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学伦理学批评角度浅析《宠儿》

2009-02-04 05:36方逍遥
文艺生活·中旬刊 2009年7期
关键词:宠儿批评

方逍遥

摘要:将文学伦理学作为一种批评方法,是近几年由聂珍钊先生所提倡的,并且已经成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文学批评与研究方法。文学作品中的伦理问题不可能不涉及到作品所反映的那个时代的社会伦理现象。本文试图从文学伦理学批评的角度,透过作者托妮•莫里森的所表现的伦理问题再度分析《宠儿》。

关键词:文学伦理学 批评 《宠儿》

中图分类号:I1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09)20

一、前言

自孔子的“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开始,中国的传统文学批评几乎都是道德伦理批评。聂珍钊先生所提倡的文学伦理学批评是一种被实践证明了行之有效的文学批评与研究方法。将文学作品中所涉及的伦理问题放到作者所展现的那个特定的时代背景下,对理解作品与作者无疑有着不可忽视的意义。自托尼•莫里森获诺贝尔文学奖以来,《宠儿》作为其长篇代表作受到了很大的关注,但却少有评论家从文学伦理学的角度加以评论。这也是本文的立意所在,本文将从代际伦理、宗教伦理、婚恋伦理三方面来阐述。

《宠儿》讲述了一个严重违反了代际伦理的故事:女黑奴母亲塞丝在逃亡途中遭到追捕,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重蹈自己悲苦的奴隶命运,而扼杀了自己的幼女。十八年后,奴隶制已经废除,被杀死的女婴(宠儿)还魂而来,折磨自己的母亲,并勾引母亲的相好,企图独占母亲的爱……

二、代际伦理——母亲塞丝弑婴

在家庭关系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无疑为最为重要的一部分,父母对子女无私奉献自己的爱,抚养、教育孩子成人、成才。而《宠儿》中的母亲塞丝却用锯刀杀死了自己刚会爬的女儿。从文本中我们不难发现女主人公塞丝,既是一个自尊而独立的女性形象,也是一位深深地爱着自己子女的母亲。按常理她爱自己的孩子还来不及又怎么会对自己的孩子下杀手,做出这种严重违背代际伦理的事?或者,杀子,对于那个时代背景下的黑人来说根本就是司空见惯的事?然而细读文本我们发现根本不是这样。无论是在黑人还是在暴力的实施者白人看来塞丝弑婴的事件都是耸人听闻的。所以,整个社区因为塞丝的杀女行为对124号小屋以及小屋里的人避之不及,塞丝的孩子们也把塞丝当作巫婆来看待。后来,保罗D知道了塞丝的杀女行为,他认为塞丝做错了,并对塞丝说:“你有两只脚,塞丝,不是四只。”他认为塞丝不是人,而是四脚动物,他无法理解塞丝的行为,搬出了124号。

那么塞丝何以做出此违背人伦之事?这便引导读者进入更深一层次的思考。在何种情况下,人才会选择死亡?答案是:生不如死!塞丝在“甜蜜之家”做奴隶时,在肉体上、精神上都受到了极大的创伤。在面对奴隶主的追捕时,是出于一种母亲特有的爱和保护意识,塞丝才想要杀死自己的几个孩子然后自杀,以使他们不再重复她那样的悲惨命运。然而,塞丝是如何知道死就一定比活着好呢?这就不得不引入另一个文学伦理批评方面的思考——宗教伦理。

三、宗教伦理——塞丝弑婴的原因

《圣经》是文学作品,更是宗教伦理著作。《圣经》中的很多思想,既成为西方人生活的一种观念,也成为西方人生活的一种价值尺度。比如,“拯救说”——基督教认为,人类既然犯了罪,就需要付出“赎价”来补偿。只有信耶稣基督,才能免去一切罪过;但人的灵魂会因信仰而重生,并可得上帝的拯救而获得永生并最终得到拯救。

当知道学校老师要来抓捕她们后,塞丝的想法就是赶紧把她的孩子送到安全的地方去。因为她自身的经历得知“甜蜜之家”不是人待的地方,她的宝贝绝对不能再像她一样去受苦了。而在塞丝看来,最安全的地方便是上帝那,所以,她想要亲手杀死自己的孩子。也正是对上帝的这种宗教信仰,使她到后来还是觉得杀死自己的女儿真的是为她着想,所以当得知宠儿就是自己死去女儿的肉身,她连想都不想就认为宠儿一定理解她的行为。正如宁骚主编的《非洲黑人文化》中所说的那样:非洲黑人传统宗教的崇拜对象是鬼魂。鬼魂是脱离了肉体的灵魂,有自己的生活世界,有同人们一样的欲望。鬼魂或转附于人间的另一物体,或留居于人世,或到别的世界去,或轮回转生。死者的鬼魂仍与生前的氏族、部落保持一定的联系,监视或参与部落成员的生产或者生活,施以好的或坏的影响。

四、婚恋伦理——塞丝与黑尔、宠儿与保罗D

婚姻自古以来作为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受重视程度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同作为“甜蜜之家”奴隶,塞丝和黑尔的结合实在是简单之极,在答应了黑尔的求婚后,塞丝觉得得有个仪式,于是就和奴隶主加纳太太说,加纳太太只是大笑了一会,摸着塞丝的头说:“你这个孩子真可爱。”就没有再说什么。没有仪式,没有像样的结婚礼服,就连夫妻之间的结合都是在玉米地里。这就是身为黑人奴隶的境遇。

宠儿和保罗D的结合实际上是一种乱伦,当然这种乱伦是没有爱情的基础上建立的,是宠儿为了占有母亲塞丝的爱的一种手段。而这种取得爱的方式无疑是心灵被异化的结果,母女关系都能异化如此,那么当时的社会异化程度便可见一斑了。

文学作品中的伦理现象是研究文学作品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宠儿》中的多种伦理现象无疑从另一个角度深切控诉了奴隶制度的黑暗与残忍,更加深化了主题。没有将小说的文化、思想、民族、社会历史价值与其小说的艺术价值结合起来,这是有失偏颇的。

参考文献:

[1]【美】托尼•莫里森,潘岳、雷格译.宠儿.北京:中国文学出版社.1996年版.

[2]宁骚.非洲黑人文化.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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