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美成因的一点探讨

2009-03-25 10:54程稚敏
文艺生活·下旬刊 2009年8期
关键词:艺术美艺术作品艺术家

程稚敏

摘要:艺术家主观能动的反映现实生活,融合个人独特的审美趣味,对艺术美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主观引导作用。客观现实这块艺术的沃土,是艺术美的蓝本,给了艺术家创作的灵感,是艺术家传达自己独特审美趣味的客观物质载体。两者相互体现相互作用,对作品艺术美感的形成起着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艺术美社会因素艺术家客观现实

中图分类号:J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09)24-0039-02

古往今来,关于艺术美,众说纷纭,黑格尔在定义美学的范围和地位中就说到:“可以肯定的说,艺术美高于自然美,因为艺术美是由心灵的创造产生和再生的美,心灵和它的产品比自然和他的现象高多少,艺术美就比自然美高多少。”而马克思主义美学认为,艺术源于生活,艺术美是现实生活的典型概括,比现实中的美更典型更概括。

艺术发展到今天的形态,是人类几十万年长期历史发展的结果。而关于艺术美,黑格尔所说的“自然美”和“心灵的创造”,可以理解为是客观现实(客观对象的代表)与艺术家(主观精神的代表)以及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反映,两者对于审美价值的体现和被体现关系,是艺术美不断形成和前进过程中重要的两个方面,是艺术作品中艺术美形成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

一、创作主体——艺术家主观能动的反映美

艺术家作为一个有着驾驭艺术语言能力,有着丰富想像力和强烈情感的特殊群体,他们总是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在自己的艺术作品中深刻折射出自己所处时代独特的审美追求。作为艺术作品主观精神的代表,艺术作品中的艺术美包孕着艺术家的灵魂和风格。就如文学世界里彻底的反封建的鲁迅,不可能出现在曹雪芹时代一样;个性鲜明开创立体主义风格的现代艺术大师毕加索,亦不可能出现在列奥纳多·达芬奇的文艺复兴时代。马克思说“人的本质就其现实性而言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艺术家也是,艺术家的本质就其现实性而言也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而艺术家的灵魂就是这种“总和”在精神上的表现。

不同结构的社会关系就会有风格迥异的“总和”体现,也就会导致不一样的审美倾向,任何一个艺术家都是在一定的家庭、一定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生活、一定的民族文化以及一定的世界潮流与时代精神等因素的影响与熏陶下逐渐成长起来的,因此每个艺术家在自己的创作中或多或少的打上这些方面的印记。与此同时这些印记中也显示出艺术家的个性特征及其每个艺术作品的差异性和不可替代性的特质。后印象主义的代表人物塞尚和梵高,在艺术作品中都反映出他们自身所处艺术发生质变时代的共性特征,他们的艺术美形式甚至深深的影响着世界艺术的发展方向。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在他们或直接或间接再现着所处时代特征的同时,各自艺术作品中又有鲜明的不可替代的个性表现,个人独特的艺术见解和审美趣味,塞尚醉心于在体积构成中寻找美感,而梵高更倾心于在色彩笔触中渲泄情感。

艺术家本体的差异,也会让每个个体在创作中或有意或无意地选择不同的艺术语言表达艺术美。中国五代时期“黄家富贵,徐家野逸”花鸟画的相映成趣;法国十九世纪安格尔和德拉克洛瓦的古典与浪漫之争,事实上都是艺术家在融合了个人情感和个人独特审美趣味后,用自己独特的艺术主张和艺术表现手法,抒发他们所处的时代特征和自己身处其中的深刻体会。人类历史在不断前进,不同时代的艺术家亦在继承与发展的同时,揉合自己对所处时代特征的主观想法和艺术见解,从而完成自己对艺术的独特见解,一代又一代的艺术家,就这样在人类艺术长河中留下了风格迥异各具情态的艺术美形式。

