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一词的由来与演变

2006-05-14 09:07王德亮
知识窗 2006年11期
关键词:佛门信众教化

王德亮

中华正史典籍中“宗教”一词,最早见于《宋史·儒林传》之《吕祖谦传》,中有“(祖谦)荫补入官,后举进士。复中博学宏词科,调南外宗教”之语。此处宗教乃为官名。“宗”、“教”分别作为一词,在汉语中出现皆为时甚久,应用广泛,尤多见于佛门。特别是南北朝至隋唐之际,佛教天台宗、华严宗的学者在注解经典时,多从名、体、宗、用、教5个方面予以阐释说明,后“宗”与“教”逐渐被连缀成“宗教”一词,即指佛教的教理。

《景德传灯录·圭峰密宗禅师答史山人十问》九有云:“佛灭度后,委付迦叶,展转相承一人者。此亦盖论当代为宗教主,如土无二王,非得度者唯尔数也。”《续传灯录》七《黄龙慧南禅师》云:“老宿号神立者,察公倦神没,谓曰:‘吾位山久,无补宗教,敢以院事累君。”不难看出,所谓“宗教”者,即为诠表佛教的特殊要义而使用的各种语言文字。另外,在汉传佛教中,称由佛弟子所创立且拥有信众的佛教支派为“宗”;而以佛祖释迦牟尼的学说为“教”,合称“宗教”,并有“自证为宗、化他名教”之说。由此看来,宗教一词源于佛教亦是专指佛教。

近代,学界将英文religion译为“宗教”,但在汉语中,“宗教”一词的内涵外延与英文religion的含义原本并不对等。再后来,“宗教”一词又被扩展为所有宗教信仰(religious believes)的泛指,词义在不断变化、延伸。现今,宗教可简称为“教”,而当时“教”与“宗教”绝难混为一谈。如中国古代虽早有“三教(儒释道)”之说,但道教信众却从不用“宗教”一词称呼自己;而儒教之教乃教化之教(education),与佛教之“教”亦大相径庭。

而英文中“宗教”对应之词religion乃由拉丁词“re”和“legere”演变来的,为“再次”与“聚集”的结合,意即“一群人为了一个目的聚集在一起”,引申为“有同一信仰、同一信念并为信仰而相聚并不畏生死”的群体。简而言之,宗教乃一种对社群所认知主宰的崇拜和文化风俗的教化。按当今被普遍接受的定义,宗教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多数宗教是对超自然力量、宇宙创造者和控制者的膜拜与尊敬,并给予信众以心灵依托和延续至死的信仰体系。而对宗教进行研究的学科则被称为宗教学。

综上所述,“宗教”一词,在中华古籍中曾被佛门广泛应用,后又用于对应西文的religion、religious believes等概念,遂使国人耳熟能详,因而属于古词新用,顺势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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