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2009-05-21 05:31商务部国际司
中国经贸 2009年5期
关键词:贸易协定关税贸易

商务部国际司

近年来,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同时,区域经济一体化迅猛发展,以自由贸易区为主要形式的区域贸易安排不断涌现。世界主要国家和区域集团均加快发展自贸区,在全球范围内掀起了一股新的自贸浪潮。中国顺应这一新形势。在国务院的部署下,继续稳步推进自贸区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目前,自贸区建设已经成为中国加入WTO后,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新平台和新方式。

自贸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通过签署协定,在WTO最惠国待遇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市场,分阶段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在服务领域改善市场准入条件,从而形成的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涵盖所有成员全部关税领土的“特定区域”。它与在国内某个城市或区域划出一块土地,建立起的类似于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实行优惠经贸政策的特定园区有着本质区别。

自贸区是WTO的一种例外,WTO允许自贸区成员相互给予更优惠的待遇,而不必给予其他成员。它既是对WTO贸易自由化进程的超越,又是对WTO自由贸易体制的补充,它既遵循多边贸易体制的基本原则,又提供多边贸易体制所不能赋予的灵活空间。以墨西哥为例,北美自贸区建立后,墨西哥出口全球排名由1996年的第21位跃升至2005年的第13位,取代日本成为对美第二大出口国,取代中国成为对美纺织品第一大出口国。韩国媒体有这样一个说法,应对没有枪声的全球贸易战争,唯一的生存办法就是签署自贸协定。

中国自贸区建设新进展

自2003年以来,中国自贸区建设从无到有,奠定了良好开局。目前,中国正与五大洲的31个国家和地区建设14个自贸区。其中,已生效的自贸协定有7个,实施情况良好。

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及其补充协议自2003年签署CEPA后,又各签署和实施四个补充协议。2008年7月,内地与港澳又签署补充协议五。在货物贸易方面,自2006年1月起,内地对港澳原产货物全面实行零关税;在服务贸易方面,内地在法律、会计等40个领域对港澳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在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在贸易投资促进、通关便利化等9个领域开展合作。CEPA及其补充协议的实施,促进了港澳经济的稳定增长。

中国一东盟自贸区系列协议2002年11月,在第六次中国一东盟领导人会议上,中国与东盟10国领导人签署《中国一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2004年11月,在温家宝总理和东盟10国领导人共同见证下,中国与东盟签署《货物贸易协议》,并于2005年7月开始实施,对7000多个税目的产品逐步降低和取消关税。到2010年,中国和东盟6个老成员将相互取消绝大多数产品的关税,东盟4个新成员将在2015年基本取消关税。降税以来,中国与东盟贸易进出两旺,经贸合作发展迅速。2007年,双方已互为第4大贸易伙伴,贸易总额首次突破2000亿美元。

2007年1月,双方又签署《服务贸易协议》,东盟10国12个服务部门的67个分部门和中国5个服务部门的26个分部门相互做出进一步开放承诺,并于7月开始实施。温家宝总理指出,“协议的签署是中国-东盟经贸合作领域的又一重大成果,标志着中国一东盟自贸区向前迈出关键的一步,为如期全面建成自贸区奠定了基础。”2008年11月,中国一东盟自贸区投资协议谈判也圆满结束,为2010年如期全面建成中国一东盟自贸区提供了最后的保障。

中国-智利自贸协定2005年11月,胡锦涛主席与智利前总统拉戈斯共同见证签署《中智自贸协定》,并于2006年10月开始实施。根据协定,两国占税目总数97%产品的关税将在10年内分阶段降为零。两国还在经济、中小企业、文化、教育、科技、环保等领域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2007年,两国贸易额达147亿美元,同比增长65%。其中,中国自智利进口103亿美元,出口44亿美元,分别增长79%和42%,中国取代美国成为智利的第一大出口国。

