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案引发的反腐思考

2009-05-31 02:28
中国新闻周刊 2009年18期
关键词:情妇腐败官员

解决腐败官员的权色交易与主动寻色,需要整个社会的道德自觉,需要整个社会重新塑造一种道德与精神秩序。

一起刑事案件近日引起人们广泛关注:5月10日,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项目招商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邓贵大被女服务员邓玉娇刺死。当地公安部门对此事的描述前后有所不同:最初是说,死者及其同伴向邓玉娇提出“特殊服务”要求,后来则说是提出“异性洗浴服务”要求。遭到拒绝后,邓贵大曾以一沓钱抽打邓玉娇的头部,并两度将邓玉娇推倒在沙发上,从而引发命案。

引发命案的是死者对性服务的需求。不论公安、司法机关最后的裁决是什么,此事再一次说明,目前少数官员的伦理品质已经接近甚至突破了底线。

邓贵大可能连科级干部都算不上,但在服务场所却十分嚣张。对着服务场所的随便一位女性,他强行要求其提供与性有关的服务。他的形象是有象征意义的:他先是挥舞着金钱,当邓玉娇拒绝后,就毫不犹豫地使用暴力。邓贵大等人对女性没有一丝一毫的尊重,在他眼里。女性就是性服务的提供者;从他的行为中,看不到一丝一毫的廉耻感,他一点也不掩饰自己的欲望。

但这样的官员、这样的事件,并非个案:

在浙江丽水市碧湖中学数十名在校女生被强奸。公安部门拘留了莲都区碧湖镇越村原村委会主任何国兵。有受害者家长表示,何国兵等人为了拉拢一些社会关系,将女孩子找给其他人“分享”,其中可以明确的有“多名该镇村委会主任,也不乏公务员”。

四川宜宾县国税局白花分局局长卢玉敏,经人牵线,以6000元“买处”,糟蹋了该县一名年仅13岁的初中一年级女孩。女孩亲属举报后,县公安局着手办案,以卢当时确实不知女孩未满14岁为由,对其以嫖娼处理,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

媒体近日也披露北京市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的隐密:案发前很长一段时间里,周白天是区长,晚上是“陈总”,频繁出入色情娱乐场所,甚至一到晚上,就很想过“夜生活”。

如果说,上述官员喜欢出入色情娱乐场所的话,那还有一些腐败官员似乎更偏好包养“情妇”。与周案有牵连的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即被法庭认定,所收贿赂主要由“情妇”代理收取。而且,刘志华的情妇不止一个。像广东原政协主席陈绍基、证监会原副主席王益等,也都有情妇。如有关部门专家所说:90%的落马贪官包养情人。

这一腐败现象的形成,有多重原因:

首先,官员掌握着巨大而通常鲜有有效约束的权力。媒体报道出来的腐败官员的性乱行为可区分为被动、主动两大类。官员掌握着决定他人命运的权力,因而,商人可能将向官员提供性贿赂,女下属为升迁,女商人为获得机会,可能向上级、向腐败官员投怀送抱,这是被动的。至于邓贵大的娱乐或周良洛的夜生活,则是腐败官员主动寻找性服务。包养“情妇”则主动、被动两个因素兼有。

从这个角度看,需要有效地约束权力。需要进行体制改革,缩小政府官员按照个人意愿管理资源、管制市场的范围与自由度。这样,也就不会有人挖空心思贿赂官员,腐败官员以权力换取性服务的方便之门将被堵上。

但是,寻租者之所以向腐败官员提供性贿赂,而腐败官员也乐于接受,甚至于腐败官员到各种场所主动寻找性服务,又反映了另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性道德意识之淡薄,而这又是社会整个道德价值观念错乱的体现。因为,在一个社会中,性道德意识就是道德意识的指示器。

自20世纪初以来,中国社会的道德秩序就在瓦解崩溃过程中。传统没有及时地完成自我转型。作为一种反叛,新观念的传播者发起一轮又一轮反传统的运动。其结果,传统在人们的心目中的形象一落千丈,而道德观念就蕴涵于传统之中。因而,中国人整体的道德观念日趋淡薄。这体现在多个方面:商业交易匮乏诚信,假冒伪劣肆无忌惮,教师、医生等职业群体丧失职业伦理,以及性道德意识的错乱。在商业、政治、教育等领域的精英与普通白领群体中,拥有情人似乎是一件光彩的事情。正是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中,性才成为行贿、受贿双方都认可的高级贿赂品。

所以,解决这一腐败问题,仅靠制度改革是不够的。政府身处社会之中,官员的观念、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是社会一般观念的极端表现。腐败官员之所以热衷于包养情妇,因为在社会舆论中,这是一桩“有身份”的事情。因此,解决腐败官员的权色交易与主动寻色,需要整个社会的道德自觉,需要整个社会重新塑造一种道德与精神秩序。而这样一种道德自觉,也是制度变革的前提。否则,人们如果连基本是非观念都没有,社会又向何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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