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本流水账

2008-09-11 10:49周德东
广州文艺 2008年9期
关键词:小凯女友小镇

周德东 1967年出生,现居北京。从1989年开始,先后出版过《和女孩聊天》、《爱情四十回》、《瞳中有我温暖的家》等16部散文集,被《女友》百万读者评选为“当代十佳散文家”。历任《文友》杂志主编,《格言》杂志主编,《青年文摘》(彩版)主编。2000年定居北京,出版《三减一等于几》、《我遇见了我》、《天惶惶地惶惶》、《三岔口》、《九命猫》、《纸人》、《谁摸了我一下》、《黑段子》、《爱情啊你别开花》、《失常》、《所有人都在撒谎》、《门》等。其中《三岔口》被著名导演李少红改编成电影《门》。

1979~1983年:一个复杂的少年

1979年我读初中。

那时候,刚刚恢复高考,大家都拧紧了发条,发奋学习。我却突然变质,由一名最好的、教师最喜欢的学生,变成了一名最坏的学生。缘由至今我也说不清楚。我经常一两个月不去上学,老师不敢除名,也不敢家访,干脆不闻不问,把我彻底放弃了。

我逃学并不干什么坏事,只是趴在自家平房顶上,眺望远方。阳光照耀着我年少的脸庞,清风吹拂着我粗布的衣裳。多年以后,我再不曾拥有过那么缓慢的时间。我家院子里,趴着一条黑狗,它从来不乱叫,它跟我一样,总是吐着舌头默默想心事。

我好像留过三级,因此,十六岁的我还在初二读书。就在那一年,我炒了学校的鱿鱼。我用了一上午时间思考这件事。这是一个将改变人生的决定,压在我十几岁的肩膀上,确实太重了。后来,我一路踢着石子去了学校。在路上,我还遇见了我的父亲,他问我:“你干啥去?”我平静地说:“去办个事。”很快我就到了学校,推开门对老师说:“我不再来了。”

1984~1990年:飞

我想去流浪。

如今流浪一词已经泛滥,我都不再说了,而当时,那是一种多大胆多浪漫的理想啊。

那时候我已经开始写作。一叠廉价的稿纸,一杆写不秃的笔,一颗细腻、善感、想入非非的心。

1986年大雪纷飞的冬天,我穿上草绿色的新军服,雄赳赳气昂昂地跨过山海关。我像断了线的风筝,终于离开故乡,远走高飞。

我见到了山,见到了水,见到了天外天。

一路上,新兵蛋子们在火车上欢呼雀跃,只有一个男孩八千里路一言不发。他当然是我。

迷迷糊糊来到了山西北部的田村,接受新兵训练。我的专业是报务员,发报,抄报,嘀嗒,嘀嘀嗒,嗒嘀,嗒嘀嘀,嘀嘀嘀嘀嘀……值得一提的是,在全连考试中,我成绩第一。

天上掉馅饼,突然来了一个好机会,我被调入大同团机关当保管员,那是百里挑一。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进入城市,高兴得都傻了。

我爱车,犹如古代男人爱马。某天,我盯上了运输科的一台车,那是一台高大的油罐车。不久,我就采取行动了——驾着它离开团部,穿过人流如梭的城市,去郊外看老乡。驶出团部大门时,卫兵警觉地盯上了我,我丝毫没有慌张,甚至还友好地朝他按了按喇叭。在此之前,我经过了短暂培训——用千斤顶把油罐车支起来,上车挂挡,下车观察后轮,找到了前进挡和倒退挡。一台车,除了前进和倒退还有什么呢?

我驾车行驶数百里,回来时天已经黑了。在接近大同之后,不知道怎么搞的,我把车开上了山。发现走错之后,我竟然在山路上把车调了头,成功地下来了。我记得那条山路十分狭窄,旁边就是黑乎乎的深渊。

回到团部,我被埋伏在停车场的首长逮个正着。

因为无照驾驶军车,我丢掉了保管员的美差。不过,首长发现了我超常的驾驶才能,干脆把我送到内蒙古齐哈日格图当驾驶员去了。

离开城市的时候,万家灯火。清早醒来,我朝窗外望去,顿时目瞪口呆。黑夜省略了从繁华到荒凉的过渡,我看到了一望无际的荒凉。火车上的乘客已经所剩无几,三四个异族的男人木木地打量我。一条孤单的铁路,在戈壁草原上继续延伸,像一只长长的胳膊,要把我掷到更荒凉的地方……

齐哈日格图连队有一台大尾巴吉普车,很老很老了,随时要散架的样子,我开着它,在戈壁草原上横冲直撞。我的驾驶技术大家是了解的,何况那地方一望无垠,人迹罕见,完全可以闭上眼睛开。

不过,我还是把车开翻了,当时连长在车上,他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回到连队之后,他递给我一根粗壮的鞭子,鼻青脸肿地说:“你去放羊吧!”

