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表演的综合训练

2004-05-03 12:49王岩淑
中国音乐教育 2004年4期
关键词:演唱者律动音乐作品

王岩淑

声乐作为常见而又特殊的艺术形式活跃在社会文化的舞台上,并以其永久不衰的魅力成为人们精神生活的宝贵食粮。在长期的高等师范声乐学科的教学中,声乐表演的重要性还应唤起声乐教育工作者的认识。那么,如何不失师范性地进行声乐表演的综合训练呢?这是摆在每位声乐教师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声乐是艺术学科领域中表演艺术的一个分支,声乐的所有形式都体现在艺术实践的过程中,它所产生的审美愉悦和审美情感是不言而喻的,声乐表演的综合训练在整个声乐教学中至关重要。此阶段声乐表演的综合训练内容应包括声乐发声基础训练,实际上是将技能技巧通过演唱音乐作品得以综合应用的训练。由于表演主体的创作人格与状态不同,我们仅将此阶段的训练针对艺术歌曲演唱范畴而言。

一、歌曲体验

作为声乐表演主体,在此阶段训练中通过对作品的理性分析寻找出诱发声乐表演的内在体验依据,唤起类似于一度创作者的情感生活,用自己的再认识激发出主体心中“情感的火焰”。如在演唱《教我如何不想她》(刘半农词、赵元任曲)时,歌唱者从“飘着的微云”、“吹着的微风”、“水面荷花”、“水底鱼儿”、“西天残霞”及怨婉抒情的旋律中体验出作者思念远方人儿的拳拳情,切切意。师生共同探讨作品的意境及词曲中提供的富有个性特征的曲调和词句,揣摩词曲作家隐藏在歌曲中跳动的脉搏及作品的动机、主题、背景、段落、句逗,使唱者在一接触到新的声乐作品时,就能打开自己的心扉,用积极的体验去进行二度创作。

二、音乐律动

在此阶段训练中,有目的地选择音乐情绪鲜明的音乐小段,让学生学会在音乐中生活。特定的音乐作品将提高特定的音乐情绪、节奏和速度,将诱发学生的感受并展开丰富的艺术想像,寻找和组织一系列符合音乐作品内在律动的形体生活。只要学生专心致志地投入音乐、体验音乐,就必定能在形体上对音乐的内在律动作出应变。这种应变是一种积极、热情的行为,如在音乐小段二胡独奏曲《江河水》中,表演者只需手持手杖,手挎包袱,走上台来,坐在树墩旁,掏出硬馍吃着……我们就可以发现,这一系列的形体动作,在演员的想像下,悄悄地融入了作品的音乐律动。这样的训练,使得表演者在音乐生活中、尤其在演唱一首作品时,主体的身心与音乐作品设定的律动交融在一起,这便是全身心地演唱作品的初坯。

三、情感交流

如果说以上的训练中强调的是主体自我的训练,那么,在此阶段的教学,侧重的则是主体与演唱合作体及观众之间的交流。它包括了演唱者与伴奏者的内心沟通。从听声、悟情中去体察伴奏者内心的感受。同时要求伴奏者通过其伴奏声来传递自己的体验;反过来又从演唱者的歌声中悟到歌者情感的语气语调来补充自身的情感养料。这样情形下的演唱者与伴奏者之间的默契交融必然会产生情绪共鸣。另一种情况是在同台演唱者中,如重唱、对唱、小组唱、合唱等多人参与的声乐表演样式,尤其需要处理好演唱者之间的协调关系。此时的训练,则要求演唱者用内心的耳朵去倾听他人的演唱,从中领悟和接受同台者的情感信息。这样在同台的演唱者相互间产生的情绪感染与相互沟通,必然会形成一种在单个演唱时截然不同的心理感受,这种新的演唱气氛又进而激励着演唱者。在演唱者与观众的交流中,演唱者的状态无时无刻都在发生着变化。如果说,演唱者在声乐教室里演唱和在有观众的情形下演唱的状态不同,正是由于观众的存在,干扰了他(她)的注意力,破坏了原本演唱者歌唱发声的状态,使演唱者认识到在有观众条件下的舞台上演唱、感觉应做调整,应有适应,这样的调整和适应在无观众的教室里永远无法寻觅。因此,我们教学就是使学生学会在当众的情形下,平静自如,对自己的歌唱器官进行调节和控制;用自己的耳朵倾听自己的歌声,并加以调整;调动自身的情感,全身心地投入到作品的音乐生活中,去创造作品的艺术形象。与此同时,还要求学生在演唱时,面对观众的存在应化被动为主动,激发自身的创作信念和创作热情,在不少的声乐演唱会上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场面,面对观众期待、兴奋的眼神,演唱者越唱越投入,越唱越好,台上台下融为一体,气氛热烈感人,这种氛围无疑是歌唱者与观众之间交流的成功典范。

由此可见,学生必须积累经验,奠定扎实的声乐基本功,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小学音乐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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