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以我之名叛逆

2008-10-30 05:25
作文与考试·高中版 2008年19期
关键词:太紧人偶张扬

郭 昊

或许你不懂得什么是DJ,但你一定听说过街球;或许你不明白什么叫cosplay,但你一定见过滑轮一族。这,全部都是我们追求的,街头文化。

街头文化起源于美国的贫民窟,却在这个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大放异彩,尤其对于我们这一代,我们孤独,张扬,所以,我们在街头叛逆。

当街头的风吹过时,你的审美观一定会受到冲击。你无法理解为何穿肥大的衣服成为风尚,你无法理解为何将油漆喷到墙上会形成潮流,你无法理解为何优美的旋律让人弃之如敝履,更无法理解那些听不清在说什么的说唱会受到欢迎。

但偏偏这一切就成了时尚,就成了文化,就成了让你不知如何看待的东西。

尽管街头文化有其一定的局限性,它仅仅适合在街头传播,是绝对无法走上舞台的,虽然,其本身称不上高雅,但“存在即合理”,一样事物的存在必有其意义。

我们这一代的年轻人,从小就备受关注,社会、家庭,给了我们太多的压力。我们承载着父母的希望,背负着社会的未来,这些束缚,捆得我们太紧,太紧。所以,我们才会叛逆。并非我们的骨子里有着冲动的基因,而是不想成为父母的人偶,我想有自己的生活。雄鹰,永远都是以自己的方式拍打翅膀的,我们偏偏逆着父母去选择道路,尽管那会更艰难,我们依旧无悔,也许这就是人们眼中的叛逆吧。

于是,我们踩着滑板,吹着口哨,在墙上留下那些自己也不懂得的符号;于是,我们玩着街球,听着音乐,哼着后现代与口香糖的混和音;于是,我们全身挂满金属,衣服打上补丁;于是,我们视杰伦为偶像,视街舞为国粹。这样,留着齐耳黄发的我们成了街头的主流。

我们张扬,我们叛逆,我们让街头文化绽放异彩,我们向世界演绎自己的生活方式。

街头,以我之名叛逆。

〔评点〕作者抓住现实生活中的一种时尚文化——街头文化来做文章,显示了作者对生活的敏锐观察和深入思考。文章写到了街头文化的表现,并指出它的风行在于为年轻人提供了一种释放的途径,紧扣“我”和“街头文化”来写,不偏题,又有一定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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