于是,我成了羊倌儿,看管148只羊,天天早出晚归。天苍苍野茫茫,周德东一个人去放羊,大爽。就在这一年,我的处女作小说在《解放军文艺》上发表了。

荒原太寂寞了,总想干点什么。

一天,我接到可靠线报:几个老兵要盗卖军油。为了保卫国家财产,我带着两个老乡,埋伏在高高的雷达天线台上,打算捉贼拿赃。一夜无收获,我却冻感冒了。第二天晚上继续蹲守,终于发现戈壁草原上有手电筒明灭,连队女墙上也有手电筒明灭,他们接上头了。就在犯罪进行时,我带着两个老乡冲过去,将其捉获。

团部保卫科的人悄悄驻进了齐哈日格图连队,几个老兵被关进了禁闭室。随后,耐心等待嘉奖的我也被关进了禁闭室。数月前,我卖过几只羊,买羊者和买油者是同一伙人,他们被边防派出所一网打尽,都招了。

保卫科的人命我七天之内上缴赃款,不然就送我上军事法庭。没办法,我只好向一直通过书信指导我写作的著名作家彭见明求救。我在格日勒傲都公社给他发了封电报,只有几个字:弟有难速汇×××元。第七天,钱到了。那时候我和彭见明没见过一面。

接着,我被送到内蒙古南部土木尔台山区,当炊事员。我不会做饭,只会剥葱,削土豆,烧火。我死活不愿意在那里呆下去,开始撒泼。部队纪律严明,服装必须整齐,包括风纪扣,可是第一天早晨出操,我竟然穿了一只鞋。在全连官兵前,连长大怒,命令我立即把另一只鞋穿上。我跑回宿舍,穿上了另一只鞋,却把刚才那只鞋脱掉了,再次赤着一只脚跑出来,站到连长面前,立正,敬礼……从那以后,大家给我取了一个外号“乒乓”。由于我连续闹事,连长坚决不要我了,得到他这句话之后,我返回了土木尔台山区连队。

这时,我成了一个散兵游勇,在土木尔台山区连队悬了一个月的样子,领导无奈,把我调到了大同团部当宣传员。

我的命运突然转折了。那段时间,我经常在《空军报》等媒体发表一些豆腐块新闻。半年之后,我想赴一个女孩的约会,我知道领导不可能给假,就坐上火车直接跑了。我离队二十多天,后来听说部队大乱,四处搜寻我,差点就出动了空军。归队之前,我编了很多谎,都觉得不真实,索性实话实说,并主动申请去最艰苦的红格尔。领导给了我一个工具套,里面装着钳子,螺丝刀,扳手之类,很明显,我的职务变成了电工。这次我死了心,不想再离开了。

在我最艰苦、最绝望的时候,接到了一个天大喜讯——团部通过半导体通信设备,对连队喊话,通知我去北京。原来,一家中央级杂志社给团部来函,调我去帮助工作。

离开红格尔那天,我和一个南方新兵坐在敞篷车上,尽管我们穿着棉军服,外面还裹着牧民的羊皮袄,还是冷得要命,全身都失去了知觉。汽车行驶了七八个钟头之后,我拍打驾驶室,叫车停下来,对一直坐在驾驶室里的老兵说:“你和车上那个新兵换一换,我看他脸色铁青,快支持不下去了。”老兵看了看我,淡淡地说:“我要是不同意呢?”气氛骤然紧张。既然打了这个抱不平,我就不可能善罢甘休,我知道一场打斗已经不可避免了。此人体壮如牛,两个我都打不过他,于是我拔出了蒙古刀。打架的时候,人的大脑几乎是空白的,多年之后我已经回忆不起当时的细节,只记得,在荒凉大漠里,在冰天雪地中,他踉跄奔逃,我挥刀追击。

