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她,就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吗

2009-06-12 05:18
女士 2009年6期
关键词:男方女方买房

依 依

个案一章野,男,28岁,银行职员

我和女友正在“冷战”。说实话,我们是被双方父母逼得陷入僵局!我们是大学同学,今年初打算结婚,婚房是现成的,父母几年前就给我准备了一套,我本以为婚事会很顺利。

有一天,女友带我去她家,未来丈母娘开门见山:“你如果真的对我女儿好,就应该把她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我当时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一口应承下来,没想到回家后,我被父母狠狠骂了一顿。我妈很生气:“他们家一分钱没出,凭什么加她的名字,她还没嫁进门就盯牢我们的房子了?”随后,我父母约了女友父母——“双方家长谈话”。

那次“谈话”真是让我终身难忘!丈母娘说要“加名字”,我妈说“要加可以,你们家负责装修和电器。”丈母娘没想到会碰上这样的难题,因为这套房子装修和买电器少说也要20万,她说:“房子是看得到摸得到的,而装修和电器折旧得快,以后根本不值钱。”

我和女友既无奈又苦恼,有时想想,为了一件我们俩都无所谓的事情闹到今天这种地步真是莫名其妙,怎么办呢?

个案二李陆,30岁,公务员

去年我跟女朋友准备结婚,没想到在领证之前,女友突然说不喜欢现成的婚房,要重新买房子。这不是一件小事,我当时没答应。跟她分析:“这套房子离我们的单位都不远,重新买房又麻烦又不划算。”虽然我一直在跟她洗脑,但她好像铁了心。我觉得有点奇怪。

我一个兄弟听说了这件事情,立刻分析说:“你女朋友不好意思直接提出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就采取这种间接的方法。一旦你把这套房子卖掉,再买房子时势必要加上她的名字。”

我很矛盾,心里好像有了个疙瘩,很不舒服。

个案三陆天宇,男47岁,政府职员

我几年前就给儿子买了一套房子给他做婚房,当时房价也便宜。儿子准备和谈了两年的女朋友结婚,这个小姑娘倒是不错,但她父母太“精”了,一定要我儿子在产权证上加他们女儿的名字,我觉得完全没有道理,还没结婚就这样急吼吼的?

几次“商量”当然都没什么结果。我果断做决定:把房产证上儿子的名字改成我和我爱人的,本来这房子也是我们买的!如果他们小两口的婚姻和和美美,将来房子总归是他们的。

听说现在很多父母比我还未雨绸缪,早就把房产证上的名字从儿子的改成了一家3口的,或者改成夫妻俩的。没办法,现在的年轻人太冲动了,一会儿闪婚一会儿闪离,做父母的不得不防备着点儿啊。也是为子女好。

个案四楚天明,男29岁,政府职员

谈了一年多恋爱后,开始谈婚论嫁。买房肯定是首要大事,爸妈拿出积蓄,再加上我工作几年的存款,买了一套两室两厅。房产证上写的是我一个人的名字,当时我妈对我说,如果小姑娘好的话,以后结婚了就把她的名字加上,也不要亏待人家。

房子买好后,我们只等找个好日子去领证。然而,她突然提出要在房产证上加她的名字,我一下子没反应过来,这套房子本来就是给我们住的,她何必多此一举?女友看我一直不表态,不高兴了。我对她的感情还是挺深的,反正要结婚了,加就加吧。

名字加好之后,我们“升级”成小夫妻。可惜,新婚的甜蜜与温情并未持续多久,我们很快结束了不到一年的婚姻。困在财产分割方面存在严重分歧,我们不得不对簿公堂,尽管尚未判决,但我通过律师得知,法院肯定会判给她一部分补偿,当初买房时她一分未出,这等于在分我爸妈的血汗钱啊。我妈一听到打官司的事当即气得昏过去,到现在身体都不见好转。

女人声音——

高歌:房子是我出的首付,婚后和老公一起还贷,他从没提过加名字的事,我也没想太多,结婚就是打算两个人过一辈子的,我们从没想过离婚。

季洁:加上我的名字就是尊重我,把我当家里人。但是反过来,如果是我买的房子,我会和他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晓薇:如果他以后找个年轻貌美的女孩,和我离婚,我就得净身出户,那时候我怎么办?

暖暖:我还没男友,如果有了,我觉得他应该送给我房子。其实,送房子说通俗点就是送温暖和安全。人都是他的了,他还介意在房产证上写我的名字?如果他不肯,我倒要问问:到底是我们女人别有居心,还是男人在结婚前就做好了离婚的准备?

