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惊奇》不宜广泛流传

1984-07-15 05:54吴小如
读书 1984年1期
关键词:色情小说

吴小如

一九八○年出版的《话本小说概论》(胡士莹遗著,中华书局印行)中,曾对《拍案惊奇》做过这样的评价:

“从《二拍》的全部作品看,思想倾向是反动的。作者是站在地主阶级立场上,替封建统治者进行说教。满纸淫词滥调,写作态度极不严肃。……不过《二拍》取材相当广泛,接触到封建社会下层市民生活的不少方面,也注意到城市的阴暗角落,写出了某些人物的丑恶面貌,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封建社会的部分黑暗现象,这是有认识意义的。但是,更重要的是作者站在什么立场用什么观点来暴露这些黑暗现象。显然,作者是站在地主阶级立场,用封建伦理和因果迷信的观点,来歪曲社会矛盾,对读者进行说教欺骗;同时,也是用贪婪、淫秽的剥削阶级意识,来描写某些社会现象,以满足地主阶级和小市民的低级庸俗的胃口。……小说对某些人物和社会现象的暴露,都不是和经济剥削、政治压迫、精神欺骗等联系在一起,而是和猥亵色情、因果报应、封建伦理联系在一起。这样,作者笔下的暴露,即使有一点儿认识意义,但大量散布的却是封建、色情的毒素,对读者起着严重的腐蚀、麻醉作用。《二拍》的绝大部分作品,都不宜再流传,仅可供研究;小部分作品尚可供阅读,也需加以深入的分析和批判。”(着重点是引述者加的。)

这是粉碎“四人帮”以后出版的一部学术著作,书中这些中肯的意见值得引起注意。

有人说,在我国文学史或小说史上,一谈到明代拟话本小说,总是把《三言》与《二拍》相提并论。为什么对《二拍》的评价独苛?我认为,《三言》和《二拍》虽同为满足当时社会需要(读者大都是封建地主阶级或城市平民)而应坊肆书商之请刻印的短篇小说集,但内容性质并不完全一样。《三言》是冯梦龙纂辑的自宋元迄于明朝当代的“古今小说”,作品成于众手。虽说良莠杂陈,但在一百二十篇故事中可供今天读者阅览赏析者约居半数。而《二拍》则是作者凌初的“一家之言”,是代表和反映凌氏个人的世界观和阶级立场的,而作者的世界观和阶级立场又恰恰是顽固保守而且十分反动的,这就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惕。从《二拍》的七十八篇故事的内容来看,可供观览的不足四分之一,余下者都是封建糟粕。何况作者在《拍案惊奇》(初刻)的自序中已清楚地说明此书不及《三言》之处:

独龙子犹氏(按,即冯梦龙)所辑《喻世》等诸言,……宋、元旧种,亦被搜括殆尽。肆中人见其行世颇捷,意余当别有秘本,图出而衡之。不知一二遗者,皆其沟中之断,芜略不足陈已。因取古今来杂碎事可新听睹、佐谈谐者,演而畅之,得若干卷。……

