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禁书的中国遭遇

2008-02-18 00:46陈晓萍
中国新闻周刊 2008年4期
关键词:手抄本湖南人民出版社购书

陈晓萍

《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在中国的经历,曾经成为中国观念开放的某种指标

提起“黄色”小说,今天40岁上下的人脑海里恐怕首先会出现《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这本英国作家劳伦斯于80年前写成的小说,从它问世起,人们就没停止过对它的争论;而在中国,它更是经历曲折,它的中译本之公开出版与否、版本完整与否等等,一度成为中国人性观念开放程度的某种指标。

直到今天,在中国的一些网站上,这本小说仍被列为“世界十大禁书”之一。与它同时上榜的,包括《洛丽塔》《儿子与情人》《情欲之吻》等,都是典型的情色小说。在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虽然中国文革已经结束,开始了改革开放,但谈论性仍是一大禁忌,像《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这样的小说,只能以手抄本的形式在民间流传。青年读者们是拿它当作性启蒙教材来读的。

今天在一家媒体供职的傅平平,还清楚地记得1987年在广东上大学的时候,大学校园里同学们排着队日夜抢读《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情形。只不过那已经不是手抄本,而是湖南人民出版社在1986年正式出版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当时译为《查太莱夫人的情人》)中译本。当时同学们都已经知道,这本书“被禁了”。正是因为被禁,才更激起大家对它的兴趣。

20年时间过去,到今天傅平平才知道,这本湘版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其“合法准生证”只有短短的一个季度。但它的影响,却难以估量。

手抄本:从地下转为地上

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从文革噩梦中走出的中国人,充满着兴奋与激情,急切地想了解外面的世界。整个知识界都在探索着从西方寻找资源和改革的动力,不仅仅是波及全国的哲学讨论拉开帷幕——萨特的存在主义、弗洛伊德的性欲论、尼采的超人哲学等等都成了人们的讨论热点,同时大量西方著作也被翻译和出版。

1985年1月18日法国《世界报》这样报道:“中国正在加速出版外国名著。”

报道说:中国一家历史最为悠久的出版社即将出版西格蒙•弗洛伊德的著作《精神分析法概论》。尽管弗洛伊德的某些著作已在中国限量出版,但这件事仍然非常重要,尤其是在一个共产主义的国度里,它体现了现政府所提倡的全面对外开放的政策。

目前,中国人的风尚趋于欧化,外国作品的出版速度也大大加快了。中国已计划出版一千部外国名著。

正是在这个背景之下,湖南人民出版社计划出版《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书。

但是,这本小说与弗洛伊德等的学术著作不同,它在国外曾被作为色情文学的代表。《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是英国作家劳伦斯创作的最后一部小说,于1928年问世。小说刚写成,即被英国杂志指责为“邪恶的标志”“令法国的色情小说相形见绌”,劳伦斯被说成是“黄色作家”。当时旅居意大利佛罗伦萨的劳伦斯,只能在当地郊外的一家小印刷社自费印刷此书,印数为1000册。直到1960年,《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才在英国获得合法出版的权利。

在中国的文革中后期,那个禁欲和“无私”的年代,生活极端封闭,《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这种小说是社会中的禁忌,只能靠手抄本来流传。手抄本是当时一种极具中国特色的流行文本,可以说,是一种大众集体无意识的写照。手抄本的内容,除了反映不同政见之外,基本集中在反特(务)文学、性与爱情上,而反映性话题的手抄本呈现出完全对立的两类,一类描写爱情生活,试图戴着革命道德的镣铐舞蹈;另一类则为赤裸裸的性描写,丢弃了一切文化禁忌。

1975年,手抄本《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少女的心》等,在民间的知名度颇高,它们被禁欲已久的知青们称为“很流氓、很流氓”的书。

