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课法律部分教学模式探析

2009-01-14 08:11王丕君张子林
商情 2009年29期
关键词:基础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模式

王丕君 张子林

【摘要】“基础”课法律方面的内容由三部分组成:法学基础理论、实体法、程序法。与此相应,应采取不同的教学模式:法理学部分宜采用影像教学法、特例教学法、对比教学法;实体法部分可采用法条分析、经典案例剖析和疑难案件探究法;程序法的教学模式是模拟法庭、差异分析。

【关键词】“基础”课 教学模式 思想政治教育 特例教学法

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体系将原“98方案”中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整合成一门新的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把思想素质教育和法律素质教育有机结合在一起,体现了该课的鲜明特色和优势,但是由于课时较少和教师法律专业知识的欠缺,造成了教学质量的下降,为此,对法律部分的教学模式进行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法律教育的内容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中分布在四章当中。需要说明的是,该教材的一个极大优点就是把法制教育的内容与道德教育的内容有机的融合为一个整体,不应当加以拆分,但是不可否认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本身具有不同的教学规律和教学模式,所以为了研究的方便,我们暂时把法制教育的有关内容拿出来加以分析。我们以为,如果不是太严格的话,该部分内容从大的方面可以分为三部分。

法学基础理论。包括(1)社会生活与法律的关系即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作用。(2)法律素养教育。(3)社会主义法律精神和法制观念教育。

实体法律规范。包括(1)第五章第三节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五部维护公共生活秩序的法律法规。(2)第六章第一节重点和详细讲解的是《劳动法》和《公务员法》、第三节的《婚姻法》,涉及的是职业生活和婚姻家庭生活方面的法律规范。(3)第八章第一节《宪法》、第二节《民法通则》、《合同法》、《著作权法》等民商法和《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经济法,以及刑事法律《刑法》。

程序法。这三部分的选择和编排,可以看出一个总的原则是实用,是大学生在大学期间特别是将来在社会生活三大领域中经常用到的一些法律规范。

所谓教学模式,主要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使用的教学方式、方法和教学手段。当然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教学模式是指针对具体内容所采取的特殊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有的比如多媒体教学法、答疑法、提问法、辩论法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不论什么内容都是经常运用的,这里就不再作专门的阐述。本文主要依据以上对法律部分的三种划分具体探讨每一个组成部分最适合的教学模式。

一、法理学部分的教学模式——影像教学法、特例教学法、对比教学法

1.影像教学法的运用。法理部分的内容比较抽象,对于抽象的内容首先考虑应用形象的手段加以表现。比如教育学生要学会法律思维方式,遇到问题时首先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就像秋菊那样,相信法律总会给自己一个说法,而不是通过个人报复的“私力救济”方式解决问题。所以,看电影《秋菊打官司》效果就很好。再比如,日常生活中情、理、法有时会发生冲突,有时一些人们习以为常的做法可能会与法律规定不容,如何处理?当然是依法治国、依法办事。而电影《被告山杠爷》就是这方面一个很好的教材。看电影只能用实践课时间或者课余时间进行,既丰富了学生的业余生活又达到了教学目的。

2.特例教学法的使用。特例教学法不同于以往的案例教学法,所谓案例教学法,是指把案例引入课堂环节,以实例的形式向学生提供若干特定的情节和事实,引导学生综合运用理论知识进行思考和讨论,以提高学生运用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什么是特例教学法?就是利用社会生活中偶尔发生的、超出了人们对某种行为的正常预期、用现有道德和法律规则进行解释和处理会导致两难选择或者会得出荒谬结论,从而对现有规则提出挑战的实例,引导学生发现已有理论、规则的漏洞并对已有理论和规则加以发展的教学方法。特例教学法与案例教学法的根本差异在于,案例教学法是证明式的,其指向是课本已有的结论。特例教学法则是颠覆式的,它表达了一种对现有规则、现存制度设计、价值体系的怀疑,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所在。特例教学法最适宜进行法理教育。因为,法律与道德虽然作为社会控制的两种主要手段,相互补充、相互配合,但是有时也相互冲突,发生矛盾。有时是道德挤压法律的生存空间,有时是法律挤压道德的生存空间。对特例的分析,不但能够有助于对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进行深入分析和把握,而且有助于促进道德和法律的发展。特例之特就在于法律与道德的冲突——家属不签字,医院不能做手术。做不做手术是病人及其家属的权利,这是法律的规定;眼睁睁的看着病人痛苦挣扎并最终死亡,不符合救死扶伤、实行人道德主义的职业道德精神。救,违反了法律,救而不活医生甚至面临牢狱之灾。不救,可能受到良心和社会舆论的谴责。救?还是不救?这是个问题!老人摔倒在地,不扶,不管,老人可能受伤甚至死亡。扶了,可能被指为伤害者。扶?还是不扶?还是个问题。问题的本质在于道德和法律的两难冲突,解决的途径只有对现有道德体系和法律制度进行重新设计。正是在这样的追问和选择中,学生才会深入思考法律和道德博弈中的一些深层次的理论问题。

