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怎样走群众路线

1955-08-16 03:14杜润生
中国青年 1955年6期
关键词:贫农合作化中农

杜润生

党的群众路线是必须永久坚持的工作路线

一年来,农村中以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改造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社会主义巳开始排挤着资本主义,逐步扩大着自己的阵地。这是我们的胜利。胜利本身足以说明:我们的工作是做得对的,做得好的,它将鼓舞着我们继续勇敢前进。但是不要忘记现在的胜利还仅仅是初步的胜利。合作化运动还处在打基础的时期,基础打不好,工作就要走回头路,走了回头路,以后就要用双倍的力量来补救损失,影响前进速度。为了打好基础,就要更加坚定地贯彻中央对农业合作化的“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这个方针涉及的方面很广,现在只抽一个问题讲一讲,这个问题就是如何在工作中贯彻群众路线。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一个根本性的工作路线。不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凡在劳动群众中进行工作,都要坚持群众路线。贯彻群众路践的目的在于调集应当依靠的社会力量来完成一定的革命任务。党的事业所以能永远取得胜利,就因为党永远是从群众中吸取力量的缘故。例如在土地改革中,地主阶级统治的压史是很久的,一不容易打倒的,但由扮党正确地估计了敌我对比状况,派干部深入乡村,访贫问苦,个别串连,以组织贫农为起点,扩大群众队伍,启发农民的阶级觉悟,组织了农民的大多数,因而就顺利完成任务。

现在进入社会主义革命,要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这个任务比起土地改革来,是更加深刻、艰巨和复杂的革命任务。因为,第一,要把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小农经商改变成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使社会主义经济在我国成为包括一切方面的单一的经济体系,从根本上消灭产生剥削的基础。第二,要改造千百万农民的思想和传统习惯,把带着分散、保守和私有心理的个体农民变成社会主义的劳动者,成为和工人差不多的人。第三,要消灭农村中最后的剥削阶级——富农。土地改革只是废除封建地主阶级垄断土地这一种私有制,社会主义革命则要改变一切私有制,不只是限于消灭某一种剥削,而要进到从根本上废除剥削。它不只要逐步消灭对抗社会主义的富农阶级,而且还要改造千千万万农民固有的习惯与思想。完成这一革命需要依靠的社会力量是什么呢?除了城市工人阶级之外就是农民。但家民的主要阶级成份是小私有者,他们在社会主义革命中并不是一种坚定的力量,我们既要和农民结成巩固的联盟以实现社会主义,又要改造农民,克服他对于实现社会主义的动摇性。从这方面说,党在农民中的工作更显得艰巨了,争取农民的大多数更加不易,也更加重要了。因此群众路线需要我们从头学习、加紧学习,万不可忽视。否则就会犯错误,不是犯自流主义的错误,就是犯命令主义的错误。

自流主义的错误,是只照顾局部群众的眼前利益和局部要求,而不照顾最大多数群众的远大利益和进步要求,只迁就群众而不能提高群众,领导落后于群众,最后脱离群众。例如过去有人主张不要搞合作化,要单纯依靠小农经济来发展生产,只看到农民在土地改革后发展个体经济的积极性,而忽视了农民的、尤其是忽略了乡村贫农阶层的发展互助合作的积极性。不晓得依靠小农经济发展农业生产,这就是让农业生产停滞在现在的水平,使农民生活无从进一步改善,使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进展受到阻碍,让农民永远束缚在小块土地上,不能利用新的生产工具,永远摆不脱贫困的威胁。另一方面却便利了资本主义在乡村到处汜滥,引起严重的阶级分化,使分得土地的农民大量地走向破产。因此,只看到农民还愿意发展个体经济的一面的要求,例如四大自由等要求,为了保持党与农民的联合,只遁就是农民的这些要求,不敢再进一步,对于业己出现在农民当中的互助合作要求,不去支持,不积极引导,把党从先锋队地位降低到一个简单的群众追随者的地位,其结果是不言自明的,这只能是使我党脱离群众,完全孤立起来。