我被押回了连队,等待处置。当天晚上,我一个人坐在戈壁草原上,心乱如麻。即将变成“座上客”,眼下却要成为“阶下囚”。北京一下变得无比遥远。一个男人在面临牢狱之灾时,会变得非常脆弱,家人变得更亲,女人变得更亲,世界变得更亲。

后来,我侥幸地逃过了这一关。两个月之后,我投入了北京的怀抱,北京就像我的梦中情人,我和她终于在一起了,不过,她的身份是公主,我是男仆。

1990年,我背着五个处分,退伍了。

1990~1992年:爱情璀璨

回乡。

火车朝着东北方向慢腾腾地奔跑,它的声音是这样的:哐当,哐当,哐当,哐当,哐当,哐当,哐当,哐当……

像来的时候一样,一路上我一声不吭,始终看远方。我即将回到那个令我感到寂寞、消沉、荒凉、恐惧的小镇,这辈子都不可能再爬出来了。

我被分配到一个叫巨龙的村子,在供销社当售货员。两间砖砌的土坯房,总共两个人,一个是斜眼的经理,一个是五官周正的我,他管理我。村子四周,白色的土豆花一望无际,我经常抱着吉他,在田边唱歌。

我还是停薪留职,回到了十里外的小镇,在哥哥家的面包房帮忙。期间,我经常给《女友》杂志写稿子,换一些零花钱。

有一个远方的女孩,她很喜欢我的文章,就给《女友》杂志写了一封信,希望得到我的联系方式。《女友》杂志当时火极了,每天满满一邮袋信件,编辑根本看不过来,更别说回信了。

1992年,一个天气灿烂的日子,我的责任编辑毕盛(现任《家庭》杂志副社长)从堆积如山的信件里随便抽出一封来,正是她的,他鬼使神差地回信了。

于是,我和这个叫小凯的女孩在茫茫人海中有了书信联系。一次,我在信中对她说:“来我这里吧,我带你去看云。”

此后,我去县城开一个笔会,笔会结束的前一天,我到长途汽车站买次日的返程票。候车室里挤了几百人,我的目光一下就射向了一个女孩。尽管离得很远,我还是感觉到,她那双忧郁的眼神十分熟悉。在人影晃动中,我一直呆呆地看她,使劲地想,她是谁,小学的同桌?幼时的伙伴?

第二天,回到了小镇,有人告诉我:一个叫小凯的女孩在等我。小镇只有一家私人旅馆,我在那里见到了她,一下愣住了——她就是我昨天在县城长途车站特别注意的那个女孩……

她在小镇住了一周。最后那天晚上,月亮很大,乡下一片阒静,我把她领到我简陋的家,在土炕上相对而坐,一夜无眠。我对她说:“你嫁给我吧。”她点了点头。

次日,我到小镇车站送她离开。她要坐车到县城,再到省城,再到肇州……在我心中,肇州太遥远了。车开动的一刹那,她在车上朝我笑了一下,我在太阳下眯起眼望着她,没有挥手,也没有说话,我在想一件重要的事,那就是——今生今世我还能不能再见到这个女孩了。 如今,我们到地球的另一端只需十几小时的飞行,因此谁都不能理解当时一个穷孩子的绝望与忧伤。

有一天下大雨,我躺在脏兮兮的土炕上蒙头睡觉,回避破败的现实。有人碰了碰我,我一下醒过来。此人站在我头上,全身水淋淋。在我眼中,她是倒影。我有些怔忡,一时想不起这个人是谁。过了半晌,我猛然回过神,她是小凯。她来看我,从县城到我们小镇之间是一条沙土路,下雨就不通车。她坐长途车走了三分之一,突然下雨,车就退回去了。她没有随车返回县城,冒雨步行几十里,硬是走来了。第一次见面之后,她回去就一直在肇州为我办工作。她大学刚刚毕业,无权无势,调动我比登天还难。不过,她一直没有放弃努力。她从贴身的口袋里,小心地拿出那份调函,上下牙打战地说:“德东,我们成功了。”

