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群:以慈善的名义

2004-11-23 01:02
中国新闻周刊 2004年42期
关键词:公证员公证处捐赠人

大梦告醒,牛群离去,几百万善款的去向是他留下的一个谜团。自始至终,这一切是在慈善的名义下进行的。

曾有慈善界人士对记者担忧地说,中国的慈善事业本来就很脆弱,好不容易才有牛群这样的名人来热心支持,所以你们这次能不能对牛群手下留情?——而我们发表此文的初衷,正是为了真诚地支持、保护我们的刚刚发展了十年的慈善事业。

10月下旬,关于著名相声演员、安徽蒙城县副县长牛群又有了新的消息:据媒体报道,牛群与中华慈善总会协商,将原来已经做了公证的“裸捐”五项声明进行了修改,也就是说,今后他不再将自己的全部身家性命包括遗体都捐给慈善总会及医院了,并重新做了公证。

与前一次的声势浩大的“裸捐”相比,此次的修改公证是在悄无声息、秘而不宣中进行的。第二次公证9月13日就已完成,可直到10月中旬,新闻界才从蒙城县公证处得到确证。

据蒙城县公证处公证员董雷向媒体介绍,这次改变“裸捐”公证,牛嫂态度坚决,因为“裸捐”现在使牛家失去主要经济来源,目前生活拮据。

有记者采访北京公证员协会会长王士刚,王先生表示,对于个人普通捐赠公证的,如果对方已表示接受捐赠且公证的,作为捐赠人不能轻易撤销,应当征得对方同意并重新作公证。因此,当事人要求撤销公证的,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又符合法律规定的重新公证的条件,公证处就能受理。

然而,按《合同法》第186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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