郑阿姨:我的女儿也在筹备婚事,我坚持要男方加我女儿的名字,但大家可以男外签个协议:如果将来离婚是男方的过错,那么房产对半分;如果是女方的过错,那么房产归男方所有。签协议是提醒他们时刻记住为人夫为人妻的责任。

心怡:爱情可以纯粹,但婚姻一定会涉及到经济问题。如果有人想追求一段只有纯粹爱情的婚姻,那得有一定的前提:双方都没有钱或是双方都很有钱,在经济条件对等的情况下,感情的纯粹度相对较高。如果双方条件有一定差距,可以通过“合同”的方式,约定好财富分配,这样的感情才会相对纯粹。

林紫:名字加不加无所谓,但要有分手费。离婚对一个女人的打击远大于男人,所以要在婚前就想好退路。

维维:房产证上的名字应该是两个人的,除非女方一文钱没出。如有不平衡,男方可在女方购置的家具、锅盖、莲莲头上刻下他的芳名。

栀子:我觉得这和个人性格有关,有些人斤斤计较,有些人以和为贵。如果我没出钱,不会要求加名字。

储婷:既然信任,加个名字又怕啥?

欢颜:信任固然重要,但现在的风气就是这样,女性也好,男性也罢,都要给自己留退路。

小小:现在的人都不相信别人,而大部分人也不值得别人相信。所以,先让离婚率下降,女人们才敢厚道起来。

美美:好像有一种说法,不管是谁买的房子,如果夫妻一起生活了相当长的时间,包括房子在内的财产双方都是一人一半,所以还是别闹了,好好过,一起过个20年,就无所谓房子是谁的了。

小米:新婚姻法早就改了,婚前财产永远不会被“共产”,不管结婚多少年。女孩子结婚后总是会吃点亏,其一是怀孕生子,对家庭和小孩的付出肯定要大于男方;其次是随着年龄增长,双方的魅力指数是不同的,如果家庭状况有变故,对女方确实很不利。所以,结婚时男方出的钱多一点,也是合理的,包括主动在产权证上加女方的名字。但是那种漫天要价的,把自己或者自己的女儿当成商品就有点过分了。

旑旎:你如果有本事在供房期间不要你老婆一分钱,包括伙食费、养孩子的费用、休闲娱乐费、过年过节孝敬父母费、物业管理费和水电煤油费等等,那么你有权不写她的名字。如果你在结婚前把房贷全部还清,并且没有一分钱的外债,那么你也有权不写她

的名字。

红红:难道不是“你的就是我的”?还非留一手?到底谁防谁啊?

男人声音——

王子:我和妻子恋爱10年,结婚数载,房子是我买的,但产权证上只有她的名字。如果离婚,房子对我而言也没任何意义了。

子强: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女孩,心术不正。

吴征:如果感情好,打算一辈子在一起的话,加不加名字都行。

李老师:我儿子结婚时,我拿出家底儿赞助他们买房,虽然儿媳妇家里没出什么钱,但我还是提出在房产证上写他们俩的名字。儿媳进了家门就把她当女儿待,只要他们婚姻幸福美满我们就知足了。

宇捷:房产证上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允许我们结婚后无偿居住。

喔喔喔:买房子的钱是她出的,本人是不会厚着脸皮要求写上我名字的。

晓刚:谁出钱写谁的名字,这有什么可说的。

非非:女人啊,在房产证上加你的名字很简单啊,在我没房时跟我结婚,那样买房时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就天经地义了!但是你得问自己一句,你会在我没房时嫁给我吗?

箫海天:如果父母出钱买房,我不会加她的名字;如果是我出的钱,那我无所谓。

管枫:女人要安全感,男人也要安全感啊,万一她红杏出墙我不就亏大了吗,怎么都以为是我们欺负女人呢?

小楼:结婚弄成了算计,深度怀疑这样的婚姻能否长久。

分飞燕:买房时,各出一半好了。

围子:争房子的女人不是省油的灯,趁早分手。

大民:她说,房产证上没她的名字,她不踏实。如果以后我跟她离婚,青春没有了,金钱没有了,她就没法活了。

胡威:房子是谁的就是谁的,做婚前财产公证。

律师提醒:

对共有房产贡献大小决定分配比例

一、两人在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为两人共有。房产分割时,如果能够证明双方出资份额的,一般可以按照出资比例来确定产权份额。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二、双方共同出资买房,但购房合同及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在双方分手时,另一方如果能够证明自己出资份额的,能够主张返还已付的房款。在不能证明自己有出资的前提下,该方的权益无法受到法律保护。

三、恋爱期间共同购房,一方未出资但产权登记为两人共有的情况。如果双方恋爱关系终止,对共有房产进行分割,有协议的可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无论是婚前加名,还是婚后加名,虽然判法略有不同,但原则是一致的,那就是视双方对房屋所作贡献的大小,再综合考虑婚姻年限以及另一方对其他共有财产(如家具、装修等)的投入程度,一般不会随便判决双方“对半开”。

一般来说,如果一方接受另一方提出“加名字”的要求,就在法律上形成了赠予关系。既然是赠予,那么馈赠的一方就要在一开始做好损失部分权益的准备。无论何种情况,除非婚前财产公证,否则哪怕是男方买的房子,只要房产证上加了女方的名字,最后劳燕分飞时,女方必然能获得一定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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