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习爱情

2001-06-12 07:07解菊芬
青年文摘·上半月 2001年4期
关键词:梳子男孩妈妈

解菊芬

19岁那一年,我认识了万水,他当时是一名实习医生。

我与他相识,是因为我妈妈觉得我应该谈恋爱。那时我算得上是一个不错的女孩,相貌不错,举止有礼,家庭条件也不错。可是这样的女孩却没有男朋友。于是我妈妈号召亲朋好友来给我介绍对象。我四婶在一所幼儿园工作,她的顶头上司郭园长的大儿子还没有女朋友,也正发愁,于是她们设计我和那个男孩见面。

当时正放暑假,我无事便去好朋友家里玩。因为天气热,我只随意穿一件蓝底粉红色花的背心短裙。这套衣服是我自己用棉布被面做的,没想到它竟成了我恋爱“面试”的礼服。

这天下午,妈妈和四婶各自给我打了一个传呼。要我去旺溪公园等她们。我急匆匆赶去时,见到的人中却多了一个高个子男孩和他的妈妈。一看那场面,傻子也知这是什么意思了。我于是低头站好,听任两个妈妈讲解各自儿女的特长。我忽然想到农民牵着自己养大的牲口去赶集的情景。但是我没有更聪明的办法脱身,直到多余的太都散去,只剩下我和那个男孩。

他就是万水,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的一个人。

我和万水见家长都走了,十分的羞涩尴尬,谈了二小会儿话,我决定回家。看得出他像完成了作业一样呼出一口气,但这个小动作却伤害了我的自尊心。我有那么闷吗?这算是有诚意吗?我们各自留下了电话,这又使我觉得很羞耻一我并不喜欢这样的恋爱方式。

但是第三天,万水就约了我。这一次,我盛装而往,一切细节都花尽了心思。

万水在公共汽车站等我,我看到他也焕然一新;下车时,我被绊了一下,险些摔倒,他一下子扶住了我。我这才发现他有着很大的手掌,很白的皮肤。我们又去旺溪公园闲谈。我想:恋爱原来是这么浪费时间的事!

他说话不多,也不少。他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孩子,看我一眼,便躲开目光,羞涩的、憨稚的。我想这也一定是他的初恋。

出了公园,我和万水已经手牵手。此后我开始了我的第一场爱情,每天都想着他,听所有的情歌都觉得那是他唱的,走路时也觉得有双目光在背后抚摩。虽然开端沉闷无聊,—但进入状态以后感觉还是很好。我渐渐喜欢上了他,以及恋爱本身。

在一次看电影时,他买了最后一排情侣包厢的票。那天是圣诞节,在漆黑的电影院,伸手不见五指,但他还是找到了我的嘴唇,吻了我。我浑身打颤,他嘴唇冰凉。初吻的感觉并不美好,但我还是陶醉。

暑假过后,我去沈阳读书,他则留在大连继续实习。从开学第一天起我就盼着他的信,那可是情书啊!

信终于来了。一看信封,我就傻了,怎么这样一个高大挺拔的男子,却写得如此一手纤小丑陋的宇。那长长的地址被他写成一行蚊子腿,而我的芳名竟被安排到邮票的下边缘,还盖了个黑乎乎的邮戳——他竟不知道写信封的基本格式!我咬咬牙拆开信来读,文笔还通顺,但绝对不能与我的文采相比。而且,300字的稿纸,装着挤挤挨挨的600字,我的眼睛都看炸了。我当时第一个反应就是:不行,这个男孩一定是个小心眼的人;最初的反感便随之而来,于是,在回了一封信后,我不再与他联系。

隔了一个月,他忽然赶到沈阳来。那时正是深秋,他穿一件火红的厚衬衫,米色裤子,站在宿舍门口彬彬有礼地等我。而我矜持地从楼上走下,看到他,忽然知道了什么叫气宇不凡。我心动了。那天我也很不错,咖啡色的毛衣,长头发,两个人站在那里,相看不厌。我忽然噗哧笑了,他这才敢握住我的手,带我到校外吃晚饭。

这样过完一个周末,他回大连了。他一走,我就开始想他,包括想他的缺点。少女的心,柔嫩得容不下半粒沙。我辗转反侧,于是他细小丑陋的字成了我的噩梦,我终于无法忍受了。我写了一封无情的情书。“咚”地塞进了邮筒,觉得分外的轻松。

转眼寒假来临,我吃胖了,剪短了头发,很快乐地回家过年。有一天,他来我家找我,我爸妈热情地款待他。他瘦了,说想念我。我不予回答。他让我送他,我就在前面走。外面正下大雪,他忽然从背后抱紧了我,对我说:“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改好的。”你并没有错呀,我想这样说,但是话到嘴边却吐不出。我只是点了点头,好像他真的做错了什么似的。

我们二起去见他的父母。老人很喜欢我,留我吃饭,亲手做了炸鸡和糖醋鱼。回来时他送我,在公共汽车上他将座位让给老奶奶。又给我买了小桃木梳子。因为我喜欢把小梳子和钥匙放在一起,他又费了很大劲儿给梳子钻了孔,钉上了钥匙圈,帮我拴好。如此细心周到,应该是懂得珍惜的人才有的好品质。

他抚我的面颊;抚我的头发,让我觉得自己是个公主。

但是他一走,我立刻又动摇了。我又想到他的字,触目惊心。

终于,夏天来临的时候,我们分手了。

大学毕业,我终于有了新的恋爱。男友是南方人,练过书法,写启功体端正大气。但他个子矮,长相平凡,我却觉得那只是点滴瑕疵,不足挂齿。

我跟男友来到南方,白手起家,没有房子、没有财产、没有钱。但我知道我为的是什么,也懂得了责任和宽容。他工作忙,我时常一个人在异乡逛街,口袋瘪瘪,也不敢买东西。到处都在盖楼,我也想买房,可是我连付首期的零头都无能为力。这时我才发现生活在跟我开玩笑,是黑色的幽默,让人落泪心悸。

方水的妈妈说万水已经结婚,妻子是中学教师,教物理的。听到这,我说:“噢;好呀。”电话保守了我的秘密,没人看到我这时的表情。

但我依然没有后悔我的选择。我丈夫是一个好人,他善良、温和、上进、大度,像我的哥哥。

我把我最好的一切给了他:纯洁的身体、坚定的信念、成熟的情感。我想这一切应该感谢万水,是他让我练习了爱情,使得如今的我懂得了珍惜、宽容以及成熟地爱一个人。

只是我深深愧疚。如果可以重新拥有初恋,我会选择一个坏蛋来练习,而留下一个美好的故事,给万水。

(张健摘自《涉世之初》200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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