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劳动合同法》与企业人事管理

2009-01-06 09:31王东飚
财经界·下旬刊 2009年4期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合法权益人事管理

王东飚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后,企业如何从自身实际出发,寻求符合国家法律要求的劳资双方关系,是对当前企业人事管理部门提出的新课题。本文从《劳动合同法》的特点及其对企业的影响出发,对新时期企业人事管理工作提出对策,以供读者探讨。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人事管理

我国《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于2008年先后施行。从国家宏观管理层面看,其对于构建及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重要的意义;从企业的人事管理层面看,对于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完善企业用工制度、提高企业法制意识、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减少劳动纠纷等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对于劳动者而言,其权力、责任、义务也得到进一步明确,有利于劳动者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使劳动者有法可依。本文将从企业层面对《劳动合同法》的特点和对企业的影响进行分析,并对新时期企业人事管理工作提出对策。

一、《劳动合同法》的特点

《劳动合同法》较之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可以说是在继承中得到了发展,在改革中进行了革新,更加突出以人为本,强化劳动者的合法地位、更加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和规范,强化企业的科学发展,对促进企业人事双方的协调、和谐、稳定关系的有效建立具有积极的作用。

(一)以人为本,强化了对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劳动合同法》在积极调整劳资双方和谐、稳定关系的基础上,更加侧重于维护处于弱势方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其实施前企业在用工行为中存在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有关问题。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条款进行规范和限制。如:新员工试用期限有新规定、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受到限制、劳务派遣有章可循、合同中止要有补偿、拖付工资加付赔偿金、违法裁员要承担责任、职业危害要事先声明等。并通过加大对用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经济赔偿和法律惩处力度,来强化条款的严肃性,增强条款执行力,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结合实际。增加了企业台法权益的内容。

为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间竞争的秩序,《劳动合同法》第23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并对竟业限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于企业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为了适应企业结构调整、参与市场竞争的需要,放宽了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新规定了在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企业可以依法裁减人员。

(三)注重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协调发展。

企业与员工间的和谐、稳定、协调发展是建设和谐社会和企业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劳动合同法》倡导就业的稳定性,不提倡劳动合同短期化,并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于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决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制度时,需要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与企业平等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法》第4条),对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人事管理产生的影响

从《劳动合同法》一年来的实施情况来看,其对企业的人事工作的确具有一定的影响,多数企业都感受到这部法律从不同方面对企业所带来的压力,其中对企业自身影响较大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劳资双方纠纷不断,不和谐因素影响了企业了发展。

由于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对法律条款的理解存在差异及双方的立场不同,自《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人事纠纷在各企业之中时常出现,对企业形成了不和谐的因素,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企业对员工的合理配置权受到限制

《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放宽了条件,只要条件成立,劳动者提出要求,企业就必须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尽管规定了其法定的解除条件,但变更劳动合同需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所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使企业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用工自主权受到一定程度制约。

(三)员工的职业选择权加大,给企业管理带来风险。

《劳动法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企业员工可以随意离开企业,这必然会对企业带来一定的管理风险,一些核心业务的能否泄密成为企业需要考虑的问题。

三、适应《劳动合同法》,及时调整企业人事管理工作的对策。

基于《劳动合同法》的特点及其对企业产生的影响,那么企业人事管理工作应如何适应法律、完善自身呢?笔者认为应着重注重以下几点:

(一)通过提高人事管理队伍的法律意识,来平衡劳资双方的关系。

人事关系的法制化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必然趋势,建立一支熟知劳动法律知识的人事管理队伍对于企业尤为重要,同时培养员工的法律意识也是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一种有效方式。这样劳资双方均能够以法律为准绳,衡量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因为避免劳资双方的纠纷永远比解决更重要。

(二)通过对细节的管理。降低用工成本和风险

在《劳动合同法》的背景下,企业应更加注重通过注重细节来降低用工成本和风险。如:在招聘期间对岗位条件要细化,要应聘人员要全面考察;在签订合同时条款要明确具体;用工形式尽量使用劳务派遣,以降低人工成本;对于涉及企业核心秘密的岗位要分环节安排人员,避免一人全盘操作,以避免核心技术的泄露。影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三)通过企业文化的凝聚力,减少企业员工的流动性。

由于企业员工职业选择权的加大,员工的流动也越发频繁,这对于企业持续发展而言,是致命的。通过和谐、文明、现代的企业文化理念来留住人才、吸引人才,使其与企业共同的健康的成长,是当今企业在市场中的致胜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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