2008年4月13日,在胡锦涛主席和智利总统巴切莱特的共同见证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关于服务贸易的补充协定》(即中智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在海南三亚签署。该《协定》是中国与拉美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也是中智关系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协定的签署将有助于两国进一步相互开放服务市场,增进优势互补,提升国际竞争力:有助于改善投资环境,创造商业机会,降低交易成本,为两国企业和人民带来更多福利。

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2005年4月,温家宝总理访巴时,双方宣布启动谈判。2006年11月,两国签署自贸协定,成为胡锦涛主席访巴重大成果。根据协定,双方将分两个阶段对全部货物产品实施关税减让。第一阶段在协定实施5年内,双方对占各自税目总数85%的产品按照不同幅度实施降税。第二阶段从协定实施第6年开始,目标是使零关税产品占双方税目数和贸易量的比例均达到90%。此外,协定就投资促进与保护等事项做出了规定。2007年7月实施以来,社会各界反响热烈,实施成效良好。该协定必将提升中巴经贸合作水平,并将为更多巴商品进入中国市场创造条件。

2008年12月,经过五轮谈判,中巴双方就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文本和服务部门开放承诺表达成一致,成功结束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服务贸易谈判。

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2008年4月7日,在温家宝总理和新西兰总理克拉克的共同见证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在北京签署,于2008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协定》作为中国签署的第一个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诸多领域的全面的自贸协定和与发达国家的第一个自贸协定,除了可能带来的直接经济利益外,其对中国进一步对外开放的启示作用也值得关注。协定签署后,引起了国际舆论广泛关注,各大主流媒体均在第一时间予以报道。《福布斯》杂志发表评论称,中国与新西兰达成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贸易协定,使中国在自由贸易的奥运会上拿到了第一块重要的个人金牌。中国正在追赶美国,建立自己的双边贸易伙伴俱乐部。

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2008年10月23日,在新加坡总理李显龙访华期间,中新双方签署了《中国一新加坡自贸协定》。在全球共同应对金融动荡的时刻,《协定》的签署有利于维护两国经济与贸易的稳定和增长,为维持世界经济稳定和推动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根据该协定,两国将在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的基础上,加快货物贸易自由化进程,新加坡从2009年1月1日起,取消所有自中国进口产品的关税:中国将在2010年1月1日前取消97.1%自新进口产品的关税。在服务贸易方面,新方做出较大让步,承认中国两所中医大学学历,允许中国设立中医大学、培训机构以及开展中文教育等,中方则承诺新方可在华设立股比不超过70%的外资医院,认可新两所大学医学学历。

中国-秘鲁自贸谈判2008年11月,胡锦涛主席访问秘鲁参加APEC领导人峰会期间,与秘鲁总统加西亚共同宣布结束中秘自贸区谈判。这是中国与拉美国家签署的第一个一揽子的全面自由贸易协定,将有效提升中秘双边经贸关系。双方商定将在完成各自国内法律程序后实施中秘自贸协定。

此外,中国还启动了与哥斯达黎加、挪威的自贸谈判,与智利的自贸区投资谈判,推进了与海湾合作委员会(简称海合会,包括沙特、阿曼、阿联酋、卡塔尔、科威特和巴林6国)、冰岛的自贸谈判,深化了与韩国的自贸区联合可行性研究。

实践证明,中国播下的自贸区“种子”,已经开始“生根发芽”,而且“长势喜人”。2007年,中国对已签署协议的5个自贸伙伴整体的出口占中国同期出口总额的8.8%,同比增长33%,高于同期对全球平均增速。在应对当前金融危机时,由于有了自贸区这一政策工具,中国统筹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回旋余地明显扩大。自贸区不仅有助于通过改善市场准入推动中国进出口稳定增长,为进出口增长提供制度性保障,而且有助于提高中国在国际贸易和规则制订中的地位和话语权。今后,中国将继续积极通过自贸区建设这一新平台,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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