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包办婚姻”为“自由恋爱”

1988-08-23 03:48王炽昌
中国青年 1988年5期
关键词:分配制度毕业生国家

王炽昌

高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的消息公布后,高中的同学提出了各种疑问,编辑部的同志希望我能回答这些问题。我很愿意做这项工作。

同学们,有人把原来的大学毕业生分配制度比喻为“一个萝卜一个坑”:某校某专业有30个毕业生,国家先安排好30个“坑”,以行政分配手段把30个“萝卜”放到“坑”里去。这种方法是适应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的需要,解决了当时人才急需的矛盾。

但是,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这种分配制度的弊端越来越明显了。

在统包统配制度下,学生“一进大学门,就是国家人”,学好学坏一个样,毕业后反正由国家统一分配。就业时,学生很少有表达自己意愿的机会,往往是分配名单公布后,才知道自己去向。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对学习缺乏压力,某些学校里,“六十分万岁”的思想比较普遍。

在统包统配制度下,学生是“皇帝女儿不愁嫁”。学校办得好差,专业设置及教学内容是否符合社会需要,都对它影响不大。因此,学校很少去收集社会的反馈信息,缺乏主动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的机制。

在统包统配制度下,用人单位没有挑选人才的权利,只能被动地接受学生。往往是分配和需要不一致。而且,要大学生比招工还容易,又带指标,自然会使有的单位产生“不要白不要”的思想,造成人才积压。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企业将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他们在用人方面也有了更大的自主权,可以挑选和聘用自己需要的人才,也可以拒绝接受自己不需要的人才,以前那种统包统配制度已经行不通了。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逐步展开,干部也将实行公务员制度,通过法定考试,公开竞争,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的管理人员和各类专业人员也将实行聘任的办法。如果高校毕业生还是实行“统包统配”的模式,显然与干部制度的改革格格不入。

通过上述分析,同学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高校毕业生分配制度的改革已迫在眉睫,势在必行,而且只有通过分配制度的改革,才能使人才的培养更好地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

下面,我想对你们信中提出的一些具体问题,谈些看法。

“不包分配,会不会出现大学毕业就等于失业的现象?”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不包分配”的正确含义是什么。“不包分配”是指把原来由国家以指令性计划,统一分配到全民所有制单位就业的机制,改变为在国家有关方针原则指导下,学校推荐、学生选择职业、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就业制度,也就是平常所说的“双向选择”的就业制度。同时考虑到某些艰苦行业、边远地区、师范等人才需求,国家仍然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定向招生,到这些地方工作的毕业生待遇从优。对于这种改革,有同志比喻为把原来的“包办婚姻”改变成“自由恋爱”,我看是有道理的。实行新的就业机制,不是说国家对学校就不管了,各级教育部门,各高等学校都要逐步建立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贯彻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法令,发布毕业生供求信息,沟通毕业生、用人单位之间的渠道。现在,劳务(人才)市场已经在逐步建立,使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有直接见面的机会,和公开、平等竞争的场所。所以同学们不必顾虑毕业后会失业,只要是品学兼优的学生,肯定会受到用人单位欢迎的。1987年,深圳大学就实行了这样的分配制度,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帮助下,所有学生都找到了满意的工作,用人单位也很满意。对学生来讲,树立改革竞争的意识是很重要的。改革,首先是观念的改革。你们中学毕业后,肯定会有一部分同学考不上大学,没有哪个同志会要求中学校长给安排工作,而是在社会上自谋职业,为什么受了高等教育,有了一定专业知识的大学生反而就不能自谋职业呢?比如,实行“自由恋爱”后,可能有的青年男女要承担一时找不到恋爱对象的风险,成为“大男大女”,但即使这样,也没有哪个青年男女提出愿意回到“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的年代去,虽然“包办”是很保险的。这实际上是个观念问题。一个“包”字,使大学生变“懒”了,在中学时代树立起来的竞争意识逐渐淡漠了。

“有门路的容易找到工作,而我们这些农家子弟怎么办?”同学们怕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干扰高校毕业生分配制度的改革。毋庸讳言,现在社会上是存在不正之风,但我们不能因为有不正之风就不搞改革,恰恰相反,如果改革方案能顺利展开,还能有效地遏止不正之风的产生。一方面,建立公平、平等的竞争机制,不正之风反不易得逞。另一方面,也是更主要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企业更注重经济效益,群众对企业领导的监督也会逐步加强。一旦企业的领导搞不正之风,接受了一些“庸才”或是企业不需要的人员,就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群众的切身利益,他们就会起来抵制。不正之风是一种丑恶的社会现象,需要建立完善的竞争机制才能得到消除。

“父母勒紧腰带才勉强供我们上完中学,上大学还要交费,怎么负担得起?”现在,国家培养一个4年制本科的大学生,大约要花1.8万元。目前,有的学校招收了少量的自费生,学生承担了经常费用的80%左右,大约每年1000多元。这里所说的收费标准,肯定不会与自费生一样,请同学们不要误解。新的办法实施以后,国家仍然承担着绝大部分的培养费用,需要学生承担的费用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究竟要收多少费用,国家财政部和国家教委还要经过充分的论证,根据群众的生活水平,合理制定收费标准。而且,这部分收入主要用来改善教学条件、扩大学生贷款和奖学金的数额,还是用在学生身上。有人说,学生承担的数额和国家对人才培养所花的费用相比,只是个“象征性”的数额,为什么还要收费呢?这主要是为了改变国家对学生“包”得过多的弊端,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据调查,近年来创办的收费、走读大学的学生,学习积极性往往比国家全“包”的大学生要高。同时,收取部分学费也有利于扩大毕业生选择工作的自主权。从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出发,交了学费的学生,选择职业的自由度就应该更大一些。另外,在我国中小学生尚要少量交学费且生活费完全自理,而大学生却免交学费,这也是很不合理的。所以,目前的收费虽然只是一个“象征性”的数额,但这一步是对“包”字的重大突破。

同学们,你们生活在改革开放的年代,整个国家都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这一切都是为你们施展才能创造条件。只要你们努力使自己成为品学兼优的好学生,社会是会欢迎你们的,祖国各项建设事业在等待你们——共和国未来的建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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