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立法严管互联网

2009-05-13 15:43
环球时报 2009-05-13
关键词:巴耶夫新闻媒体哈萨克斯坦

本报驻哈萨克斯坦、俄罗斯、韩国特派特约记者 陈志新 傅涞 詹德斌 本报记者 王 娜

哈萨克斯坦议会下院近日通过了一项针对互联网的新法律草案,根据该法案,互联网上的博客、论坛、聊天网络、电子书库或网上商城等统统拥有新闻媒体地位,必须对其所发布的言论承担法律责任。法案还禁止在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上发布未经政府许可的集会或示威等活动信息。哈官方认为,此法案能够遏制哈国内互联网上色情、暴力盛行的现象,并有助于国家稳定。但这项严格的法案也在哈萨克斯坦国内外引发了不小的争议。

哈官方认为可防动乱

今年1月5日,哈萨克斯坦信息化和通讯署向议会提交了一项有关互联网使用问题的法律修正案,建议加强国家对互联网信息安全的管理。4月29日,该法律修正案在哈议会下院一读全票通过。5月7日,议会下院专家小组对法案进行了审议,从修正案中删除了一项有关总检察院有权自行关闭媒体的条款。该法案将于近期递交议会下院进行二读审议。如该法案获通过,将提交上院核准,最后经总统签字后即可生效。

据路透社报道,哈萨克斯坦官方认为,该法案能够防止动乱以及保护人民利益。报道援引哈副总检察长杜尔巴耶夫的话说,“像法国、拉脱维亚、立陶宛和冰岛这样的富足国家也为发生大规模骚乱而震惊,你们也都记得最近在摩尔多瓦发生的事情(指4月初摩尔多瓦议会选举后出现的暴力抗议活动———编者注)”,杜尔巴耶夫认为媒体能在引发骚乱方面起到关键作用,因此必须对媒体加以管制。

哈萨克斯坦国内支持管制互联网的人士认为,此举是为了应对哈互联网迅速发展带来的新问题。据统计,哈现在大约有15%的人经常使用互联网,而在2007年只有不到6%的城市居民使用过互联网。有哈萨克斯坦人士称,目前哈互联网已成为五花八门言论的集散地,也是色情与暴力充斥的场所,已经“到了必须进行整治的时候”。

随着哈互联网的发展,网络还成为哈反对派媒体及非政府组织宣传自身主张、发表批评言论的主要载体。因此外界猜测,哈萨克斯坦对互联网加强控制,也有避免发生颜色革命的考虑。哈议员梅伊拉姆·普什姆巴耶夫在7日议会专家小组的发言中指出,国家有责任维护社会和谐与政治稳定,保障经济发展和全体人民的福祉,因此必须采取措施禁止利用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大众传媒宣扬违背国家法律、损害国家与社会利益的言论。

国内外舆论争议激烈

该法案在哈萨克斯坦国内外引起不小争议。哈一些人权组织和媒体代表强烈反对该法案。他们认为,此项法案将增强政府对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的控制力度,压制言论自由,阻碍哈互联网事业的发展。一些西方媒体也将该法案解读为哈政府收紧了对网络和新闻媒体的管制。路透社称,尽管哈萨克斯坦的经济受金融危机打击很大,但由于该国对公众抗议管理严格,目前该国只出现了一些小规模的抗议行为。美国之音中文网7日则直接指责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称其执政已有18年,哈国内对其批评声音越来越多,因此,加强控制互联网是纳扎尔巴耶夫消除这些批评声音的唯一手段。

此举在邻国俄罗斯也引起不小的反响。俄保护公开性基金会主席西蒙诺夫认为,个人发表在博客、论坛或聊天网络上的言论被视为大众传媒作品令人“无法理解”。在俄罗斯博客论坛上,有俄网友称,规范互联网可取,但限制言论自由不可取,与社会发展背道而驰。

很多国家都在监控互联网

目前,为维护国家利益,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对互联网实施了或轻或重的管理措施。美国从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对互联网实施监控。在埃及,关于互联网管理的法令已有4部,涉及网络犯罪、知识产权、电信管理、电子签名等。1994年,埃及专门成立内政部下设的国家电脑与网络犯罪司来打击电脑和网络犯罪。此外,通信部、内阁信息与决策支持中心以及埃及军方也参与对互联网的管理。在一些埃及互联网人士看来,涉及政治敏感问题、宗教、风俗习惯、外交关系等内容的话题,都不应该让网友随便发表评论。

在希腊,雅典通讯社网站和雅典新闻网站没有新闻跟帖或评论,任何网友如果想发表观点,只能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书信形式给网站编辑发信。

韩国则是世界上鲜有的实行网络实名制的国家。2004年3月修改公布的《公职选举和防止选举舞弊法》规定,在网络媒体留言板上刊登意见时,必须首先确认发帖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是否一致才可以发帖。该法于2004年举行第17届韩国国会选举时首次适用,不过,由于遭到信息人权团体的强烈反对,直到2006年的地方选举时才真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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