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解村级债务的调查等二则

2009-02-26 08:18段丽新
农民致富之友 2009年1期
关键词:村级债务农民

段丽新 白 晶

村级债务是当前困扰绥棱县村级经济发展的瓶颈因素,直接影响农村基层组织运转、农村社会稳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把化解乡村债务工作作为基层工作当务之急,采取超常规工作措施,以化解债务做为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方法。

一、全县村级债务化解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绥棱县在清理化解乡村债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05年、2006年,全县村级化解债务约3488万元,平均每村约46万元,乡村债务总量呈逐年减少的趋势。主要做法是:

一是因地制宜化旧债。根据村情实际.进一步采取清理债权、收欠还债,清理高息、降息减债、盘活资产、拍卖偿债,增收节支、筹资还债以及核销减债、债权债务抵冲清债、划转债务、依法冲销等多种途径和办法,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等手段,区别情况,分类处置.多管齐下,确保村级旧债有效化解。

二是量力而为防新欠。村委会不得以任何名义从金融部门贷款或为企业提供担保,严禁借(贷)款垫付各种税费和用于村级开支;兴办公益事业要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不得超出“一事一议”控制标准,不得借债兴办。

二、乡村债务造成的影响

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化债工作任务仍十分艰巨,一方面村集体可供化债的途径少,偿债能力弱;另一方面由于利息和运转等刚性支出的存在,一些乡村的债务仍有所增加。目前,不少乡村因负债被起诉或遭债主追债、逼债.已经影响基层组织形象和执政能力。

一是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沉重的债务无法偿还,债权人经常上门讨债要钱,耗费基层组织和干部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影响正常工作开展,更无心思谋求发展。

二是影响了社会和谐。沉重的债务降低了基层组织及基层干部的威信和形象,影响了干群关系,个别村由于村委会包袱沉重出现无人愿意担任村干部现象。有的债务涉及人员较多,部分乡村只好借新债偿旧债,利息滚雪球,债务越积越多,隐患越来越大。

三、几点建议

乡村债务的成因多,数额大,横跨的时间长,情况复杂。从短期内看,由于负债数额巨大和豁免债务不利社会信用环境改善.国家难以出台重大化债政策,乡村化债主要靠自力更生。

一要强化管理杜绝新债发生。当前化解乡村债务的关键是锁定旧债,制止新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因此,要建立健全规范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举债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健全新增债务责任追究制度。

二要发展集体经济还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地方财源建设,是从根本上解决乡村债务问题的治本之策。应充分挖掘本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地方特色经济。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推进农村工业化进程,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还债能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利用外地资金和“凤还巢”项目来发展当地经济。同时,要充分发挥村干部致富奔小康的带头作用,积极引导、鼓励、支持村干部带头兴办小农场、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流通企业等,并在政策、资金和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多渠道增加乡村经济收入。

三要清理债权解决债务。对村级债权的处理,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对农户拖欠提留统筹尾欠,严格按照中央“只清理不清收”的精神,暂不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清收;对农户拖欠的水费、电费等其他欠款,应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利用近年来农产品市场行情好、农民现金收入较高的有利时机,动员群众及时偿还;对所属企业欠款,可以通过企业改制、整体拍卖、债务划转等多种方法清收;对外单位个人欠款,要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回收”的原则,落实收欠责任,限期还款。总之.除农户提留统筹及农税尾欠等中央明确规定暂不清收的乡村债权外,其他债权都应通过行政、法律等手段,及时进行清收.收回的欠款要优先用于乡村债务清偿。

四要盘活集体资产化债。对一些集体资产如闲置房屋、设备设施、“四荒地”等资源,经村民委员会议讨论,进行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后,可按有关程序,采取变卖资产、抵押物资、企业破产、转让公共设施所有权和经营权等方式,盘活现有集体的资产,回收资金用以清偿债务。

农民致富之友补定下半月通知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三农”政策及“新农村建设”的指示精神;落实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的战略决策;使农村基层干部在引领农民全面奔小康的路上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当好先行者和领头人;为了扩大对农民致富的指导,提高农民掌握农业科技、畜牧养殖、致富项目、实用技术和供求信息等方面的水平;为了不断更新农村基层干部、农业示范户、科技带头人及广大农民的知识层面。在主管部门省农委的指示下,在主办单位省农宜中心的指导下,我们为了进一步增进对农村的服务面、科技知识普及面和政策宣传、信息传递的力度;为了使农业各方面人员相互了解、构通及交流提供良好的平台。

但是,由于本刊现在内容的容量和发行周期(月刊)已不能满足现阶段、现时代广大农民的需求。本刊决定对《农民致富之友》在原有内容不变的基础上,由现在的月刊变更为半月刊,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全国广大农民朋友。

下半月栏目设置:综合新闻、三农人物、农产品加工、栽培技术、饲养天地、农田水利、林果菇药、论苑、法律在线、教育与培训、农机维修、致富信息。邮发代号:14-72下半月刊零售价:3.50元(全年42元)联系电话:0451-82626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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