1993~1999年:媒体生涯

1993年,我在肇州县啤酒厂当秘书。

一天,我走到大街上,买了一本《女友》,看到该杂志的百万读者评选出了“当代十佳散文家”,其中有周德东。我抬起浮躁的大脑袋,望了一阵子天,突然觉得自己离出名很近了。

1993年,在我的生命中至关重要,因为有了家。结婚都是小凯花的钱。新婚第三天,本应是夫妻回门的日子,我却领着小凯离开新房,离开肇州,离开东北,坐火车去了古城西安。为了我,小凯把工作辞掉了。我们没打算再回去。

到达西安那天,又下雨,青色的天空,青色的城墙,青色的雨水,青色的心情……饮食不习惯,气候不适应,前途不清楚……小凯哭了。

几天后,我到“女友”应聘。“女友”应该是国内最早实行聘用制的媒体之一,他们公开宣称,不计学历。尽管当时全国有数百人竞争,其中有作家,有报刊编辑,有大学教授……但是我过五官斩六将,考了个第一。榜张贴在省妇联大门口,我的名字在上面光芒万丈。

从此我在女友杂志社做了编辑,有了一套属于自己的大房子,一个花骨朵一样的女儿,像童话里讲的那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1998年,我担任女友杂志社《文友》杂志主编。算起来,我在女友杂志社工作了七年,陕西的老太阳对我这个外乡人同样很关照。

1999年,湖南某杂志社三番五次游说我一起办刊。合作模式是,我和杂志社各投一半资,股份制。后来,我跟小凯飞到长沙,经过几天几夜的谈判,终于草签了合同,然后我回到西安,向女友杂志社提交了辞职报告。

在我一切准备就绪的时候,那家杂志社突然提出终止合作。我和小凯在西安奋斗了七年,转眼间就一无所有了。

我把房子、手机和记者证都还给了女友杂志社,把家具都堆进了一间仓库,当天我就领着小凯和一岁的女儿周美兮住进了宾馆。周美兮不谙世事,很高兴,在宾馆的毛毯上跑来跑去。

我坐在床上,和小凯对视。我说的第一句话是:“我们没有家了。”

1999年年底,我又来到了北京。

2000~2008年:向生命致敬

三十年来,我一直在路上,从村到镇,从县到市,从省到京。

行万里路,让我见识了繁华与竞争,学会了生存的技巧;见识了荒凉与辽阔,内心充满了爱情;遭遇了很多敌人与坏人,更加明白了人间正道是沧桑;知道了人外无人,过去的某些景仰和崇拜是可笑的可耻的……

……偶尔会想起小时候家里那座土房子,里面活动着我健康的父母,房顶上趴着我,一天天做白日梦。

于是,我不能不提及我的父亲。

我父亲一辈子喜欢文学,只在《嫩江日报》上发表过一篇与人合写的通讯,几百字,得了两块五毛钱稿费。几十年来,他坚持集报。小镇没有报刊亭,他只能四处收集旧报剪贴,他的剪报册堆放了半个房间。他认为那将是他留给儿子的最宝贵的遗产。

后来,我忙于做“偶像”作家,忙于追名逐利,和父亲的联系很少。我竟然很少想起给他寄回我主编的《文友》。父亲经常写信来,字迹一天比一天歪斜,他越来越老了。他最自豪的一件事就是:“我二儿子是作家。”在他心中,作家是最神圣的职业。

父亲得了老年痴呆症,他经常一个人坐在小镇的土路边,对着老天发呆。他不再剪报了,那曾是他十头牛都拉不回的事业。听说,他连身边的亲人都不认得了。

一次,他走失了,在凛冽的冬天,在大风大雪中,在无边无际的旷野里,他走了几天几夜,一只大头鞋都走丢了,脚上被高粱茬扎出了一个大洞,堵满了沙土和石粒,一路血渍。他走进一个屯子,一群小孩掷土块打他,喊:“老疯子!老疯子!”他极其惊恐,大声喊:“我不是老疯子!我的二儿子是作家!”