命令主义的错误,表现为完成革命任务时,把党的行动决心当作广大群众的行勤决心,依靠群众少数,而不晓得依靠多数,只向自家要求,而不照顾群众要求,只对上级负责,而不对群众负责;不晓得采取切实可行的步骤,逐步提高群众觉悟,吸引群众参加行动,而是用简单的生硬的命令干涉的办法强制群众行动。例如对合作化,从党的见解来说,是确定地必须实现而且可以实现的,并且除了党的队伍外,乡村群众中已有一批先进农民热忱地响应落党的号召,但这是不是说农民的绝大多数都表示了愿意参加呢?不是的,事实上不愿意躲开单干、对合作社抱有这样那样疑虑和误解的人至今还是占人口的大多数,例如办合作社已有好多年的历史,但至现在止,加入的农户也不过百分之十几,这就是明证。这时候,如果把党已经决定要办的事情,当做已经是群众决心要办的事情,如果只靠党与少数先进农民的热情不顾一切地向私有制举行进攻,对于个体经济任意胡乱干涉,不顾可能条件随意提高合作化速度,盲目贪多贪快贪高,采取各样强迫手段去强求群众参加合作,那就会形成一种冒险行为。我们在这一年多的工作中看到少数不走群众路线的工作人员,因为上级

派的任务大了些,就用种种强迫命令的形式去胁迫群众入社,有的是用吓唬法,说什么不参加互助合作组织就是资本主义,就是违反宪法,而违反宪法就要法办;有的是用硬逼法,例如向农民开会做宣传动员时,农民不表示多数参加合作社就不散会;有的是用限制法,例如宣布不参加合作社就不发布票,不准买粮食、豆饼;有的向农民宣布一些廉价的诺言,如说参加合作社买油方便、买粮食方便、领贷款方便、可以吃救济粮、可以减轻负担、少做活多得钱等等。方法是很多的,但结果怎样呢?结果只能有一个:就是脱离群众愈来愈远,把好事办成坏事。

在宣传党的过渡时期总路践以后,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的右倾自流主义的倾向基本上得到了克服,虽然还没有免除了复辟的危险,但至少在今天已经不成为主要危险倾向了。至于命令主义倾向,虽然从全国说并未演成主要危险倾向,但对它的纠正与克服还不曾系统地进行过,因此还可能不时地在个别地方和个别同志当中发生,也因此应该对它保持更多的警惕。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农民和党的群众路线

怎样才能克服上述自流主义和命令主义的毛病呢?首先要树立正确的群众观点。它具体到对农业合作化运动来说,就是树立正确对待农民群众的观点。

农民既是私有者,又是劳动者。大批小私有者的存在就是产生剥削制度的基础,因此引导农民脱离开私有制走到社会主义制度就成为党在过渡时期的一个重要任务。引导农民前进到社会主义无疑会遇到他们的思想抵触的,如果因有抵触就放弃了引导工作,那就会发生自流主义错误。这是事情的一方面。事情还有另一方面,就是党估计农民对社会主义的动摇时,绝不能把它和敌对阶级对社会主义的抵抗混为一谈。尽管农民有患得患失、犹豫不决心理,不能很容易地一下就接受社会主义,正如列宁所估计过的那样,引导农民走上社会主义,要用很长的时间,甚至说在最好的条件下也需要一、二十年的工夫。但绝不可由此得到结论,说农民和社会主义是绝对矛盾的,因而可以指望施用国家的强制权力,使他们接受社会主义。要知道农民虽是私有者,但同时又是目食其力的劳动者,他们和工人阶级一同是人类物质财富的创造者。劳动者是不愿意他们所创造的财富被剥削者占去的,这一点决定了他们能够脱离开资本主义道路;一个劳动者在社会主义社会得到的东西一定要比过去一切私有制社会多得多,社会主义可以帮助他们永远摆脱贫困,这一点决定他们又会倾向于社会主义制度。我国农民一直是在共产党领导下从封建制度下翻了身的,这一点更加强了农民的社会主义倾向。从这里能得出什么结论呢?结论是:农民是可以在共产党领导下自愿走上社会主义,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必须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述行。如果违反自愿原则,对农民施行强迫,就会影响他们劳动生产的积极性,就会影响他们对工人阶级所领导的人民民主政权的积级支持态度。谁都晓得工农联盟是我们立国的基础,工农关系的任何裂痕。心都能被国内外敌人所利用,对我们的事业进行破坏。剥夺、强迫办法会把农民推到资产阶级方面,这是一种犯罪行为。因此强制手段过去在民主革命中是被禁止的,今天依然应当禁止。共产党代表了全体劳动人民的最高与最大利益,党的事业就是工农的事业,工农的事业要依靠工农的积极性来完成,不能靠强迫,也用不着强迫的。今天在农村实行合作化也是不能例外的。

