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圆之夜

2009-03-02 02:43张惠雯
文学教育 2009年1期
关键词:橙子旅馆房间

张惠雯

“如同你,我们走向阴影指示的地域;如同你,我们没有归宿。”

——雨果《暴风雨》

我也曾受过一点儿教育,但这基本上没有在我脑子里留下多少痕迹。初中毕业后,我一直混迹在社会上,结交了不少朋友,他们总是新旧交杂的一帮。十七岁的时候,我在一个游戏厅里和人斗殴,打坏了一个人的胳膊。此后,我父母几乎不再和我说话,我在家里进进出出、吃饭、睡觉,好像一个看不见的人。

后来,我找到了一份工作。你也可以叫它工作,也可以叫它坏勾当。我成了一个假烟贩子,但却是整个贩烟链条中最末端的一截。我的工作是携带大量的假烟,住在某个指定的城市,在某个指定的旅馆里,等候别人来取货。我不需要去见任何人,也不需要联络客人,我只是在指定的地方等待。时间总不能太确定,他们可能会告诉我在上午十点到下午四点之间,那我就在房间里等着。这工作一点儿也不重要,油水也不多,但危险。因为人赃俱获、无可逃脱的不是那个背后的操纵者,而是携带赃物的小角色。人家选我来做这样一个角色,可能就因为我年轻莽撞。

除了等待的时间呆在房间里,其他时间我也不怎么外出。我所到过的城市在我看来都是一样的,一样肮脏、嘈杂。虽然我不是个读书人,但我喜欢安静。这种习惯是在被当成隐身人的那几年里养成的。如果我外出,我常去的地方是书摊,但我不买书,只买杂志,我在每一个旅馆房间里翻看各类杂志,从生活常识、各类文摘、居家设计,直到摄影入门,我全都一页一页地仔细看。我通常拉上窗帘、打开灯,因此我只能靠看手表来确定清晨、黄昏和具体的钟点。即使在翻看杂志的时候,我的心也处在一种浑然的戒备状态,这并不是说我害怕,而是因为我非常明白,我所等到的人不是买主就是警察。有时候,我突然接到电话,就卷起行李马上离开。我居然没有一次落入警察的手里。

旅馆并不是个让人喜欢呆的地方,从来没有一个旅馆房间的空气是干燥、清新的,那儿总是腐烂潮湿,让人联想到床垫下的臭虫。可如果你习惯了呆在那儿(即便你是被迫习惯的),你反而哪儿都不想去了,就好像人变成了青蛙,只喜欢呆在黑暗的井底一样。对于我来说,灯光比阳光更熟悉,外面灰蒙蒙的空气也没有多少吸引力,我就像干蹲在井底的青蛙,不再计较反复轮换的时间。

每一个经常出门在外的人都知道,旅馆总是会设法给你准备些女人。但我对那些娘们不怎么敢碰,我曾经见到过被那种病折磨的男人,我知道那有多恶心、多屈辱。我宁愿得任何一种病,也不愿意得那种病。因为这种自控力,有时我竞以为自己是个清洁的人,而多半时候,我清醒地知道那不过是因为胆怯。当我渴望女人的时候,我就任由自己想象一个女人。就像作画一样,我勾勒出她的身体、头发的长短,但永远弄不清细节。我就任由这个模糊的女人代替那些活生生地从我眼前走过的女人。出于某种需要,我有时竟然也能像小说家一样编起故事来,好像我已经爱上了她,并且和她在很多奇异的情景下睡觉。

那件事发生的时候,我在c城已经住了将近两个星期。不少人从我这里拿货,我的提包内层确实塞了不少肮脏的、有的已经被揉烂的纸票子。有时候,我会推测一下这里面有多少会真正到我的腰包,但这种推算通常是粗浅的。我不善于计算,也并不特别在意。

