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肋分红险进退两难问

2009-04-17 03:13晓琳律师
投资与理财 2009年2期
关键词:鸡肋保险合同保单

晓琳律师

保险案例

张先生,35岁,某公司资产管理部职员,年收入15万元。2005年8月,为其年满8周岁的女儿购买了一份友邦聚宝盆两全保险(保额4万元),同时附加300份天之骄子大学教育年金保险(保额3万元),合计年缴纳保费近1.7万元。

2008年底,在缴了5万多元的3年保费后,张先生开始感觉有些上当了,后悔当初因为保险合同过于复杂难懂而没有认真细看,以致仅凭营销员和宣传单上的片面之词而草率投保。如今,张先生拿着这份保单,想退保又觉得不划算,继续交费又心有不甘,犹如鸡肋,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律师点评

张先生购买的这一款主附险组合保单属于分红型投资险,是近年来各保险公司的主推产品之一。

根据主险友邦聚宝盆两全保险的约定,张先生投入的保费共计7.2万多元(年缴保费4800多元×连续缴费15年≈7.2万多元),其获得的收益合计11.68万元和一份不确定的增值红利(两项的前提是:孩子年满80岁周岁)。在11.68万元收益中,7.68万元([80-8]÷3×3200=8万元)为从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每3年按保额的8%返还现金3200元,一直返还到孩子满80周岁止;4万元为孩子满80周岁时一次性领取的满期金;增值红利部分是根据保险公司分红险业务经营状况决定的,保险公司对此不做保证。同时根据保险合同意外保障的约定,如果孩子在保险期间发生意外,则张先生最多可从保险公司获得的给付实际相当于其全部投入的资金和不确定的红利而已,远远低于孩子满80周岁的全部给付金额。

附加天之骄子大学教育年金保险与主险聚宝盆大同小异,张先生共投入保费13.1万多元(年缴保费约1.2万元×连续缴费11年≈13.1万多元),保险公司返还共12万元(在孩子年满18周岁、19周岁、20周岁和21周岁时每年给付3万元)和不确定的教育金红利,其意外保障与主险基本雷同。

当初,营销员向张先生推荐这款组合分红险时,宣称其既具有银行的储蓄保本功能,又拥有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还同时具备意外保障功能,集储蓄的安全性、投资的收益性和保险的保障性于一身,堪称十分完美,其实不然。

首先,其现金功能不如储蓄。储蓄存取自便,机动灵活,储户提前取钱损失的最多只是定期与活期的利息结算差额而已;而保户退保,保险公司则要扣除很大一部分的退保费用,前3年退保的,扣除费用更是高达保费的60%,两相对比,优劣不言而喻。

其次,投资收益长期归零。保险合同并不承诺分红险红利的有无或高低,即使乐观估计,一般也只能在2%左右,并不比银行的利息高.又因为其获利周期长达数十年,通货膨胀的损失更加明显。近10年中国平均通货膨胀率5.5%,10年后10万元贬值近一半,更何况72年后,又如何谈得上投资获益呢?

再次,意外保障徒有虚名。保险合同的本质是射幸合同,投保人的根本目的是希望以较小的投入获得较大的安全保障,以抵御不可确定的意外风险,譬如人身意外险、重大疾病险等消费类保险都属于这一类。而分红险约定的意外保障根本达不到上述保障目的,就其身故给付金而言,实际上最多只不过是保险公司返还张先生的投入资金而已,甚至会更少,因此,其保障也只是徒有保障之名,而无保障之实。

最后,关键是时间成本。张先生感觉保单成了鸡肋,并不是因为保险公司宣传的产品功能不到位,而是忽略了最为关键的因素——资金的时间成本,这是所有分红险的致命软肋,也是投保人购买此类保险的盲点。随着保单“岁数”的增长,资金的时间成本也会成倍的增长,让人越缴费越觉得不划算。对于从事投资工作的张先生而言,资金的时间成本作用就更加明显。试想想,张先生连续15年共投入约7.2万元,而他的孩子足足需要在72年内分24次才能领够7.68万元,另外4万元和那份不确定的增值红利也必须要到孩子80岁时才能拿到。15年15次缴费与72年24次返还、1年4800多元与3年3200元、20多岁的莘莘青年与80岁的垂髫老翁,如此强烈的数字对比和巨大的时间反差,难怪很多人感觉上当了。投资理财专家告诉我们要努力把手中的钱“动”起来,把它们盘活,可这份保单却让张先生手中灵活机动的“活钱”硬是变成了奄奄一息的“死钱”,这的确犹如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保险是一项投资,保险产品也因人而适,任何一款保险产品不可能适合所有的人。像友邦的这款分红险组合。对于那些希望将意外的大额收入转化为长期稳定经济来源的人而言倒是个不错的选择,但它明显不适合张先生这一类人群。张先生保险没买对,让保单成了鸡肋,是由于和大多数人一样怕看晦涩难懂又繁杂的保险合同,仅凭营销员的一面之词和保险公司已声明作不得准的产品宣传册就草率投保。投资有风险,投保须谨慎,尤其是对于交费期间较长的保单,更须谨慎。健康险、投连线以及万能险等一次性交费的保单,由于一次性缴费金额相对较大,投保人会比较谨慎,即使失误,也只是造成已缴保费的损失。而缴费期间较长的保险,由于每期缴费金额不大,投保人往往不太在意,可一旦失误,损失的则不仅仅是已缴纳的保费,还面临着未来的保费损失,使投保人陷入了退也不是、保也不是的尴尬境地。

其实,保险不仅是投资也是消费,而保险消费的产品就是合同本身。通常我们购买上万元的大件物品时,总是精挑细选。左试右试,更何况一份要持续缴费十几年的保单呢?因此,建议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尤其是购买缴费期间较长的保险时,一定要在完全了解保险合同的前提下再慎重选择,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买进进退皆难的鸡肋保单。

猜你喜欢
鸡肋保险合同保单
人身险保单贴现制度本土化法律问题研究
善待“鸡肋”
消费者要的是保单贴现而不是保单转换
利他保险合同解除中的介入权研究——检讨《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17条之但书条款
再保险合同的法律性质之初探
鸡肋再好还是鸡肋
有利解释规则在保险合同中的适用
保险合同解除权制度之探讨
这功能是不是“鸡肋”——话说“飞行模式”
保单贴现在我国寿险实务中的运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