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体系构建与语感教学

2006-10-13 08:33
现代语文 2006年1期
关键词:语感理性语法

盖 馥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于基本理念中旗帜鲜明地提出:“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在教学中尤其要重视培养良好的语感和整体把握能力”。这里对“语文知识”的理解有些模糊,是指语言知识还是指文体知识?笔者认为这应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包括语法知识、文学知识、文体知识;狭义是指语法知识。语法知识体系构建是否有必要、如何处理它同语感的关系,这是本文所要讨论的内容。

回顾语文教育所走的路程,一直是极端化的,要么大力推崇工具性,全盘否定人文性;要么主张以“知识为中心”,要么主张“语感中心说”,没有静下心来权衡一下,求得二者的整合,语法作为理性的语文基础知识,它和直觉的语言知识——语感是什么关系?它对语文能力提高和素养提升到底起什么作用?

一、语法与语感的关系

(一)语感的培养要以语法或者说语文基础知识作为支撑,因为语感具有迅速的直觉性、模糊的感受性,它是扑朔迷离、难以名状的,也就是说,它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如果说语感是“知其然”,那么语法就是“知其所以然”。这种内化的无形东西需要长期的知识积淀,并需要辅之以有形的条缕清晰的东西,才能进入教学领域。

又因为语法知识是对语感的理性说明和经验概括,它将学生心理图式当中那些散乱的、零星的、随机的认知加以重组,形成一种知识脉络,加以强化理解。只有理解的东西人们才能更深刻地更有效地去感觉它,从这一点来看,语法知识教学影响着语感生成和发展的敏度、深度、美度和速度等方面。

(二)语法在对语感知识化的同时,也在对语感进行规范化。一位小学四年级的学生在作文中写道:“老鼠见了我,吓得没命地跑,突然一头撞到墙上,四脚朝天地躺在地上,不省鼠事。”“不省鼠事”是孩子灵性的闪光,是对语言的活用,也来源于语感,体现了一种创新。相反一些广告词有时也是来源于语感,但却是刻意为之,哗众取宠,违背语法的规范。如“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又如“艾琳洗面奶,特别适合任何皮肤”。这样前后矛盾的病句,看似新颖实是对语法的诬蔑与亵渎。这样的语言整日充斥学生的耳朵,是不利于学生语感的提升的,是需要语法来进行规范的,所以说语法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对习得的语言机制进行有效的规范和约束。

关于语法知识和语感的关系,张中原先生在《中外母语教材比较研究概论》中有一段精辟的论述:“知识系统,是语文能力发展的基础,缺乏知识指导的语言学习是一处自然状态下语言习得,其发展通常是缓慢的,语言运用通常是不规则的,甚至是浅俗的,而且有关母语系统知识的传承是学校母语教育本质所在。”叶圣陶说过:“从前人读书,多数不注重内容与理法的研究,单在吟诵上用功夫,这自然不是好办法,现在国文教学在内容与理法的讨究上比从前注重多了,可是学生吟诵的工夫太少,多数只是看看而已这又是偏向了一面,丢弃了另一面。惟有不忽略讨究,也不忽略吟诵,那才全而不偏。吟诵的时候,对于讨究所得的不仅理智地了解,而且亲切地体会,不知不觉之间,内容与理法化而为读者自己的东西了,这是最可贵的一种境界。学习语文学科必须达到这种境界,才会终身受用不尽。”

如果说张中原的观点告诉我们语文知识是不能忽略的,即语文知识在能力提升中有重要作用,那么叶老的观点就是要寻求语法与语感教学的结合点。

二、语法中心还是语感中心

在语文教学实践中,以什么为切入点呢?下面从人类认识规律、语言特点及学习者心理特点等方面来谈谈。

(一)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感性认识是认识的起点,感性认识必须上升到理性认识,达到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统一。语言是认识世界的中介与工具,语感则是直觉性的,注重个人体验与感悟。而语法则是从理性层面上对语言的一种概括,从感性中来又高于感性,属于理性范畴。学习语言也是在认识世界,所以语言的习得也要遵循这一认识规律,从感性出发,进而上升到理性,最终达到二者的统一。

