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交通安全评价方法比较研究

2007-06-01 12:30郭国平
船海工程 2007年2期
关键词:海事规范化船舶

项 峰 郭国平

武汉理工大学航运学院 武汉430063

船舶交通安全评价方法比较研究

项 峰 郭国平

武汉理工大学航运学院 武汉430063

对港口水上交通安全现状进行评估,采取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是保障水上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的前提,对国内外各种不同安全评价方法进行比较,着重地介绍规范化安全评估(FSA),以期能够更好地找出适合我国海运事业发展的方法,保障船舶的航行安全。

安全评价 规范化安全评估 港口船舶交通安全

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带来了航运业的空前繁荣。然而,水运繁荣的背后却是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所带来的生命和财产的损失。仅2003年长江干线就发生一般等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70起,死亡128人,沉船49艘,直接经济损失达2亿多元。水上交通事故的增加,已成为一个严峻的问题。正确评价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优劣,把握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规律是采取相应安全管理措施的前提。

1 国外安全评价研究状况

国外航运界学者多注重对海上碰撞危险进行研究,经过了从海事个例分析到海事统计研究的过程。海事个例分析是在航海发展初期经常采用的研究海事方式,是指对一起具体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研究,查明事实和原因,从中吸取教训,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这种研究,在一定范围和领域内仍在使用,如海事调查报告。20世纪中叶以后,由于海上运输的发展,船舶航行密度增大,海难事故增多,西欧学者开始从宏观上以海事统计手段研究船舶交通的安全状况。海事统计研究一般以海事统计报告为基础,从统计分析的数学原理出发,对某一时期某一单位或部门船舶的交通事故或某一时期某一水域的交通事故进行统计分析。英国多年来在海运安全领域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于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在船舶安全领域中推出和应用了规范化安全评估(formal safety assessment,简称FSA)方法,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了促进海上安全与防污工作的展开,英国于1993年在国际海事组织(IMO)第62届海上安全委员会(MSC)上提出将FSA的概念引入航运界,建议IMO把规范化安全评估作为一种战略思想,逐步在安全规则的制定、船舶设计及船舶营运中运用这一原理。国际海事组织随后于1997年通过了《IMO制定安全规则过程中应用FSA暂行指南》,并鼓励各国积极开展试验性应用,积累经验,以进一步完善这一新的安全评价方法。

2 国内安全评价研究述评

相对而言,我国这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长期以来,国内使用船舶交通事故统计数字来反映水上交通安全状况。这一传统的船舶交通安全评价方法的科学性受到了海上交通工程专家不同程度的质疑。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许多学者提出了包括安全指数法、安全综合评判法等在内的多种安全评价法。

2.1 水上交通安全综合评判

我国海上安全主管机关在评价航行安全时主要采用事故次数、受伤人数、死亡人数、沉船数、直接经济损失等5个绝对数字指标[1]。长江稍有不同,第二项指标不是受伤人数,而是碰撞事故数。这些采用绝对数字指标的方法可以反映事故实况,但不能完全反映安全实况。鉴于此,有关专家提出以下5个相对数字指标来评价安全状况:事故次数/艘海里数;受伤人数/船员总数;死亡人数/船员总数;沉船数/船舶总数;直接经济损失/生产总值。相对数字指标与绝对数字指标相比,用前者评价安全状况更趋合理,更加科学。但仍存在一个关键问题:对于不同水域不同时期来说,五项指标的变化并不是同步的,无法将同一水域不同时期的安全状况进行比较,同一时期不同水域的安全状况也无法进行比较。

鉴于单项指标无法对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提出在建立数学模型基础上综合多项指标进行综合评判。吴兆麟教授等引入模糊数学理论,建立了航运单位安全状况评判模型。该模型主要思路是:选取若干评价指标,给出各指标的权重向量,然后进行矩阵计算,即可得到综合评判向量[2]。

这一模型的基本思想无疑是相当正确的,但在具体使用中仍存在许多影响其科学性的问题。如:评价指标选取、权重向量的确定,一些发展变化因素没有考虑等,尚待进一步深入研究和完善。

2.2 安全指数法

有关人员曾作过比较深入的研究,先后提出了层次分析法和安全指数法。其中安全指数法已在我国沿海及长江、黑龙江水系进行过比较长时间的应用试验。

安全指数法就是采用一个港口或特定水域在某一期间内所发生的船舶交通事故与该期间内的船舶活动量的比值作为衡量该港口或水域在该期间内的船舶交通安全状况的指标[3]。

为解决港口间的横向可比性,引入标准船的概念,船舶活动量是用统一的换算船舶活动量代替。为了解决同一港口或水域在不同时期的纵向可比性,船舶交通事故数用综合换算事故数代替,其数学模型如下

式中:RP——安全指数;

N——综合换算事故数;

QPL——船长换算船舶活动量[3]。

应该说,安全指数法较好地解决了各个港口之间安全状况纵向和横向比较的问题,思路清晰,建模科学,较好地解决了长期以来不同港口之间安全状况比较无法量化的问题。经过试点,肯定了用安全指数法比单纯用5项指标来评价水上交通安全的传统作法是一个飞跃和进步。同时,试点过程中也暴露出安全指数法的不足之处。