3.对比教学法。主要是在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或者两个国家的法律制度之间进行对比,以加深对教学内容独特性的理解。比如在讲授法律的本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其运行、社会主义法制观念等内容时,如果不结合资本主义法律体系进行对比分析,则体现不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飞速发展,体现不出社会主义法制的优越性。很多学生对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律体系推崇备至,却不知道有许多关系人类命运的国际公约,美国却拒绝加入,拒绝履行国际义务;对他们的民主、平等、公平正义等观念津津乐道,却不知道他们在发展过程中对少数族裔进行过最残酷的迫害,即使时至今日,他们的种族歧视还时有表现。对西方的人权观念大加赞赏,却不知道权利义务都是具体的、历史的。经过这样的对比,学生对该部分的教学内容领会更深刻。

二、实体法部分的教学模式——法条分析、经典案例剖析和疑难案件探究

1.法条分析。法律条文的学习是法律学习最简洁、最实用的学习方法。问题在于法律条文太多,要想全部讲授也是不可能的。所以要选择,选择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实用、常用,如果教师本身从事过司法实践工作,选择起来可能比较容易。否则教师就要有不耻下问的精神,向司法工作者多学习、多请教。其次是进行法条分析,分析它的立法宗旨、来源,调整的社会关系、在实践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等。比如,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员工的保密义务,但同时也规定了单位在职工辞职后的经济补助义务等。大学生毕业以后就可以直接拿来指导自己的生活实践。

2.经典案例剖析和疑难案例探究。案例教学法是法律教学中最常用的方法。案例选择的首要条件就是经典,能包容一个部门法中尽可能多的法律关系,甚至可能只用一个案例就能代替整部法的讲解。比如《继承法》的讲解,教师可以在一个实际案例的基础上重新设计一个经典案例,将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基本问题包括在内。将来学生只要记住这个案例,也就会处理生活中的多数继承问题了。经典案例只用来进行普通知识点的教学,对于疑难问题和爱好法律的学生,教师不妨选择、设计一些疑难案例,来增加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探究的兴趣。

三、程序法的教学模式——模拟法庭、差异分析

1.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是学习程序法最好的方法。它的重点是课前组织,难点在于教师必须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对于庭审的各个环节了如指掌。而且教师最好在里面担任角色如辩护人、公诉人。模拟法庭的第一步工作是选择案件,既可以是实际案例,也可以是教师设计的案例,最佳选择是教师自己经办过的案例。教师要在案例中蕴藏尽量多的法律关系、法律问题,安排尽量多的参加人。第二步是精心挑选参加的学生,并根据每个人的意愿和特点安排适当的角色。第三步,带领学生到法院旁听,获得直观印象。第四步,设计问题并让参加学生写出书面经过和发言稿。教师要对每一份法律文书进行认真指导、审查,尽量做到严谨准确。第五步就是小范围排练和实际进行。因为这样的活动不可能经常举行,实际上整个诉讼法部分只举行一次就够了,有了这一次演练,学生就能明白打官司是怎么回事,在以后的社会生活中就不会对诉讼感到陌生和害怕。

2.差异分析法。程序法部分包括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三大诉讼程序法和仲裁、调解两个非诉讼程序法。教师决不可能对每一部分都详细讲解或者都进行法庭模拟,实际上也没有必要。因为,比如三大诉讼法,相同的部分要远远多于差异,教师在选择一部诉讼法进行模拟审判以后,只要指出各诉讼法之间的差异之处就可以了,事半功倍。

总之,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既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基础”课教学的难点,教师仅有教学热情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是不够的,还必须真正吃透教材的逻辑结构、基本精神,深刻把握课程的教学目的,掌握一些独特的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才能不辜负“大学生的思想导师”、“良师益友”的美誉。

参考文献:

[1]高璐.“05方案”以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研究综述.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08.10.

[2]韩振亮.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社会中需要解决的两个问题.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9,(2).

猜你喜欢
基础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模式
群文阅读教学模式探讨
“思”以贯之“学、练、赛、评”教学模式的实践探索
“认知-迁移”教学模式在高年级阅读教学中的应用
夯实基础,举一反三
夯实基础,举一反三
最憨厚笔记 夯实基础就是要一步一个脚印
拨乱反正 夯实基础
加强思想政治课在大学慕课开放课程的地位研究
浅析红色文化与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新媒体语境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