(二)中国的语言观是一种本体论的语言观。我国古代一直把语言看作是治理天下教化人伦的工具。在语言方面研究的集大成者要属荀子了,他在《正名》篇中写道:“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也就是说,语言是约定俗成的,是在社会实践中人们相互遵守的,具有社会性;更深入一点说,先有语言产生,后有语言学,这都是汉语尤为突出的特点。所以在汉语学习过程中,应当以语感为突破口。只有这样,才能突显中国语言的人文观,体现中国语言的特色。

乔姆斯基说过,孩子们确实要学一种第一语言,他们所在地的语言是传统意义上的约定语言,而不是一个生来具有的明细体系。即任何人学语言包括语言学家都不能依凭语义的理性范畴和语法规则来理解和生成句子。所以说,感官是语言缘起的门户,是语言起源的依据,是汉语学习的入口。

(三)语言是思维的外壳,思维是语言的内化,语言是思维的表现,在语言的学习过程中,也要关注个体的思维差异,或者说语言的学习应和学生自身发展的规

律结合起来。

皮亚杰的心理学研究证明,儿童与成人相比,他们的智力和道德结构方面有质的不同,那么,教育(包括语文教育)要按照儿童的心理结构与发展特点来进行,不能认为,他们的智力道德活动只受客观世界的支配,老师教什么,学生就学什么。学生自身具有可塑性,这种可塑性是需要将其先前的经验来加工和重组新获取的知识,在二者的互动中,建立新的理解,从而构建一种新的认知结构,使个体得到发展。

儿童时期是学习语言的最佳时期,这是由儿童自身的思维特点决定的,小学生思维特点是感性思维占主导地位,易于接受形象生动的东西,而到了初中阶段,理性思维也叫抽象思维逐渐发展起来,这种心理特点决定他们对理性的东西不太感兴趣。所以在小学阶段的语文教学中最好不讲授语法知识。如果讲授,则是对学生想象力及天性的扼杀。而到了初中,为了学习的需要,渗透一些相关的语法知识则有益于学生语文能力的提高。可见,要步入语言的殿堂,首先要叩响语感的大门,这是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的。

汉语本身的一些特点,使其很难构建一个包容所有语言现象的语法体系。中国语言具有灵动性、模糊性和虚实相生的特点,使得很多语言现象无法用语法来诠释。如在表示程度时,可以用“热死了”,但用“病死”了,就已发生了质变。语言也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语言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丰富的,汉语也不例外。近几年出现了一些流行词语如“酷毙了”、“帅呆了”,而不用“帅毙了”、“美呆了”。这无法用语法解释,硬要解释的话,只能说是“约定俗成”。所以说,一个囊括所有语言现象的语法体系是很难建立起来的。

语法体系的构建是有困难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语法知识可以弃之不学。这几年的语文教材明显出现了淡化语法知识的倾向。语文是人文学科,也是工具学科,语文知识学习是必要的,是语文课程有益的补充。决定知识学还是不学的标准不仅要看其是否实用,更重要的是看这一学习过程是否合理。以前我们学习语文知识,主要是灌输、被动接受式的,学生是储蓄所,老师是储蓄者,学生进行的是重复的机械记忆,即使对语文能力的提高有一定的帮助,也是收效甚微。因此语文教育界有人提出知识无用,语感重要。可是我们真正要改的不是学习的内容,而是学习的方式。

综上所述,语文知识构建是重要的,只是构建的过程困难重重,语感的培养才是重中之重。在语文教学中,要二者兼顾,两手抓的同时要坚持以语感为两点中的重点。因为在新的课标指导下,它是我们构建语文知识系统的起点,是我们语文学习方式转变的一个路标。

(盖馥,辽宁师范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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