既然合作化必须根据农民的自愿来进行:那就是说它必然是经过群众运动形式才能完成的,但对这个运动的理解也应当是两方面的。一方面,因为私有的分散的农民不可能自流地进到社会主义,只能自发地走向资本主义,因此,合作化运动如果得不到共产党思想与政策领导和积极的组织工作,得不到国家政权在政治经济措施上以至财政上的帮助和支持,一句话:没有党与国家政权自上面下给以支持和帮助,它是不可能成功的。忽视这一点就会犯自流主义错误。从另一方面说,如果只有来目党与政府自上而下的支持而缺乏来自农民的自下而上的响应与赞助,就是说,如果农民群众没有离开私有制的决心,没有参加合作社的愿望,农民群众本身并未形成和阶级敌人做斗争的力量,合作化运动的胜利也是不可能的。你能指望用政府的一声号令就推动五万万农民离开个体经济加入合作社吗?你能指望派出千千万万的干部代替农民自己管理几百万个合作社的经济工作吗?这些当然是不可想像的。因此,合作化必须经过群众运动形式来完成,但没有群众自愿,就不成为运动。如果越过群众去发展运动,自家跟不上来,反而会使已经形成的运动云消雨散。所以领导者的积极性必须和群众的自愿相结合,自上而下必须与自下而上相结合,忽视这一些,就要犯命令主义的错误。共产党在群众中威信很高,“要跟党走”,这是从土地改革时期就流行在农民中的口号,但是怎样运用党的威信去做工作呢?如果不是采用说服思想的感化方法,而是采用行政千涉的命令主义的办法,那就会降低党的威信,引起群众对党的厌弃。我们有了政权,但是如何运用政权呢?政权是阶级专政的工具,是具有强制职能的,但强制用来对付敌人则可,用来对付劳动群众则不可。要打击敌人必须依靠人民,要依靠人民必须团结人民。所以绝不能用对付敌人的手段来对付人民。有人说,“政权可以命令群众呀”,是的,可以命令的,属于公民义务之类的事情加纳税、服兵役等等,需要下个命令,但人民政权对人民发命令,并不等于命令主义,必须是集中了群众愿望,依靠群众自动支持时才有作用,如果命令不依靠群众的支持,单纯建立在强制基础之上,那就会成为丧失作用的东西。

上边说过合作化运动必须取得农民自家的自动响应和赞助。但农民只是个笼统的称呼,农民是由不同的社会阶层构成的。在农民中首先应取得那一部分人的响应和赞助呢?首先要取得贫农的响应与赞助。现在的贫农和土地改革后上升为新中农的老贫农占乡村人口百分之七十。他们对社会主义事业是最积极的,是比较坚定或动摇性较少的一个社会力量,是党在乡村的支柱。我党在农民工作中走群众路线,首先要在依靠贫农阶层这一点上表现出来,不依靠贫农就脱离了农村的多数,也就根本谈不上什么群众路线了。现今有些党的基层组织的

干部,他们本身的成份原来是贫农,土地改革后上升为新中农了,他们还是积极执行党交给他们的任务,但在执行任务时由于教育不够和本身经济地位的变化所引起的思想变化,在依靠现有贫农方面,表现出不坚决态度。必须加紧说服他们改正这种缺点。中农对社会主义是既倾向而又有动摇的社会力量,但按其地位则是举足轻重的。不取得他们的赞助,党不和中农结成同盟,就不能造成社会主义政治优势、最后战胜资本主义。取得中农要靠四条:(一)细心照顾他们物质利益;(二)耐心教育说服;(三)贫农阶层的积极性;(四)逐步排除资本主义势力对他们的引诱,以克服他们的动摇。做好这四条要较长的时间和很大的耐心,但却是必须做又必须做好的。对待中农问题上,极容易犯或左或右的错误,违反了群众路线方针,必须很好注意。重要之点在于掌握对阶级分析方法,群众路线要为党在乡村的根本路线——依靠贫农巩固团结中农,限制并逐步消灭富农经济的路线服务。