有一次,我去楼下打热水。一个站在柜台后的女人和我说起话来。她说话时显得很亲热。我注意到她正在剥开一个鲜艳的橙子,我注意到她那双白白的、有些短粗的手。她非要把剥好的橙子送给我,我只好接受了。等我到了楼上,我手里拿着橙子,看了一会儿。在灯光里,被那双白手均匀破开的橙子皮就像一朵黄色的花。后来,我得知那个年轻女人就是老板娘。此后我们一旦碰面,她就会和我说一会儿话,亲热地叫我“小兄弟”。一天晚上,我已经睡下了,突然听见有人轻轻敲门。我披上衣服打开门。看见她站在那里。她穿得整整齐齐,手上端了一盘葡萄,眼珠就像葡萄一样乌乌发亮。

我不喜欢欠别人的情,但是对于橙子和葡萄的人情,我也想不出一个法子去偿还。但我发现,我的房间不再是空空荡荡的地方,我的时间也不再是循环往复、停滞在等待中的了,那个女人就像个虫子一样,钻进这些空白的地方,慢慢填满它,又突然间无影无踪。在很多半睡半醒的时候,我看到的竞常常是那双手和一盘葡萄。待到很久以后,我试图回忆起她的模样时,我也只看到一个头发卷曲、体态丰满得简直有些胖的年轻女人的形象。

在没有被要求等待的时间里,我不再想呆在旅馆里,因为我刚才已经说了,房间里有虫子,我的安静被搅乱了,时间难熬起来。我把那个小城市的大街都走遍了,总共也就是三条。我并不喜欢逛商店,但我连小杂货店也都一一看了一遍。一天,我回到旅馆的时候,看见她站在柜台后面。我本来想不再搭讪,准备直接上楼,但就在我走上楼梯的时候,她对我说她要借几本杂志来看。我知道,我不在的时候,她已经去过我的房间。

就在那天下午,一个高胖、臃肿的男人在楼下的大厅里打了她一顿。打骂声很大,没有外出的房客们几乎都冲下去看,连街上的行人也围在玻璃门外观看。看客中不乏男人,但没有人出面阻止。我也站在楼梯上看了一会儿,从胖子的叫骂声中,我得知他是她丈夫,还得知他打她是因为怀疑她另有一个男人。她像肉球一样在地上滚动,哭泣嚎叫。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一点儿也没有引起我的怜悯。

隔一天,同样的事情又在夜里发生了。我有些恼火,想下楼去揍那个没有脖子的驼背男人一顿,并不是为了她,而是因为他的形象和声音都龌龊猥琐,让我感到恶心。但我没有下去,因为喧闹过一会儿就停止了。我猜想男人已经回家了,我坐起来看了一会儿无聊的卫生保健杂志,就睡觉了。夜里,我听见低沉的敲门声,一共三次,但我没有开门。我当时浑浑噩噩,感觉有点儿像做梦。第二天早上,我才清清楚楚地觉得那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我一上午没有出门,下午有人来拿货。然后我出去了,在街上买了一些当地的吃食,决定过两天就回去。

当我回旅馆的时候,她叫住了我,聊到我住在这儿的时间,我告诉她我后天就走。她怔了一下,然后说了些挽留我的话,那些虚假客套的话,我根本听不进去。她说她中午炖了些汤,要给我送去一碗,我没有说什么,连道谢的话也没有说就上楼了。我躺在床上,那该死的房间里面除了床几乎没有可以呆的地方。接着,她来了。她没有敲门,拿钥匙自己开门进来。她把一碗汤放在我的床头柜上,并且在床边坐下来。我知道她的意思,而且我也知道那件事该怎么做。我把她按倒在床上,她似乎想喊叫,我用手紧紧捂住她的嘴。那件事儿很快就完了,我喝了她的汤,她端着空碗走了。

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滋味,我好像开始想她了,在我想象中的那个模糊的女人好像有了一点儿实际的滋味,不再是一团抓不住的影子了。也可能,我这些天都在想的就是她,还有那双我总是会看到的手。

