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复仇主题 异样的文化内涵

2009-05-25 04:25胡永娜
新西部下半月 2009年4期
关键词:复仇哈姆雷特文化内涵

【摘 要】 本文以“复仇”为切入点,探讨两部悲剧《哈姆雷特》和《赵氏孤儿》的异同,并尝试解释差异背后的文化因素。

【关键词】 哈姆雷特;赵氏孤儿;复仇;文化内涵

王国维先生在《宋元戏曲史》中写道:“明以后传奇,无非喜剧,而元则有悲剧在其中。…其最有悲剧之性质者,则如关汉卿之《窦娥冤》,纪君祥之《赵氏孤儿》,剧中虽有恶人交构其间,而其赴汤蹈火者,仍出于其主人翁之意志,即列之于世界大悲剧中,亦无愧色也。”莎士比亚的剧作《哈姆雷特》也是公认的悲剧。此前,有一些学者从复仇角度做过对比研究,本文也以“复仇”为切入点,探讨两部剧的异同,并尝试解释差异背后的文化因素。

一、复仇之同

1、复仇原因相同

两部悲剧的主人公分别面临杀父之仇和灭门之恨,不管是哈姆雷特的父亲还是赵盾一家,均为无辜者。因此,这两位主人公的复仇都具有正义性,是锄奸惩恶的需要。在古今中外的复仇故事中,正义一方进行的复仇才是正当的、被肯定的复仇,其复仇原因的正义性也恰恰说明了其复仇行为的正义性。

2、复仇方式相同

哈姆雷特始终都是独自思考复仇问题,悲剧结束的时候也是他个人完成复仇任务的时候。经过程婴的点拨,赵氏孤儿得知自己身负血海深仇,首先想到的是“我拼着生擒那老匹夫。”最终也是他个人生擒仇人报了灭门之恨。可见,这两部悲剧的主人公都是以个人力量进行复仇行动。

3、复仇行为最终的意义相同

哈姆莱特杀死克劳狄斯不仅仅是为父报仇,其意义还在于它是其“重整乾坤”计划的一部分。这样,哈姆雷特的复仇行为就从个人性复仇行为上升到了社会性复仇行为,其复仇意义也得以大大地扩展和提升。

赵氏孤儿的复仇对象屠岸贾不仅是赵氏孤儿的灭门仇人,也是主公、程婴、韩厥、公孙大夫乃至全国百姓眼中的大奸臣,复仇的意义也就不止于赵氏孤儿的为父报仇的个人行为意义,而是为国锄奸、匡扶正义的社会性行为,这样赵氏孤儿的个人复仇行为也成了社会性复仇行为。

4、复仇时间被拖延

哈姆雷特是一个富有人文主义思想的忧郁王子,确认仇人后,他决心复仇却顾虑重重。要完成“重整乾坤”的神圣使命,深感自己无法胜任;要同恶势力妥协,他又深恶痛绝。为此,他在犹豫中痛苦思索,复仇行动一再拖延。赵氏被灭门时,赵氏孤儿尚未出世,仇人屠岸贾权倾朝野,复仇行为无从谈起,二十年后,赵氏孤儿终能手刃仇人。

其实,在复仇的某些相同点中也有相异之处,相异之处又体现着中西方不同的文化内涵。

二、复仇之异

1、复仇拖延原因不同

两位主人公的复仇时间都被拖延,细究起来,拖延原因不同,也反映了中西方文化的两个不同方面。

就哈姆雷特复仇延宕的原因,已有学者从心理、宗教道德、社会背景等方面做过解读,笔者倾向于从基督教文化来阐释。

有关学者统计,《哈》全剧共有39处引用或提到《圣经》,28处出自哈姆雷特之口。可见哈姆雷特是非常熟知《圣经》的,那么他也应该深谙基督教义,其教义中有不允许个人复仇的戒律。《圣经》中有“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的语句,如果有人擅自充当上帝的“凶器和使者”,就要冒被打入地狱的风险。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要是他只要用一柄小小的刀子,就可以清算他自己的一生?谁愿意负着这样的重担,在烦劳的生命的压迫下呻吟流汗,倘不是因为惧怕不可知的死后。惧怕那从来不曾有个旅人回来过的神秘之国,是它迷惑了我们的意志,使我们宁愿忍受目前的折磨,不敢向我们所不知的痛苦飞去?……”

