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高胆大的萧红

2009-01-13 10:16姚振函
海燕 2009年1期
关键词:河灯呼兰河火烧云

姚振函

一九四〇年一月生于河北省枣强南吉利村,一九六七年毕业于北大中文系汉语言专业。写诗多年,兼写散文,出版诗集六部,散文集两部。中国作家协会会员。现居河北省衡水市。

买《呼兰河传》快二十年了,但我一直没有读完它,只草草地读了茅盾的序言。记得在我们本地作家丁庆中的长篇小说《老渔河》出版后,为了回答人们“不像小说”的责难,我引用了茅盾序言中的一段话:“要点不在《呼兰河传》不像是一部严格意义上的小说,而在它于这‘不像之外,还有些别的东西——一些比‘像一部小说更为诱人的东西:它是一部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

我之所以很长时间内没有将《呼兰河传》读进去,也正因为拘泥于文学概论中关于长篇小说的定义,盲目而无望地在其中寻找贯穿始终的故事线索和作家倾力塑造的主要人物形象。读了十页、二十页之后,仍然找不到所要寻找的影子,于是放弃,束之高阁。

近日闲来无事,在书架前呆立,目光在一排书脊间游移,竟停留在蓝色封面的《呼兰河传》上,便顺手拿下,拍去蒙尘。心想这次作为闲书读读,到底看看它的真面目

看完之后,我不得不承认,萧红的确是个难得的文学天才。何谓天才?以我之见,天才就是敢于不按规矩出牌,敢于不遵守游戏规则的人。文学的天才便可以无视现成的文学律条,而是要理论家根据他的写作实践来重新修改固有的文学讲义。

按惯例,作为一部被命名为长篇小说的《呼兰何传》,应该自始至终围绕一个主要事件和一个或几个主要人物来展开笔墨。如果抱着这种阅读期待,你肯定要失望(如我先前那样),因为你遇到了天才的挑战。

这次阅读,我有了足够的心理准备,在过去放弃的地方,我继续读下去。一直读到一百一十四页,超过了全书的一半篇幅(全书二百一十八页),才出现被茅盾认为是主要人物的小团圆媳妇和冯歪嘴子。而对这两个人物的描写,也仅是道听途说式的点到为止,并未施以浓墨重彩和从外到内的着意刻画,我怎么看怎么不像是以往长篇小说中的人物,更根本谈不到所谓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

至此我才敢于对《呼兰河传》作如下判断:它是以白描的散文笔法描写整个呼兰河地区的风土、风物、风俗的长篇小说(或叫长篇散文亦无不可)。它不是为哪一个人或哪几个人作传,而是为整个呼兰河作传,他将整个呼兰河拟人化,呼兰河就是它的主人公,它的书名即明确无误地表达了作品的主要内容和意图。作品后半部分的小团圆媳妇和冯歪嘴子,只不过是呼兰河众多人物的两个特例,这两人和作品中的“我”、祖父、有二伯、老厨子、老胡家的一家子、漏粉的一群,构成了呼兰河的人物景色,是整个呼兰河自然风俗画中或粗或细的线条和或淡或浓的色块。

萧红虽以小说名世,但她的散文素来为人们看重,她也似乎更适合散文写作。鲁迅就说过,萧红的“叙事和写景,胜于人物的描写”。通读《呼兰河传》,便可近距离领略她的散文写作才能和文本风采。也许正因为萧红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所长,她才不循规蹈矩地服从于所谓长篇小说作法,而是让长篇小说服从于她的审美诉求,这样她的散文才华便在这部被人命名为长篇小说的作品中发挥得淋漓尽致。当我读到“我”童年时的快乐和顽皮,读到祖父的慈祥和童心,读到大自然的美丽和奇幻,读到大泥坑、扎彩铺、小胡同、放河灯这些平常的事物和平常的小故事,虽是零零散散,这里一笔,那里一划,却处处溢满了生活的韵味,其中所蕴涵的美都是足斤足两的,给人以极大的阅读享受。例子举不胜举,但不举又恐言之无物,仅以两例证之:

一例是写“我”童年顽皮的一个细节:“我家的窗子,都是四面糊纸,当中嵌着玻璃。祖母是有结癖的,以她屋的窗纸最白净。别人抱着把我一放在祖母的炕边上,我不假思索地就望炕里边跑,跑到窗子那里,就伸出手去,把那白白透着花窗棂的窗纸给捅了几个洞,若不加阻止,就必得挨着排给捅破,若有人招呼我着我,我也得加速地抢着多捅几个才停止。手指一触到窗上,那纸窗像小鼓似的,嘭嘭地就破了。破得越多,自己越得意。祖母若来追我的时候,我就越发得意了,笑得拍着手,跳着脚的。”真是历历如在目前,多么可爱的“我”。

再看她写火烧云:“这地方的火烧云变化极多,一会儿红堂堂的了,一会儿金洞洞的了,一会儿半紫半黄的,一会儿半灰半百合色。葡萄灰,大黄梨,紫茄子……五秒种之内,天空有一匹马,马头向南,马尾向西,那马是跪着的,像是在等着有人骑到它的背上,它才站起来。再过一秒钟,没有什么变化。再过两三秒钟,那匹马加大了,马腿也伸开了,马脖子也长了,但一条马尾巴却不见了。”读过文学概论的人都知道,小说中的写景是为了写人,但是萧红在这里花费这么多笔墨写天空的火烧云,除了衬出了“我”的童趣以外,主要是描写呼兰河自然景色之美。在她的笔下,呼兰河就是她着力塑造的“人物”。

写到这里,我反复想,所谓文学,不就是记录自己的真性情吗?小说、诗歌、散文,不管有多少技术层面的要求,还不是都要服从表达真性情这个基本要求吗?为了忠实于自己的喜怒哀乐,高明的作家完全可以冲破文学的清规戒律,尽情挥洒手中的如花之笔。萧红正是这样的人。

萧红在《呼兰河传》中处处表现出艺高胆大的一面,她有时像一个顽皮而饶舌的小孩子,故意犯一些常识性的错误,然后马上纠正,以博得人们一嗔一笑。比如第二章第二节写呼兰河七月十五日放河灯,有如下一段文字:“沿着河岸蹲满了人,可是从大街小巷往外出发的人仍是不绝,瞎子、瘸子都来看河灯(这里说错了,惟独瞎子是不来看河灯的),把街道跑得冒烟了。”这括号里的话,你读了能不笑吗?既然“说错了”,不这样说不就行了,却还要故意这样说,说了再费唇舌纠正过来。这样这个“错”就错出趣味来了,也令人感觉出她轻松自由的写作姿态。如萧红这等奇特文字,我在其他作家那里还没见过。

最后斗胆对茅盾的序言谈两点异议。一是不同意他关于“萧红的童年是寂寞的”这个论断,因为我从《呼兰河传》中看到的是欢乐多于寂寞。二是茅盾批评作品没有涉及封建的剥削压迫和日本帝国主义的血腥侵略。我认为任何作品都只能写作家所感到的生活,而不是服从流行的政治学概念。编辑︱古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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