我刚才就像被强光刺了一样头晕目眩,什么也没有看清,但那劲头过去之后我才知道究竟是个什么滋味。

我又躺了一会儿,没法睡着。我走下楼去找她,发现一个年轻的、扎着一条马尾辫的女孩儿站在柜台后面。我问她老板娘去哪里了,她说刚刚回家了。我心里一阵无名怒火。我上楼洗澡洗头,把脸刮得干干净净,然后换上一套干净衣裤,逛到外面去。我慢慢平息了怒火,心想不能和她纠缠,况且我马上就走了。如果我真的能像我想的这样做,那件事就不会发生。

我不记得那一天的具体日期了,我只记得那天是星期四。我走出旅馆,先去一个台球室自己和自己打了两局。然后,我在一个街边饭店吃饭、看电视,独自喝了三瓶啤酒。我看看表,还不到九点钟,我就想走得远一点,自己安静地呆一会儿。我知道一个地方,于是我在食品店买了一瓶三两装的白酒和一包咸花生,顺着东西向的大街走到西边尽头。那地方有一个荒废的仓库场院,我就坐在一堵墙的下面,面对着远处一片野地。我试图想起过去的某些东西,或者想象一些关于以后生活的事情,但我发现几乎没有什么可想,那就是一些乱七八糟的影子、说话声、地点。

我慢慢喝着酒,周围没有一个人打扰我。我觉得头有点儿晕,这可能是因为啤酒和白酒在我的胃里翻搅成了一团。那天夜里月亮倒是出奇的圆,颜色发黄,像是熟透的杏子。我看见月亮像脸一样藏在一棵树冠的后面,过了一会儿,它已经爬到了树顶。风一阵一阵地吹过来,又顺着围墙的根角儿溜走。那个女人的影子、手,又在我意识里飘来飘去,一时沉寂一时旋转,令人厌倦。我眯起眼睛去瞅远处的荒草、树林和小路,随后,我倚在墙上睡着了。等我醒来,月亮已经爬得很高,远远离开了树顶。我发现我一醒来就在想她,我用力把空酒瓶扔到远处,把外褂解开缠在腰上,往回走去。

旅馆的厅里只开了一盏灯,在昏暗的光线里,我看见那个扎辫子的女孩儿趴在柜台上半睁着眼睛。我们谁也懒得给谁说一个字。等我进了我的房间,我发现那个女人竟然坐在我的床上翻看杂志,她穿着一件睡衣,看我进来就对我笑了一下。

后来,她把我领到顶楼的一个房间里,那是她住的地方。那里面靠墙立着一个铁杆子,上面挂满了女人的衣服,床上铺着带绣花的床罩,充满女人的脂粉气味儿。我在一个面朝窗户的玻璃圆桌旁坐下,窗户外面是紧挨着的、另一座楼房的乌黑的墙壁。她从冰箱里拿出四罐啤酒,还端出一盘鸭头和咸肉,让我和她一起喝酒。她又说又笑,但我不记得她说了什么。我只觉得她的眼睛盯着我,她似乎努力让我高兴,而我看到她那样子确实很高兴。我拉她坐到我的旁边,紧挨着我。又喝完两罐啤酒以后,我昏昏欲睡。她说她要伺候我,所以当我躺在床上的时候,她把我的鞋子、衣服脱掉,过了一会儿,她贴着我睡下了。我抚摸着她的皮肤,这是以前任何时候都没有过的高兴。我又抚摸她的披散在枕头上的头发,心里充满甜蜜的激动,但醉意使我浑身松散,仿佛它在拚命把我往后推,我睡着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一阵喧哗声把我吵醒了。那是一堆杂乱无章、重叠在一起的声音,我在睡梦中隐隐约约听着:拍打声,门被踢开的声音,玻璃摔碎的声音,说话声。突然,我的身子重重摔了一下,头撞在冰凉的东西上。我睁开眼睛,还不知身在何处。接着,我听见叫骂嘶喊,看见两个影子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我的胳膊被狠狠踢了一下。我大概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个高大得有些驼背的男人正向我扑过来,我扬手抓住他的领口,他压在我的身上。我奋力挣脱起来,我们在地上扭打滚动。我什么也看不清,因为灯光惨淡,拳头挥来挥去。我着实挨了几家伙,但我也狠狠地打过去几家伙。我根本不知道打在哪里了,但我们都施展不开,只能拚命地往够得着的地方甩拳头。然后,我好像摸到了一个尖利的东西,我的手被扎了一下。我抓住一个冷冰冰的东西,像一截棍子,我来不及多想,只能紧紧握住它、用力。突然间,压在我下面的人发出一声尖厉的嚎叫,接着,他不再挣扎了。我清楚地听见他的呻吟,微弱而痛苦,他的脸在光里像揉成一团的破布。我感到他的身体奇怪地抖动起来,我急忙从他身上跳下来,看到血像一股溪水一样在地板上流开了。我这时才发现我身上染了大片的血迹,我的手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割破了,也在淌血。