在这段独白中,哈姆雷特两次提到死亡问题:“不可知的死后”和“不曾有旅人回来过的神秘之国”。为什么会惧怕“神秘之国”呢?若“神秘之国”是个极乐世界,就没有必要惧怕,可以推测哈姆雷特所指的“神秘之国”很可能就是基督教里所说的地狱。虽然复仇心切,深谙基督教义的哈姆雷特还是拖延了复仇时间。

在哈姆雷特确知杀父凶手后,他有一个绝佳的机会报仇,但他没有动手,因为当时仇人在祈祷。“他现在正在祈祷,我正好动手;我决定现在就干,让他上天堂去,我也算报了仇了。不,那还要考虑一下:一个恶人杀死我的父亲;我,他的独生子,却把这个恶人送上天堂。啊,这简直是以恩报怨了。他用卑鄙的手段,在我父亲满心俗念、罪孽正重的时候乘其不备把他杀死;虽然谁也不知道在上帝面前,他的生前的善恶如何相抵,可是我们一般的推想。他的孽债多半是很重的。现在他正在洗涤他的灵魂,要是我在这时结果了他的性命,那么天国之路是为他开放着,这样还算复仇吗?不!”从这一段心理独白中,我们可以得知两点:(1)哈姆雷特要彻底毁灭仇人,不仅在肉体上毁灭他,而且在精神上击垮他。(2)哈姆雷特的宗教信仰使他的复仇行动一再拖延。

基督教是西方文化的两大源头之一,生活其中的莎士比亚或多或少地受到基督教文化的影响,使取材于前人故事而塑造的哈姆雷特身上也透着浓郁的基督教文化色彩。

那么《赵》中复仇时间拖延的背后有没有文化因素在起作用呢?

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是儒家思想,儒家对复仇问题关注很多。《礼记》曾两次提到复仇问题,一次出现于《曲礼上》:

父与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国。

另一次出现于《檀弓上》:

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寝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

春秋之义:臣不讨贼,非臣也;子不复仇,非子也。为父报仇是一种特殊的孝行,合乎道义。赵氏孤儿报仇延续到二十年后直至孤儿长大成人,这完全符合我国古代文化中“父仇子报”的传统意识。程婴、韩厥等虽舍身救孤,但并未积极行动起来报仇。对于孤儿而言,为家族报仇是他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面对曾是养父的仇人,他没有任何犹豫。

赵氏孤儿的复仇是孝行的一种表现方式,剧中程婴、公孙杵臼、韩厥等的救孤行为既成全了“父仇子报”的传统伦理道德,也成全了自己的舍身成仁。

2、复仇结局不同

《哈》的结局是悲剧性的,不管人物生前是善还是恶,都遭到了毁灭。高贵的主人公在经历磨难之后,在浓郁的悲剧气氛中死去。亚里斯多德在其《诗学》中这样写道:“悲剧结构最好应该是复杂的,而不是简单的,应该描述能够引起恐惧和怜悯情绪的事件,这是悲剧模仿艺术的特殊功能。”可见,《哈》继承了古希腊悲剧的传统,采用一悲到底的形式,让戏剧在主人公哈姆雷特死亡的悲惨气氛中结束。

与中国其他大部分古典悲剧一样,《赵》的结局大快人心,颇有点“大团圆”的味道:义士程婴牺牲自己的孩子保住了孤儿,孤儿报了仇,程婴的牺牲得到了回报。儒家文化作为中华民族的思想主流,其所极力倡导的中庸思想反映到戏剧领域就成了“哀而不伤”的美学原则。因此,中国的古典悲剧都是在温和适度的悲伤气愤中实现道德教化的功能,使悲剧感得以缓解。

综上所述,《哈姆雷特》和《赵氏孤儿》复仇的故事同中有异。其差异产生的原因是中西方不同的文化传统造成的,而且这些差异的产生也是必然的。作为世界史上比肩的两大悲剧,其中还有很多文化内涵不同的方面值得探索,本文只是一次小小的初步尝试。

【参考文献】

[1] 郭玉生.悲剧美学:历史考察与当代阐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2] 纪君祥.赵氏孤儿[M].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01.

[3] 莎士比亚著,朱生豪译.莎士比亚全集五[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

[4] 王国维.宋元戏曲史[M].北京:团结出版社,2006.

[5] 亚里斯多德﹠贺拉斯.诗学•诗艺[M].北京:九州出版社,2007.

[6] 张沛.哈姆雷特的问题[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7] 张应杭.中国传统文化概论[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

【作者简介】

胡永娜,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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