从《二拍》所选题材看,凌氏所取的只是“古今来杂碎事”,而且属于“荒芜不足陈”的“沟中之断”(作者在《二刻拍案惊奇小引》中,也说及他所取的是“柏梁余材,武昌剩竹”),与《三言》相比,显然有精粗优劣之分。而且其成书的目的,只是由于“肆中人”看到《三言》“行世颇捷”,“贾人一试之而效,谋再试之”(《二刻小引》中语),这才怂恿作者把一些“可新听睹、佐谈谐”的“古今来杂碎事”拿来“演而畅之”,以迎合当时社会上的读者的口味。这正如清末民初社会上流行的所谓黑幕小说、公案小说或言情小说(后者即发展为“鸳鸯蝴蝶派”的作品),主要以秽浊的描写和离奇的情节来取悦于仅具有低级趣味的读者。我们固然不否认那些风靡一时的坏书里面也暴露出当时社会的某些阴暗面,但从整个思想倾向来看,却是荒诞与秽褒兼而有之,不能予以肯定的。而《拍案惊奇》的作者,则是一方面用荒诞秽亵的内容去迎合当时读者的低级趣味,一方面还顽固地站在封建统治阶级立场,于宣扬荒诞秽亵之余,复以“卫道者”的伪善面目出现,大声疾呼地维护名教纲常,为扶持那岌岌可危的封建统治势力而做正面的说教。初刻《拍案惊奇》卷三十一和卷二十所写的两篇故事,最能说明这一点。卷三十一是诬蔑农民起义女领袖唐赛儿的,作者不仅对女主人公唐赛儿极尽歪曲丑诋之能事,把她写成一个淫恶不赦的妇女,而且在故事结尾处还违反史实,置唐赛儿于死地,以发泄他对农民起义的仇恨。卷二十是对告老归林的封建官僚地主刘元普的吹捧和歌颂,美化他行善积德,存恤孤寡,简直成了地主阶级中的完人。然而,作者却公然用命中注定应双生贵子的“善有善报”宿命论思想,来掩盖刘元普以七十老翁强奸十八岁养娘的老而无耻的罪行。

卷三十七《屈突仲任酷杀众生郓州司马冥全内侄》,是宣扬小乘佛教戒杀生的。作者在故事中强调了几点:一、人寿长短都由命中注定;二、主人与家奴同罪,主人可不死,而奴仆则以阳寿已尽为前提而必须抵命;三、杀害飞禽走兽必受冥报;四、只有佛法可解冤孽,免受轮回之苦。尽管故事中也揭露了当时社会托人情、通关节的阴暗面。但宣扬果报迷信思想毕竟是主要的。

卷三十九《乔势天师禳旱魁秉诚县令召甘霖》,是歌颂封建清官,反对巫觋迷信的。表面上看似乎无大问题,其实作者宣扬的却是典型的儒教(不是儒家)思想:只要清官秉一片诚心,站在烈日下求雨,也会感动上苍,普降甘霖。这正是从西汉董仲舒以来所鼓吹的“天人感应”说的现身说法。作者不过用客观唯心主义的实例来反对那种实在骗不了人的巫觋之术罢了。

卷四十《华阴道独逢异客江陵郡三拆仙书》。作者在这个故事中虽对封建科举制度的诸种弊端有所揭露,但贯穿全篇的却是“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的宿命论思想。作者认为:人生一饮一啄,或功名或财禄,无一非由前定。这实际比唐传奇小说《枕中记》、《南柯太守传》所表现的思想更加倒退了。然而作者却运用娓娓动听、曲折感人的艺术技巧,使人入彀而不自知。因此,从主导思想来看,也不宜轻易肯定。

又有人说,《二拍》中的许多色情描写可以删节,这就不存在什么问题了。我则以为,删掉淫词秽语当然比不删好;但关键在于:作者所写的故事本身就是为色情而色情的,纵然删掉一些秽浊描写,却改变不了整个故事的内容。还有人说,凌初对男女婚姻爱情问题有着较进步的看法,我以为也不尽然。因为作者写青年男女间的爱情关系,并没有着重从“情”的角度去描述,而只是强调男女之间的色欲。在作者笔下的做为正面人物出现的少男少女,几乎都是一见面就要发生性关系的“畜类”,连一篇象《卖油郎独占花魁》那样的作品也不曾出现。由此可见,作者在《凡例》第二条中所说的“绝不作肉麻秽口,伤风化,损元气”等等完全是自我吹嘘之词。

当然,如前所说,初二刻《拍案惊奇》也还有少数优秀之作。比如《二刻》卷十二《硬勘案大儒争闲气甘受刑侠女著芳名》,揭露宋明理学家的矫情伪善不遗余力,确是较有意义之作。可惜这类作品太少了。

附记:这篇小文旨在说明有些书不宜广泛流传,而非对《拍案惊奇》做全面评介;更因我同意胡士莹先生的见解,有些话便不重复申述。

一九八三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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