那垂死人的呻吟声使我受不了,我只好挥起拳头,朝他头上猛地乱打过去,好让他赶快停止这种痛苦。后来我想,有时候一个人会把刀子扎进别人的肉体里,并不是因为他比别人勇敢、凶狠,仅仅是因为他愚蠢、莽撞所致。而敢于在垂死的人身上再补上一刀,那反而是因为对于挣扎和痛苦的恐惧。

等一切声响平静下来,我发现光着身子的女人站在桌子旁边,她面容平静苍白,好像看呆了。我真想狠狠揍她一顿,但在我还没有这样干之前,她冷静地告诉我我已经杀死了她的丈夫。我知道这是可能的:我杀了人,一个我根本不认识的人。但那女人说她爱我,不想让我坐一辈子牢,她要放我走,让我赶快逃跑,她说跑的时间久了,兴许还能活下来。我有些犹豫,但从她的口气来看,她比我更冷静、聪明,她应该是对的。她叫我朝她脸上打几下子,这样她就可以说自己被打晕了,耽误了报警的时间。我不忍心下手,我似乎已经相信她爱我,而我也已经爱上她。她凶狠地骂我,我才打了她两拳。她的颧骨和下巴那边肿起来,这是我最后一次看到的她的样子。我哭着亲吻了她被我打疼的地方,这就是我们的告别。

我用湿毛巾把身上的血擦于净,把剩下的烟全部倒在地上,带着我的衣服逃走了。那天夜里,我没有敢去搭汽车。我沿着一条公路的边沿走一会儿跑一会儿,来到另一个城市边上,才搭上一辆破中巴,到一个我连名字也没有听说过的地方。好多天,我一直在车上,我总是搭来往在小城镇之间的汽车,往我认为偏远的地方去。在我惶惶不可终日的那段时间里,我竟然还会想她,虽然不知道该憎恨还是感激她。那件事对我来说就像一场混乱不堪的噩梦,它好像不是真的,却比真实发生过的还令我恐惧。

我不可能在任何一个地方呆下来,时间一久人们就开始认识你、熟悉你的生活,还想知道你的过去。我尤其受不了被人注视,那样我会觉得他正在回忆某张报纸上通缉犯的照片,试图辨认出我。这种注视会唤起我的恶意,使我觉得我就快撑不住了,要再犯下什么坏事儿。恶就像一堆淤泥,它会粘住你的脚,让你越陷越深。很多次,我拚命按捺住心里愚蠢的恶念,逃出那种视线。就这样,我东奔西走,忍饥挨饿地逃了将近两年。

