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谁?

2009-05-14 13:37陈青蓝
杂文选刊 2009年5期
关键词:廊坊市开发商纳税人

陈青蓝

姜文电影《鬼子来了》描写的是唐山农民马大三在抗日战争中的故事。一天夜里,游击队抓了个日本鬼子要他看管,游击队长敲门,马大三在屋内问:“谁?”屋外答曰:“我。”然后进门把俘虏扔下就走。马大三根本没看清这个“我”长什么样。于是电影的很大篇幅都在描写马大三到处打听“‘我是谁”。因为这对马大三来说太重要了,在日占区,家里藏个日本鬼子可是要杀头的事情,而马大三又不敢把鬼子交给日本军队,因为怕那个“我”来要人,自己掉脑袋。于是搞清楚这个“我”是谁对他来说,就是攸关性命的事情。

时间过去了六十多年。现在,想到离唐山不远的河北廊坊投资的房地产商们,也和当年的马大三一样,想搞清楚这个“我”是谁。3月11日,廊坊市市长王爱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拍胸脯说:“房地产商来我市投资。赚了算他们的,赔了算我们的!”(2009年3月12日《第—财经日报》)房地产商们鼓掌喝彩之余,商人的本能让他们不得不合计一下这个“我们”是谁?想来想去。这个代词的含义还真是高深莫测。

如果你直来直去地理解这个“我们”指的是王市长本人及其同事。显然是很傻很天真的。王市长两袖清风,按照王市长的工薪收入计算,一辈子不吃不喝能赔上房地产商投资的九头牛损失中的一根毛吗?显然不能。那么不是王市长本人,这个“我们”又是谁呢?

不是王市长本人出钱,那就是代表别人表态——实际上当然就是财政出钱,而这个“我们”实际上可能是指“政府财政”。但这就奇怪了,商家赔钱,为什么要财政出钱?财政的钱是谁的?是廊坊市纳税人交的税。是人民的血汗钱。这些钱的使用需要经过纳税人的同意吧?那么这个“商家赔钱、纳税人买单”的法案经过廊坊市人大批准了吗?

我们看到,王市长后来又补充说:“如果这两年房地产没有起来,廊坊市会以再批地的形式来补偿房地产商。”(2009年3月12日《第一财经日报》)

这更加奇怪了,如果开发商赔钱了,继续批地给开发商不是更赔吗?如果开发商已经赔钱了,还要他再买一块地,钱从何来?如果是无偿批地作为开发商前期损失的赔偿,那么是谁给的权力让市长这么做?国有土地可以无偿送人吗?

记得前几年的一个段子,说某位市长在电视节目上与美国一位市长对话。该市长盛情邀请美国市长访问。美国市长脸有难色,说没有这笔预算。中国市长也是豪情满怀地拍胸脯日:“你们来华的路费‘我们包了。”听众掌声雷动。

不同的市长,同样的豪言壮语。“拍胸脯市长”现象凸显了我们的一些官员对法制和纳税人权利的漠视。他们凡事喜欢代表别人,以地方父母官自居,自己拍脑袋拿主意惯了,从来不知道法制程序是什么。这无疑是政治文明建设的一大障碍。

“拍胸脯市长”现象。自然是与我国民主政治的进程仍在路上有关,但更重要的是我们的政府并没有理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界限,常常把市场和市民社会视为自己的势力范围。而不是服务的对象,行政之手常常翻动市场这条小鱼,直到把小鱼煎烂为止。我国的每一级地方政府都有一个紧箍咒,GDP。每年到年终的时候。他们都在为GDP的数字或欢喜或忧愁。于是招商引资成了市长、县长们最共0的头等大事。尤其是在经济不景气的时期。为了招商引资,市长、县长们可谓殚精竭虑、夙夜未眠。只可惜,这本不该是他们做的事情,他们该做的是维护治安、维护公共道路和设施,并提供司法服务,除此之外,并不该有那么多事情让他们做。

如果目前GDP是市长第一考核指标的情况无法改变,我想提一个建议:让市长们在以“我们”为主语进行承诺的时候,把自己的全部财产押上。这样,我们的市长们才不会到处随意许诺。

(本刊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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