二、创作客体——客观现实是艺术美的蓝本

元代诗人马致远在《天净沙·秋思》中描述“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之场景,是诗人用现实生活中的景物构造成了这一副流传千古的如画诗句。同样是描述现实生活,北宋画家张择端用画笔将一整个汴京的风光永远的定格在《清明上河图》中,虽历经千年,我们仍能感同身受那个时代鲜明的生活气息,体会那个时代不同人物的喜怒哀乐。然而,无论是《天净沙·秋思》还是《清明上河图》,如果没有现实生活这一客体给艺术家提供一个可用的蓝本,一切皆无可能,因而,艺术家这个创作主体是不能脱离创作客体——现实生活而独立存在。创作主体作用于创作客体,创作客体反作用于创作主体,两者在艺术美形式的发展进程中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从欧洲希腊化时期雕塑作品《米洛斯的阿弗洛狄忒》中所蕴含的古典理想美造型到十九世纪法国现实主义雕塑大师罗丹的《巴尔扎克纪念碑》所传达的酣畅淋漓的奔放美造型:从中国湖南长沙马王堆西汉墓出土《T字型帛画》所反映死后升仙的愿望到盛唐仕女画家张萱《虢国夫人游春图》所体现的现实享乐主义思想,无论多么伟大的艺术家,离开了现实这块艺术的沃土,将不可能成功。作为“社会关系的总和”中的一部分,艺术家需要一个完备的客观物质载体来传达自己的审美情趣,这个客观存在的物质载体毫无疑问就是艺术家所处的社会时代特征,它们亦最能反映和表现艺术家情感与心理的需要。历史证明,那些最能体现时代精神和时代审美理想的艺术作品,其作者往往就是那个时代最具有代表性的艺术家。

东西方历史上都曾有过宗教艺术的时代。在中国,从魏晋南北朝到隋唐,敦煌、龙门、云冈等石窟艺术都曾创造了佛教艺术的辉煌。在欧洲,整个中世纪,建筑、雕刻、绘画及书籍插图等构成了基督教艺术的精华。艺术与宗教前进的步伐如此合拍,以致黑格尔说“最接近艺术而比艺术高一级的领域就是宗教”,由此可见宗教对艺术的影响至为深远。无论是我国的佛教兴盛的隋唐时期还是欧洲的中世纪时期,宗教都是统治阶级的一种手段,是处于支配地位的社会意识形态,是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因此作为反映社会生活的艺术作品必然就会表现出浓厚的宗教心理和宗教情感特征,而艺术家,必然会用受宗教影响的社会生活这个客观现实存在来进行创作。敦煌莫高窟,巴黎圣母院的背后,都是宗教特征的时代背景,无数的艺术家身处其中感同身受,以此为题材,创作了艺术史上如此有鲜明时代特征和独特艺术美情趣的作品形式。

不同的社会现实,会有不一样的审美需求和审美趣味。所谓“环肥燕瘦”。艺术作品中美的因素也会因着社会生活这个客观现实的变更而发生改变,中西美术史上各个不同时期的艺术思潮,集大成的反映了人类历史不同时期社会生活的种种客观现实,反过来,这些社会生活中的种种客观现实又恰恰足艺术家的风向标,指示着他们手中画笔的方向。欧洲漫长的中世纪基督美术时期之后,随着十五世纪人文精神的复苏,以达芬奇、米开朗基罗和拉斐尔为代表的“文艺复兴三杰”的艺术思潮影响深远;而十七世纪以豪华享乐美为特色的巴洛克艺术思潮颠峰过后,十八世纪的欧洲又迎来了被艳情艺术主宰的洛可可艺术。总之,当社会现实这个思潮发生变更时,艺术家总是毫不犹豫将这种变更直接拿过来,彰显自己个人独特审美情趣和个性的同时,也表现着不同时代的审美价值和审美取向。

三、结语

综上所述,社会因素中,艺术家作为创作主体,利用自己的艺术语言,对艺术美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而客观现实作为创作客体,被艺术家主观能动的反映在作品中,成为作品中不可或缺而又各具形态特色的美之因素,两者相互作用相互体现,是艺术美的成因中至关重要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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