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城市科学与大型室外雕塑艺术的关系

2009-02-01 08:13陈佶生
雕塑 2009年6期
关键词:雕塑家雕塑环境

陈佶生

现代人类对视觉造型艺术的看法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大型室外雕塑这一艺术形式的理解也有了更加深刻和宽泛的认识。过去,多数的大型室外雕塑是作为纪念碑形式来纪念某些历史名人、重大事件之类的,大型室外雕塑的作用往往是为这些人物和事件建立起里程碑。而今天我们论及的大型室外雕塑,却是在城市、多镇中为老百姓的生活环境创造的,并具有艺术氛围的室外雕塑艺术品。它是一种新型的雕塑语言,与传统概念中的雕塑语言有了一定的差异。它远离了那种孤立形态所形成的空间占有,具有了双重性,一方面它属于雕塑自身,另一方面它又是属于城市、乡镇环境空间的。于是,室外雕塑、城市环境,人们建立起一种新的综合公共艺术环境,也可以说是一个以室外雕塑为主体的环境艺术。要想在这个大环境里做好文章,我们搞室外雕塑设计的,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城市科学”与大型室外雕塑有着难舍难分、融为一体的胶合关系。

“城市科学”——是以城市为研究对象的众多学科有机结合的总称,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组成的综合性学科。这一科学创建于19世纪宋20世纪初。

城市科学主要研究城市的功能和作用,城市化的原因,城市结构、规划及发展规律,城市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预测城市的发展趋势等。还有城市建筑学、城市规划学、城市地理学、城市社会学、城市经济学、城市生态学、市政工程学、城市管理学、城市法学、城市美学等分支学科。

随着现代城市、乡镇环境空间迅速发展,大型室外雕塑艺术已逐渐成为提高城市、乡镇生活质量和美化环境的重要构成要素。因为它涉及到政府领导、知识分子、企业家以及每一个老百姓。我国室外雕塑艺术在公共艺术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它凭借着自身独特的表现形式,在美化环境中起到了画龙点睛的妙用。大型室外雕塑以其主题的内涵,三维空间的占有,独特的造型语言,色彩和艺术表现形式和材质的艺术处理,根据不同的城市结构、规划需要及发展规律的关系,创作出独具特色的纪念性雕塑和装饰性雕塑。

我国大型室外雕塑艺术的历史并不久远,近30年来的艺术实践证明,室外雕塑与城市科学不能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就会在雕塑的设计上、尺寸上、材质上、制作上出问题,它会直接影响到城市建设和城市风貌。

根据以上城市科学与室外雕塑艺术的关系,要想设计制作出一件能够代表一个城市形象、能够反映出市民精神面貌的、成功的大型室外雕塑艺术作品,首先我们要在城市规划上下功夫。城市规划方面的专家们,一是由政府部门的领导们组成,二是要由建筑家、雕塑家、环境艺术家、画家们组成,三是还要由社会学家、经济学家、工程师们组成。而不能各自为政。大家集思广益,反复推敲,才能制定出一套完整的、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

下面我们来探讨一下雕塑与建筑、环境及城市管理的关系:

建筑与雕塑

建筑艺术兼有使用功能和作为艺术形态的审美功能。而雕塑艺术通常因具有审美功能而归于美术学科。当建筑空间结构的形态注重以形式美感来折射建筑的文化内涵时,建筑艺术与雕塑艺术就相差无几了。像赖特设计的《流水山庄》、伍重设计的《悉尼歌剧院》、艾菲尔设计的《艾菲尔铁塔》以及贝聿铭的卢浮宫院内的《玻璃的金字塔》等建筑,都类似雕塑艺术。

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建筑师和雕塑家们发现建筑与数学上的联系,即以局部与整体的合理比例求得整体上的和谐。这一新的空间概念的发现,给文艺复兴带来了生机。意大利雕塑家米开朗基罗对解剖、透视和比例进行了广泛的科学实验,并且把形体结构间的和谐关系运用到雕塑、绘画、建筑艺术创作上。他不仅设计了世界上第一大圣彼得大教堂的外型,还塑造了教堂内的《摩西》和《圣母与基督》以及西斯廷教堂内的天顶壁画《创世纪》。这些艺术品成为人体艺术赞美生命的经典之作。这一时期的雕塑艺术与建筑艺术在形式上通过局部和整体的合理比例尺度,寻求相互之间的完美;在内容上人性的渗透使雕塑与建筑在同一环境小和谐相处,营造出戏剧性的环境气氛,将雕塑艺术和建筑艺术融合于一体。

