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有企业中委托代理的激励机制

2009-05-25 04:25郭振勇
新西部下半月 2009年4期
关键词:委托代理机制企业

郭振勇

【摘 要】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企业委托代理机制的建立已成为必然趋势。要改革传统的经营者管理体制,实行经理人职业化,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职业经理人。同时只有将竞争性的外部激励和企业代理合约的内部激励结合起来,才能从机制上解决国有企业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问题,国有企业的激励机制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关键词】 企业;委托代理;机制

按照现代公司理论,出资者(股东)与经营者(经理)之间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企业经营者是为企业所有者工作的代理人,而企业所有者是委托人。作为国有企业,国家是企业的所有者,是委托人,而企业的管理者是代理人,通过把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在企业建立完善的、有效的委托代理机制,激励经营者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企业创造最大利益。这对于搞活国有企业经营机制是非常必要的。

一、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现状

从市场经济的整个发展过程来看,对企业的前途和命运最关心的是企业的所有者。但是,长期以来,在我们的国有企业里,经营者实际上成为了企业的决策者。这些经营者与企业之间存在着休戚与共的关系,他们的利益、事业和前途与企业的命运已经融为一体。在多数国有企业,特别是在一些获得超常发展的国有企业,其领导人往往在企业的发展中起到了明显的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企业的业绩打上了领导人的鲜明印记。这些领导人已不仅是政府任命的行政官员,也不仅是受所有者之托的代理人,他们已具有创业者的身份。在这些企业里,企业经营者事实上掌握了剩余控制权。在这种情况下,很难讲经营者和所有者还是不是一个利益共同体。所有者要控制经营者,而经营者想要成为事实上的所有者。因为人力资本没有市场化,经营者不能通过他的经营管理获取相应的报酬,只能通过强化控制权来获取收益。即便是在刚刚进入市场经济的国有企业,情况也是如此。

因此,站在所有者的立场上考虑,建立起对国有企业经营者有效的激励机制,是进入市场经济的国有企业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建立有效的内部激励机制

有效的激励机制应该按照责任、贡献、风险、利益相统一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经营者的激励力度。目的是促使经营者关心所有者的利益和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把给经营者的高额回报建立在企业资产升值的基础上,把经营者的收入最大化与企业资产增值最大化统一起来,形成对管理层的有效激励。激励经营者,对所有者来说至关重要。因为世界上任何一个所有者,不管他能力多么强或多么勤奋,他也不可能完全掌握企业的全部信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所有者就十分有必要激励经营者,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1999年底,北京市出台了《关于对国有企业经营者实施期股激励试点的指导意见》并选定了10家国有企业进行试点,期股激励和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国企董事长和经理。最近,一些上市公司开始成立薪酬委员会,专门负责建立股票期权激励机制。例如,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拟在董事会机构中设立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负责制定股票期权计划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建立以股权激励为主的激励机制体系,并负责股票期权计划及薪酬制度的具体实施。国际上对独立董事的概念定为:不在上市公司内部任职且与公司没有任何股权关系的人士。独立董事既不代表股东利益,也不代表员工利益,它将完全站在中立角度发挥专业、公正的职能。这些情况表明,进入市场经济的国有企业,在企业制度方面,即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分离——出资人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在激励机制方面,即激励理念和激励方式上——激励理念应该是经营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激励方式应该是年薪制、股票期权制、利润分享制等等方面正在逐步走向成熟。

这个机制越成熟,委托代理的矛盾就越小。这个时期,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有效的激励经营者的机制,引导和激励企业的经营者研究市场,关注市场,关注需求,从而关注和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

三、建立以市场竞争为特征的外部激励机制

在以协调委托人和代理人利益关系为特征的内部激励中,虽然合约的设计可能导致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利益一致,但是,二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难题仍然没有完全解决。企业的经营状况是否良好,代理人是否忠实地履行委托人的利益,单纯在公司内部是无法显示出来的。所以,只有通过市场竞争机制,监督和规范代理人的行为,促进其工作的积极性。

在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如何协调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利益关系,既能调动经营的积极性,又不至于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承包制、股份制、以及经理人员年薪制的改革尝试,对于提高国有企业改革,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这些改革措施比较多的是属于协调委托人与代理人利益关系的激励相容或“协调性激励”合约设计。但是,由于存在信息的不对称,单纯的“协调性激励”并不能完全解决代理人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问题,而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将代理人工作努力的程度,有无侵害委托人利益的越轨行为的相关信号显示出来,是现代公司理财和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综上所述,改革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推进国有股依法良性减持,通过竞争性资本市场的有效激励和约束代理人的行为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由之路,与此相配套,要改革传统的经营者管理体制,实行经理人职业化,形成竞争性的经理人市场,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职业经理人。只有竞争性外部的激励和企业代理合约的内部激励结合起来,才能从机制上解决国有企业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问题,也只有这样,国有企业的激励机制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也只有这样,国有企业改革才能真正走向深入。

【参考文献】

[1] 范秀成.管理经济学.

[2] 逄锦聚.政治经济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3] 朱欣.委托代理理论和我国国有企业代理人的约束激励问题研究.

[4] 沈增管.委托代理制监管国有企业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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