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最初的模样

2007-11-22 04:30蒹葭苍苍
都市文萃 2007年11期
关键词:串串香蕉零食

蒹葭苍苍

林天爱

那个少年,11岁,叫做林天爱。我们坐在教室倒数第二排,同桌了一整年。他喜欢笑,但总不爱说话。他爱干净,每天都会抹桌子椅子还顺带把我这一半也抹了。这样的品质,在一个11岁的女孩心里,就已经是上乘表现了。虽然他成绩不好,但类似这样的因素,到如今也没有成为我择偶的标准之一。

关键是,他每天都会在我的桌肚子里偷偷放零食。上世纪90年代初的内地小镇,零食绝对是孩子们难以享有的一种福气。但他像个小小魔术师,总能在我的桌肚子里制造惊喜,核桃,花生,芝麻糖,怪味胡豆,瓜子。大多数时候,是薄荷糖和冬瓜蜜饯,那是奶奶塞给他的。奶奶舍不得吃,要留给心爱的孙子。少年舍不得吃,要留给喜欢的女孩。而我毫不客气,全部收下,大口吃掉。

我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回馈他的呢?从一只苹果还是从一只鸡蛋开始的?总之我已经晓得,要用同样的方式对这个男孩好。

每天,都带着零食来,趁对方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放进桌肚子里,再想像他(她)发现时候的惊喜。整整一年都这样,如果硬说它是初恋,实在不够曲折动人。但每当我触摸到圆圆的核桃时,或是硬硬的糖块时,心里的快乐全都涌出来了。而且,并不是因为核桃或者糖块本身。这样的快乐,会一直持续到第二天同样的情景再发生,一天一天,持续不断。

为了那份快乐,我曾千方百计绞尽脑汁,想来他也一样。

有一次,他得到一根香蕉,想要留给我,于是用塑料袋严实地裹着放在书包里,当他拿出来时,香蕉已经变成一团黑色。为此,他内疚了好久。要知道,见到香蕉这种传说中的水果,我们都还是第一次。

没说过情话,没写过纸条,更没牵过手,后来升入不同的中学便很少联系。再遇见他,是初三的黄昏。他忽然出现在我回家的巷子口,他已经长高一大截,开始有些男人的模样。他的手臂在流血。他说,苏拉,我要走了,跑路。从香港的警匪片里,我已经知道跑路意味着什么。他和一群流氓打架,人家砍伤了他的胳膊,他把人家的腿砍伤了。

对于14岁的他和我来说,这都是走投无路的事。他还拎着一袋香蕉,他说,也许一辈子都见不到你了,一定要请你吃一次香蕉。那个黄昏,我拎着一袋香蕉,蹲在巷子口大哭不止。他头也不回地跑了,跑过之处,留下点点血迹。

最近一次见到他,是去年。他在家乡开出租,我碰巧坐了他的车。除了依然不爱说话,他身上再也找不到昔日少年的影子。大概我也变得面目全非,我们都没有提起年少往事。

下车时,他拒收我的钱,并把电话留给我说,以后回家就给我电话,不论我多忙,都会去接你。就像当年,他为我擦桌子为我攒零食,跑路前为我送香蕉,林天爱,他只是用唯一的质朴的可能,对我好。

那是真的好。

江城

17歲时,班里来了一个借读的美术生,江城,瘦高个子,气质不凡,像个王子。他坐在我正前方,我能清晰地闻见他头发上的清香,那香,像是成熟的小麦晒在阳光里,很温暖。后来我知道,那是洗发水的味道,它的牌子,叫做树袋熊。

他成天背着一个画夹,低着头涂涂画画,不时找我借书借作业。有次他在纸上画了我的样子;夹到还我的书里,背面写着一行字:喜欢你。我能领会并且也期盼,但青春期的自尊心和自卑心阻止着我。他的到来,引起了女生们一阵小小的骚动。但我不过是平凡的灰姑娘,何况,不管多绚烂的幻想,高三都能轻易将其扼杀。

我们唯一一次可以算作约会的外出,是去龙泉看桃花。他为我拍了很多照片,还称赞我好看。骄傲不是没有,但胆怯更多。他只在我们班呆了3个月,随后便去了新西兰念大学。

临行前的晚上,他翻过女生宿舍的围墙来和我道别,我依旧公事公办的样子,对他说了一些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之类的话。有一个拥抱在发生的瞬间,却没有发生。最后,他翻出围墙,说,你等我,等我念完大学,有了自己的事业,我就来娶你。我没当真,也知道不能当真,17岁的年纪,担当不起这样的誓言。何况,我已经知道有个词叫年少轻狂。

