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十华年的残句和短文

1993-07-15 05:29冯世则
读书 1993年1期
关键词:学书师母小品

冯世则

一餐或是一口,肥,或是瘦,

整整三天,啥也吃不上。

我的二十华年啊,我的速度和力量!

谁肯来把这二十岁的机器收购?

四行残诗,勾起许多记忆,一段情结。

全诗应是四节十六行。此前有一节,此后还有两节,记不得了。诗题,记不得了。作者,同样记不得了。只记住这四行,以及原诗是某种欧洲语言,我见到的是英译本。

但仅这四行似乎也够了:它们近于我国古典诗话中所谓的“诗眼”,跃然画出一个形象:一个属于被践踏的某社会群体的青年,有抱负,也有为此抱负而奋然前行的速度和力量,但被剥夺了机会,潦倒而至于自甘充当机器、求人收购的地步。何等的惨痛和愤怒!

我们也都有过自己的二十华年的。所以,那天——大约是五十年代末或六十年代初——我在图书馆翻旧刊物,这几行跃入眼帘,便赶紧讨了张纸,借个方便地方,把这首诗先是抄,后又译了出来。

说是译,不如说是生凑,凑脚韵和节奏,尤其是此外的三节。如今再也回想不起它们,大约便是如此。虽然当初一词一句,煞费苦心。

这几行其所以记得,还有一个原因:它们和其余的十二行,以及此外的许多行,统统是自己动手一把火烧掉的,这就应了一句常言:失去了才觉宝贵。而失去是出于主动,又添了几分遗憾。

原不打算发表,情不自禁的偶译也付之一炬,自然是在那个史无前例的前夕。明知不消几天便会当众揪出,大会批、小会斗;不烧,无非留给专案材料组。有些东西,例如这几行所表达的年轻人的伤痛,以及我因此而触发的伤痛,我以为是人间的真情。我不忍心让那些敢登攀的人——此种人有时着实不少——把它们拿去当作裹脚布。反正平日所讲所写(例如在课堂上)也尽够运用了,如后来证明的那样。

当然,也还有别样的二十年华。

少年时期,初中课堂,姓李的国文老师几次为顽童们背诵一则讽喻小品:

公少,学书不成;去而学剑,又不成;去而学医,三年无问津者。公忧,公疾,公自医,公卒。

老师说,这小品的文题就叫“公自医”,出自某本世说体笔记小说。他要学生们记住,用以自儆。我大体上记住了,所以能引在这里,虽然可能小有出入。后来果真偶然在某书中见到,似乎也就是这么几句。近些年一位外国同事就中国古代小品集萃,凑巧又兼“八旗子弟”的故事正在推陈出新,我就把这几句译了连同原文一并给了他,告诉他那头几句是故意模仿太史公写项羽,反其意而用之。颇受欣赏。看来,好文章几乎可以跨越国界。

但这小品虽佳,未必全无缺欠:学书、剑、医而不成者,既是“公”,便未见得一定无出路。反过来,若不是“公”或“公子”,虽想学书、剑、医也不一定能有学的机会。而如果得以入学且终于学成,同样不一定有机会为己为人做点什么有用的事。

但不必苛求古人了。他们的人和事都比较简单些,淳朴些。

那么,我们这一代的、以及以下两代的二十华年呢?

一九八七年五月,在里昂拜望阔别四十载的老师李树化教授。老师和师母都那么慈祥。小住三天,顿顿饭师母都频频劝我努力加餐,再干一杯当地名产葡萄酒,再进一片为我挑选的、气味较不那么强烈的奶酪。老师仍喜欢搓手,搓着手问道:这些年你都干了些什么?我一一回答,偶或闪烁其词,他便追问——仍然搓着手——道:还有那一段呢,在某年?

师母仍然只讲法语,我连大致也听不懂,全靠当年同班同学的师妹翻译。一次饭后开车送我回我的住处,她忍不住责问我:你怎么把法文全忘光了呢?

她从来认真。三天中听她讲述别后的颠沛流离,贯串着一片自怨自艾:她为中国近十年来的每个进步欣喜,却说愧于在五十年代初期随父母来法,没有像我们那样在国内坚持。我连忙劝解,说就连讲求愚忠愚孝的古代,也有“大杖则走,小杖则受”的提法。大杖不走,活活打杀,此后拿什么来效力?说当年老师携家来法,是周总理批的。如若这件事于理不当,周总理岂是因同学之谊(在里昂中法大学,她后来领我去看那个地方,照例拍照留念)随便批条子之人?她于己严,于老同学也不客气。尤其是,当年我们班学法文,课余有三五人常赖她辅导,小老师不比老老师少严格多少。那时我自找了若干其他事务,法文课成绩一期不如一期,便曾受到责备。如今和那时一样,她毫不容情:“上月得到来信,我还把你来举例告诉学生:在远离中国社会的地方学汉语,不背书行么?你怎么把法文全忘了呢”

“没有全忘光,”我忙找遁辞,给她背一首课堂上学来的诗:

Qua tu fais,toi que voila,pleurant sanscesse,

Qua tu fais,toi quevoila,de ta jeunesse?

我说:“你瞧!”她却沉默了,片刻后,她把这两句复诵了一遍。译过来,那意思是——

你做了些什么啊,你,在那边的那个人,涕泣涟涟,

你做了些什么啊,你,在那边的那个人,将你的少年?

是的,我们做了些什么啊——我们又能做什么呢,将我们的少年?

名诗人笔下的诗,未必首首都好。不那么名的诗人笔下,有时也会出现名诗,被采入各种读物和选本,包括为表现本民族文化精华的集子,例如A.E.豪斯曼的这一首:

树中之最美者啊,那樱桃

正把雪花儿缀满枝条,

沿林间马道玉立,

为复活节披一身白衣。

如今啊我的七十年华

有二十已逝如落花。

把七十扣除二十,

我只有五十年剩下。

而注目于繁花的树

五十春啊何其短促。

我这就向林地出发,

去看樱桃满缀雪花。

以数字入诗,并非豪斯曼的创举。但加加减减如此而不失诗意,可算别具一格。二十华年便预料七十必死(诗人本人活了七十七岁,与那个“施罗普郡少年”所设想差不太多),忙着去看樱花,悲观和达观似乎都嫌早了一点。而若与那些不能有所作为,乃至无以为生人相比,这样的二十华年也嫌差距过大,近乎优游人间疾苦之外者的无病呻吟了。不过,人事无常,诗人多感,似乎难以厚责。欧阳修不也说过么:“直须看尽洛城花,始共春风容易别。”更何况豪斯曼是在拟二十岁的人说话——希冀长生,在万岁爷为愚妄,在少年原不过出于幼稚。也许,在社会发展的一个高得多的层次上,人间真只会剩下这一种忧愁罢!

九二年七月十四日,皂君东里十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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