怎样具体运用群众路线

了解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意义,还须学会在工作中具体运用群众路线:

(一)向群众积极进行说服,又要根据群众自愿办事。建设社会主义不是农民所固有的思想,因此对农民是必须进行政治思想工作的,这种工作越广泛越深入越好,并且进行一次两次不行,要结合工作反复地不厌倦地进行。进行这种政治思想工作的目的是什么呢?是为了促进农民的社会主义自觉。但农民接受社会主义思想是受到自身私有者的意识限制的,接受社会主义思想乃是一个新旧思想的斗争过程。因为资本主义思想影响长久地盘据在脑子里边,遇到社会主义思想就要抵抗就要斗争,这种思想斗争又是此起彼伏消长不定地进行着的。思想上的摇摆会反映成为行动上的摇摆,从接受新思想到按新思想行动还要有一个相当的距离,知道合作好,想来参加,但不一定马上就自愿参加。所以我们做工作时就要记住:积极教育群众,这是绝对必须的,但当办事情时却要根据群众自愿,这一点也是绝不可忽视的。不要因为自己苦口婆心进行了说服,立时得不到反映就着急起来,就动用强迫办法。比如在农民中进行两条道路教育,根据农民的切身利害,替农民算账,社会主义有什么好处,资本主义有什么害处,小农经济有什么不方便,讲了很多,参加合作社的人还是不多,怎么辨呢?应当是来者欢迎,不来者不加勉强,对不来的教育还要继续,但行动却应等待,切不可立即动手限制他们单干,强迫他们入社。现在有许多同志不懂这一条,讲了许多道理,农民口服而心不服,就动脾气,不是开会不散,就是制造空气压力,宜布单干就是“自发”,“自发”就是犯罪,不准人家担挑运输、借钱放眼,意思就是我讲的话,你非听不可,不听就会吃亏。这些同志动机是为了快快发展社会主义。结果会适得其反,使事情更慢下来。因为强迫办起来的社,一定是不巩固的,将来还可能走先拆散再组织的弯路。党对农民的政策原则乃是耐心地说服,说过了,不服,就要等待。恩格斯曾说过:“如果他们还下不了决心的话,就给他们一些时间,让他们在自己的零细土地上考虑一下。”(注)那怕农民中只有一个人对社会主义有顾虑,没有参加合作社,也要等待他,不能责备他、打击他,我们说对最后一个农民也要等待,但是有的干部在百分之八、九十的农民尚未觉悟以前就放弃了等待。少数还不准强迫,居然去强迫多数了,问题的严重性和危险性就在这里。对农民不说服教育,迁就群众的落后方面是尾巴主义,是必须反对的。说而说不服,不服而又不等待,则是先锋主义,同样应该反对的。

