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海生
[摘要]我国的审判监督程序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制度设计缺陷众多,理论研究薄弱,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法治的要求严重不符,因此,亟待全面修正,重新构建。本文将超越现行法的有关规定,在广泛借鉴国外和台湾地区相关诉讼标的理论成果及成熟立法的基础上,对再审之诉之诉讼标的理论进行了研究,以期引起学界对再审程序研究之重视,为我国民事诉讼法将来的修改做理论准备。
[关键词]诉讼标的;再审之诉;既判力;识别标准
中图分类号:DF72
文献标识码:A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4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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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花卉》2024年6期
5《天津教育》2024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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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家庭医学》2024年2期
9《学周刊》2024年10期
10《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2024年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