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租动了谁的奶酪

2007-03-23 02:15高艳平
瞭望东方周刊 2007年5期
关键词:租客房子

高艳平

为什么上海会群租蔓延

群租,政府到底应该怎样管,至今还充满争议,也一度没有法规可循,2006年年底,上海市房地局出台《关于加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规定对人均使用面积的分割出租依法取缔,居住房屋应当以原规划设计最小的房间为出租单位。

但是,群租涉及房地、公安、工商、税务、安全、水电煤等多部门,上述文件的执行力还在检验当中。更多的群租还在上海的很多角落里悄悄存在。

当房价和中低收入人群数量同时上升,高级公寓里的集体宿合就不会彻底消失。上海本地居民与外来人口之间的冲突,还将在群租房周围上演;外来人口的管理,以及他们的居住保障也在考验这个大都市的胸襟和魄力。

小区居民的苦恼

行健职业学院老师、上海人赵宇清,没有想到自己会和政府整治的群租搭上关系。

前些年,她在闸北区柳营路买了一套80多平方米的两房一室一厅。2004年8月,她把房子租给一个小伙子,签了两年租赁合同。

因为房子是毛坯房出租,租金通过银行卡付,物业费也是一年缴一次,所以赵宇清很少去看房子。房子离租期还有半年的时候,她接到邻居和物业打来的电话,说赶紧让来看看房子,邻居意见很大。

“我去看了,80多平方米,没有分割,而是上下铺,居然住了20多个人,再找以前的那个小伙子已经找不到了。他把房子后来交给房产中介,中介再转租出去,租给小区附近饭店做集体宿合,做起了二房东。男男女女混住在一起,有的拉个帘子,我估计是女的拉的。阳台门玻璃都拆了,阳台、厨房都住满了人。”

“物业来跟我说,人家反映很大的,进出人很杂,电梯流量也很大,因为他们在酒店上班,晚上回来很晚,影响到上下左右居民的休息。我同事正好住楼下,也来跟我说,搞得很不好意思。”

因为房子很快到期,赵宇清决定把房子收回去出售。于是就在大门上贴了张纸条,通知租客,几号之前搬走,马上收房等等。

“前后拖了一两个月,他们才搬走。搬了以后,也有后遗症,搞得跟垃圾桶一样,后来买的人装修,下水管里面洗发水盖子、小水果刀等,什么东西都有。”

赵宇清有时候会去她母亲那边住,母亲居住的是以前学校里福利分房分到的老式高层公寓。因为有的老师居住环境改善,搬出去就会把房子出租。同一层面,就有邻居把房屋出租给七八个外来打工的年轻人。

“年轻人,精力很旺盛的。但是活力过头,居民就很烦恼,我们总归希望小区安静、安全,结果他们七八个人很烦的:电梯很拥挤,有时候把旧家具搬出来,在外面吃饭啦,半夜唱歌啦;有时候到走廊里打电话,找人敲门也不好好敲,很大声的;吃完东西,饭盒就放在走廊里。我们是把这里当家的,他们只当是宿舍,住一天算一天。我们也向物业反映的,但是老式公房,物业也不作为。”

但是在新建的小区,居民动辄上百万元买的房子,每月几百元钱物业费,群租带来的烦恼,他们就没那么容易忍气吞声。

北方佳苑在整治前,小区业主多次写信给闸北区政府,据闸北区芷江西街道人员透露,写给街道的信就有十多封。而就在北方佳苑被整治之后,小区物业经理也被撤职。

盛世年华的业主论坛上,业主也纷纷向小区居委会筹办组袁书记揭发检举。在其他的有关群租的网络论坛上,利益受损的小区居民给群租列举的几大罪状:吵闹扰民、不卫生、水电煤超负荷不安全、群租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会引发盗窃、强奸、卖淫嫖娼等行为。

盛世年华居委会筹备组袁书记,对小区的建设相当负责,这次整治群租事件,袁书记颇得业主们信任,他对《瞭望东方周刊》记者说,“我们小区门口有一些美容店,还有一些房产中介,员工租住在这里,还有公司办公,业主来反映。现在群租现象已经减少了,查了几处,也签了承诺书不扰民,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7平方,外来人口办理登记手续等等,但是还有少数。”

