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微草堂笔记》中的邻狐描写

2009-06-13 05:52李永泉
现代语文(学术综合) 2009年12期
关键词:言行作用

摘 要:明清时期小说中的狐仙,常常喜欢住在人的家中,与人为邻,这里不妨将与人为邻的狐仙称之为邻狐。纪昀的《阅微草堂笔记》中常常描写邻狐与人发生的故事。其中与人为邻的邻狐对人的言行起到了“监史”的作用。通过邻狐,读者看到了封建社会末期社会生活的种种真实状态。

关键词:《阅微草堂笔记》 邻狐 监史 言行 作用

明清时期小说中的狐仙,常常喜欢住在普通人的家中,与人为邻,这里不妨将与人为邻的狐仙称之为邻狐。无论是蒲松龄的《聊斋志异》,还是纪昀的《阅微草堂笔记》都常常描写邻狐与人发生的故事。

在《聊斋志异》中的邻狐常常与人唱对台戏,搅扰人的生活,人狐之间关系紧张。如卷二《遵化署狐》记:“诸城邱公为遵化道。署中故多狐。最后一楼,绥绥者族而居之,以为家。时出殃人,遣之益炽。”卷六《狐惩淫》记:“某生购新第,常患狐。一切服物,多为所毁,且时以尘土置汤饼中。”《阅微草堂笔记》中的邻狐则不然,虽然他们偶尔也会做错事,也会贪小便宜,但大多数都很正直。他们平时隐形起来,并不干预人的正常生活,但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却逃不过邻狐的眼睛。有时邻狐忍不住劝人以言,规人以行。

《阅微草堂笔记》向读者展示了封建社会末期社会生活的种种真实状态。其中包括对封建家庭罪恶隐私的揭露。《如是我闻(一)》第五十二则记一富室家有一小女奴“闻其母行乞于道,饿垂毙”,于是“阴盗钱三千与之”。富室为富不仁,为此小事竟将小女奴“鞭捶甚苦”。惹得数十年借居富室家,从未为祟之狐哭声鼎沸,主人“怪而仰问”。狐对曰:“吾辈虽异类,亦具人心,悲此女年未十岁,而为母受捶,不觉失声,非敢相扰也。”其潜台词分明是“尔辈虽人,却具兽心”,结果是狐以哭却刑,“主人投鞭于地,面无人色者数日”。此类事件绝非个案,在《姑妄听之(四)》第十九则记刘拟山家丢失金钗,不问青红皂白鞭打小女奴,小女奴屈打成招,被迫承认卖与了“打鼓者”,又追问“打鼓者”衣服形状。因本无其事,小女奴无言以对,刘“仍复掠问”。居其家四十年,不肯一露形声的邻狐忍无可忍,放言曰:“今则实不能忍矣。此钏非夫人检点杂物,误置漆奁中耶”,刘“如言求之,果不谬”,而“小女奴已无完肤矣”。两个小女奴血泪斑斑的遭遇,揭开了封建家庭奴婢制罪恶之一角。在狐与人,善良与残忍的描写中,隐藏着强烈的批判精神。

邻狐还对宗教徒的丑行进行了揭示。其中有的揭示比较直接。《如是我闻(一)》第三则记一狐居道观,道士与其徒在计算收入时,“尚阙数金。师谓徒乾没,徒谓师误算,盘珠格格,至三鼓未休”。忽听狐于梁上语曰:“汝何必在此相聒?此数金,非汝欲买媚药置怀中,过后巷刘二姐家,二姐索金指环,汝乘醉探付彼耶?何竟忘也。”道士贪财好色的面目被邻狐寥寥数语揭露得淋漓尽致。有的揭示比较含蓄,如《滦阳消夏录(三)》第三十五则中记“一寺藏经阁上有狐居,诸僧多栖止阁下。一日天酷暑,有打包僧厌其嚣杂,径移坐具往阁上。诸僧忽闻梁上狐语曰:‘大众且各归房,我眷属不少,将移住阁下。僧问:‘久居阁上,何忽又欲据此?曰:‘和尚在彼。问:‘汝避和尚耶?曰:‘和尚佛子,安敢不避?又问:‘我辈非和尚耶?狐不答。固问之曰:‘汝辈自以为和尚,我复何言?”打包僧即外来的和尚,狐对外来打包僧的避让,活画出寺内所谓僧人的庸俗。

邻狐还有对人错误的规劝,规劝的方式多种多样。有的狐以恶作剧的方式规劝人勿贪心。如《如是我闻(一)》第十四则记有质库客作陈忠,主买菜蔬时每日克扣钱财,蓄钱数千。至端阳日却被质库楼上狐将其所蓄“买棕若干,买酒若干,买肉若干,买鸡鱼及瓜菜果实各若干,并泛酒雄黄,亦为买得,皆在楼下空屋中”。并告陈忠曰:“汝宜早烹炮。迟则天暑,恐腐败”,陈“无可消纳,竟与众共餐”。此狐没有用言语劝诫,而是采取行动。因钱不多,也只是施以小惩,颇具教育意义。也有狐没有任何言语的规劝行为,也没有直接动手阻止,而是通过干扰的方式,希望人自悟自改,用心可谓良苦。《姑妄听之(二)》第四十则记“一老儒家有狐,老儒殁后,其子亦诸生,与狐酬酢如其父,……,生故设帐于家,而兼为人作讼牒。凡所批课文,皆不遗失;凡作讼牒,则甫具草辄碎裂,或从手中掣其笔。凡修脯所入,毫厘不失;凡刀笔所得,虽扃锁严密,辄盗去。凡学子出入,皆无所见;凡讼者至,或瓦石击头面流血,或檐际作人语,对众发其阴谋。”狐的苦心没有得到理解,老儒之子招来道士降狐,狐不得以才说出真相,原来是“其父不以异类视我,与我交至厚。我亦不以异类自外,视其父如弟兄。今其子自堕家声,作种种恶业,不陨身不止。我不忍坐视,故挠之使改图,所攫金皆埋其父墓中,将待其倾覆,周其妻子,实无他肠”。狐的真诚感动了道士“不别主人,太息径去”,结果“其子愧不自容,誓辍是业,竟得考终”。

