法律系的方式作了一些改革。过去由于法律系的同学中,落后分子占大多数,常被其他院系的同学看不起,现在许多同学都改变了这种看法。

在北大法律系改制运动中,北大法律系的共产党员青年团员起了积极带头推动作用。

五月十七日北大、清华、燕京三校法学院举行的法学院教育方针座谈会上,中共中央委员陈绍禹同志称赞北大法律系停开十三种旧课程,新开五门课程,是正确的、适时的。新开的五门课程代表了一个方向,即是表示师生们选择了学习马列主义与毛泽东思想的哲学、经济学、政治学的方向。并且指出法律系同学还必须学习新民主主义的政策知识与各种法律知识,学习为人民服务的司法制度与司法技术知识,学习新法律原理,同时必须进行对旧法律的批判,学习新的法律理论,必须与人民政府的立法工作与司法工作实践密切联系起来。北大法律系同学觉得在人民政府领导下,法律系的前途是异常远大的,在学习上也就更加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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