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平
福建省设区市安监局长座谈会3月29日在福州永泰召开,会议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进行了具体部署和安排。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国和全省的安全生产情况,陈炎生局长在会上作重要讲话,要求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具体要求
1、尽快部署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1月底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后,各地都在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部署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尽快把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以及相关人员,争取早部署、早落实、早主动。安全生产是硬任务、硬指标,是重大的政治责任;安全生产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关键在落实责任,强化第一责任和责任第一,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目标责任落实到位。
2、认真分析查找和解决薄弱环节。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很重,各级安监部门要认真分析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查找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实事求是地向政府领导汇报,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同时,要采取主动走访、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抓住工作的薄弱环节,共同研究制定多部门联动、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开展,解决突出问题。当前,特别要认真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和渔业船舶事故多发的问题,主动会同交警、交通和渔业部门,分析事故产生原因,找准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对症下药,坚决遏制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
3、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既有偶然性,也有必然性,既有突发性,也有规律性。作为综合监管部门,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规律性的研究,把握工作重点,掌握主动权。在1月15日省政府常务会议上,黄小晶省长要求建立联动机制,制定综合治理措施,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和死亡人数居高不下的问题。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李川副省长要求采取通报、黄牌警告等形式,及时将安全生产情况通报给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以引起“一把手”的警觉和重视。各设区市安监局要切实加强对下一级政府和同级政府各相关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开展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
4、严格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国务院颁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发生重大、较大、一般事故分别由省、设区市、县级人民政府直接或授权、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对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安监部门牵头调查事故,既是政府赋予我们的责任,也是我们实施综合监管的重要手段,更是体现牵头、权威的重要标志。对发生的各类事故,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及时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事故调查,明确事故性质,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追究有关责任人员法律责任的建议意见,及时处理结案。
二、全力抓好“隐患治理年”工作落实
国务院安委会将2008年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结合我省实际,李川副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明确要求。2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目标、范围、内容、方式、重点时段及工作要求进行了全面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省政府办公厅也及时下发《通知》(闽政办发[2008]25号),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隐患治理是今年工作的主线,也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必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部署,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16号令)和总局的有关要求,全力抓好,真正抓出成效。
1、要迅速部署落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今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在2月底前部署落实到位。2月19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督促整改2007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查出的重大隐患的通知》(安委办[2008]5号)和《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调度统计和报送等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08]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了《关于印发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企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安监总协调[2008]35号),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印发煤矿企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8]36号)等,我们也已经转发。希望各级安监部门、行办认真组织学习,吃透《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按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抓好工作的部署、落实。
2、要督促落实部门责任。隐患排查治理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必须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抓好落实。省政府办公厅《通知》对省直25个部门和单位的职责进行了分工。从职责分工来说,省局负责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与监督,负责指导、督促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福建煤监局和省经贸委负责指导、督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隐患工作加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各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与监督,负责指导、督促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同时,认真落实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协调、指导与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形成合力,推动工作。
3、要坚持边查边整边改。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注重有序组织、有力监督、有效整改,做到边查、边整、边改,抓住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把隐患治理贯穿整个过程,确保有效有序推进。要督促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工作不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五个重点”:要突出抓好本地区安全生产状况有关键性影响的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等重点行业;要突出抓好工作滞后、事故多发的市县、工业园区等重点地区;要突出那些基础差、管理乱、水平低、存在重大隐患以及“三合一”场所等重点
企业;要突出做好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要突出那些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点隐患,切实加大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4、要加大重大隐患整改力度。省政府办公厅《通知》对重大隐患进行了界定,要求“对一些危害程度高、整改难度大、整改时间较长,可能导致发生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或者重伤50人以上事故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以上,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企业靠自身力量难以排除的,或者其他性质严重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由各级政府实行挂牌督办”。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完毕的,要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等,并纳入政府挂牌督办。要求各级政府安办牵头,层层选定一些重大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确保重大隐患整改到位。根据国家要求,对2007年专项行动中全省共查出的尚未整改重大隐患,务必在3月底前整改销号。目前我省在2007年专项行动中查出的尚未整改重大隐患还有745项(国家通报713项),各地要抓紧逐条列出、逐条整改,务必在3月底前整改销号;对3月底前无法整改到位的,要逐条落实隐患情况、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预案,及时上报省局,省局将从中选择一些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同时,要加强重大隐患整改跟踪督办工作,及时掌握重大隐患的整改销号情况,实行重大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和督办制度,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直至彻底根治销号。对整改进度缓慢的地区和单位,要进行重点督促检查,督促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隐患及时得到消除。对于逾期整改不到位或整改无望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5、要建立健全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重点建立健全隐患排查、隐患分级监控治理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三项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县(市、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和乡镇要组织力量,定期对重点行业、企业、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进行巡查。