“我的二儿子是作家”,这是他对付这个梦魇一般的世界的最后一件武器。

我更不能不提及我的母亲。

她日日夜夜赌,熬尽最后一滴油。从放纵的角度说,我和母亲的性格更接近,她像一株向日葵,低头嗑着自己身上的瓜子,打发这寂寞的生命。她生了我,她像所有的母亲一样,是可敬的。

2002年,母亲倒下了,我回家看望她。那时候快过年了,许多人家的门窗贴上了对联、窗花、福字,只有我家显得非常冷清。炕上躺着两个人,我爸我妈。我妈长得瘦小,现在只剩下一把骨头,她的大腿跟我的胳膊一样细。而且肚子在浮水,胀得很大。她在艰难地喘息,多半在昏睡。

我爸痴呆,什么都不知道,根本不认得我了。他的眼神里充满绝望,迷茫,无助,呆呆地看着每一个人。

我跳上炕,抱起这个叫隋景云的女人。她那么瘦小,竟然很重。她在炕上躺了两个月了。

我一直守在她身边,轻轻给她按摩。她全身的肌肉都好像死了,没有一点弹性,按一个坑,再也不起来。头发没有一点光泽,像枯草。

这天夜里,我听见她迷迷瞪瞪地喊了一声:“妈……”

她妈都死去多年了,我连见都没见过。在最后的时刻,在这个危急关头,我的母亲,我那牙齿已经掉光、满脸布满皱纹的衰老的母亲,她一下变成了一个婴儿。她回到了一个更老旧的年代,回到了隋家的襁褓里,闻到了她妈的奶香……

我爸因为大脑不转了,或者因为日久天长不说话,他忘记了语言。一个人忘记了语言是悲惨的事,更寂寞,更恐惧,更焦灼,更绝望。没有人顾得上关注他了,因为我妈正在生死线上挣扎。大家吃饭的时候,就给他一碗饭。想起来,就给他一碗水。

夜里,他要是乖乖地躺下,那就会睡一宿。如果他不躺下,那就完了,怎么让他躺下他都不会躺下。你若是强行按倒他,他会显得无比惊怵,吓得全身发抖,歇斯底里地骂人——尽管他已经口齿不清。而且,还会用全身的力气拳打脚踢。在他的意识中,眼前的一切都是梦魇,我们就像妖怪一样。

可怜我的父亲,一辈子勤勤恳恳,老实巴交,胆小如鼠,小镇的父老乡亲作证,他从来没有骂过人,更没有打过人,他不敢。可是,现在他在反抗。他常年坐在炕上,不活动,身体已经极其虚弱,总是抖,站都站不起来了,他用他生命最后的一点力气在拼命反抗。

那天夜里,我妈极其安静。

月亮不明不白,房子里到处都黑乎乎的,我感觉到了梦魇的味道。

土炕上躺着我爸、我妈和我三个人。我突然看见我爸慢慢地坐了起来,他用一条胳膊拄着炕,一动不动,就那样看着我。他的脸色在月光下很白,他的眼睛在眉棱下是两个黑洞洞。

我感到了恐惧,一动不动地看他。

时间过得真慢,大约过了一个小时,他的姿势都没有改变一丝一毫,就那样盯着我。

我终于说:“爸,你躺下,睡觉。”

他根本没有反应,还是那样盯着我。

我打开灯,看了他好半天,终于试探地说:“爸,我是你二儿子,周德东,东子,你忘了吗?”

他呆呆地看着我。

“你不是喜爱文学吗?我受你熏陶,刻苦写作,后来当上作家了!二儿子,作家,你忘了吗?”

他呆呆地看着我。

“我当兵,山西大同,我写的小说在《解放军文艺》上发表了,你想一想……”

他呆呆地看着我。

“我妈爱玩牌,天天不回家,我们都生气,你却护着她,偷偷送她去,想没想起来?”

他呆呆地看着我。

“你记不记得,我小时候有一次迷路了,找不着家了,在路上一边朝前走一边哭。你找到了我,抓住我的手说——哭啥呀!爸不是来了吗?走,爸抱你回家!可是,在你找不着家的时候,你的儿子却不见了……爸,我现在回来了,不怕,没事的,一切都会好起来……”

眼泪模糊了我的视线,最后我就说不出话了。

他还是那样呆呆地看着我。

我回家之前,小镇的大夫给我妈开了很多药,最后,药都输不进血管了。大夫悄悄对我姐说:“别治了,没用了。”

我回家之后,我妈已经停药了。

我是她亲儿子,我守在她身边,听挂钟“嘀嗒嘀嗒”地走动,看她皱着眉艰难地喘息。

放弃了,这是多么凄凉和悲惨的事啊!现在,大家在等待。

这一天,我妈睁开眼,对我说:“东子,我没事,你睡觉吧。”

“我知道你没事,可是,你这次病得挺重的,我得守护着你。等过了这个冬天,我把你接到北京去,好好治一下……”

“那得多少钱哪!不要!”