环境与雕塑

美国建筑大师赖特提出的“特定环境中的建筑性格”,也就是倡导建筑艺术与自然环境的整体和谐,以体现建筑文化的价值。而雕塑作品和建筑一样,在现实环境中,以立体的物质形态占据一定的空间方位,这便形成了相对于雕塑自身的环境因素,也必须在这种特定环境中展现自己的典型特性和语言。

城市建筑与室外雕塑是造型和空间的艺术,都具有环境艺术和城市建设的双重性,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去,某个广场的周围建筑物一座座建成后,建筑师才找到雕塑家说,哪个地方安置雕塑,哪个地方安置浮雕;而画家们向建筑师要墙面,说我要匦壁画。这不是有机的,多学科的结合。每个城市的建设都有其特有的历史,现状和持续发展,作为一件完美的室外雕塑艺术品,必然要与其所处的城市历史、发展环境相协调,与所处城市的特点和环境密切相关。也就是说,这件室外雕塑艺术品能够反映所在城市的个性,具有独创性,包括与本城市相称的区域特性,强烈的(历史的、当下的,以至未来的)时代特征。要与当地的建筑风格、地理环境和生态环境相协调。这样才能避免出现一些由于推敲不够、依据不足、匆匆建造的“垃圾雕塑”。无论建筑设计、大型室外雕塑设计等,都应按一定的城市规划设计和艺术创作程序去做,把好每一个环节,尽量避免出现“遗憾的”雕塑作品。

环境艺术与雕塑艺术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在接到大型室外雕塑设计任务时,应当把雕塑造型本身与所处环境的空间关系统一构想,提前与规划设计师、建筑设计师、环境艺术设计师沟通。但现实生活中往往是建筑物建构起来,环境空间尺度已定,再找雕塑家来用作品填空,搞得雕塑家非常被动,以至于出来的东西不是造型风格与环境不协调,就是雕塑的尺寸、材质、色彩与环境不吻合。所以要在规划设计阶段就需要雕塑家的参与,更需要建筑师与雕塑家的合作,还要与环境艺术设计家的配合。我们的雕塑家要学习建筑规划,建筑师要了解室外雕塑艺术的表现形式和语言规律,而环境艺术设计家则要从整体把握设计法则。

城市管理与雕塑

懂得了大型室外雕塑与建筑、环境的关系,还必须认识到城市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问题。我们知道,现今世界上不少国家,在发展公共艺术上采取了“百分比艺术建筑”的有效作法,它的基本涵义是:用艺术来从事环境建设,使艺术与周围环境融合,因而形成一种新型的公共艺术。它的作法是从中央政府到各级地方政府,以有效的立法形式,规定在公共工程建设总经费中提出若干百分比作为艺术基金,它仅限用作公共艺术品建设与创作的开支。人们通常将这种作法称之为“百分比艺术建设”。这种作法的优点是,有了长期立法的强制性保证,就不会出现因为个别领导的去留而产生公共艺术一哄而上或下马的弊病,更重要的是使公共艺术的建设资金有了非常稳定的保证。上个世纪80年代的朝鲜,听说他们的“百分比”是4%,也就是在整座建筑物的经费中提取4%作为建立室外大型雕塑之用。1996年深圳市南山区政府,以立法的方式确定,从城建经费中提取3%作为建立室外雕塑之用,这是非常值得称赞的政府举措,对雕塑家、公共艺术家来说是一种机遇。但随之而来的百分比基金制度必然又会出现新的问题。公共艺术包括室外雕塑项目,毕竟是一个经济运作制度,在这个制度下面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弊病,成为大家猎取的对象。这样便可能出现这么一个问题,经过反复论证,怎么也找不到好的方案,可按照百分比制度,本年度内那笔钱又必须花掉,这是很矛盾的。有的领导人害怕花了巨资后又对所采用的方案产生争议。关键是我们的各级政府要有这方面的相应机构,并在观念上解决公共艺术包括室外雕塑可有可无的陈旧观念。要让领导们和老百姓认识它的目的,在于培养公众对美的理解,提高美的素质。公共艺术包括室外雕塑还会对一个国家和一个区域、一个城市增添文化艺术财富,甚至会带来经济效益,它可以吸收大量的观光者和游客,又能刺激经济增长。

有了“百分比基金制度”,还要选出一定比例的评委,并确定评委的任期年限。公共艺术包括大型室外雕塑艺术评委应包括建筑师、艺术家、雕塑家、市政工程学家、城市美学家、社区代表等等,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择艺术家、雕塑家和他们的作品。对已竖立安放的艺术品、雕塑作品,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使艺术品、雕塑作品与老百姓对话,及时接受反馈意见,以便更好的确定室外雕塑艺术的特定地位。

总之,确立城市环境整体设计的概念和大型室外雕塑艺术设计理念,关键要掌握城市科学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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