乡镇一级每月要巡查到辖区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县(市、区)有关部门要巡查到辖区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并定期对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重点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要进一步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的内容、程序、标准和方法,采取联检、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必要时结合重点时段对一二个重点行业组织集中开展大规模的监督检查活动。二是建立健全隐患分级监控治理机制。要在职责范围内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依法实施监督管理,上一级安监部门对涉及范围广、整改难度大、跨区域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加强督促,落实整改。三是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各级政府安办要会同各相关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梳理,从中确定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报同级政府实行挂牌督办,并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所有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必须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加强监控,确保整改到位,并加强监控和审查工作,及时核销。大家要重视并发挥这一有效抓手,推动重大隐患整改到位。
6、要做好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信息统计和数据分析是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安监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信息统计工作,务必明确机构,指定专人,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地报送相关数据和情况,对各类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心中有数,否则数据不准、情况不明,根本就谈不上整改。一是明确统计范围。统一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办和相关主管部门设计的有关表格及说明,认真填报并开展统计分析,经主要负责人把关签字后上报,为推动“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二是做好信息及时报送工作。要按照要求,认真填报相关数据,编写文字说明,完整、准确、及时地反映情况。各设区市要将本地区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统计分析表、重大隐患及政府挂牌督办治理情况统计表和文字说明,于下一季度10日前和下一年度1月20日前上报省政府安委会。对2007年专项行动中查出的尚未整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及相关表格,务必于3月25日前上报省政府安办。三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各设区市要在3月15日前将当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工作牵头部门、联系人及工作方案报省政府安委会。
三、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年”各项工作
陈炎生局长说2008年是我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为此,省政府安委会制定了《福建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工作方案》,对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各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对安全监管体系、乡镇安全监管、安全法制制度、安全监管执法、企业安全管理、安全宣传培训、应急救援体系、强化科技兴安等八个方面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希望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认真抓好落实。陈炎生局长就抓好“双基建设年”工作落实提出几点要求。
1、要精心组织。各级安监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将落实全省“双基建设年”的工作方案纳入今年本局工作的重点任务,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工作领导,根据全省“双基建设年”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措施办法,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全省“双基建设年”工作方案的顺利实施。
2、要突出重点。在工作落实中,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突出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力求重点突破。在监管体系和机构队伍建设中,要突出监管机构、班子队伍和乡镇机构建设,形成完善的监管网络体系;在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中,要突出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监管执法工作的全面开展,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在企业基础建设和安全监管中,要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平安企业”创建,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在宣传培训教育中,要突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和企业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高危行业从业人员以及农民工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在应急体系建设和科技兴安工作中,要突出应急指挥中心和监控体系建设,运用科学技术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3、要注重协调。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特别是机构、班子和队伍建设,应急体系和科技兴安等工作,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各级安监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切实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紧紧抓住长期被动、工作相对滞后的难点和重点问题,研究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解决难点、突破重点、带动全局。特别是各设区市安监局要积极推动县(市、区)工作的落实,各县
(市、区)安监局要积极推动乡镇(街道)监管机构建设和委托执法工作。同时,要善于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县(区、市)的有效做法和工作经验,进一步促进本地区“双基建设年”工作的落实。
4、要强化督导。各设区市安监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双基建设年”各项工作推进情况的指导,加强监督检查,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督导,督促改进工作、加快进度。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落实。各设区市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支持,同时要及时向省局反映,并在每季度末向省局报送本季度辖区内开展“双基建设年”活动进展情况,省局将及时进行通报。
5、要严格考核。省政府安委会已决定将把“双基建设年”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提出量化标准和要求,年终实行考核。各设区市安监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严格考核、落实奖惩,确保本地区“双基建设年”工作抓出成效。
四、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关于加强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陈炎生局长指出:我们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是代表政府履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大家在审核、审批、行政执法、事故调查等方面或多或少都有一些权力,大家一定要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办事。对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按照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体会议和省纪委三次全会的要求,切实抓好落实。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两局各处室和单位的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增强责任意识,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党风廉政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
2、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目前一些安监局没有党组,但局班子要重视党风廉政工作,要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开展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教育,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不断提高思想道德修养。
3、严格廉洁自律。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干部职工,要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严格遵守总局党组规定的“九条纪律”,严禁收受监管对象和安全中介机构钱物,严禁与监管对象和安全中介机构有不正当的往来,做到对单位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家庭负责、对自己负责。
4、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决策办事程序,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形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加强纪律约束和制度规范,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把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特大事故处理等事项向社会公布。各级监管监察部门的领导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正确看待和行使权力,带头遵守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树立良好形象。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既要在政治上、生活上关心干部,创造良好的工作、i生活条件,更要在工作上、纪律上严格要求,从严治内,用党纪、政纪、制度约束干部职工的行为和工作,杜绝滥用权力、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情况的发生,促进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