我在谈未来。

已经不可能有未来了。

我不敢让母亲看见我的眼睛湿。她是一个极其聪明的人,即使病到这种程度,她的大脑依然清清楚楚。她永远清醒。从这点看,我爸似乎是幸运的。

“东子,给我几片去痛片。”

我拿来去痛片,给她喂进去。现在,只剩下这治表不治本的廉价药了。

我又从口袋里掏出钱来,塞给她:“妈,给你钱。”

我妈一点都没有拒绝,颤颤地伸出手,把那叠钱接了过去,小心地数了数,接着,颤颤地塞进了枕头的拉锁内,喘息着小声对我说:“你别说啊。”

我点了点头,却不知道她什么意思,她不让我对谁说?

这是我回家的第四天。

我妈是两天后死的。那天夜里,我妈一直睡着。几天来,我一直看着她,观察极其细致,她的每一点变化都逃不过我的眼睛。这一天夜里,我发现有些异常,她的呼吸突然顺畅多了,她的神态也变得有点舒展。

“妈……”我小声说。

她吃力地睁开眼。

“你抽烟吗?”

我妈是气管炎,却嗜烟如命,她不停地抽烟,管都管不了。可是,现在我问她:“你抽烟吗?”她却疲惫地摇了摇头。我还是点着一根烟,一根小镇最贵的烟,塞进了她的嘴里。她的假牙取掉了,两腮瘪下去,她伸手夹住那根烟,好不容易抽了一口,吸进淡淡的一点烟,就皱皱眉,表示不抽了,含糊地说了一句:“快睡觉吧。”然后,她又昏睡过去。

我在灯光下看着她的脸,知道她再也不可能醒来了。

我姐悄悄走进来,我含泪对她使了个眼色。她明白了,眼泪涌上眼眶,出去找人办后事了。

我一直轻轻揉她的额头,想减轻她的痛苦。最后,我紧紧握住了她干瘦的手。此时她在阴阳交界处忽上忽下地挣扎,我的手会让她不那么害怕。

我爸没有睡,他躺在被窝里,一直呆呆地看着我。

我妈的呼吸越来越慢,双眼微睁,瞳孔渐渐迷离。她死了。

我母亲,隋景云,平平地躺在土炕上,脸面极其安详。她穿那身寿衣一点不古怪,甚至显得很潇洒。一群帮忙的人冲进来,踉踉跄跄地把我妈抬到了院子里。我爸呆呆地看着这一切,满脸迷惑。这时候是凌晨三点,天很冷。我妈躺在冰雪里,我一边哭一边抚摩她的头发。她的脸盖着,她的头皮还热着……

我妈火化之后,我回到家。

瘦小的母亲没了,那铺炕一下显得特别空旷,好像少了十个人。

我爸坐在炕上,还是呆呆地看着我。我发觉他今天的脸色和往常不一样,更加苍白,好像没有血色了一样。接着,我看见有水在他的眼圈里蓄着。那眼是浑浊的,那水也是浑浊的,我不知道那是不是泪。

我的心哆嗦了一下。

我怀疑他对母亲的死多多少少有一点察觉,于是试探地问了一句:“爸,你知道……我妈去哪儿了吗?”

他呆呆地看着我。

“我妈走了,再也回不来了……”

说到这里,我的眼里蓄满了泪。

他呆呆地看着我。

……我妈走后不到一个月,我爸也走了。

我离开小镇的前一天晚上,他还活着。他在黑夜中直直地盯着天花板。

过了好久,他一点点坐了起来,木木地转了半圈脑袋。也许是屋子里太黑了,他没有发现我,目光从我的脸上滑了过去,最后,停在我妈生前一直躺着的地方,泥塑般一动不动了。

终于,他说话了。

几年来,他彻底忘记了语言,现在,他竟然说话了!而且十分清楚:“隋景云?”

我哆嗦了一下。

向生命致敬。

任何生命的存在都是神圣的。从这一年起,我内心仅存的那点卑微,全然没了踪影。我将怀揣永不消弥的爱坚定地走下去。

责任编辑王绍贝

猜你喜欢
小凯女友小镇
安安静静小镇
千 纸 鹤
“CK小镇”的美好
套路
小凯身上的怪味
熊的小镇
吃货女友的日常2
哈里的新女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