1)受观测手段和条件的限制,船舶活动量数据的获取有一定的困难和不便,实测采集的数据有不够准确的一面,登记船舶数据的采集也不理想,地方港监船舶的签证数、渔船数、三无船舶活动量难以获得,使得实测船舶数量难以反映实际情况,而且实测工作艰苦,工作量大。

2)每季度连续3天的实态抽样观测带有一定的偶然性,存在观测日代表性不强的问题,由此推算出的一个季度乃至一年的船舶活动量势必存在较大误差,难以反映实际的水上交通状况。

3)事故换算中需统计评估期发生隐患的次数。该数据在目前的报表中没有统计,无从得到。即使计算在内,隐患的界限不明,统计标准不一,数据缺乏应有的精确性,而且安全指数法的船舶等级划分也不太适合长江、黑龙江等内河的实际情况。

此外,由于内河的特点与海港不同,安全指数法应用于内河还存在明显的缺陷。例如,长江为一带状水域,其中某些区段为港区,横驶船较多,某些区段为纯航道区,同样采用安指法对不同区段进行评价,有些结论就不符合实际。

3 规范化安全评估

3.1 目的与特点

FSA是一种系统性和规范化的综合评估方法。在船舶设计、航运与安全管理等方面应用这种方法的目的是通过采用规范化的5个步骤,全方位地对船舶设计、检验、营运、航行的相关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即通过这种安全评估,可在全面总结和分析现有船舶设计、工程技术、操作控制和营运与安全管理标准与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工作的需要,改进和完善这些标准与规定,或制定新的相应标准或规定,从而达到确保海上安全的目的[4]。

与其它的一些安全评估方法相比,FSA所采用的评估步骤具有更为规范与合理的特点。它不仅能用于事故发生后的事后性分析评估,更能用于在事故发生前就设法发现哪些因素会导致事故的分析评估,是一种事后性加预期性的规范化安全评估方法。通过这种方法所评估出的结果更为正确可信,并可以在较长时间内加以引用。

3.2 与其他方法比较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发现FSA与系统安全评价相似。事实上,风险管理与安全系统工程是学术交集,本质同源,FSA也正是系统安全评价思想和程序的优化整合,其优点可大致归纳如下。

1)结构化系统化的方法。FSA方法强调系统地从整体出发全面考虑影响被评价对象安全的各个方面。FSA是在有效吸收了工业风险管理的精髓后,形成的一种整体考虑、成本和效益平衡、系统化的思想和方法论架构,它最终给出的是全局最优解而不是局部最大值。

2)FSA的兼容性。FSA方法另一优点是对其他方法的广泛兼容性。当遇到历史数据要分析时,可以根据当时既定的事实制定和选择合理的指标或方法进行评估。对于已经发生的事故,可以运用其他相应的分析方法,如FTA、风险贡献树等,涉及要预控的事件时,可以运用ETA、FMEA、PHA等方法。

3)最大限度地预见和控制风险,这可通过上述两优点导得。由于FSA给出的是全局最优解,所以能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同时它对具体方法的广泛兼容性,能对历史事件和数据以及尚未发生的事件整合行之有效的评估方法,所以又是一种事后加预期的规范化安全评估方法。

但也应看到,FSA在实际应用中仍存在不足之处,例如,对用于航运界风险评估的事故数据的收集及对其可信度的确认存在困难;如何更加方便地运用费效比算法以及风险分析中如何定量考虑人为因素也存在相当难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4 结束语

从分析比较可以看出,FSA是港口船舶交通安全评价较为科学,系统和规范的评价方法。为了确保我国航运业的快速稳定发展,使国内船舶设计建造、营运管理等方面的安全工作与国际接轨,我国港口和船舶安全管理部门、航运公司和院校与研究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努力推进和加快FSA在国内船舶安全领域中的应用,应积极参与国际或地区性的FSA应用研究项目,还可通过不同的方式将FSA推广应用于国内特定的一些海上安全管理工作论证或安全保障体系研究之中。同时,船舶安全的主管机构可组织相关的航运管理单位有针对性地结合自己的实情,应用FSA的方法加以分析和评估,以改进和完善各自的船舶安全管理工作,从整体上提高我国船舶交通安全的水平,保障我国海上交通协调发展。

[1]方泉根.规范化安全评估(FSA)及其在船舶安全中的应用[J].中国航海,2004(1):23-25.

[2]陈伟炯,沈康辰,苏 飞.安全管理体系的计算机辅助审核技术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1,11(1):54-58.

[3]陈伟炯,沈康辰,王 洁.计算机辅助海运安全管理系统技术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4,14(5):32-37.

[4]陈伟炯.海事预控的安全科学新理论探讨[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1998,8(6):5-9.

Comparative research on methods in evaluating the transportation safety of ships

XIANG Feng GUO Guo-ping School of Navigation Wuh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Wuhan 430063

It is primary to guarantees the safety of aquatic transportation system by evaluating the safe condition of port objectively and scientifically,and adopting safety measures adaptively.This paper studied various methods of safety evaluation,especially introduced the formal safety assessment(FSA),in order to find out themethod suitable to the development of sea transportation business in our country,and to ensure the voyage safety of the port ships.

safety assessment formal safety assessment ship transportation safetyin harbor

U676.1

A

1671-7953(2007)02-0132-03

2006-09-19

修回日期2006-10-26

项 峰(1979—),男,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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