他也曾有简短的书信来,但我仍不敢回应。高三结束,我转到别的学校补习,他便再无音讯,本来就不长的一段时光,戛然而止。

他再次出现,是在中学的校友录。他的名字像一把生了锈又被忽然擦亮的刀子刺人眼前。彼时我已经有了安稳的爱情,正在筹备婚礼。而他,也不过是上来请大家鉴赏他金发碧眼的女朋友。他已经是外籍华人,有自己的广告公司,生活丰富而忙碌,偶尔上校友录也不过是中英文夹杂着说几句废话,他并没有刻意关注我,但想想本来我们就不曾深交,也就释然了。

我的婚礼即将举行,于是爬起来将一组和男友的照片发到校友录上。刷新时,突然看到他的留言:如果有来世,让我们做一对小小的老鼠吧。笨笨地相爱,呆呆地过日子,拙拙地依偎,傻傻地在一起。即使大雪封山,还可以在暖暖的草堆紧紧地抱着咬你耳朵。

没有称呼,没有指代,但直觉告诉我,这是写给我的。那么猛然地,心便生生痛了起来,仿佛某一段记忆正在被活生生地切开,淋漓尽致地展现在我眼前。

是的,做不到,记得也是好的。记得了,就会不朽。

叶东南

高考这件事,于我而言,至少有两年多,它是一个噩梦。17岁时,我念高三,18岁,我继续念高三;这也就罢了,到19岁,我还不得不念高三,虽然我发疯似的把书全扔进了河里大喊“老子不读了”!但这就像14岁的林天爱要跑路一样,走投无路。

我被迫去陌生城市念补习班,我抑郁落魄看不到希望,远离亲人和朋友,独自与生活抗衡。那段日子艰辛而孤独,仿佛永远也走不到头,所幸,叶东南出现了。

出后校门,左拐,是一条长满凤凰树的长街,一间小小的碟店隐藏其间。它狭窄而简朴,满架子的碟片磁带,一个眉清目秀的男孩,安静地坐在柜台后面。

我常去小店找磁带,但又很少买,有一次,他叫住了我,说,我记得你,周末你过来,一起听歌吧。

我真的就去了。我任意选我想听的歌,完全放松肆无忌惮。记得听到孙燕姿唱《天黑黑》,她唱到“爱总是让人哭,让人觉得不满足,天空好大却看不清楚,好孤独”时,我突然放声大哭。

他安慰我的方式直接而简单,就是听完歌带我去吃串串。我过去13年吃过的所有的串串加在一起,也没有那一年多。他还用自行车载着我在大街小巷乱跑。风大的时候,他总说,快,把脸藏在我的衣服里。

我是喜欢他的,我给他写信,每天,我的心情,我的惶惑,我的愿望。我从来不直接交给他,而是贴上邮票,写上小店的地址,再郑重写上:叶东南亲启。他给我回信,以同样的方式。但我没写过一句事关风月的话,他也没有,他是诚恳而沉稳的男孩。

有天,一个圆脸女孩,坐在我常坐的凳子上,仰头望着他,一脸幸福。我猜,是你女朋友?我脸上一定满是酸涩失望,于是他摇头,不是,好朋友。

此后我再也没在店里见过她。而他,依然带我听歌吃串串穿越大街小巷。原本绝望的补习生活就这样一点点生动起来。

高考异常顺利。回家的车站,他们来送我,他牵着她的手。我心里一阵酸涩,但更多的是感动。她一定也知道我,并用她的方式在维护着我。她把一束波斯菊放在我怀里,抱了抱我,说,我们的小妹妹,保重。

而叶东南,好像很洒脱,他把一只纸箱放到我的座位上,只说了一句,都是你爱听的。

他们开始往回走。车快开了,我想,我必须要做点儿什么。这个我喜欢的男孩,他陪了我一年,为了我脆弱的心,他还撒了善意的谎。我冲下车,跑了过去,他也大步跑了过来。他拥抱了我,真诚而用力,一如我想像的那样温暖。如果不是记忆出了差错,我想,他还亲了亲我的额头,尽管只是蜻蜓点水稍纵即逝。

但现在,我竟忘了长街的名字,连同他五官的模样,却清晰记得那一年,他拥抱的力度,亲吻落在我额头上的感觉,还有那些温暖了我单薄青春的歌,以及他的名字,叶,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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