手抄本一直持续到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在我们上高中时,同学中间还能找到手抄本,主要是以性描写为主的黄色小说,当然,我们只是传看,并没有人再传抄了。”《中华读书报》编辑康慨如此说道。那时,他们接触到的手抄本破烂不堪,都是从父辈那流传出来的,版本质量并不比后来的盗版书好,但流传量相当大。

在那个年代,性不仅是一种文化禁忌,而且是一种政治禁忌,在中国,它从来都带有浓厚的意识形态色彩。

但是这回,时代变了,湖南的出版人动了出版《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念头。

出版禁书:“就像遇到一场大风暴”

其实,湖南人民出版社想出版《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完全是因为经济原因,与政治无关。

2007年末,在北京一个寓所里,湖南人民出版社前总编辑朱正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说:“当时湖南人民出版社也没有什么赚钱的书,经济压力非常大,不光是我想赚钱,其他同事也想赚钱。译文编辑室的主任唐荫荪想出这本书,他就和我来商量。”

起初,朱正对于出版《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书有些犹豫,但出版社的其他同事热情很高,大家觉得此书一定会赚钱的。于是,他们想仿照此前人民文学出版社发行删节本《金瓶梅词话》的办法,决定此书出版后凭购书证购买,把图书发行限制在专业范围。当时,湖南人民出版社还真的印了一大堆购书证,但这些购书证最终也没用上。其时正是1986年10月。

这一年的10月19日是鲁迅逝世50周年的纪念日,朱正应邀到北京参加中国社科院召开的一个关于鲁迅的国际学术讨论会。讨论会的间隙,他抽空到国家出版局去看朋友,闲谈中说起要出《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事,朋友连忙告诉他:这书不能出,漓江出版社报了这个选题,没有被批准。对方还给了一张打印件给朱正看,大意是,漓江出版社:你社选题计划中的《恰特利夫人的情人》(《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另一译法)不得安排出版。

回到湖南,朱正想停止出版《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却遭到一致反对。大家说,国家出版局的文件是给漓江出版社的,又不是给湖南人民出版社的,不用管它。发行科更是情绪高昂,征订数字逐日直线上升,开印前一天还说是30万册,到开印的时候,就是36万册了。原来说的要凭购书证购书,这话也不再有人提了。

1987年1月中旬,书印出来了。当时的场面真是壮观,订了货的书商安排汽车在印刷厂门口等候,书装订好一批就运走一批——这种场景在出版界,大概很难再现了。

面对如此热销的市面,武汉一家书店后悔了,因为当初接到湖南人民出版社的征订单,他们没有要书,这时转过头来想要订货,却遭到湖南人民出版社发行科的奚落。

而这家书店的负责人正好曾经是中南局宣传部前副部长、当时《红旗》杂志总编辑熊复的部下,他于是写信给熊复,说湖南人民出版社出了《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书,熊复把信转给邓力群,邓力群马上作了批示。于是没有几天,查禁的命令来了。

“当时的情形就像遇到了一场大风暴一样,社里派人四处追回已发出去的书。当时有人提出把全部存书销毁。我说,只把还没有来得及装订的化浆吧,已经成书的都封存起来,听候处理。”朱正回忆道。

随后,当时主管意识形态的湖南省委副书记刘正找了省出版局长李冰封、副局长黎维新、湖南人民出版社社长戴超伦和总编辑朱正四个人去谈话。这位副书记说,因为工作忙没有时间看书,让秘书看了一遍,把有问题的地方折了出来给他看,他看了觉得“真不像话”。最后,副书记要朱正写个检查,“这样主动一些”,副书记说。朱正回答,这检查不能写,写了人家会说他是外行。

外行还真有。湖南出版局有一位副局长是从延安来的老干部,批评说:什么书不好出,要出“撒切尔夫人的情人”,这不会影响同英国的关系吗?

尽管朱正据理力争,说明劳伦斯和《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在世界文学史上的地位,但最终也救不了湘版《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因为出版《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书,李冰封、黎维新受党内警告处分,戴超伦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朱正不是党员,受行政记大过处分,他不久就因此不再担任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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