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房贷险获赔13万

2008-01-20 04:35
金融博览 2008年12期
关键词:保险合同王女士被保险人

赵 震

办退保,错失大额理赔

2006年6月1日,王女士像往常一样和丈夫共进早餐后赶去单位上班。“下雨了,你路上要小心。”出门前,她还在细细叮嘱着。让王女士没有想到的是,这竟是自己与丈夫最后的话别。就在这天傍晚,她丈夫在一场重大的车祸中永远离开了她。

在此后的一年里,王女士东挪西借,自己偿还了当时尚未还清的购房贷款13万余元。事后,她才听亲戚说起,像她这种情况,剩余的购房贷款也许保险公司可以承担。

保险公司?王女士猛然想起,在整理丈夫遗物时,的确看见过一份名为“个人贷款抵押房屋综合保险”的保单,被保险人栏里署着丈夫的名字。但那时她并没有多想,直接去保险公司办理了退保手续,还拿到保险公司退还的800多元的保费。

经过一番咨询,王女士才明白,所谓“个人贷款抵押房屋综合保险”就是平日里听说过的房贷险。原来,丈夫在贷款买房时,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了房贷险。而按照规定,如果房贷险的被保险人意外死亡,可以由保险公司来偿还购房贷款。

未告知,保险公司要担责

当初办理退保手续的时候,保险公司为什么对此只字未提?王女士找到这家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的要求,却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她,既然已经办理了退保手续,保险合同就已经终止,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已经合法解除了。

由于保险公司工作上的不负责任,原本可以得到13万余元赔付的保单却只退还了800多元的保费。2008年初,王女士一纸诉状,将这家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沈阳市和平区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王女士的丈夫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被保险人因为意外车祸死亡,在合同所约定的保险事故范围内,保险公司应当理赔。

而当王女士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时,保险公司没有告诉她可以接受理赔,而是任她放弃自己的保险利益,使王女士在对后果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了退保,属于非真实意思表示,退保行为不能生效,保险公司仍应对这份保险合同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王女士支付保险赔偿款13.9万元,而王女士向保险公司退回保费825.6元。

专家解析:如何善用房贷险

王女士成功获赔的案例,不但明确了保险公司的责任,也凸显了房贷险的积极作用,那么,房贷险到底是怎样一个险种呢?记者采访了中国人保财险理赔中心房贷险业务负责人李涛。

问:房贷险就是用来保障购房人的还贷能力吗?

答:还贷保障只是房贷险的功能之一。

房贷险的全称为“个人贷款抵押房屋综合保险”,包括了财产损失险和还贷保证险两部分,它们捆绑在一起,购买时是不能分割开的。

财产损失险是对房屋本身投保,约定哪些原因造成房屋损毁时由保险公司来赔偿;还贷保证险则约定在哪些情况下由保险公司代替贷款人向银行还贷。比如在这个案例中,就体现出了房贷险的还贷保障功能。

问:保险公司在什么情况下会代为还贷?标准是什么?

答具体标准还要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因为意外伤害事故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丧失还贷能力,即由保险公司代为还贷。

意外伤害事故,顾名思义,就是无法预知的,突发的,造成伤害的事故。比如,被保险人生了重病或因为自杀导致无法还贷的,就不在赔付范围内。

对丧失还贷能力的认定,死亡和残疾的认定标准不太一样,但是总体上,如果造成连续3个月不能还贷的事实,保险公司就将代为还贷了。

问:有没有可能购买了房贷险,发生了保险事故,却得不到保障?

答:当然也是有可能的。每家保险公司的房贷险合同条款可能有所不同,所以在签订房贷险的时候,应该对条文仔细了解,特别是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

拿人保财险的房贷险合同来说,比较常见的拒绝代为还贷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一、如果事故来自家庭成员的伤害,即使死亡或残疾,保险公司也不会代为还贷。

二、如果在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时故意隐瞒了某些事实,比如以买房的名义贷款,却根本没有买房的,保险公司不代为还贷。

三、如果贷款合同里“贷款人”项下署名是两个人,则一方死亡伤残,另一方还在时,就不算丧失了还款能力,保险公司不代为还贷。

问:房贷险已经不再作为强制性缴纳的险种了,还有购买的必要吗?

答:投保房贷险有重要意义。它一方面保证银行能及时收回贷款,避免损失;另一方面也保护了购房人的家庭。

现在人们贷款买房时,可以自主选择是否投保房贷险,所以可能出于经济上的考虑,很多人就不选择购买这一险种。

以房产价值70万元、20年还清贷款为例,房贷险只有4400元左右,但是一旦发生意外,保险公司代为还贷的数额甚至可以是几十万元,这将大大减轻家庭的还贷负担,还是非常划算的。

问:发生保险事故后,已经买过房贷险的人该怎么办?

答:应该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及时反映事故情况,保护事故现场,协助保险公司调查。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家属一定不要继续以死者或残疾者的名义还贷,一般来说,银行连续3个月欠收还贷款,就会直接向保险公司主张还贷了。当然,银行不主张时,家属也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摘自2008年第9期《中国妇女》赵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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