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土地流转“第一拍”流产始末

2009-05-11 03:59
中国报道 2009年2期
关键词:平谷平谷区淘金

周 萍

“这些策划者和拍卖公司抓住机会进行炒作,土地流转第一拍的称呼名不符实。”

土地流转是2008年人们谈论的热点话题之一。2008年年底前,北京市平谷区的“土地流转第一拍”引起了社会各方的极大关注。平谷区大兴庄镇良庄子村党支部书记张玉旺,希望通过拍卖的形式,流转自己1999年租赁的村集体所有的“淘金谷欢乐农家”土地承包经营权。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指出,中国农村的土地流转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以后就开始了,全国现在大概有5%至20%的耕地都处在流转状态。事实上,在京郊农村,不少区县乡村都试行了不同形式的土地流转,已有不少农民尝到了土地流转的甜头。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鼓励农民通过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提高土地价值,获得应有的收益。2008年12月30日公布的中共北京市委《关于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意见》也提出,2009年在区县普遍建立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平台,“尽快研究制定促进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支持政策”,据悉,相关细则将不日出台。

号称土地流转“第一拍”

平谷的土地流转经常会提到“十七届三中全会”,这也是此次土地流转拍卖事件中,出现频率很高的一个词汇。

关于平谷土地拍卖的第一篇报道,是2008年10月24日刊登在《环球游报》上的一篇文章《三中全会中国农村土地流转第一拍即将响槌》,报道称这次拍卖是“中国农村土地改革的破冰之拍。这一拍,标志着中国9亿农民开始城乡一体化;这一拍,标志着世界数量最多的农民真正拥有支配土地财富的权力;这一拍,9亿农民的土地财富将被释放”。

对此说法,党国英认为,“在土地流转问题上,十七届三中全会没有新的提法,只是在土地流转方式问题上,在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的基础上,多卜个股份合作。”他说,这次三中全会,只是进一步明确了以前的提法。拍卖、招投标、公开协商,只不过是达成交易的一种方式而已。早已有之,并不新鲜。

既然允许土地流转不是新政,拍卖也不是形式创新,为什么“淘金谷”土地流转还会引发关注呢?

“很多人都想在土地使用性质上突破,”党国英说,“耕地是不值钱的,但是改变它的使用性质,开发房地产或者旅游项目,它就可能变得很值钱。”党国,英分析,竞拍人得到土地,钻政策空子,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以此谋利,“这都是有可能的”。而且这次流转拍卖的土地一开始号称上万亩,“交易额大,有些人眼红了”。

“万亩山场”面积有争议

2008年11月19日和21日,张玉旺两次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在11月25日的采访中,张玉旺说,开会的目的是要把承包期限凑满55年,但是,他给记者看的按满手印的签名书上写的却是“平谷良庄子村村民代表关于同意‘淘金谷土地流转的签名”。

平谷区一直负责此次土地流转的大学生“村官”柏赢出具了很多材料,其中包括:《关于黄松峪乡塔洼三队整建制搬迁到大兴庄镇良庄子村的会议纪要》、《关于开发金塔仙谷自然风景旅游区的立项申请》、《关于开发建设金塔仙谷自然风景旅游区的批复》、《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关于制定淘金谷门票价格的通知》。

从这些文件中,可以理出“淘金谷”的由来。1996年,黄松峪乡塔洼三队整体搬迁到良庄子村,搬迁后留下的房屋、山场等被打包成整体进行旅游开发。这个新开发的风景区最初的名字叫“金塔仙谷”,后来改名为“淘金谷”。

《关于开发建设金塔仙谷自然风景旅游区的批复》在所有文件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提到了“淘金谷”的面积,第二条“拟建内容及规模”中规定:“旅游区总面积控制在8.48平方公里内(约合12000亩),其中第一期开发4平方公里。”这就是所谓“万亩山场”的由来。

而1999年张玉旺与良庄子村村委会签订的合同,成了问题的关键。这份《租赁欢乐农家旅游区合同》中关于租赁对象的描述,只有短短的一行:“愿将欢乐农家旅游区(包括房屋等固定资产、山场、水电等基础设施)租赁给乙方经营。”合同中关于“欢乐农家旅游区”的面积,只字未提。“欢乐农家旅游区”四周边界如何划定,也没有约定。