袁表示,“业主素质都是蛮高的,主要担心安全问题。我们现在动用民警,每个小区都有一个民警巡逻,还在对群租明察暗访,加强安全防范。”

500万流动人口何处栖居

不可否认,群租给小区居民带来了麻烦,而且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在探访群租房的时候,也深切感受到群租客安全意识淡薄。

因为是集体合租,有些小区的群租房的大门都不关闭。在穆成居住的徐汇的那个高档小区,一楼的房子,他们甚至晚上都不关门,防盗门窗更不可能有,从小区的院子里翻墙入室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在中星海上景庭,记者以看房为名进了群租屋,进门之后,喊了半天,没人应声。因为每人一个独立的隔间,群租客都把自己的房门一关,不管外面发生什么。真的好比家庭旅馆,大门常年开放,但是却没有门卫把守。

另外,因为人多,水电煤超负荷运转都是安全隐患,群租客以年轻^唇多,生活常识匮乏,的确令人担心。

从安全角度考虑,整顿规范群租市场,不言而喻是合理和必要的。但是取缔群租,显然还值得商榷。

作为上海本地人,深受群租烦扰的赵宇清对于群租的看法,有时候也会自相矛盾。“有时候挺同情他们的,不可能把他们赶走,赶走他们去哪儿,总得有地方住吧,但是干扰了你的生活,又觉得他们挺可恨的。”

她认为,“根治群租,也不可能,因为这里面有利益在。所以得想些办法,政府来疏导一下。”

更多的人同意政府用疏导而不是取缔的办法来解决群租的问题。但是,即便是疏导,管理的难度也很大。

盛世年华居委会筹备组袁书记对《瞭望东方周刊》记者说,群租,到底归谁管,现在还没有一个定论。“现在是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办公室在管,但是管到什么层次?租赁的问题又是要房管所来管,另外一方面夕卜来人口管理,又归公安系统管。说群租是家庭旅馆,是经营行为,又归到工商那里去了。”

将“北方佳苑”群租现象定为非法的主要依据为工商法律法规。工商部门认为,承租者将房子承租后再出租就是一种经营行为——既然是经营行为,就应该有营业执照,否则就是“地下旅馆”,就应依法取缔。

但是,不取缔,难道允许他们办营业执照,正大光明群租吗?显然又是默许了群租,鼓励了群租的发展。

上海绿城小区在整治群租的时候,提出运用上海市财税局对于房屋出租征收租赁税的有关通知中,关于“二房东对于出租收入,要缴纳2.5%租赁税”的制度,管理群租市场,但是至今没有听到执行的消息。

群租事关社会安定,规范还需要一个长期过程。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讲,群租事件不得不引起相关部门反思:为什么上海会群租蔓延?

上海大学社会学教授顾骏认为,群租现象的出现,归根到底是由于房价过高、城市规划失当引起的。不少国外大城市的市中心都是低端物业,因为城市的功能决定,那里需要低端的服务人员。如果把低收入阶层都赶往城外,只会加大他们的生活成本,结果必然是这些人再想办法回到市中心。群租现象正是这样产生的。

近年来,房价高企,租金也稳步上扬。2006年3月统计,上海流动人口已经超过500万人。他们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也是政府目前不容忽视的大问题。那位“存在即是合理的”的二房东,为自己辩护时称,“如果要强制拆除取缔,我坚决反对!我的房客们更不同意!敲掉我的饭碗事小,外来人口没有房住事大!搞不好会出乱子!现在的房子动不动就是上百万,有几个买得起?说穿了,我这也算在帮政府搞廉租房建设嘛!是在为政府分忧解难啊!”

话虽偏激,但是也有一定的道理。说到底,仍然是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保障问题。赵宇清建议说,“有没有可能政府扶持建一些青年公寓,或者街道办的那种小旅馆,租赁给这些年轻人。价格实惠点。专门有人打扫,或者饭也包了,还能解决上海‘4050人们的就业。聚在一起肯定也好管理,不至于像现在矛盾这么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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