(二)要根据农民切身经验教育群众。

列宁说过“农民是务实的人”,他们是根据实际事物对他们的利害关系来决定自己对它的取舍态度的。党中央指示过发展合作专业,强调要依靠实例示范。土地改革时,农民本来已感到生活不下去非改革不可了,但他们有许多人对胜利还缺乏信心,因此党在工作中就采用了由点到面逐步展开的办法让群众体会,使他们懂得了胜利是可能的,分田是真的,地主是可以打倒的。试点显得很慢,但展开就很快了,结果就大大便于充分发动群众完成土地改革。农民对合作化比土地改革还不易了解,后者主要是打倒地主夺取土地,农民本身有这样的自发要求;而合作化则是要改变为农民所有的私有制,农民尤其是中农对这一点是有抵触的,不是自发要求的。有些更富裕一点的中农抵触会更多一些。只有使他们看到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好,合作社比自己单干能多打粮食,能增加收入时才会来。从这里可以看出,合作化运动中教育农民最有力的工具就是现有的合作社。在发展合作社中,发展一批巩固一批的办法,就是群众路线的运用。共产党说合作好,农民是半信半疑的,旁边有个合作社多打了粮食,农民就会全信不疑了。这就是农民有了自己的经验了,经验教育了自己了。因此,把现有合作社办好就可以提成教育农民的社会主义学校。通过这种学校,使农民获得对合作社制度的全面认识,使他们完全了解只有合作社能帮助摆脱贫困,他们就会自愿来参加。这也就是要用一种吸引的方法,比赛的方法,把农民由私有的轨道上吸引到合作化道路上来。这些都告诉我们说,群众的政治要求是从经济要求产生的,走群众路线不只要注意用口头文字宣传来唤醒农民觉悟,更重要的要用实际的社会主义生活所表示出来的种种事实让农民去体会。因为作为一个阶级或阶层的革命行动,最终是由某种社会制度对他们的利害关系来决定的,有利才来,不利不来,怎么才能看出利害呢?要凭实际经验。当反对旧制度时,是旧制度害得他活不下去的经验,建设新制度时,要看到新制度给他们增加物质利益的经验。现在乡村农民中有一部分已认识了合作的好处,进来了;一部分才开始认识,准备进来;一部分农民现在还是抱“看看再进来”的态度,对承接月中部分人应该要特别慎重,可以允许他们看看再来,不必强求他们“先进来再看”。我们肯定地知道他们看看之后是会进来的,用不着强迫的。

现在全国已有了将近六十万个合作社,这是说服农民接受社会主义的很重要的工具,要这个很重要工具成为很顶事的工具,必须下一番苦工夫,把它办好,个个有优越性,我们的干部必须学会办合作社,学会管理公共经济工作。在组织经济工作时同样也需要走群众路线。青年的任务既然是学习,就要学会管理

集体经济的工作。学会巩固好这一批,准备发展下一批的群众路线方法。那种一轰而起的办法,单纯图快贪多,只愿发展,不愿巩固,发展的很多,办好的很少。不是靠合作社的经济上的优越性去吸引农民入社,而是靠自上而下造成的运动紧张空气去轰动农民参加,把表面上的轰轰烈烈当作成绩,轻看了、放弃了实实在在的组织合作经济的艰苦任务。可以断定:一定会把事情办坏的。

(三)不要跳过运动尚未完成的形式,要掌握运动现阶段的主要形式。

中央最近决定在当前阶段主要办初级社,即半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这并非认为半社会主义制度比全社会主义制度好,而是为了避免主观主义错误,为了要从群众觉悟水平与要求出发来执行党的政策:也就是群众路线的具体运用的又一个方面。因为我国农民正处在这样一个觉悟水平上,他们愿意跟着我党向社会主义前进,但依然留恋着私有财产,还不明白或不完全明白集体公有制的好处,因此不很愿意接受集体公有制。加上我们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尚未完成,不能生产大批的拖拉机和其他农业用品来供给农村,办起合作社来还要依靠农民原有的生产工具和耕畜进行生产,这一点自然不免使农民的保守心理多遗留一个时期。估计到这些情形,就肯定目前办高级社的条件是不具备的,如果硬来大量办高级社,就会脱离群众,影响群众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和入社以后的劳动积极性。同时可以肯定初级社还是未完结其历史作用的形式。因此根据群众现有的觉悟水平,就必须掌握由低到高的发展规律。初级社办好了,使农民体会到集体劳动的好处了,有了精神和物质的准备了,那时就可以自然而然地转上高级社了。党的行动口号不能从主观愿望出发,而应从客观实际出发,不能只建立在先锋队的决心上,还要建立在广大群众的决心上,这是讲群众路线时必须注意到的一个根本要点。