有一天,我没有赶上一辆夜班车,被车站里的人赶了出来。我无处可去,躺在车站外面潮湿的泥地上。我累极了,想睡一会儿觉,但实在太冷了,不可能睡着。我看见满月升起来,悬挂在一棵大树的上面,就和那件事发生的那天夜里一个模样。一个疑虑念头猛然闪过。我想到,那天夜里我好像是无意中碰到了刀子,而混乱中刀子也割伤了我的手。我努力回忆,可我也不能确定,因为那夜我喝得醉醺醺的,在昏睡中被拳头打醒,只看到一团团的影子。那把刀到底是怎么到我的手上的,我怎么会握住冰冷的、棍子一样的刀柄,我全都记不起来。但确定无疑的是,刀柄最后握在我的手里,我身上沾满了血,也是我用拳头结束了他垂死的生命。可我以前竟然从没有怀疑过杀人的就是我,而且我逃走了,这无疑等于确定了罪名。

我带着这种疑惑继续逃窜。它对我来说始终是一个想要回忆起来、却根本不可能回忆起来的噩梦。我越是希望理清细节,就越会发现自己坠入无边的、沉重的迷雾。我像是被一团团影子、虚幻不清的嘈杂、来往奔突的画面给缠住了,到了快要发疯的地步。后来,我强迫自己不要再去头痛欲裂地回想。无论是被嫁祸,还是咎由自取,结果都是一样的。

那年快要过年的时候,我坐在一辆长途汽车上。汽车经过一个收费站时,突然跳上来三个警察。我觉得他们瞅住我,一直朝我走过来。我一把拉开车窗,走在最前面的一个警察快到我身边时,我猛然冲上去,抢了他别在腰上的枪。我用枪指着他,他吓呆了,我的手也在发抖。后面那两个人不动了,我听见他们吼叫起来。我从拉开的窗户上跳下去,发现路边的警车旁还站着两个警察,正在抽烟。我拿枪朝他们晃了晃,拖着摔痛的腿滚进路边的沟里,拚命爬上去,朝野地里跑。我跑着,听见后面传来的枪声和喊叫声。我知道我就要如我想象的那样,犯更大的错,我手里拿着枪,随时会杀更多的人。可这些人,我也根本不认识。后来,我跑得筋疲力尽了,决定就此结束这场无聊的表演。我把手枪朝他们扔过去,举起双手,在冻得僵硬的地上跪下来。

后来,我才知道那些上车的警察根本就不是来抓我。他们要找的是一个抢劫犯,而那人也不在我乘坐的车上。我想,碰上我算是他们的福气吧,虽然虚惊了一场。是我自己要跑的,也是我让他们抓住我的。我本想对我所见到过的审讯者讲述一下自己的那个疑惑,但我发现不行,因为要定我的罪根本不需要别的证据,我逃走了,这就是最好的证据。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在最后的判决时也没有说一句不满的话。我并不是害怕皮肉之苦,而是觉得世上的很多事确实无法证实。

我将在监狱里度过我的余生。如今,我已经在这儿度过了五六个年头。有时我想念我的父母,想到他们死的时候我也不会在他们身边,这会是我一辈子最遗憾的事。让他们不解的可能是,当我似乎洗心革面、不再打架闹事的时候,却突然间又变成了逃犯、杀人犯。至于那个女人,我根本不知道她是否还记得我,而我也努力不再记得她。

这些年来,我始终不能确定究竟杀死那高个子男人的是我还是别人。我奉劝自己:一个注定没有答案的谜语毫无价值。可那疑惑不让我解脱,它成了每天的思考习惯。

有一天,我终于想到,其实我已经死了,我在那天夜里就死了。那个女人杀死了两个男人。或许从她在我面前用双手剥开橙子,眼睛盯住我的那一刻起,我就跳进了她布下的局,成了一枚棋子。我毫无察觉地在死亡来临之际扮演她的情人,杀死(或许只是被假装成杀死)她的丈夫,从而解救了她和她真正的情人。而我逃亡在外,没有期限,成了被她扔出去的死棋。在我自己的人生里,我也已经死了。

但我也知道,对于她,对于潜伏在心灵深处的情欲、恶念甚至某些纯真的渴求,我可以尽情猜测,却永远也无法确定。

(选自《收获》200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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