在12月2日平谷区政府召开的情况通报会上,介绍“淘金谷”土地的使用性质共有两种:4352.7亩林地和45.2亩集体建设用地,而在林地当中,又有防护林3672亩和经济林(果园)680.7亩。“淘金谷”的实际面积是4397.9亩,其中3672亩防护林按现有法律不得流转,剩下的680.7亩果园和45.2亩集体建设用地共计725.9亩可以流转;“淘金谷”的承包人有三人,张玉旺是其中一个主要的承包人,无权流转其他二人承包的部分;张玉旺的权属证明不全,需要补办林权证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两证至少需要30天的公示期,12月28日的拍卖因此推迟。

对于这两种性质土地的流转问题,目前的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防护林是公益林,不能流转。”平谷区林业局局长张永富说。中国农村政策研究中心专家说,如果张玉旺经营农家乐使用的民房,在村民搬迁以后,没有变更土地使用性质,还是宅基地的话,按现有的法律规定,也是不能拍卖的。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的一位官员表示,十七届三中全会鼓励农民通过流转提高土地价值,获得应有的收益。但目前新的土地流转的实施细则正在讨论制定中,因此无法对“淘金谷”土地流转拍卖的事情发表评论。不过她强调,在新的实施细则出台之前,一切按原有的法律法规办理。

质疑“第一拍”属成功策划

负责此次拍卖的艺海拍卖行总经理徐应德向记者透露,目前申请“林权证”材料正在递交给平谷区林业局,而已经递交申请材料的“土地使用权”,还未收到区国土局正式公示文件,即使开始公示,也还需要30天的公示期。对此,徐应德称,两证俱全后,还需要和政府坐下来商谈拍卖事项,所以延期。

原定于12月28日举行的“土地流转第一拍”是艺海拍卖行最大的生意,在其网站上,标的是“北京平谷塔洼村(淘金谷)承包权(山场面积约1万亩及地上30个自然院落),承包年限:2008年至2063年11月30日止(约55年),标的参考起拍价:500万元”。

记者从艺海公司的介绍中了解到,艺海公司只是一个拍卖过一些无形资产的小公司,这次打出“土地流转第一拍”的大幅旗号,让艺海公司的名气一攒而起。而一直为艺海公司策划此次拍卖宣传的赵晓凯起到了关键作用,从10月下旬开始策划在一些杂志上发表了带有“土地流转第一拍”字眼的报道,随后引发了媒体的竞相报道,而在各家媒体报道后,都会收到赵晓凯自称“土地流转策

划入”的短信。

对此,一些业内人士发出质疑,认为所谓的“土地流转第一拍”纯属炒作,“十七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确实是一个重大的社会热点,不但农民关心,全社会都很关心。”一位从事了10年农村工作报道的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些策划者和拍卖公司抓住机会进行炒作,土地流转第一拍的称呼名不符实。”

社会上质疑的声音并没有影响徐应德,他表示,的确需要通过宣传提高我们公司的知名度,但并非简单的炒作。

而此次媒体对平谷土地的报道也很蹊跷,10月24日,先是一个旅游类杂志《环球游报》发表了第一篇相关报道:《三中全会中国农村土地流转第一拍即将响槌》。

10月23日,新华网转载了这则消息,题目是“平谷万亩山地欲拍卖”。为什么时间上比《环球游报》还早一天?赵晓凯说,杂志出版前,文章就已经放在网站上了。

10月26日,由赵晓凯等人担任CEO的“中国土地流转网”开通,上面可以看到关于此次拍卖的最新消息。

11月15日,在赵晓凯的“邀请”下,张玉旺出现在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节目中。

11月17日,《新京报》发表了《土地流转第一拍惹争议》的报道。

11月19日和21日,张玉旺两次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先解决“村民中存在的争议”。最后村民代表按下了鲜红的手印。

11月27日,“18位农民代表签名啦!”成为“土地流转第一拍”的广告上了北京公交车车体。在新闻报道中,赵晓凯常常就是消息来源,而记者们的消息渠道则都来自于他,此后,他经常自称是“第一拍”的著名策划人。

土地流转法律规定

第四十八条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第四十九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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