(四)注意不同地区的情况。

群众觉悟水平不一致的情形,也在不同地区不同工作基础的条件上有所反映,领导者规定工作进度时照顾这一条也是走群众路线。

(五)培养与运用积极分子。

我们在土地改革时期普遍使用过两条经验,这就是加强党在群众中的思想发热和培养积极分子的工作。现在只就积极分子这一条谈一谈。我们做工作时不能单纯依靠积极分子的冲击的力量,必须依靠广大群众的力量。但积极分子乃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必须依靠积极分子联系群众,才能团结住群众的大多数。从一个乡村的积极分子的数量多少和质量高低,可以看出我们工作进展快慢和好坏的程度。在进入社会主义革命以前,经过战争和土地改革及几年来的经济恢复工作,乡村中不断涌现出大批的积极分子,这些人最先进的部分加入了党的组织或其他革命组织。我们做工作通过这些组织,也就是运用了积极分子。不比在土地改革时期,需要进村先发现积极分子,从一两个人做起点,去开展工作了。可是要了解,革命运动更深入了,上一次革命时出现的积怨分子可能有些不积极了,个别的已经蜕化了,此时又会在最积极的革命阶层中涌现出一批新的积极分子,补充扩大原有积极分子队伍,这可以说是一个一般的规律。例如目前有些乡村的支部党员,因为本身由贫农上升为新中农,他们一方面在执行党交给的任务是积极的,一方面对于依靠现有贫农向资本主义势力作斗争,提拔贫农积极分子,表现了不很热心。他们虽然在积极执行革命任务,但在执行任务时又往往脱离了最可靠的群众。要完成任务,可是得不到群众的广泛的支持,怎么办呢?就只好藉助于行政命令方式。一旦犯了命令主义错误,就不能很好贯彻政策,提高群众觉悟,不能有力地打击敌人乘机挑拨活动。任务来的越多,强迫命令作风就越重,得罪群众越大,自己也就越孤立。道种情形是必须改变的。如何改变呢。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应当努力扩大群众依靠范围,去加紧依靠贫农阶层,因为过去对他们依靠不够,而他们正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基础,而想实现这一点,上级派来的干部,必须注意推动现有的革命组织,去发现培养贫农中的积极分子。这就是说我们组织活动,一方面要以旧的组织中积极分子做起点,一方面又要以贫农中新发现的积极分子做起点,使新旧积极分子汇合组织一个强大核心,通过层层的积极分子联系广大群众,造成群众行动。如何发现新积极分子呢?要采用个别串连方法。比如要建立合作社,如果只是开会宣传,在互助合作代表会上布置,然后登门造册,摆桌子报名,这些办法只能动员老积极分子,并不容易做到发现培养尚未发现的新积极分子,因此不要单纯依靠开大会号召,更不可形式主义地使用登门造册方法,而应深入到贫农中去访贫问苦,进行思想发动,找到新的积极分子,及时帮助他们进行改治活动,培养他们的活动经验。经过他们了解广大贫农阶层中各家各户的思想要求,帮助他们进行分析,提出满足贫农要求的办法,提到乡的领导组织中加以解决,以增强积极分子和群众的结合。解决这一些问题的过程,也就是培养新积极分子的过程,也是使这些人和群众加深联系的过程。这样由贫农积极分子报头带领贫农群众加入合作社,就给合作社打下可靠的阶级基础,发动贫农的同时,要用同样的方法,去中农当中进行活动,发动中农的积极分子,带动中农入社、这就扩大合作社的群众基础,造成贫农与中农的联合。这种方式,配合乡间其他方面的民主制度,如人民代表大会、社员会及社员代表大会等(这也是不可缺少的),就可以把工作放在群众的阶级的民主基础上,保证了自愿,避免了强迫命令,贯彻了政策。串连办法应当自始至终贯彻,不但在建社之前,也要在建社之后继续使用。因为群众不只愿听党的主张言论,也希望有机会申诉自己的主张和思想要求,只靠开会他们不能尽所欲言,个别接谈永远是用得着的,因此是需要串连的。在不同时间不同问题上,不同群众中,总表现先进、中间、落后的不同态度,先进分子联系落后分子要去串连,转变落后为先进开始也要串连。遇到一个涉及群众的利害问题,需要弄清真实情况,寻求解决办法,取得群众支援,也需要串连。个别串连,可以帮助我们进行调查研究,锻炼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是必须学会运用的。运用了这办法后,开会也就有了准备和酝酿,找到中心问题,可以开得很好。这说明政治上一定要晓得争取多数,为了争取多数,组织工作上一定要晓得从少数开始。注:恩格斯:“法德农民问题”,人民出版社一九五一年版,第二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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