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决心坚持晚婚

1965-08-20 04:02彭京兰彭庆增
中国青年 1965年10期
关键词:晚婚伯母闺女

彭京兰 彭庆增

编辑同志:

我是一个十九岁的农村姑娘,从小就失去了母亲,在伯母的照料下长大成人。十多年,来,由于党的不断教育和培养,使我提高了思想觉悟,加入了共青团,现任村里的妇联干部和卫生委员。去年春天,我村办起了民校,我就积极地参加学习。我决心要在青年时期好好劳动,努力学习,做一个徐建春、邢燕子式的女青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全部力量。

但是,我的婆家却几次三番托人来订“日子”,要我结婚。我的伯母也催我早点结婚。由于我认识到了早婚的害处,决心坚持晚婚,所以坚决不同意。这样一来,可把我伯母惹怒了,她生气地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还说:“闺女大了不可留,谁象你这样,这么大了,还每天黑天半夜的在外边‘疯张什么?真不怕人家笑话!……”

有些思想比较落后的妇女也议论纷纷,说什么:“这些大闺女可‘疯张透了,每天晚上男女混在一起,结不出好果来!”有的说:“闺女大了不可留,留来留去结冤仇,早晚是人家的人,可别再留她了。”我伯母听了这些话后,更加催我赶快结婚。于是我就耐心地对她进行说服教育,讲明晚婚的好处,后来又动员她去参加了几次关于提倡晚婚和计划生育的宣传大会,她的思想才逐渐转变。

我深深体会到,青年时期正是长身体、长知识的时期,正是工作和学习的黄金时期。我们应该珍惜自己的青春,让青春放出更大的光辉,争取为党、为革命做更多的工作。青年人,特别是女青年,过早结婚往往会影响自己的工作、学习和进步。比如:我们村有个女青年才二十一岁,就成了两个孩子的母亲,她很想学习文化,参加社会工作……可总是被孩子和家务事缠得离不开身。现在她非常苦恼,后悔当初不该早婚。我一定吸取她的教训,决心响应党的号召,坚持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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