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信仰

2008-04-14 08:36霍华德·诺尔
37°女人 2008年3期
关键词:耶和华信徒史密斯

霍华德·诺尔

史密斯是一位产科医生。这天晚上10点,护士急急忙忙跑进他的办公室,“史密斯医生,琼丝女士要生了。”

42岁的高龄产妇琼丝是头一次生孩子,预产期已经过了3天。琼丝的丈夫很着急,而琼丝既紧张又怕痛,已经哭了起来。

在琼丝长达两个小时的哭声和挣扎中,她终于顺利产下婴儿。就在大家都松了一口气时,却发现残留在产妇子宫内的一片胎盘组织引发大出血,鲜血正决堤一般涌出。“必须立即输血!”史密斯医生当机立断。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在生命的紧要关头,琼丝和她的丈夫居然拒绝输血。史密斯医生是个处变不惊涵养极好的人,当他确认自己的耳朵没有出问题后,像头暴怒的狮子一样跳了起来,愤怒地朝他们挥舞着拳头:“拒绝输血不仅是对我的不尊重,也是对生命的不尊重,你们要负法律责任的!”

琼丝的丈夫不甘示弱:“我们的教义规定我的妻子不能接受输血,否则就是对宗教的亵渎,信仰对我们来说比生命更重要,当信仰与生命发生冲突时,我们宁愿放弃生命坚守信仰!”

原来,他们夫妻二人都是耶和华见证会的信徒。耶和华见证会是19世纪70年代创立的一个基督教小教派,有严格的清规戒律,其中一条教规让常人难以理解和接受,那就是不管在什么情况下,信徒不准接受输血,否则就是忤逆和亵渎教会。对他们来说,死亡只不过是一次超脱,信徒可以再生。全美所有医生都知道这一规定,史密斯医生当然也知道,所以当他得知他们是耶和华见证会的信徒时,顿时感到束手无策。

视死如归的琼丝正大量失血,生命一点点离她远去。一脸悲壮的琼丝丈夫开始对着天空祈祷。

输血还是不输血,此刻,这个本来很简单的问题让史密斯医生痛苦不已。作为医生,治病救人是他的神圣天职,但他又不能违背病人出于信仰而做出的决定。可是,如果再不下令输血,就得眼睁睁看着病人死在自己面前——这是犯罪,他的良心会因此而不得安宁。

产房里的气氛紧张到了极点。

史密斯的儿子也是医生,刚从医学院毕业。他突然想起儿子毕业那天的宣誓誓词:尽其所能为患者谋利益。可是现在,琼丝的最高利益是她的生命还是她的宗教?什么决定更符合病人的真正利益?

时间分分秒秒过去,生命一点一滴消逝。再也不能拖延了,史密斯医生冲出产房,驾车冲向州高级法院,他做出了只有美国医生才会做的事:要求法官发出输血命令。

这时已经是凌晨2时。从睡梦中惊醒的法官听完史密斯医生简短的陈述后,立即做出紧急裁决——这是他30多年法官生涯中惟一一次在夜里做出裁决,也是最快最特殊的裁决:允许史密斯医生在未经病人同意的情况下施行输血。

得到法官裁决后,史密斯医生立即揣着判决书赶回医院。法律高于一切,琼丝和她的丈夫不得不违心接受输血。

琼丝得救了。

尽管从内心感激史密斯医生,并深深为他的人道主义精神所折服,可琼斯夫妇还是“恩将仇报”,把他告上了法庭。他们控告他侵犯了他们的宗教自由权利,要求推翻法院的深夜紧急裁决。

最终,州最高法院经过近两年的审理,裁定史密斯违反个人身体有权自主决定的法律传统,侵犯了琼丝及其丈夫宗教信仰的宪法权利。史密斯医生因此受到重金罚款,但他并不后悔——琼丝拒绝输血是出于宗教信仰,他坚持为琼丝输血同样是出于人道主义信仰,他觉得他们谁都没有错。

这件事发生后,琼丝夫妇成为全美耶和华见证会信徒心目中的英雄;而史密斯成为全美最受患者尊敬的产科医生。

(摘自《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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