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秩序

1954-08-29 02:54编者
中国青年 1954年3期
关键词:条子公共秩序小伙子

编者

上海第一机器工业学校少愚同志在来稿中写了这样一件事:有位同学带着一个包儿跨出校门,门警同志连忙喊住他:“喂,同志,证明条子呢?”“没有”,这位同学回答得挺乾脆。“没有证明条子是不能把东西带出去的。”“谁说的?”这位同学气势汹汹地接着说:“我向来是不打条子的,难道我会拿别人的东西吗?”双方僵持了好久,周围同学的劝说也不起作用。

南京度量衡制造厂一位朱同志在来稿中也反映:星期日有很多人在合作社排队买布。这时来了一个小伙子,一看排队的有这么多,就动了一下脑筋,趁别人不留意的时候,钻到柜合边上,抢先买到了布。这个小伙子拿着布喜欢得直跳。还得意洋洋地向另一位同志说:“你先来,但不如我后到。”

任何一个集体组织都有自己一是的纪律和制度,这是为了保障集体中的每一个人能够有秩序地工作、学习和生活,不致互相干扰,或者使坏分子有可乘之机。在大街上为什么车马都要靠右边走呢?为什么大家都要遵守这一条呢?就因为有了这种秩序才能避免拥挤,避免危险,大家方便。许多机关、学校、工厂都规定了携带包裹出门要打证明条子,也正是为了保护集体的利益。如果我们只觉得自己不会拿别人的东西而不去打说明条子,以致于使这条规定不能严格地执行,岂不是给坏分子造成可乘之机吗?

公共秩序本来是要靠大家自觉地来遵守。比如说,谁也想早些买到东西,但是人多的时候只有按着先来后到排起队来才能买得快些,也免得你推我挤,大家都不愉快。于是在许多地方,不必有明文规定,也都会自觉地排队依次前进。人们这样做,正是进步社会里应有的文明行为。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虽然也规定有许多“公共秩序”,但是资产阶级自己或者是利用这些规章作为统治剥削的工具或者是利用他们金钱的特权,置身于这些“公共秩序”之外。而在进步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里,人人都应该自觉地把遵守公共秩序当作一种义务和美德。但是前面提到的那位小伙子却因为不依照这种办法也买到了东西而洋洋得意起来,觉得别人办不到的他能办到,十分“能干”。其实这种占些小便宜而妨害了别人的行为,完全称不上什么“能干”,而恰恰是一种落后的行为。

也许有人觉得不遵守公共秩序虽然不足什么冠冕堂皇的事,但是也没有什么大的影响。青岛的余以梅同志来信说:隔壁宿舍的一位同志往往开着留声机唱到半夜,结果影响了她的睡眠,第二天上班都没有精神。广州师范学校负克同志来稿说:他们学校规定每个同学都应自备碗、碟、筷子,吃饭时,每八个人一盘菜,大家用公筷把菜分到自己碟上再吃,以免传染疾病。但有的同学就不这样做,而直接用公

共的菜盘来吃饭,对这些人来说那是方便的,顺手就可以拿到,不必带来带去,又有工友去洗刷,不必自己动手。事情虽然不大,却影响着公共卫生,影响着大家的健康。如果我们真正是关心着别人,关心着集体,关心着维护公共利益所必须的公共秩序,经常地注意培养自己的共产主义道德品质,那么,我们就不会觉得这是可以随随便便的小事,或者认为要遵守这些公共秩序“太麻烦”,就是“受了限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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