更有邻狐能够替人解难,助人以德。《姑妄听之(四)》第十六则记“有太学生资巨万,妻生一子死,再娶,丰于色,太学惑之。托言家政无佐理,迎其母至,母又携二妹来,不一载,其一兄二弟,亦挈家来。久而僮仆婢媪皆妻党,太学父子,反茕茕若寄食”,继而妻党又虐待太学父子,太学子欲自杀,被后圃老狐所救,老狐言“我居君家久,不平尤甚,君但焚牒土神祠,云乞遣后圃狐驱逐,神必许君”,子如其言。“是夕,果屋瓦乱鸣,窗扉震撼,妻党皆为砖石所击,……,俄而妻党妇女,并为狐媚,……厨中肴馔,俱摄置太学父子前,妻党所食皆杂以秽物,……太学乃稍稍召集旧仆,复理家政,始可以自存,妻党……入门辄被击,或私有所携,归家则囊已空矣。……由是遂绝迹,然核计赀产损耗已甚,微狐力,则太学父子饿殍矣。”狐“义所当为,奋然而起”,惩治邪恶之人,颇具侠义心肠。如果说后圃老狐的侠义行为还比较直接的话,在《滦阳续录》五第十七则所记之狐的侠义行为则更显智慧与巧妙。此则记一富室积粟千担,时值荒年,却吝而不肯贷给饥民,忽然一日,主意大变,手书红笺,贴于门上曰:“岁歉人饥,何心独饱,今拟以历年积粟,尽贷乡邻,每人以一石为律,即日各具囊箧赴领,迟则粟尽矣。”不一日而粟尽。有人上门拜谢,却遍觅不得富室。后才于“久鐍敝屋中”见其“酣眠方熟”,醒来亦不知散粮之事。原来是其家之居狐变做其模样,代为行事。并留一纸曰:“积而不散,怨之府也。怨之所归,祸之丛也。千家饥而一家饱,剽劫为势所必至,不名实两亡乎?感君旧恩,为君市德,希恕专擅,是所深祷。”盖“是时人情汹汹,实有焚掠之谋。得是博施,乃转祸为福。”狐之所为令人不禁想起《战国策》中冯谖为孟尝君焚券市义的故事。

仔细分析一下以上数例,无论是道士买媚药,主子打奴才,还是妻党联手欺夫,客作小小贪污,都有共同点,即于情理有碍,却不违法。还达不到触犯法律的程度,想来谁也不会因为道士买媚药,主子打奴才而去告发,也不会因为妻党联手欺夫,客作小小贪污去打官司。虽然破坏了道德,却又无涉于法律。然而又确实是社会上存在的丑恶现象。又因常发生在家庭内部,具有极大的隐秘性,不易被外界所了解。在《姑妄听之》四第十五则曾意味深长的引用古谚曰“山川而能语,葬师食无所。肺腑而能语,医师面如土。”其中蕴涵着纪昀对世事真相难于被揭示的感叹。所以纪昀才选择从住在家中的旁观者——邻狐的角度来展示给读者,邻狐在这里简直成了社会道德秩序的的监督者与执行者。大犯大惩,小犯小治,手法多样,不拘一格,严正分明又不失几分诙谐。纪昀对邻狐的义举常常是大加赞叹,流露出敬佩之情。多次发出过如“当向门三揖之”(《如是我闻(三)》第五十六则)、“为之执鞭,所欣慕焉”(《姑妄听之(四)》第十六则)等衷心赞誉。在《如是我闻(四)》第一则中更是直接称邻狐为“能语之绳规,无形之监史”。

然而从客观效果上看,越是把“监史”的任务放在邻狐的身上,邻狐之所为越是大快人心,也越表明清朝后期道德风气的破坏,以及人类社会无力调整的无奈,所以《姑妄听之(四)》第十九则中刘拟山发出“时时不免有此事,安能处处有此狐”的感叹。

(本文为黑龙江省教育厅2008年度人文社会科学[指导]项目成果之一,项目编号:11534067。)

参考文献:

[1][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M].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2]周积明.纪昀评传[M].南京大学出版社,1994.

[3]吴波.阅微草堂笔记研究[M].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4]李剑国.中国狐文化[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

[5][清]蒲松龄.聊斋志异[M].天津古籍出版社,2004.

[6]魏晓红.《阅微草堂笔记》研究的回顾[J].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04).

[7]周明华.说狐:以《阅微草堂笔记》为中心[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4,(03).

(李永泉 黑龙江阿城 哈尔滨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中文系 1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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